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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夜間躺卧在牀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雅歌第三章第一節)

    「……歌神張學友日前隨着即將上檔的新片來台宣傳——」

    在風格簡約的偌大房裏,迴盪着女主播甜美清晰的嗓音。坐在古董檜木桌後面的石信一緊盯着計算機屏幕,偶爾視線抬起,瞄了一眼電視屏幕上正在播報娛樂新聞的女主播。

    這女主播是近來竄起的新聞主播,因為清新的氣質、天使的外表,跟甜美的微笑,成了台灣最美麗的新聞主播,媒體為之瘋狂的報導,讓她同時橫跨播報一般新聞跟娛樂新聞。

    對於這樣的發展,石信一其實並不開心,他是娛樂圈的人,卻向來不關心影劇圈的動向。會在這時間鎖定這頻道,純粹是因為他喜歡這位女主播甜甜的聲音。

    尤其,她讓他想起一個人……

    石信一站起身,從電漿電視屏幕前走過,到資料櫃旁邊翻查資料。

    最近他手邊有五、六張專輯要製作編曲,不過他一切依照心情工作——不是根據先來後到安排,而是根據他對哪一個Case有興趣開始做。

    要他的唱片製作,就要耐心等,他不會為了歌手發片日期,而趕着製作出一堆騙錢的芭樂CD,也不會為了錢而折腰。説實話,他錢多得拿來摺紙飛機玩都不會心疼。

    「接下來,讓我們關心一下今天國際的頭條新聞。美國樂壇華裔天后Lydia,傳出上星期在舉行完全美四十場巡迴演唱會之後,便無故失蹤的消息!傳聞……」

    石信一在聽見一個耳熟的名字時,身體倏地一僵,他轉過身,瞪着電視屏幕。

    「Lydia所屬的經紀公司面對採訪時,態度極為低調,也否認了這個傳聞。但根據可靠消息指出,上星期在紐約市麥迪遜花園舉行完最後一場演唱會之後,Lydia便行蹤成謎……」

    石信一瞪着電視上播放的音樂錄像帶,一位長相清靈秀美,身材嬌小的東方女子,在演唱會舞台中央深情款款地唱歌,她的聲音空靈,只要她開口就吸引所有人。

    這女人是他極為熟悉的人兒。

    「中文名趙心蕾的歌壇天后Lydia,十六歲時曾跟家人回到台灣定居兩年,十八歲時返美,不久即被星探發掘。接受嚴格的演藝訓練之後,十九歲發片,就拿下美國告示榜第一名、CNN最具魅力的女歌手獎、英國金榜第三名等殊榮。短短一年的時間,便征服了全球少男少女的心,更是所有大大小小獎項的常勝軍。這位……」

    石信一-起眼,冷冷瞪着電視上對着鏡頭甜甜笑着的嬌美容顏,雙手緊握成拳,用力得指間都泛白了。他的心湧起一股憤怒跟疑問,卻沒有機會問出口,只能冷冽的瞪着電視。

    她是他這輩子犯過最大、最愚蠢的錯誤。

    每回不經意知道她的消息時,都在在提醒他,他曾有過的痴愚。

    他不會再犯錯了!

    他不再是當年那個傻傻掏心的二十四歲小夥子,現在他是個三十一歲成熟冷靜的大人了。

    石信一冷冷的轉過頭,他不會再被她牽動一絲絲情緒起伏的。

    他冷然的對自己發誓。

    獨夜無伴守燈下,冷風對面吹——十七、八歲未出嫁,見到少年家……

    桌上的電話傳來R&B版的望春風來電鈴聲。他討厭聽到傳統的電話鈴聲,所以就將所有電話鈴聲設定成歌曲。

    石信一怔怔看了眼電話,然後才接起,按下免持聽筒通話。

    「石信一。」

    他一手撥撥及肩長髮,又拿起一旁的鬆緊圈隨意將長髮紮起。

    天氣真熱!

    「喂——大哥,我是周信軍。ㄟ……請問一下,我們家恩恩的唱片做得如何了?」話筒那端的周信軍冒着生命危險,打了這通電話。

    石信一挑高一道眉,臉冷了下來。「你在催我?」

    「沒、沒、沒有!哈哈哈——我怎麼敢呢?只是,ㄟ——你知道的,唱片公司給我不小的壓力——」

    「你有壓力,關我屁事?」

    周信軍冒着冷汗,頭上出現三條粗粗的黑線,還有一隻烏鴉飛過。

    「阿信呀!大家合作那麼久,你不要再任性了好不好?」

    他們算起來也有五、六年的交情,他很清楚石信一的個性,平常他還很好説話,但只要他一不高興,他就會像現在這樣任性得讓人頭痛。

    「不爽?找別人呀!」石信一冷冷開口。

    「哇——大哥,你這是要我死嘛!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大你是人人搶手的唱片製作人,哪一個天王天后不是跟你哈腰鞠躬的求你?拜託啦!算小弟講錯話,你大人有大量!不要——」

    「有時間跟我哈拉,到底還要不要我做?」石信一打斷他滔滔不絕的巴結道歉,冷冷開口。

    「要、要、要!當然要!求你!恩恩是我們公司今年強打的新人,萬事就要拜託大哥你了!」

    「廢話真多!」

    「哈哈哈——大哥,那就麻煩你-!先謝啦!」

    石信一果決的掛上電話,眼睛盯着計算機屏幕,腦子卻亂烘烘的。

    突然沒有工作情緒,他關上計算機,決定出門晃晃。

    她身穿剪裁簡單的T恤、牛仔褲、搭配休閒鞋,肩上揹着一個大旅行包,走出機場入境大廳。

    她看了眼四周既熟悉又陌生的環境,伸手拉低頭上戴着的Burberry經典格紋漁夫帽,Dior的太陽眼鏡則遮住她晶亮的雙眸。

    她走到大廳最不起眼的角落,伸手將口袋裏的行動電話拿出來,按下快速鍵撥號,靜靜等着電話被接聽。

    「喂,我是蕾蕾。」

    話筒那端傳來一聲詫異的驚呼,然後是冷靜的問話。

    「-在哪裏?」

    「桃園機場。」

    「-找個地方坐一下,我現在馬上去接。」

    「好。」

    她掛上電話,再次看了眼四周。窗外的豔陽讓她覺得頭昏窒息,台灣的夏天還是濕熱得讓人難以呼吸。

    她有多久沒回來了?七年了吧!

    七年,好長的日子。

    七年的時間,兩千五百五十五個日子,六萬一千三百二十小時,是很容易改變一個人的。

    可是她沒變。

    她依舊只屬於一個人,五光十色、眩目緊張的日子裏,唯一讓她能撐下去的勇氣是來自於他。

    她以為她可以一輩子都安安分分的活在他的心中,可是當她聽見他就要結婚的消息時,她再也無法安分的躲着。

    沒有多想會有多少改變或後果,她衝動的-下一切回來了。

    想見他。

    好想再見到他!

    石信一衝出家門之後,坐上他的保時捷,一路在壅塞的台北街頭狂飆。

    車子在路口緊急煞車,高速轉動的輪胎跟柏油路摩擦出刺耳的尖鋭聲。

    他一臉愠怒的用力關掉收音機,因為不管轉到哪一個頻道,都會聽到Lydia無故失蹤的新聞,讓他更心煩意亂。

    石信一轉頭面對車道旁的綠茵公園,搖椅上一對親暱相擁的小情人佔據了他的目光。

    男生親吻着女生的耳鬢,惹得女生嬌羞一笑。這一幕熟悉的畫面刺痛了他的心。不知為何,他眼中那男生的影像換成了年輕時的他,而那嬌羞微笑的女生則換成了「她」……

    他抱着懷中的她一起坐在公園的搖椅上,她的小手貼放在他掌心上,好小、好軟,他輕輕一握,就可以將她的小手整個收握在手中。

    她微微偏過頭,看了眼他眼中的微笑,輕聲開口:

    「你在笑什麼?」

    他抬起視線對上她的,深邃晶亮的黑眸裏,有着滿滿的寵溺與滿足。

    「我在笑-一直長不大,都十八歲了,手還像個娃娃似的短短小小的。我還沒看過哪個女生的手比-的小。」

    「切——你看過很多女生的手哦!」她雙手往他頸子一扣,故作生氣的鼓起臉頰,怒聲嬌叱。

    「哈哈哈——我都二十四了耶!如果沒看過,那才奇怪。」他大手輕輕握在她的小蠻腰上,絲毫不怕她的怒氣,笑着反駁。

    他喜歡她吃醋的可愛模樣。

    「哼!好過分!那我也要去看很多男生的手。」小手改圈抱住他的頸子,她嘟起紅潤的小嘴,不高興的宣告。

    他的笑容倏地僵住,冷聲怒喝:「不準!」

    「耶——你很不公平哦!你可以看,我就不能看哦?這叫——只准『中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哦!」她美眸一瞪,慧黠一笑。

    「是『州官』!美國人!」他伸出一指,輕點她的鼻子,笑着指正她的口誤。

    雖然她父母是台灣人,但她卻是在美國出生、受教育,而且她才回台灣兩年,很多中國諺語,她還常搞不清楚。

    「州官。」她學着他的發音重複説一次,甜美的笑容讓人神魂顛倒。

    忍不住的,他傾身在她唇上輕輕一啄,又快速退開,眼裏滿是濃濃的愛意。

    幾乎是第一眼看到她時,他就墜入愛河,為她丟了心魂,着迷不已。

    交往以來,他一直不敢對她做出-矩的動作,即使當他們吻得難分難捨,熱情激狂時,他都一定會強迫自己停止。

    並不是他對她沒有慾望,而是因為他太過珍惜她。

    她太年輕,也太純真了,為了她,他願意忍受慾望的折磨,也要讓她是美好的、幸福的享受愛情的甜美。

    她的嬌羞,讓他怦然心動。

    他因為忍受慾望的折磨而啞聲低語:「寶貝,不要這樣看我,我怕我會把-吃了。」

    她星眸一閃,羞怯的低下視線,不敢直視他燃燒慾火的雙眸。她盯着他領口微開的扣子,抿抿緊張的唇,怯怯的説了:

    「沒關係。」只要是他,她就不會怕。

    他倒抽一口氣,用更大的意志力壓下燃燒的慾望,雙眼迷濛的直盯着她,-啞的低語:

    「天!-明明知道我已經為-瘋狂了!不要這樣誘惑我!」

    她緊張的微微嬌喘,怯怯的抬起視線,勇敢的直視入他迷濛的雙眼。

    「那就不要壓抑。我已經十八歲了……」

    她有時候也很擔心,為何他一直不肯碰她,是不是……

    「愛,-還有四十五分鐘才滿十八歲-知道的,我是在保護。」他額貼上她的,深情的雙眼直盯着她純真的星眸,堅持的説着。

    知道她肯為他付出的心意,讓他感動不已,心中更加燃起珍惜她的決定。

    「嗯。可是……你是不是……不愛我?不然,為何不肯……」她遲疑的問出心中的擔憂。

    「天!-怎麼會這麼想?-知道我有多想要-嗎?」

    他啞聲問她,不懂她怎會懷疑他的愛。他大掌壓住她的俏臀,將她微微抬起,然後快速的將她往自己早已腫脹的慾望壓下。

    她驚嚇的瞪大星眸,驚呼一聲。他苦笑着,覺得更加難以忍受奔騰的慾望。

    他的巨大欲望頂在她腿間,她不舒服的移動臀部,想往後移開。他卻突然發出嘶啞的抽氣聲,緊緊閉上眼,全身一僵,咬牙低語:

    「寶貝,不要動!」

    她不敢再亂動,連呼吸都不敢,屏息看着他痛苦的表情。

    等了許久之後,他終於稍稍平息了慾火,低頭給了她一個重重的親吻,帶着一點點懲罰跟寵愛,廝磨含吻。

    他退出時,她震驚地睜大眼,心中慢慢湧進一種叫作「喜悦」的感動。

    他的吻,讓她確定了他的深愛。

    他們輕輕擁抱,享受愛情的美妙氣氛。

    「好了。我答應要在十二點以前送-回家的。我們該走-!」他輕聲不捨的開口。

    他們的相愛雖然得到雙方家長的同意,但因為她還未滿十八歲,他答應每天一定在十二點以前送她回家的。

    他一直遵守這樣的規定,雖然每次的分離都讓他眷戀的不捨放手,但為了她,他還是會遵守承諾的。

    他伸手輕輕拉開她圈掛在他頸後的小手,她卻執拗的圈緊,不肯放手。

    「嗯?」他警告的低嗯一聲,晶亮的黑眸裏卻是滿滿的縱容寵溺。

    「啊——黏住了呀!」她頭一歪,嬌柔的耍賴。

    「-喲!」他一副拿她沒轍的表情,愛戀又氣惱的重重吻她。

    她咯咯輕笑,他笑嘆了口氣,緊緊將她一擁。

    「唉——我現在就想-了!未來十天真不知該怎麼熬過來

    他現在是唱片公司的製作人,雖然他才剛接觸這工作兩年,但成績一直不錯,甚至可以説相當好!他相信她一定是他的幸運天使!

    他最近知名度傳至海外,明天就是要到日本幫一位新人制作唱片。

    「明天我去送機好不好?」她不捨的開口。

    「班機太早了,我不要-太累。我只抱歉明天是-的生日,我卻不能陪-,唉……寶貝,對不起。」

    唱片製作的工作時間很不穩定,出了一個臨時狀況,就必須快速處理。這讓他無法陪伴她度過一些很重要的日子。

    「沒關係!我覺得我每天都在過生日呀!」她懂事的説着,然後又頑皮的笑説:「你要乖乖工作,這樣我以後才不會餓死。」

    「-哦!我才不會讓-餓死!-太瘦了,我要把-養胖一點。」他寵溺的笑着。

    「養小豬哦?」她嘟起嘴。他老是覺得她太瘦,可是她就是胖不起來呀!

    「對呀!養成白白胖胖的小豬,然後把-吃掉!」他傾身湊到她頸窩,輕輕啃咬,作勢要吃了她。

    「啊?哈哈哈哈——好癢!啊——不要啦!」她笑着躲開他的啃咬攻擊。

    他改為咬她的紅唇,捕捉她甜美的笑容,呵呵輕笑的看着她,心中淨是滿足。

    他抱着她站起身,兩個人手牽手,輕聲笑語的走在深夜的街道。

    一到她家門口,他不捨的緊緊擁抱她,這已經是他們每晚的告別形式,他親吻她香軟的頭頂髮絲,呢喃低語:

    「要乖乖的,嗯?等我回來。」

    「好。」她小手圈抱住他的腰,整個人貼到他懷中,吸取他的味道。

    他將她輕輕推離他的懷中,從褲子口袋裏拿出一個黑色絲絨錦盒,打開盒蓋。

    「哦!」她驚呼一聲,瞪視着盒子裏閃亮的鑽石戒指。

    「生日快樂,我的愛!」他微笑的低語,然後緩緩單腳跪下。

    「雖然-才十八歲,可是-可以先答應我的求婚嗎?」

    她笑了,笑得美麗,笑得眼眶有淚。

    她流下感動的淚珠,淚眼迷濛的看着他眼裏的濃情深愛,輕輕點頭。

    他笑了,虔誠的輕輕舉起她的左手,將戒子套進她的無名指,因為過於激動,他的手微微顫抖。

    他站起來,緊緊抱住她,感動的顫抖。

    「天!我真的好愛-!好愛好愛-!」

    忍不住的,他低下頭給了她一個承諾的深吻。

    許久,他輕啄她已經腫脹的紅唇,作為結束。

    他們又耳鬢廝磨、呢喃愛語了一會,他才不舍的讓她走進家門。

    他一直看着她走過前庭,進入家門之後,才嘆氣地轉身離開。

    他往上坡走着,他們兩家雖然比鄰而居,卻相隔了近一百公尺。

    他抬頭看着朦朧的月亮,心裏卻是激動跟感動充盈。

    他永遠都不會忘記今晚的感動的……

    叭叭叭叭——

    刺耳的喇叭聲從後排車傳來,石信一皺着眉頭透過後照鏡,看見後面的車輛駕駛不耐煩的探出頭瞪他,還猛按喇叭催促他。

    「該死!」他詛咒的低聲一罵,快速踩下油門,開着車子過街。

    他竟然又在等紅燈時陷入回憶,而失神忘我!

    最近他一直很不正常的恍神。他不明白自己為何會這樣無法剋制的想起過去,想起她!

    他是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那晚的心情,但不再是痴傻的感動,而是憤怒!

    哈!他當時像個傻瓜一樣,在日本沒日沒夜的趕進度,只為了快快飛回她的身邊,結果他回來面對的,卻是人去樓空的震撼。

    她就這樣從人間蒸發了!

    沒有人肯告訴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也沒有人肯告訴他,她到底在哪裏。

    就連他母親都不肯告訴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只是有苦難言的丟一句-

    「忘了她吧!」

    他怎能忘?

    他發了瘋的找她!

    又氣又急又瘋又狂的找她!

    結果一年之後,他在電視上看見了她,她成了萬眾矚目的歌壇紅星。像在嗤笑他的愚蠢執着,她成了全球的歌壇天后,讓人難以接近的大明星!

    他記得她曾跟他説過,她很慶幸自己拒絕了在美國被星探發掘的機會,因為這樣,她才會來到台灣認識他。

    哼!甜言蜜語!

    她一定常在午夜夢迴嘲笑他的愚蠢,他只不過是她在台灣假期的餘興節目。她早就知道會回去美國發片,他卻傻傻的跟她求婚。

    是呀!他不會忘記那晚的!

    他會一直記得自己曾犯下的愚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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