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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節

    04

    愛上初戀對象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對象卻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於"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並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才出重拳報復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説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確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於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跡表白一番,説那時提出分手只是為了試探一下。剛把"試探"的意思説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於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着"三十六計,坦白為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裏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一連寫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邊都沒反應,打電話也不接,其他聯繫方式更是讓他連邊兒都沒摸到。那時他真是悔思如泉湧啊!幾乎每天都會發現自己昨天做錯了事,不該那樣説的,怎麼能那樣説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嗎?結果他又寫了一封信,試圖改正昨天信裏的錯誤,但到了第二天,又會為剛發出去的那封信後悔。

    最後,林芳菲終於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檢討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愛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沒告訴你,所以我要謝謝你提出分手。

    原來如此!他媽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説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寫了這麼多懺悔信才吭聲吧?難道你想把我培養成中國的盧梭?接下來的半年,他開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願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拋棄的林芳菲,另一半則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運懲罰。他專門寫了一封信給林芳菲,表達自己願意接受被拋棄的她。如果説男主播能接受一個被假拋棄的林芳菲,那麼他就能接受一個被真拋棄的林芳菲。

    他那時真賤啊!但還沒到至賤的地步,因為至賤的人據説是無敵的,而他還有敵:林芳菲警告他説,請你自重,不要再來打攪我,不然的話,我會讓公安來對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戰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長。他終於認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戀愛-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後來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還是有熱心人搭橋牽線,只不過女方一聽説他家在農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就打退堂鼓了。後來,終於碰到一個沒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個本科生羅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鄉村的人。小羅長得中等,不美,也不醜;學習也中等,不好,也不壞;個性也中等,不温,也不火。

    這次開篇不錯,知道他家是農村的,小羅仍然願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較放心,應該不存在小羅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

    跟小羅的交往,主動權完全在他手裏,他手裏不僅有戀愛經驗,還有票子——相對於小羅而言。小羅比他還窮,每學期都要為學費傷神,平時更是過得緊巴巴的。

    他帶小羅上餐館,看到她吃得那麼歡快,那麼貪婪,他總是有流淚的衝動,也盡他所能多帶她去幾次餐館。不管去哪家餐館,他總是買兩份,但只吃半份,其餘的都給小羅。

    小羅總是貪婪地問:"你真的吃飽了?"

    "真的吃飽了。我出來之前吃過飯了。"

    "那我把你剩下的吃了,不然浪費了。"

    "你吃吧。"

    "嘿嘿,我今天都不用吃晚飯了,又省了一頓。"他看着小羅吃得香甜,比他自己吃了還愜意。

    跟小羅在一起,他有種很高大的感覺,估計那些慈善家們做了善事就是這種感覺。有錢救濟窮人,那感覺真好啊!可惜他錢不多,只能救濟比自己更窮的人,而且只能救濟一個。小羅很願意親近他,不知道是出於感恩,還是出於愛情。

    他對小羅也不是完全沒衝動,但每次看到她那有點兒油膩還散落着頭皮屑的黑髮,他就失去了親吻她的熱情。還有幾次本來是想吻她脖子的,但一眼看到她襯衣領上一道長長的污垢,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後來他放棄了她的頭臉部分,專攻軀幹,但卻發現她身上有很重的氣味,説不清是什麼味,肯定不是狐臭,而是一種帶酸腐的氣味。如果是在例假期間,他甚至能聞到血腥氣,陳舊的、腐臭的血腥氣。他旁敲側擊地提過,但小羅好像聽不懂一樣,沒什麼改進。

    一直到他忍無可忍,提出分手,並滔滔不絕地把這些不滿都説出來之後,小羅才低着頭解釋説:"可能是我衞生巾換得不勤吧。我看還沒浸透,就沒換,少換幾次可以少浪費幾塊錢,現在衞生巾都漲價了,很貴的。"他目瞪口呆。

    小羅淚汪汪地保證説:"我以後保證多換幾次。"他的眼淚不爭氣地流了下來,把身上的錢都掏出來給了小羅。

    後來,他爭取每個月都給小羅一些錢,他有獎學金,還有做家教的收入。他父母那段時間也挺爭氣,沒病沒災,不需要他給錢。他紮紮實實品嚐了一把慈善家的偉大崇高感。

    在他的慈善光輝照耀下,小羅變得乾淨了,沒氣味了,頭皮屑也洗淨了,衣領也沒污垢了。他們在他寢室做了第一次愛,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然後,小羅以一種可疑的速度整潔且時尚起來,有一次居然摸出一百塊錢,讓他找個好點兒的理髮店理個時尚點兒的頭。他沒接那錢,狐疑地問:"你告訴我,你這些錢到底是從哪裏來的。"

    "你給我的呀。"

    "瞎説,我給你的錢我沒數?"

    小羅看了他幾眼,大概知道他的錢他的確有數,只好説:"是我勞動掙來的。"

    "什麼勞動?"

    "做家教。"

    "給誰做家教?"

    "你不認識的人。"

    "做家教能賺這麼多錢?我也做家教,我還不知道家教的行情?"

    "他要給我這麼多,我有什麼辦法?"

    "他為什麼要給你這麼多?"他厲聲問,"你一定做了什麼家教以外的服務吧?"

    小羅不吭聲了。

    他悲愴地問:"你為什麼要這樣?一個女孩子,為什麼這樣不知羞?"

    "誰説我不知羞?不知羞我會想盡一切辦法穿乾淨點兒來見你?"

    "但是你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去掙錢啊!"

    "那我還能以什麼方式掙錢呢?"

    "我可以給你錢啊!我不是一直在給你錢嗎?"

    "你有多少錢給我?你給得起我的學費嗎?我媽為了給我湊學費去賣血,感染上了艾滋病,你給得起錢讓她診病嗎?我弟也要上大學了,你給得起他的學費嗎?"

    他被問啞了。原來慈善家這麼難當啊?

    小羅誠懇地説:"阿忠,是你救了我,你讓我變乾淨了,變漂亮了,別人才願意僱我,我才有機會掙到錢,我一輩子都感謝你,只要你不嫌棄,我永遠都過來為你服務。"

    他差點兒吐出來:"你走吧,不用到這兒來了,我不需要你的服務。"

    "我知道你嫌我髒,但我不髒,我每次都讓他用套子的,我就是跟你的時候才不用套子。"

    他又差點兒吐出來,半晌才説:"你自己當心,別染上你媽那種病。"

    "不會的,我不是你想的那種女人,我只跟他一個人。他是真心愛我的,等他離了婚,就會娶我。"

    "你別聽他糊弄你了,男人在這個時候是什麼願都可以許的。"

    "不是糊弄,他是真的喜歡我。"

    "你怎麼知道他是真的喜歡你?就因為他給你錢用?"

    "不是的,這不是錢的問題。"小羅不好意思地説,"女人都能感覺到的。他每次那個的時候,都用嘴為我做的。你就從來沒用過嘴,你嫌我髒,我知道,所以他比你愛我。"

    他再也忍不住了,丟下小羅,跑到走廊盡頭的廁所裏去了。

    等他從廁所回來,小羅已經走了,給他留了一張字條:

    哥:我走了,不再來找你了,因為你不要我來找你,但是我永遠都感激你,就當你是我親哥。不要為我擔心,我會好好的。等我結婚的時候,一定來請你喝喜酒。你自己也要抓緊時間給我找個嫂子。

    妹玉琇

    他第一次發現小羅的字寫得很漂亮。

    雖然兩段愛情都已經成了"屎",但他想起來還覺得很受傷。怪誰呢?只怪他太窮了。

    如果他有錢,他走門子找路子也能留在A市,甚至可以進電視台,就不存在跟林芳菲兩地分居的問題,也就不會讓電視台那小子鑽了空子;如果他有錢,就可以多多資助小羅,付她和她弟的學費,養她的父母,修她家的房子,供她媽媽看病,讓她全家不再為金錢發愁,那她就不用去做家教,也就不會淪落為小三了。但他有這些錢嗎?沒有!他連養自己都緊緊巴巴,還談什麼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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