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我的耳朵裏都是吳克羣的“為妳寫詩”。
説起來有點好笑,我以前一直覺得吳克羣都在模仿周杰倫的曲風,所以對他沒什麼好印象。
BUT!
BUT!
BUT我某天早上開車時,無意間在廣播裏聽到這首“為妳寫詩”,覺得豈止真好聽!簡直就是無敵好聽,加上不斷重複的副歌曲子好記得很,一下子就灌進了我的耳朵,灌進去後就跑不出來,害我整天就在那邊重複“為妳寫詩,為妳靜止,為妳做不可能的事”這三句歌詞。
後來即使知道是吳克羣寫的,也來不及了,我對吳克羣從此大大改觀。
前幾天小內搭火車到二水找我,我們一起開車去台中新光三越看電影。
小內的臉有點臭,因為她手裏拿着我在壹週刊上面連載的小説“二哥哥很想你”,那小説是我的真實故事,為了紀念我的狗狗puma而寫的。
puma活了14年,也因此故事帶到了在那十四年裏,很多很多關於我的家人、與我自己成長的故事。
這一期連載,正好寫到我跟前女友初吻的過程,內容還有點色。
小內在火車上看了,肯定很悶。
“心情不好?”我深呼吸。
“沒有。”小內看都不看我一眼。
“對不起啦,真的,謝謝妳。”我的聲音非常温柔。
“幹嘛對不起?”小內終於轉頭瞪我。
完了。
今天的約會一定很慘,雖然電影院正好在新光三越樓上,偏偏小內可不是那種花錢買禮物就可以買到笑容的女生。
我一定要使出絕招。
“小內,那些都是過去的事了。”我看着前方。
“我又不介意,你幹麼解釋?”她根本不看我一眼。
我微笑,開始唱吳克羣的為妳寫詩。
由於我只會唱那三句,於是我……於是我就只唱了那三句。
“小內,看在我為妳寫詩的份上,妳可以原諒我嗎?”
我用世界上最柔軟的語氣,搭配不輸給納豆的笑容。
“你哪有為我寫詩!”小內尖叫。
“小內,我親愛的小內。妳是我的陽光,空氣,還有水。不,妳也是我的火,燒起我對妳熊熊不滅的愛,甚至,還有團團的慾火……”
“我不要聽,你真的很爛!你根本沒有為我寫詩!”
小內持續尖叫,一拳揍在我抓着方向盤的手上。
一直揍!一直揍!一直揍!
“沒有寫詩,至少也為妳靜止啊!”我唉唉叫。
“什麼是靜止!”小內氣得頭髮都亂了。
“反正就很愛妳啊。”我摸摸她的手。
她不接受,將我的手“拿回”方向盤上。
沉默了十秒,小內忍不住嘀咕:“我覺得那個靜止用得很莫名其妙,什麼是為妳靜止?只是為了押韻就可以亂寫嗎?”
我想,應該是“妳的美,讓我忍不住暫停呼吸”的意思吧?
“妳説得有道理,所以我覺得應該唱成……為妳寫詩~喂妳吃屎,是不是就比較容易懂,也更感人呢?”
我微笑,伸出手指作勢要挖開小內的嘴送屎進去。
小內一巴掌拍開了我的手,又氣又笑:“好啊,你為我吃屎啊,吃啊!”
我張嘴,吃了小內的手一下。
“我還是不喜歡吳克羣。”小內脱口而出。
“怎麼説?這一首歌是真的蠻好聽的啊。”
“他的頭太方了。”她非常認真地説。
“哪有人這樣啊,頭很方,也沒怎樣啊。”我暗暗感到好笑:“而且他的頭再怎麼方,也沒有許效舜的頭方吧?”
“不是,許效舜的臉是五角形的,但吳克羣是正四方形的,真的就是四角形,我沒有看過比他還要方的臉。”她很堅持。
妳在説什麼鬼啊?吳克羣聽到會很傷心的。
不過這樣也好,我就非常努力把話題牽制在吳克羣很方的臉上,然後是同樣有個方字的方大同,然後越扯越遠、越扯越無聊。
直到我們將車好好停在新光三越附近的停車格里,下車時兩隻手已經嘻嘻笑笑地牽在一起……
ps:ㄎㄎㄎ吳克羣對不起啦!希望你越來越厲害,寫出越來越棒的曲子!在這裏為你重新宣傳一下“為妳寫詩”贖罪29加油,人生已經開始了
好前一陣子,跟小內去看了據説非常好看的電影“PS:我愛妳”,電影裏面開出租車的男主角,跟擔任房屋銷售員的女主角老是吵架,男主角一直都想要生個孩子,女主角則認為兩人還沒有自己的房子,生孩子的時機當然未到。
女主角哭着抱怨:“傑瑞,我好害怕我們永遠都沒有辦法像別人一樣,擁有一棟大房子,想兩隻狗,還有小孩在庭院裏跑來跑去……我沒辦法相你這樣,永遠都用船到橋頭自然直的眼光在看這個世界,我真的很害怕!”
男主角緊緊抱着她,認真説:“別擔心寶貝。相信我,我們的人生已經開始了……已經開始了。”
一點也沒錯,人生已經開始了。
在你追求到想要的一切前,人生還是得繼續下去。
對我來説,犧牲當下的人生換取未來的人生永遠是一件很可疑的事。
從小我們就被大人們教導,人生分成許多階段,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責任跟任務,集點卡蓋滿了,才能繼續往下一站前進。
循序漸進的確讓人安心,但這樣也規訓出很多“如果沒有怎樣,就不能怎樣”的心態,與“在怎樣怎樣之前,我只能儘可能忍耐”的想法。
於是這個社會成功孵化出許多相信“先考好大學,其餘再説”的阿呆、或“等到我存錢付清頭期款後,我再認真想想人生是怎麼回事,比較實在”的阿呆二檔。
還有阿呆三檔、阿呆四檔、超級阿呆、超級阿呆二、超級阿呆合體術。
這些阿呆,對不起,我很可能正在説你——大家都被“如何成為一個有用的人”的論述給困惑住了,為了成為如此那樣有用的人,你們放棄了很多“先成為自己”的可能,為了“更高的理想”犧牲了很多當下的快樂。
隨着時間流逝,那種犧牲感越來越巨大,更堅定了某種無論如何都要“蜕變”的信仰,更強化了“在將來當一個有用的人,這件事真的很重要”的信念——
連想都沒想過,自己是可以隨時隨地擁有堅定的快樂,的權力。
只要有夢想,隨時動手去幹,人生就是當下。
不過談到夢想,就想説一件可能很殘酷的事。
是,很多人有夢想,但這些夢想大多是這個社會所談論的“一個有用的人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把這些狀態,例如年薪尾巴甩着幾個零、汽車鑰匙上的標誌、前半生中出幾次正妹、一年出國開會幾次、參加大學同學會時遞出的名片抬頭、被商業雜誌訪問的篇幅大小等等,當作是自己的夢想,恐怕是這個社會最常見的現象。
我大膽説一句,這些都是假的。
如果這些由“廣泛的成功者的定義,建構出來的夢想藍圖”是真的的話,某天你實踐了,達成了,功成名就了,那麼你突然被告知馬上就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應該要大笑啊!而不是錯愕着搥牆壁、而不是痛苦地反省到底有什麼事忘了去幹吧?
關於夢想,我還有很多話想説。
但我想先從強獸人朱學恆的網誌裏偷渡一個幽默的夢想勇者,RandyPausch。
請用凝,或寫輪眼,仔細閲讀這四篇朱學恆介紹RandyPausch的文章。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12/16/randypausch2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12/16/randypausch2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3/03/dyingwish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10/p342#more342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3/03/dyingwish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10/p342#more342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26/randypauschfinal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26/randypauschfinal我很喜歡RandyPausch演講裏,關於實踐夢想的這一段話:“這道牆不是為了阻擋我們而存在,
這道牆讓我們有機會展現自己有多想達到目標,
這道牆是為了阻止那些不夠渴望的人,
他們是為了阻擋那些不夠熱愛的人而存在的。”
很酷,很熱血,我都這麼覺得,大家也理當如是。
不過看了演講精選後在計算機屏幕前用力鼓掌很棒,虎目含淚很棒,心頭一熱很棒,將演講的youtube連結到處轉寄,很棒,但我相信RandyPausch希望演講能傳達的不只如此。
每個人隨時隨地都在快樂實踐夢想,這個世界才會變得更有意思。
想要過着很酷的人生,聽起來很幼稚,但幼稚得很勇敢。
我喜歡關於電影的一切,過去從奇怪的方向評論電影,用小説演練電影分鏡,解構電影當演講內容,從電影談創意,硬要被電影啓發人生,接單寫電影劇本,賣小説電影改拍版權……但這些都比不上,嗯嗯,你瞭解的。
無論如何我想拍一部電影,試着再親近電影一點,雖然我的才能極為可能不足,雖然我評論電影打嘴炮的能力一定強過我自己拍出來的東西,但……我想大笑,不想搥牆壁!
因緣際會,我今年會動手導演一部劇情短片,我會努力去幹。
而且我一定要乾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