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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58節

    艾米:塵埃騰飛(57)

    陳靄正在心裏嘀咕着,突然聽到那位男警衝她説了一句什麼。她只聽見了句子末尾的presscharge兩個詞,於是想起上次為祝先進的事報警後,也聽説過這兩個詞,應該是“起訴”的意思。但其它的詞她都沒聽清,以為王蘭香起訴她充當第三者呢,心裏一緊張,漢語就蹦了出來:“你們還講不講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又問了一遍:“Doyouwanttopresscharge(你想不想告她)?”

    這次她聽清楚了,應該是在問她要不要告王蘭香,她連連説:“Yes!Yes!”

    男警給了她一個表格,説如果她想presscharge的話,就在三十天內把這個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給的地址去,過了三十天,這個案子就過了起訴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寫了個號碼,説這是她的casenumber(案件編號),填表時用得上。

    然後女警問她想去哪裏,説他們可以用車載她去。

    陳靄連連推辭:“No,no,thankyou!Icanwalk.Ihaveabike.…”(不用,不用,謝謝,我走去就行,我有自行車。)

    警車開走之後,陳靄連東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學校走,一路都是暈暈乎乎的,不知道剛才發生的一切,究竟是夢還是真。

    其實她打911,有一半是條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蘭香嚇跑,並沒想過真能為這事起訴王蘭香。這麼點小事,警察就問她要不要presscharge,是不是presscharge就得交費,而警察可以從中提成?是不是還得請律師?請律師挺貴的吧?

    她印象中打官司是很花錢的,“打官司”幾個字好像總是跟“傾家蕩產”聯繫在一起的,所謂“打官司打到傾家蕩產”,就是這個意思。她想不起這個印象是怎麼形成的了,反正是有這麼一個印象。她不禁想到:如果打這場官司得花個一萬兩萬的,還打不打?

    她胡思亂想着走到學校,也沒心思幹活,馬上就給滕教授打電話,把今天發生的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向滕教授討主意。

    滕教授説:“C大有專門為教職員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機構,可以向他們諮詢一下,讓我在網上找找他們的電話號碼。”

    滕教授在網上搜尋了一下,找到了C大法律服務處的電話號碼,一個電話打過去,就約好了當天下午見面。

    陳靄懇求説:“滕教授,我英語不好,你能不能陪我去法律服務處?”

    滕教授説:“這還用問嗎?我當然會陪你去。”

    兩人按約定時間去了法律服務處,那裏的人告訴他們:在我們這個州,spittingintheface(向人臉上啐一口)是一種crime(犯罪行為),叫做simpleassault(攻擊罪),如果你presscharge,被告可能會有jailtime(坐牢)的,最高可判兩年的probation(緩刑,監外服刑),可能還要做若干小時的communityservice(社區服務),全看法庭怎麼判了。

    兩人都吃了一驚,沒想到啐人一口有這麼嚴重。滕教授低聲問陳靄:“那我們要不要起訴?”

    “你幫我問問,看起訴要花多少錢,要不要請律師,如果要請律師,得花多少錢—”

    滕教授代她問了這幾個問題,法律服務處的人説,這樣的案子一般由公訴人起訴,她不用花錢,這案子很簡單,她也不用請律師,C大法律服務處可以向她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和幫助,這是包括在C大教職工的福利待遇中的。

    陳靄聽説一分錢不花,當即就決定要presscharge。但兩人從法律服務處出來後,滕教授説:“陳靄,我想跟你打個商量—”

    “打什麼商量?”

    “我想用你這件事跟王蘭香做個交易—”

    “什麼交易?”

    “你不告她,但交換條件是她必須同意離婚。”

    陳靄想了一下,回答説:“我不能讓你用這件事跟她做交易。”

    滕教授很吃驚:“為什麼?”

    “她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受到法律懲罰;如果我這次不起訴她,她不僅會繼續侮辱傷害我,她還會這樣侮辱傷害別的人—”

    “但是你—不想我能—儘快跟她—離婚嗎?”

    “你要離婚,總是能離掉的,用不着拿這件事跟她做交易。再説你已經説過了,你—離婚的事—跟我不相關,我不過問你離婚的事,如果你拿這件事去跟她做交易,她還以為我們真有什麼呢—”

    滕教授遭到拒絕,神情很尷尬,自嘲地説:“呵呵,看不出來呀—沒想到你—”

    “你沒想到的事還多着呢。”陳靄自吹了一句,馬上解釋説,“主要是不想讓王蘭香逍遙法外。她這麼兇悍,就是因為她從來沒為自己的兇悍付出過代價,她從跟你談戀愛起,就是這樣兇悍地對付你身邊的女人的。她用這種方法得到了你,還用這種方法把她的婚姻維持了這麼多年。我不能讓她再次逍遙法外,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我得為其他那些—‘滕哥的女人’着想—”

    “什麼‘滕哥的女人’?”

    “你不知道?小屈把—我們這些人都稱為‘滕哥的女人’—”

    “他這個人就是—-愛開玩笑。你們不是‘滕哥的女人’,而是‘被滕哥牽連的女人’,我對不起你們,給你們帶來麻煩了—”

    “這些女人都—只是被你牽連?不是你的—女人?”

    “你自己是其中之一,難道還不知道?”

    “我是其中之一,不等於她們個個都跟我一樣—這麼—清白—”

    “呵呵,連你也不相信我了?”

    “什麼‘連你’?好像我—最該相信你一樣—”

    “我們—天天在一起,你還不相信我?”

    “我又沒24小時跟着你—”

    滕教授苦笑一下:“那你就24小時跟着我吧—”

    “我跟着你幹什麼?那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着你—”

    “哪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着我?”

    “小杜啊—小韓啊—,還有一些,我不知道名字—”

    “呵呵,你這算不算吃醋?”

    “我吃什麼醋?我又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

    “你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那你是什麼?”

    陳靄狠狠地説:“我是已婚女人,有夫之婦,又老—又髒—”

    滕教授看着她,一臉茫然,但沒提問。

    陳靄問:“你是不是説過這樣的話?”

    “説什麼話?”

    “説你搞女人有三項基本原則,一是不搞煙花女子,嫌她們髒;二是不搞三十五歲以上的女人,嫌她們老;三是不搞—已婚女人—嫌她們又髒又—老—”

    滕教授失口否認:“我什麼時候説過這樣的話?你覺得我會説這樣的話嗎?我根本就不—搞女人,哪裏還有什麼三項基本原則?你這是聽誰説的?”

    “聽王蘭香説的。”

    “我不相信—”

    “真的是她説的,我覺得她這個人不會撒謊的,如果她説是你説的,那肯定是你説的—”

    “她不是不撒謊,而是撒不出這麼—有水平的謊來。”滕教授想了一會,説,“可能是—我隨口説過什麼,她撿起來—自己瞎理解瞎發揮—。煙花女子—可能是我回國講學,回來後她拷問我有沒有在國內—叫雞,我大概説過嫌雞—髒的話—”

    “哈哈,我説是你説的吧!那麼其他兩個基本原則呢?”

    “可能都是類似情況下説的,她愛隨便扯個人出來,拷問我跟人家有沒有關係—”

    “於是你就把人家貶低一通?”

    “也不算什麼貶低,只是説我的感受而已—”

    陳靄忍不住笑起來:“我就猜到是你被老婆問慌了,急於洗刷自己,就狠狠貶低別人—”

    “但我沒有這樣—説過你—”

    她沒接茬,而是轉回起訴的事:“我還真有點怕起訴會把王蘭香搞得坐牢呢,如果她去坐牢,就會丟掉工作,你每月就得付一大筆贍養費,兩個孩子沒有媽媽照顧,也是很可憐的—”

    滕教授感動壞了:“謝謝你這麼替我和孩子着想,那我們先不起訴吧—”

    但才過了一天,滕教授就改變了態度:“起訴起訴,堅決起訴!”

    “怎麼了?”

    滕教授説:“你是對的,必須起訴她,不然的話,她會更加囂張。”

    原來王蘭香把國內的親戚全發動起來了,輪番給滕教授打電話,威脅他,恐嚇他,罵他,不准他跟王蘭香離婚。滕教授警告他們,説打電話來罵人恐嚇人也是違法行為。作為警告,滕教授把王蘭香啐陳靄一口,陳靄報警,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説王蘭香有可能為啐這一口坐牢等等,告訴了王蘭香在國內的親戚。

    陳靄問:“她家裏人怎麼説我?”

    “她們都跟王蘭香一樣,不懂道理不懂法律,他們説他們不怕,要告隨便你告,他們奉陪,看你能不能把王蘭香告倒,叫你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告得把自己遣送回中國去了,只要你回了中國,他們不會放過你—”

    陳靄氣昏了:“他們也太囂張了吧?我本來還不忍心告她,結果她—還這麼囂張?看來還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話,我回到中國都不得安寧。”

    陳靄當即就把警察給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過了幾天,她收到法院寄來的一份通知,請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個courthearing(法院的聽證會),還説同樣的通知也遞送給被告王蘭香了。

    滕教授怕王蘭香會狗急跳牆,每天都盡力陪着陳靄,也讓小屈跟得更緊一點。

    但王蘭香似乎學聰明瞭,沒找陳靄鬧,而是花大價錢請了D市最好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聽説首期律師費就要兩萬美元,每次諮詢律師還要再按小時付費。

    這使得陳靄很緊張,美國電視裏經常有這樣的情節:明明有罪,但因為律師狡猾,鑽了法律的空子,最後辯護成了沒罪。這使她有一個感覺,那就是美國的法律是律師手裏的橡皮泥,他們想怎麼捏,就怎麼捏。一個人有罪沒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請得到什麼樣的律師。

    她跑去諮詢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把王蘭香請了D市最好律師的消息告訴他們。

    法律服務處的人説,這個律師要價這麼高並不是沒來由的,因為他打官司的勝訴率很高,在全國都小有名氣。但法律服務處的人叫她不要緊張,説無論被告律師有多能耐,法庭頂多也就是判王蘭香無罪,但決不可能判陳靄有罪,因為她沒犯法。

    但對陳靄來説,如果法庭判王蘭香無罪,就等於是判她陳靄告錯了,如果真是那樣,王蘭香一定不會放過她,要麼會私下采取報復措施,要麼會反訴她誣告。

    陳靄恨不得馬上就知道法庭判決的結果,但Courthearing安排在幾個月之後,搞得她心神不寧,度日如年,彷彿她是被告一般。

    最麻煩的是王蘭香除了請律師,還請了很多説客來遊説陳靄,都是她認識的人,不知道怎麼都被王蘭香給發掘出來了,一個個登門拜訪,軟硬兼施,叫她撤訴,彷彿她不撤訴就會被D市華人界唾棄一般。

    她橫下一條心,無論誰來開導她,她都是那番話對付:“誰觸犯法律,誰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王蘭香的律師親自出面了,不愧為D市最有名的辯護律師,講話非常有水平,閃爍着智慧的光芒,充滿了人道主義魅力,簡直有催眠作用。律師首先就懇切地説我的當事人很後悔,她已經認識到不該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你,她願意向你賠禮道歉,也請你考慮到她目前的處境,一個正在跟丈夫打離婚官司的女人,兩個孩子的媽媽,處境是多麼艱難,心情是多麼痛苦,等等,等等。

    最後律師問:你説説看,要她如何做,你才願意撤訴?

    陳靄早已心軟了,想了想説:我覺得你的當事人心理上有毛病,她應該去看心理醫生。

    律師立即抓住這句話,追問道:如果我的當事人願意去看心理醫生,你是不是就願意撤訴呢?

    陳靄並不想把王蘭香整垮,只想讓王蘭香停止騷擾她,也停止騷擾其他人,既然王蘭香現在已經怕了,她也就不想把王蘭香整得太慘了。她答應律師,只要王蘭香同意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她可以撤訴。

    Courthearing那天,陳靄叫滕教授別去,免得尷尬,也免得王蘭香受刺激。她由小屈陪着去了法庭,看見王蘭香把兩個孩子也帶去了,三個人都穿得十分正規,像是出席學術會議一樣,而她只穿着平時的衣服,相形見絀,令她十分後悔。

    法庭裏很嘈雜,好像很多案子的人都等在那裏一樣。陳靄看見一幫一幫的人被法官叫到前面去,問一通話,然後就木槌一敲,口中唸唸有詞,搞定了這一幫,再叫下一幫。

    輪到她這個案子的時候,她看見王蘭香的律師在跟王蘭香説什麼,而王蘭香的臉漲紅了,咬着嘴唇,流下淚來。然後法官把王蘭香叫上前去,似乎在問話,再然後王蘭香就離開了法庭。

    陳靄仍然站在那裏等候發落,公訴人走過來對她説:你的hearing已經結束了,你不是答應如果被告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就不起訴嗎?她已經答應了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所以你們的案子到此了結了。

    這讓陳靄好不失望!她還準備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坐在原告席上,看雙方的律師objection(抗議),overruled(抗議無效)一番,然後jury(陪審團)報告We’vereachedaverdict(我們做出判決了),接着莊嚴地説出guilty(有罪)的判決詞來,最後法庭一片歡呼呢,哪知道就這麼不聲不響地結束了。

    艾米:塵埃騰飛(58)

    陳靄沒想到會是這樣,她以為至少也得開庭審判,雙方律師辯來辯去,一直到最後判刑的時候,法官才會問她想如何處置王蘭香,那時她就寬宏大量地提出讓王蘭香去看心理醫生,既起到威懾王蘭香的作用,又沒趕盡殺絕。如果王蘭香不肯去看心理醫生,那她就要求法官重判王蘭香。

    卻原來跟對方律師談談就算撤了訴了?撤了訴就根本不開庭了?法官也不查看一個字據什麼的,也不問她,就憑對方律師一句話就認定她願意撤訴了?那萬一對方律師玩花招,她沒説的話也給她編個出來,她豈不是吃了悶虧還不知道?

    只怪她不懂美國的法律程序,也沒向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請教這一點,結果讓王蘭香的律師鑽了個空子。她生怕王蘭香這次沒受到法律懲罰,會繼續騷擾她,於是問公訴人能不能下個restrainingorder(禁止令),禁止王蘭香靠近她。

    但公訴人説那就是另一個case(案子)了,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撤訴之後,就不能再起訴。如果她想法庭對王蘭香下restrainingorder,她得重新申請,而且被告至少要有兩次以上登門騷擾之類的行為發生,法庭才有可能下禁止令。

    她只好怏怏地離開了法庭,回去後跟滕教授把事情經過一講,滕教授安慰説:“她應該不敢來騷擾你了。以前她是因為不懂法,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才會那麼瞎胡鬧。連我們兩人都沒想到啐一口有這麼嚴重,她那種不讀書不學習的人,就更想不到了。現在她知道這樣鬧會負什麼法律責任,她就不敢再鬧了,因為她不是瘋子,只是無知,而且她是個財迷,鬧一次,花掉兩三萬,她有幾個兩三萬供她鬧?”

    陳靄不服氣地説:“哼,你沒看見她今天在法庭的樣子—三個人都故意穿得工工整整的,好像示威一樣—-”

    滕教授警覺地問:“三個人?除了律師還有誰?”

    “我説的三個人不包括律師,是指王蘭香和你的兩個兒子。”

    “什麼?她還把兒子帶去法庭了?”滕教授氣昏了,馬上撂下話頭,打電話批評王蘭香去了。

    滕家兩夫妻的離婚戰也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雙方都請了律師,爭奪的重點是兩個孩子,其他方面,雙方沒有爭議,王蘭香想要所有的東西,滕教授願意給她所有的東西,自己淨身出户,就是孩子的撫養權,雙方都是志在必得。

    王蘭香現在很有法律意識了,説如果要不到孩子,她就自殺,法律總沒規定不能自殺吧?

    最後還是滕教授讓步,兩個兒子都給了王蘭香,滕教授每月付高額撫養費,並同意負擔兩個兒子上大學的學費,他每週有一天時間可以跟兒子在一起,孩子生病或有活動時,隨叫隨到,夫妻兩人開的車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全部歸王蘭香所有,包括房產和所有的存款。

    滕教授離婚後的生活,跟他剛從家裏搬出來時沒什麼兩樣,仍然是住在SouthLake那套租來的公寓房裏,仍然是陳靄每天去幫他爺倆做飯。不同的是他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去看孩子了,除了每週一次的見面,王蘭香還允許他像以前一樣,開車送孩子去學琴學畫學中文,但不用他送孩子去教堂,因為王蘭香在離婚大戰中,得到了很多教友的支持和幫助,也從神那裏得到了心靈的安慰,現在王蘭香已經皈依上帝,成了上帝的子民,每週都跟孩子一起去教堂做禮拜。

    滕教授則皈依了他的事業,成了他事業的子民,揚言要抓緊時間著書立説,把這些年因為夫妻矛盾耗費掉的時間都補回來,還積極籌備在C大建立孔子學院的事,三天兩頭跑中國,忙得不亦樂乎。

    陳靄這邊也出現了新事物新氣象:趙亮終於把託福和GRE考過了!

    所謂“考過”,就是達到了C大研究生院定下的錄取分數線,趙亮真是好身手,簡直就像是手裏拿着尺,比着分數線考的一樣,託福跟分數線平齊,GRE比分數線高三分,但按照四捨五入的法則,三分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也是跟分數線平齊。

    趙亮馬上打電話告訴陳靄這一好消息:“我考過了!你快叫滕教授錄取我吧!”

    陳靄條件反射一般地跑去找滕教授報告敵情:“趙亮他考過了託福和GRE!”

    滕教授問:“你希望我錄取他嗎?”

    “我?你以前不是説過—”

    “我知道我以前説過什麼,我是問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你不是答應過他—”

    滕教授笑了一下:“你不用老提醒我以前説過什麼,答應過什麼,我説過的話,我都記得,我答應過的事,我也都記得,都會做到,就怕你不記得我説過什麼,答應過什麼了。”

    陳靄不知道滕教授指的是什麼,只傻傻地笑。

    她這傻笑很管用,每次一傻笑,就把滕教授笑得沒脾氣了,只搖着頭説:“你呀,你呀—”

    滕教授馬上去張羅錄取趙亮的事,很快就搞好了。趙亮拿到了C大發出的錄取通知書,興奮得不得了,打電話來向陳靄吹噓:“別人都勸我辦探親出國,説我這把年紀了,記憶力衰退了,考不過託福GRE了。怎麼樣?還是讓我給考過了吧?”

    陳靄自己從來沒參加過託福和GRE考試,不知道究竟有多水深火熱,所以特別佩服那些敢參加考試的人,更佩服那些考過了線的人。想咱趙亮學音樂出身,英語那是相當的不好,現在能考過託福GRE,也確實不簡單。她由衷地讚揚説:“你很不簡單,要是我去考的話—”

    “你就別動那個心思了,你沒接觸過託福GRE,根本想象不出有多難—”

    “那簽證的事—”

    “我先去籤,欣欣先留在國內—”

    陳靄一聽,脱口反對:“怎麼能把她一個人留在國內呢?我這麼使勁幫你辦留學,不就是為了你能把欣欣帶出來嗎?”

    “原來你是把我當成一個搬運工在看待?”

    陳靄暗叫不好,真是昏了頭了,怎麼説出這種話來了?她連忙聲明:“我的意思是—”

    還好趙亮沒多計較:“如果我帶着她去簽證,肯定被拒,明顯的有移民傾向嘛。還是我先出來,然後再辦欣欣,肯定容易多了—”

    趙亮接着就講了幾個事例,都是帶孩子被拒的,陳靄只好答應暫時把欣欣留在國內:“但是她跟着誰呢?”

    “當然是跟着你媽。”

    陳靄雖然不放心,但也沒別的辦法,只好給媽媽打電話,講妥了這事。

    但趙亮運氣不好,第一次簽證被拒了,理由是有移民傾向。趙亮氣急敗壞,打電話來發脾氣:“真它媽的有病!我有什麼移民傾向?我在國內是副教授,知名笛子專家,要錢有錢,要地位有地位,要名聲有名聲,誰願意去它那鳥不拉屎的地方移民?”

    “他們説沒説—為什麼認為你有移民傾向?”

    “還不都是因為你在美國,而且我又換了專業,還沒獎學金—。你幫我問問滕教授,看看他能不能幫我搞到一份獎學金?”、

    陳靄只好跑去找滕教授:“趙亮被拒了,説他沒獎學金—”

    滕教授真是冰雪聰明,她還沒説完,他就知道了她的意思,解釋説:“獎學金的事,如果搞得到,我會不搞嗎?我這個人幫人,都是盡力幫成的,不説別的,就算是圖個面子,我也不願意幫不成讓人笑話。但獎學金不是哪個系裏能夠支配的,都是由研究生院和各個基金會控制的—”

    “那你以前幫小杜—弄的那個是—什麼?”

    “那是TA(teachingassistant,助教),但我們系TA的位置主要是給博士生的,而且要英語口語很好才行,因為TA要上講台給本科生授課的。我已經試過了,想把趙老師錄取為博士生,但他以前不是這個專業的,託福GRE考得又不高,錄取為碩士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了――”

    “但是小杜也不是博士生啊。”

    滕教授有點語塞:“呃――剛好那時――-有一個空缺,就給了她――。趙老師是春季入學,TA的名額在秋季就用光了。不過我現在正在籌辦孔子學院,如果能辦起來,我手裏就會多幾個TA的位置,到時候給他一個不成問題―――”

    陳靄把滕教授的話轉達給趙亮,趙亮仍很生氣:“既然他不能幫我搞到獎學金,那他錄取我有什麼用?錄取了也籤不到證――”

    “他又不是簽證官,怎麼管得了簽證的事呢?”

    “我覺得他――這是故意的――”

    “他故意什麼?”

    “如果他不錄取我,又怕你――不高興,錄取了又怕我真的來了C大,所以他就來這麼一手―――”

    “他幹嘛要怕你真的來C大?”

    “這個只有他自己心裏最清楚――。算了,不多説了,你也別把我的話告訴他,我不想得罪他,以後還要靠他幫忙的――”

    陳靄覺得滕教授沒有趙亮説的這麼壞(好?),因為滕教授還專門給她建議:“如果學生簽證不好籤,可以讓你們趙老師先簽H4(H1-B的家屬簽證)過來探親,以後轉不轉F1(學生簽證)都可以讀書。H簽證是允許有移民傾向的,很好籤—”

    但當她把滕教授的這個建議告訴趙亮後,趙亮説:“我説了靠自己的力量辦出國的,不然我早就籤探親來美國了,何必還淘神費力考託福GRE?”

    “但是你現在籤不到學生簽證,有什麼辦法呢?”

    “誰説我籤不到?我才試了一次,你就知道我籤不到了?人家有的簽了不知多少次了,最終還是簽到了—”

    她沒再勸,説實話,既然趙亮出國不能把女兒帶來,那她也不急着把趙亮簽出來,她為趙亮東奔西走求人,不過是出於一種慣性,是在履行做妻子的義務,從感情上講,趙亮不來更好。她建議説:“那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們現在先為欣欣辦探親出國,然後—”

    趙亮一口否定:“那不行的,現在就你一個人在國外,簽證官都説我有移民傾向,如果再加上女兒在美國,那別説簽證官,連我自己都要認為我有移民傾向了—”

    接下來的那段日子,沒有什麼故事發生,值得記敍的事情,就那麼寥寥幾件。

    一件是她拿到了駕照,買了車。滕教授是她的教車師傅,還做了她汽車貸款的co-signer(聯合簽名(貸款)人),這樣可以把貸款利息降低很多。她野心大,一開始就買新車,由於她一直都是坐滕教授的那輛van(麪包車),坐成了習慣,覺得開車就得開那樣的車,坐得高,看得遠,好開,也像個開車的樣子。如果開輛小車,那不跟坐在地上一樣嗎?

    於是她買了輛新的HondaOdyssey(本田–奧德賽)。她這人在消費方面很有某些老美的風格,就是不管貸款期限多長,也不管最後得花多少錢買下這車,更不管着其中冤枉花掉多少錢,只要付得出每月還貸款的錢,她就敢買。

    車買下後,滕教授花了一千多美元,為她的新車配備了一套音響設備,算是送她的禮物,這使她越發像某些老美了,音樂聲震得她自己的心臟都有點受不了,不是聲音太大,而是那種共鳴,嗡嗡的,直擊人心,彷彿有隻毛森森的大手,包了厚厚的毛巾,合着音樂的節奏,在捶她的心臟一樣。但坐過她車的人,個個都誇她的音響好,她也就讓那手捶去了,捶慣了就沒事了。

    她的新車沒開多久,就出了一次車禍,是她的過錯。她人沒事,但車頭被撞扁了,如果要修的話,得花很多錢,而她買的車保險是隻保對方,不保自己的,修車該自己花錢。於是她乾脆再買新車,將撞壞的舊車抵給車行。她也不去計算這一撞一抵讓她虧了多少錢,仍舊是某些老美的搞法,只要付得出每個月的貸款就行。

    這期間值得記敍的另一件事,就是她受了一次傷,讓滕教授看見了她的大腿,正面;還讓滕教授抱了她一把,橫抱。

    那次是在滕教授家打牌,有人把他們打牌的玻璃桌子給壓垮了,碎玻璃掉下來,剛好紮在她穿裙子的大腿上,鮮血直流。

    滕教授當着那些人的面,就抱起她往外跑,但沒能抱上車,因為技術性太強了點,是她自己爬上去的。滕教授把她送到醫院的急救室,但D市醫院的急救室可不像電視劇ER(EmergencyRoom,急救室)那樣風風火火,特別是對陳靄這樣一看就知道一時半會死不了的傷號,都得按部就班先登記,填表查你的祖宗三代有沒有老年痴呆症等,紙質表填完了,再等着工作人員將你填的信息輸入電腦,輸好了,你再繼續等候。

    一直等了兩個多小時,等得陳靄靠在滕教授肩頭快睡着了,才算把自己等進了診室,一個看上去十分青澀的女子為她清理了創口,縫了幾針,縫得歪歪扭扭,高低不平,然後就把她給打發了。

    這次受傷,讓陳靄的大腿破了相,右膝蓋上方留下一個十分糾結的疤痕,還帶給她一張即使不算天文數字,至少可以算水文數字的賬單。最糟糕的是,C大不負責給博士後買醫療保險,而她自己為了省錢,也沒買醫療保險,結果被一塊玻璃搞得瀕臨破產邊緣。

    滕教授知道後,要為她付這筆醫療費,説她是在他家被他的那張破桌子扎傷的,理應由他來付,但她午餐桌的夥伴們都叫她別付這筆錢:

    “你看他們給你縫合成什麼樣啊!難看死了。就這種技術,還想讓你付錢?不告他們就算便宜他們了。”

    “你等那麼長時間,應該讓他們賠償你的精神損失。”

    “不付!跟他們打官司!”

    “你把家一搬,看他們賬單往哪寄。”

    陳靄有點膽小,怕不付帳會惹麻煩,但這筆錢也實在太多了,她流着血在醫院等了兩個多小時,被縫成這樣,到頭來還要她付這麼大一筆錢,真是讓她心不甘。

    她打電話到醫院申訴了幾次,接電話的人態度都很好,總説會處理會處理,但每個月賬單照樣寄來,提醒她還欠着醫院這些錢。

    她拖了幾個月沒付,醫院就沒人再寄賬單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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