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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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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人的第一次彆扭就這麼含含糊糊地過去了,周寧沒道歉,楊紅也不追問。但做飯洗碗的事仍然令楊紅頭疼,倒不是她一個人又做飯又洗碗有多麼累,她也願意相信周寧的懶只是從小形成的習慣,與愛不愛她無關。但別人見周寧不做飯不洗碗就會以為他不夠愛老婆。別人都説你丈夫不愛你,你再自信,也難免懷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愛你。人説“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又説“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這些格言都是人瞎編出來的?

    楊紅也知道還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議論吧!”但她不要説做到這一點,她連讀都讀不好這句話。

    上高中時,楊紅的語文老師自恃普通話講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對朗讀特別重視。楊紅有一次被叫起來朗讀課文,其中就有這句格言。楊紅看到有“自己”和“別人”這對反義詞,就想當然地把重音放在這兩個詞上。但老師説她讀得不對,像她那樣讀,讓人感覺你還可以“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老師説,這句話的重音應該是在“路”和“議論”上,才能顯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閒話的決心。楊紅讀了好多遍,都沒讀出老師要的效果。最後還一連三遍地讀成:“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吧!”

    按弗洛伊德的説法,口誤、筆誤都是下意識的逼真反映。你誤讀成“走別人的路”,實際上是因為你潛意識裏就想走別人的路。其實何止是潛意識,楊紅的明意識裏也是寧願“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的。別人留長髮,她就留長髮;別人有劉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裏;別人不穿裙子的時候,她絕不率先穿裙子。總之,是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傻子過年看隔壁。雖然有時也覺得別人的做法不對,但也只在心裏嘀咕幾句,算是“議論”過了。

    結婚買傢俱時,楊紅本來不喜歡粉紅、粉藍的,但不知為什麼,那段時間H市流行這兩種顏色,楊紅為別人着想,只好買了一套粉紅的。後來同樓的人個個説好看,楊紅也暗自慶幸,還是“走別人的路”好。她買的電視也是照當時的潮流,要買大的,雖然她的房間只有十平方米,但她還是買了一個29英寸的,在當時已經是大而無當了。看電視時因為離得太近,老覺得人物像打了格子一樣。

    對面毛姐家也是一個大電視,她丈夫老丁就對周寧説,不如你坐在我門前看你家的電視,我坐在你門前看我家的電視,隔着走廊和一間房,距離正好。楊紅想,老丁也跟我一樣,也只敢“讓自己去議論”,買電視時,還是要“走別人的路”,買大的。

    楊紅從小就很敬畏這個“別人”。長大了,才知道這個“別人”其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無形無狀、無處不在、無孔不入、防不勝防的羣體。考得不好?別人要笑話的。穿得太怪?別人會怎麼説?楊紅的一個表姐還告訴她,找不到男朋友,別人會説你“高不成,低不就”。別人這樣説你,你的兩個肩就會變得一邊高、一邊低,因為女人愛面子呀,“低不就”還扛得住,但扛着“高不成”的那邊吃力太多,就會壓得歪下去。表姐是北大畢業的,在北京工作,只有春節才回來,三十多了還沒結婚,回來沒人玩,就跟比她小很多的楊紅玩。表姐總是説:“高不成?好像我癩蛤蟆吃天鵝肉沒吃到一樣,其實是我那片天空根本就沒有天鵝!”

    楊紅知道自己是個“為別人活着”的人,過得再幸福,如果別人都認為她不幸福,她就會覺得自己其實是不幸福的。更何況是“愛不愛”這種很難找到客觀衡量標準的東西呢?什麼叫愛?什麼叫不愛?別人都説你丈夫不愛你,你還在那裏以為他愛你,不是有點自欺欺人嗎?就算你丈夫口口聲聲説愛你,他都可能並不愛你,更何況像周寧這樣説都不説愛你的人呢?

    所以楊紅雖然寧願自己做飯洗碗而不想為這些瑣事與周寧發生爭執,但因為住的是集體宿舍,不能不為羣眾着想,於是仍然天天逼着周寧洗碗。好在周寧有更遠大的計劃在心中醖釀,也不計較,每次都丟三落四地把碗洗了。楊紅只要在別人眼裏過得去就行,自己去收拾殘局也無怨言。每當周寧洗碗時,楊紅恨不得在走廊上吆喝一聲:“嗨,都來看哪,我丈夫在洗碗哪,別又説我丈夫不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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