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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

    20

    每次媽媽咬牙切齒痛罵軍代表的時候,岑今總是會不由自主地想到軍代表的兒子——衞國,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當二級工三級工了?還是打仗犧牲了?

    當她想到他當了工人的時候,眼前總是浮現出那個夏天那個工廠的鍋爐房,不同的是,衞國已經是那些工人中的一員,赤裸着上身,脖子上搭一條髒乎乎的毛巾,臉上糊着很多炭黑,看不清面容,手裏拿着一把鐵鍬,懶洋洋地走到煤堆旁,剷起一鍬煤塊,懶洋洋地走到鍋爐門前,往裏一扔。

    循環往復,直到退休。

    不知道現在的孩子還會不會去工廠鍋爐房要冰吃?恐怕不會了,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手裏錢多了,到處都能買到冰棒吃了,而且都是高級的,比那硬邦邦的冰塊好吃多了,那種硬冰塊,可能就是冷水加色素和糖精做出來的,除了甜味,沒別的味道。

    她覺得衞國參軍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因為他爸爸就是軍人,他自己也從小就想當兵。如果他參了軍,不知道會是什麼兵種?打仗了沒有?立功了沒有?

    那段時間,打仗的機會不多,好像就一個對越自衞反擊戰,着實讓她激動了一陣,總覺得過幾天就有人給她送軍功章來,神色凝重地告訴她:“我沉痛地通知你:衞國同志在自衞反擊戰中光榮犧牲,這是他的軍功章,遵照他的生前遺囑,我們將這枚軍功章交給你保存。”

    她想象自己接到衞國的軍功章和遺物,應該昏厥過去,像媽媽聽到爸爸跳水庫的消息時一樣。如果聽到衞國犧牲的消息,而她沒昏過去,那就太不像話了。她很擔心自己不是昏厥型體質,因為她從來沒昏厥過。

    一直到對越自衞反擊戰結束很久了,也沒誰給她送軍功章來,她不知道是因為衞國沒犧牲,還是他在遺囑裏把軍功章許給別人了。畢竟他對她的那個諾言是若干年前許下的,過去了這麼多年,他哪裏還記得自己小時候的諾言?

    有時她覺得他可能沒犧牲,只是受傷了,像那個徐良一樣,坐在輪椅上,唱《血染的風采》。她覺得自己一定不會嫌棄他是殘疾人,會不顧一切地跑到他身邊去,跟他結婚,那該是多麼浪漫啊!

    後來她想起好像有“獨子不當兵”的説法,而衞國似乎是個獨子,那他應該不能當兵,所以也就不會犧牲。

    那他到底在幹什麼?

    不知道為什麼,她總覺得他應該在E市什麼地方生活,大概是因為她對他的記憶,都是在E市發生的,所以她一想起衞國,背景就總是E市。

    有好幾次,她都想回E市去玩,但爸爸媽媽都沒興趣:“去那裏幹什麼?”

    爸爸説:“我真是沒臉回到那裏去,我到現在都沒恢復公職,那就等於三中對我的處理是對的,我跑那裏去幹什麼?惹人笑話。”

    她説:“去那裏看看嗎,那不是你們定情的地方嗎?”

    媽媽説:“什麼定情不定情的,你爸爸那時如果不是被下放到那個鬼地方,他能看得上我?”

    爸爸慌了,急忙申辯:“今芬,你怎麼能這麼説呢?難道我是那種人?”

    媽媽不依不饒:“你怎麼不是那種人?你在省城的時候,注意到我了嗎?”

    “我……”

    “別‘我我我’了,你當我是個傻瓜,什麼都看不出來?只能説我那時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上了你的當,根本不知道你在鄉下還有個老婆。”

    “你看你,又把這事拿出來敲打我,我……我……這麼多年……還沒……贖清我的罪過?”

    爸爸媽媽這樣鬥嘴,令她很擔心,怕鬥來鬥去把感情鬥生分了,趕快出來打圓場:“好了,好了,都是我不好,無事生非,E市那破地方,不去就不去吧,別為這事傷了和氣。”

    媽媽似乎知道她想去E市是因為衞國的緣故,所以總忘不了把衞國也敲打幾句:“不知道那個衞國改了那些毛病沒有,如果改了,倒也是個挺不錯的人,挺仗義的。但是小偷小摸這種事,恐怕是改不掉的,小時偷針,長大偷金。”

    她替衞國打抱不平“我覺得他是受了他爸爸的影響,他爸爸小時候偷地主的玉米,被抓住了,要送到官府去審判坐牢,他爸爸逃出來,參了軍,成了英雄,當了軍官。有這麼成功的榜樣在身邊,他怎麼會不偷呢?”

    “但是那怎麼相同呢?”

    “有什麼不相同?要説不同,他比他爸爸更高尚,不是偷了自己吃,而是因為我要吃香蕉他才去拿的。”

    “他何止偷那一次啊?他自己都説過了,他爸爸早就叫他別再偷了,再偷就不要他了,那説明他以前就有偷摸習慣。”

    “那肯定也是因為哪個小孩想吃什麼。”

    “想吃就去偷?你説的那些黃瓜啊,西紅柿啊,玉米啊,不都是他偷的?那也是因為你要吃?”

    “他每次都給我吃了的。”

    “但不是因為你要吃他才去偷的啊。肯定是他養成了小偷小摸的習慣,看到能吃的東西就順手牽羊摘一個,摘了自己又不想吃,就拿來給你吃。”

    “才不是呢,他自己也很想吃的,他是看我小,讓着我吃的。”

    “想想就後怕,那些東西都是直接從農民地裏摘來就給你吃的,上面不知道灑了多少農藥,多少大糞,如果把你吃死了,還不就這麼去了?叫他抵命也抵不回我的女兒來。”

    她笑嘻嘻地説:“我自己也偷吃了很多地裏的東西,也沒吃死嗎。要説小偷小摸,我比他好不到哪裏去,我小時候也小偷小摸,難道我現在還是小偷?”

    媽媽咕嚕説:“你跟他不同嗎,紅星中學那種地方,偷竊成風,你能不受到影響?”

    “那説不定衞國以前也是待在一個偷竊成風的地方呢?”

    媽媽辯不過她了,就耍賴:“反正我的女兒跟衞國不同。”

    她也以一個玩笑結束戰鬥:“那當然不同囉,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嗎。”

    在她媽媽看來,軍代表一家就是她家的仇人,但在她看來,軍代表一家是她家的恩人,軍代表從水庫裏救起了爸爸,衞國從溪溝裏救起了她,那都是救命之恩啊。

    媽媽不同意:“什麼恩人?他們父子倆都是先害人,再救人,功過抵消,過大於功。”

    “怎麼是先害人,再救人?”

    “怎麼不是呢?軍代表如果不是為了自己那些見不得人的私心,死整你爸爸,你爸爸怎麼會去跳水庫呢?他逼得你爸爸跳水庫了,他又跑去救起你爸爸,這能算救命之恩?”

    “他整爸爸的時候也不見得就能預料爸爸會跳水庫,他救爸爸的時候也許根本就不知道那是爸爸。”

    “是啊,那不更説明他並不是去救你爸爸的嗎?他要是知道那是你爸爸,説不定救都不救了。”

    每次説到這份上,她就儘量不跟媽媽爭論,已經過去了的事情,又都是猜測和假設,有什麼好爭的?爭來爭去,也沒個裁判可以裁定誰是誰非,反而把母女關係爭壞了。

    她放過軍代表,只説衞國:“但是衞國怎麼是先害人,後救人呢?”

    “他不把你帶到那個溪溝裏去,你會被水沖走?如果那溪溝深一點,水流得急一點,他下去得慢一點兒,或者他力氣小一點兒,你就被淹死了。”

    “但是他帶我去的時候,怎麼會預料到溪溝裏會漲水呢?”

    “他根本就不該帶你亂跑。”

    “那次不是你叫他帶我出去玩,玩到五點再回來的嗎?”

    “但我沒叫他帶你去溪溝邊玩啊!”

    她笑笑,不置可否,知道她越反駁,媽媽就會越堅持。

    但她知道,雖然媽媽嘴裏會堅持抬槓不鬆口,但心裏還是慢慢鬆動了的,因為凡是她們爭論過的事,她媽媽後來就很少再提,既不再提自己的觀點,也不重複她的觀點,就這麼煙消雲散了。

    只有一點,媽媽從來沒改變過,那就是衞國的不愛讀書,不愛學習。

    媽媽説:“我們跟軍代表完全是兩種不同的家庭,他們是那種工農兵家庭,天生不是搞學習的料,你看那個衞國,從小就不愛學習,成天在外面打架鬧事。而我們的家庭,祖祖輩輩都是做學問的,天生就愛學習,會學習。

    “工農兵家庭的人就不會學習?”

    “當然啦,你看看恢復高考後那兩三屆大學生,該有多少是地主富農資本家的子女啊!為什麼?因為他們的家庭就是讀書人的家庭。”

    “地主富農資本家就是讀書人家庭?”

    “是啊,既然他們能被打成地主富農資本家,説明他們在舊社會是有錢的人,他們就能送孩子上大學,受教育。而那些工農兵在舊社會哪裏有錢送孩子讀書?越窮越沒錢讀書,越不讀書就越窮。”

    “也不是每個工農兵家庭的孩子讀書都不行。”

    “當然不是每一個,但衞國肯定是其中一個。如果現在讓你跟衞國一個班讀書,我負責你是尖子,他是尾巴。”

    在這一點上,她無法説服媽媽。她跟衞國一起玩的時候,她還沒讀書,那時也不講成績,誰成績好誰白專,所以即便衞國成績不好,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他讀書不行,還是他不願意讀書。

    她讀書時成績是很好的,尤其是文科,又尤其是寫作,大概繼承了岑家的寫作基因,上學時一直是語文課代表,作文更是深得老師喜愛,總是拿來做範文。參加過幾次作文比賽,大賽小賽都是一等獎。

    但高中階段選擇文理科的時候,她父母堅決主張她學理科,説學文科不光沒出息,還挺危險,愛惹禍。

    爸爸説:“寫作是條不歸路,寫得出來,寫不出來,都是苦。很多文人最後都是自殺身亡,為什麼?才思枯竭,寫不出來了。”

    於是她進了理科班。

    理科她也學得挺好,但總覺得不是自己最拿手的,本科她只進了省裏最好的大學,研究生才考來G大,總算揚眉吐氣。

    不過她對自己的專業並沒有多大興趣,她考研究生,完全是因為無聊,本科畢業分到一個大學教書,沒男朋友,生活很沒意思,於是考個研究生玩玩,也好讓大家知道她不是找不到男朋友,而是忙着考研究生,沒時間找男朋友。不僅如此,她那時也挺相信媽媽的話,以為讀個研究生,可以拓寬她找對象的範圍。

    她可以理解媽媽對軍代表的仇恨,但她比媽媽平靜得多,恨軍代表又有什麼用?那個年代的人誰又能説得清楚?

    至於軍代表在處理爸爸的問題時,有沒有摻雜個人感情在裏面,她就不知道了。她相信軍代表還是真心喜歡媽媽的,但如果爸爸沒那個小辮子在那裏,軍代表也不會編造一個出來,把爸爸整到鄉下去。如果爸爸是軍代表的親戚,大概軍代表就可以對外調結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根本就不會派人去外調爸爸了。

    歷史就是由無數個巧合組成的,個人歷史是這樣,國家歷史也是這樣。

    而歷史又是唯一不能回頭重來的東西,發生了就發生了,可以算賬,可以獎懲,但不能重新來過。

    她不知道媽媽這些年是沒找到軍代表,還是找到了不願意告訴她,怕她跟衞國聯繫上了。但她知道,如果她找到衞國了,肯定不會告訴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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