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來到泰國以後,沒有熟悉的感覺嗎?”
“見鬼了,所有一切都很陌生啊。”
“那你是怎麼開始……嗯,就是做一些更不好的事啊?”
“你説殺人啊?”
我知道你説的就是殺人。這個部分有點跳太快,但我儘量加速吧哈哈。
當時我是被交給泰國警方,可泰國警方完全查不到關於我的任何相關紀錄,電腦裏也沒有我的指紋檔案,但也因此,在定義上我算是一個背景清白的人,於是他們只沒收了我好意提供的假護照,就把我扔出他們的視線範圍。
重新獲得自由,我感覺很輕鬆,為了在短時間內好好把自己安頓得像個人,我只好説服自己再幹一陣子扒手,弄些錢買一件刷舊的黑色皮衣跟一把吉他,再找找有沒有酒吧在應徵搖滾歌手。
這真是錯誤的決定。
對於當小偷我真的提不起勁,對,提不起勁,我毫無熱情去偷竊別人身上的東西,一旦失去偷東西的信仰,連帶逼得我連技術也一併生疏了,好像我突然忘記某種關鍵的微妙手法似的。恍神的我當場就被抓住了。
我的運氣很好,泰國人都喜歡搞私下解決這套,所以我只是在市場裏被痛打一頓,肋骨斷了好幾根,連鼻子也斷了……喏,你看,就是這裏,現在用力按下去,還有點隱隱作痛咧。
被揍是我活該,我無意抱怨這點。只是我才當了兩天愜意的流浪漢,就有個樣貌猥瑣的男人搭訕了我,問我要不要賺點快錢。
我問怎麼個賺法,他説想買我的腎臟,不過要先到醫院做一些精密的比對,如果找到了買主,我就走運了。
“你該不會真的把腎賣掉了吧?”跳跳瞪大眼睛。
“當然沒有,因為第二個男人出現了。”我掀開我的衣服,肚皮上可沒手術痕跡。
第二個男人也沒什麼好心眼。
他請我幫忙跑腿,其實就是叫我在毒販跟毒蟲間交易摻了一大堆奶粉的劣質毒品,如果我被警察抓到了也只能自認倒黴,毒販則安全在幕後操作一切。
我猜我沒有什麼選擇餘地。
就這麼居中跑腿了幾次以後,其實前後也不到兩個禮拜,有一天傍晚我送一包白粉到一個客户家裏時,看見他死在一張破爛沙發上。
他不是吸毒過量死的,而是舉槍自盡死的,他的手指上還勾着一把左輪手槍。
不是專家也看得出來他才死不久,因為血的氣味還很腥鹹,沒發臭,蒼蠅也只有區區一隻在他的嘴角邊巡視待會要下蛋的好位置。
我對這位忠實客户為什麼把自己的腦袋轟掉毫無興趣,或許是/~文/可笑的幻覺/~人/或許是想用最激/~書/烈的方式戒/~屋/毒,都幹我個屁事。但我覺得他開槍的角度很有問題,瞧他腦袋炸掉的窟窿大小,我打賭他一定沒有第一時間魂飛魄散,但也沒力氣再多扣一次扳機矯正錯誤。慘。
在那個恐怖的自殺現場,我並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我甚至還大着膽子研究那悲慘的破洞,也好好看了一下那把槍。嗯,槍裏面還剩下三顆子彈。
這三顆子彈改變了我接下來的人生。
“你拿去殺人了?”
“差不多,不過是有人跑過來讓我殺。”
跑來讓我殺的人,是一個晚了我五分鐘開門的警察。
我猜那個警察只是單純來找我那位忠實客户的麻煩,定時勒索點錢之類的吧?我不知道,説不定我那位忠實客户之所以自殺也跟那個警察有關?我也不知道。
但不管怎樣,那個警察顯然以為手裏正拿着槍的我剛剛把他的優質勒索對象給幹掉,氣氛一下子變得很緊張。那警察大聲命令我把手上的槍放在地上,雙手舉高……我是白痴才照做,他一定是想趁機把我幹掉,然後把偵破這個殺人搶劫案的功勞記在他自己頭上。
那個警察很緊張,一直在那邊大吼大叫,見鬼了我自己也緊張得要命,差點就尿出來了。幸好那個警察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就是拔出他掛在腰上的手槍,對我開了第一槍。
那顆子彈射到哪裏我不清楚,總之沒打中我,我也很自然地朝警察扣下扳機。
我也沒射中他。
不過就在我開了第一槍、後座力震得我手腕隱隱發麻的時候,我的心就平靜下來了。
我跟那個警察大概是同一時間朝對方開了第二槍,這一次,我聽見子彈刮過我耳邊的嗡嗡聲,我猜他也聽見了差不多的聲音。
在我扣下第三次扳機之前,我清楚意識到,如果這一槍再沒射中那個警察,這場近距離互相扣扳機的比賽就結束了,因為只剩下他一個人飾演選手,我則充當活動肉靶。
是是是,我現在還能跟你這麼講話,當然就是我沒錯過第三次扣扳機的唯一機會。到現在我都清楚記得那一槍的所有細節,我的眼睛、脖子、肩膀、手臂、手腕、手指這些地方的肌肉與神經,全部都清晰無比到幾乎脱離我的控制,它們各自運作卻又彼此緊密串連,好像有一條隱形的彈簧繩勾着我的眼睛和槍裏面的子彈,在我幾乎要扣下扳機的那一瞬間,我就已經確定子彈最後的去處。
那個警察被我射中了。
他甚至來不及扣下第三次扳機,就坐倒在地上。比我想象中還要深色許多的鮮血從他的脖子中間……這裏,不斷噴了出來,百分之百是沒救了。我拿走他的手槍,跟剩下的所有子彈,他也沒有權力反對。
去哪?我還可以去哪?
這幹掉警察的一槍之後,我是走投無路了。
“好恐怖的感覺喔。”
“恐怖?其實在開槍的時候根本沒有時間感到恐怖。”
“不是,我是説那種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誰的感覺。很恐怖!”
“有什麼恐怖?説不定記起來以前的自己是什麼樣的人才恐怖咧!”
“然後呢?然後你就逃到這裏了嗎?”
“還沒。”
有意思的是,當我意識到自己走投無路的那一天起,反而有種“只要多活一天就是賺到”的海闊天空感。我就是爛命一條,認了認了,幸好曼谷有很多幫派二十四小時都在應徵“要錢不要命”的爛命之徒,於是我拿着警槍隨便投靠了其中一個潮州幫,幫一個叫倪佬的老大賣命。
那段時間我花了不少時間在練習開槍上,我希望扣扳機可以次次都像殺掉警察的那一槍一樣神準,於是自己花不少錢買子彈到山裏射空酒瓶,可是成效不好,不管我怎麼練習結果都很差勁,幸虧每次出門做事,拿槍跟真人對干時我的表現都比射空酒瓶來得好,好像有另一個人幫我把槍好好抓穩似的,緊要關頭都可以把子彈射到該去的地方,哈哈不然我早就死過十幾次了。
在倪佬手底下做事,大部分時間都沒事幹,盡是隨我吃吃喝喝,幫會開的妓院任我逛,去幫會圍事的賭場還有固定的籌碼讓我賭,這就是替幫會賣命的特權。
當幫會需要我的賤命,倪佬説一聲,我就跟其他一樣把命賣掉的同伴一起拿槍出門殺殺人。只要我回得來,就可以繼續吃吃喝喝騎女人爛賭到天亮。
“那不就跟現在差不多嗎?”
“是啊,不過現在愜意多了,沒有人是我老闆嘛哈哈哈哈哈哈!”
“真敢説,要我説的話,在這裏每個女人都是你老闆呢!”
説的也是,我用沉默表達我的無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