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兩天,宇文忠真是度日如年,提心吊膽,生怕過一會電話鈴聲就會響起,一個陌生人用英語向他報告雲珠他們一幫人飆車出事了,請他去料理後事。然後雲珠的媽媽來問他要人:我女兒是為你才到美國去的,你是怎麼照顧我女兒的?你明明知道那幫人都是小毛孩,愛飆車,為什麼要讓我女兒跟他們去郊遊?
天,他拿什麼話來回答呀?
他焦慮不安,心神不定,對Grace嘮叨説:“早知是這樣,我就應該跟雲珠他們一起去了。”
她一笑:“呵呵,你去了就怎麼樣?是不是像上次攔我的車一樣,站在車前,伸開兩臂,大喊一聲:站住!不許飆車!”
“他們六輛車,我怎麼攔得住?”
“那你跟去有什麼用呢?”
“怎麼沒用呢?如果他們飆車出事,我也就出事了嘛。”
“呵呵,難道你出了事就能換回雲珠一條命?”
“換當然換不回,但我也死了,就沒事了。”
“為什麼你死了就沒事了呢?”
“如果雲珠出了事,我還活着,那她媽媽不是要罵死我?”
她大笑起來:“你呀,你呀!我還以為你是感情深到了那個地步,沒有她你就不想活了呢,搞半天是怕被人問責!”
他被她笑得很尷尬:“這——有什麼區別嗎?”
“怎麼沒區別呢?一個是因為感情,一個是因為責任,區別大着呢。如果是因為感情,那麼無論你有沒有責任,你都會為她的——不幸難過;但如果是因為責任感,那就看你對這事有沒有責任了,如果沒責任,你——就不會難過。”
“但我有責任啊!”
“你有什麼責任?她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她事先問了我的啊!如果她沒問我,自己偷偷跑去了,或者我沒答應,她自己偏要跑去,那就不是我的責任——”
“説來説去,煩惱你的只是責任,而不是感情。”
他半晌才説:“你覺得我是——這樣的人?”
“不是我覺得你是這樣的人,事實表明你就是這樣的人。”
他啞口無言。
她説:“別擔心了,她不會有事的,他們那麼大一幫人,不可能全部都在同一時間出了事,總會有幾個活着,會報告的,沒報告就説明沒事。”
“萬一就是全部人馬都——”
“如果真是那樣,現在可能都上了電視新聞了。”
他急忙打開電視,但沒看到相關新聞,又上網去搜尋,也沒看到雲珠那幫人出事的消息。
一直到星期天晚上了,雲珠還沒回來,打電話也沒人接,他已經忍無可忍了,對Grace説:“再等五分鐘,如果還不回來,我就報警了。”
“當心搞得跟上次一樣——謊報軍情——”
“上次不同,是我沒仔細檢查——”
“難道你這次仔細檢查了?”
“這次他們在路上,我怎麼檢查呢?”
“就是啊,你根本都沒檢查落實,報什麼警呢?我記得失蹤跟生病這種事不同,不是你一報警,人家就派人搜救的。如果你拿不出失蹤的證據,警局一般要等一天或者幾天才能確認為失蹤,然後才會開始調查。”
“警察局怎麼能這麼草菅人命?”
“這不是草菅人命,而是對納税人負責,不然會浪費大量人力物力。”
兩人在那裏為報不報警扯來扯去,也沒扯出個結果。
晚上十點多鐘的時候,終於聽到了汽車開近的聲音。他跑到樓下,從大門的玻璃往外一看,是一輛紅色的跑車停在門前,就是Justin(賈斯丁)那輛,但司機位置上坐的是雲珠。
他打開門,跟車裏的兩個人打招呼,賈斯丁幫雲珠把東西提到車外,放在旁邊地上,笑嘻嘻地對他説:“大叔,我沒食言吧?”
他恨不得説“你他媽的還沒食言,搞這麼晚才回來,差點把你大叔我嚇死”,但他自然是説不出口,只很客氣地招呼説:“進來喝點水吧?”
“不了,我回家了。”
紅色的跑車一個華麗的轉身,嗖地一下,就不見了。
他一手提起雲珠的包,一手摟住她:“終於回來了,差點把我急死!”
“急什麼呀?”
“怕你們飆車出事啊。”
“你這個烏鴉嘴,幸好我們出發時你沒説這話。”
“郊遊好玩嗎?”
“太好玩了!我把他們的車都開過了,真是一輛比一輛過癮!”
她説着就數出一串車名,精確到几几幾的地步,而他像聽天書一樣,只逮住幾個不太陌生的“保時捷”“尼桑”“奔馳”之類的名字,還聽到“911”什麼的,其他的連風都沒摸到。
兩個人進了屋,Grace已經把飯菜擺桌上了,招呼説:“雲珠,餓了吧?快吃飯吧。”
雲珠説:“謝謝Grace姐姐,我先去換個衣服。”
他提着東西,跟着雲珠上樓,又跟進浴室。雲珠脱衣服,他就湊上去,從後面摟住她。
她掰他的手:“幹什麼呀?人家肚子餓了——”
他只好放開手:“快下去吃飯吧。”
他跟Grace已經吃過晚飯,此時只陪在桌邊,象徵性地吃點。
雲珠很興奮,邊吃邊講郊遊的事,但聽來聽去,也沒講什麼別的,主要是講車,誰的車是什麼牌子的,多少錢,多少缸,多少馬力,可以開多快,等等。再就是飆車的經過,在哪裏,開多快,差點被警察抓住之類,聽得他十分後怕。
他對車沒什麼知識,插不上話。Grace似乎也不內行,或者沒什麼興趣,所以只有雲珠一個人在講,他和Grace兩人就像兩個鄉巴佬父母崇敬地聽着城裏回來的女兒講着他們一竅不通的城裏風光一樣。
聽了一會,Grace問:“這些人都哪來這麼多錢啊?剛來美國,又都還沒工作,就買得起這麼好的車?”
“他們家裏有錢。像那個賈斯丁吧,他爸爸是搞房地產的,不知道賺了多少錢,給他們全家都辦了加拿大移民——”
“那他怎麼不在加拿大上語言學校呢?”
“他以前是在加拿大上語言學校,但他嫌那邊太冷了,又沒美國好玩,就過來了。”
“那他準備就這麼——讀一輩子語言學校?”
“哪裏呀,他爸爸叫他在海外讀個學位,以後好接他爸爸的班,但是他不想讀學位——”
他問:“難道就這麼瞎玩一輩子?”
Grace説:“人家有這個家底,瞎玩一輩子也不愁沒飯吃沒錢花。”
雲珠説:“他不會瞎玩一輩子的,他今年夏天就回國跟他爸爸學做房地產。”
Grace問:“這個賈斯丁,他有沒有女朋友啊?”
雲珠笑着説:“他嘛,想有就有,不想有就沒有。”
“這麼拽?”
“人家有錢嘛,人也長得帥,想做他女朋友的人多得很。”
他忍不住問:“他那樣子也叫帥?”
“他不帥嗎?”
“小白臉一個。”
“人家臉白,但身上肌肉比你多多了,天天上健身房的。”
晚上,做完愛後,他想起那個賈斯丁,打聽道:“你沒對他説明我們之間的關係吧?”
“説了呀。”
“你知道我説誰呀?就説‘説了呀’?”
“你不是在説賈斯丁嗎?”
“你怎麼知道我説的是他?”
“不是他還能是誰?你又不認識別的人。”
“他怎麼叫我大叔?”
“開玩笑的啦。”
“怎麼會開這種玩笑?”
“他説我是蘿莉,你當然就是大叔了。”
他不懂:“什麼蘿莉?”
“就是小女孩。”
“小女孩就小女孩,為什麼説成蘿莉?”
“唉,代溝真是可怕呀!”
“我才比你大幾歲?就有代溝了?”
“這就要問你了,為什麼你不比我大幾歲,卻聽不懂我説的話,樣樣都要問,樣樣都要解釋。”
“我哪裏樣樣問了啊?就問了個——蘿莉。”
雲珠無可奈何地解釋説:“蘿莉就是小女孩,是一個小説裏的人物,才十二歲,那裏面的男主是個中年男人,大叔,他愛上了小女孩,他為了跟小女孩在一起,就娶了她的媽媽,很醜的一個女人,後來他妻子發現了他跟繼女蘿莉之間的不倫之戀,就發瘋了,從家裏跑出去,被車子碾死了。後來蘿莉跟一個男人跑掉了,因為她很早就喜歡那個男人。她跟那個男人懷了孕,沒錢用,寫信問大叔要錢,大叔給了她錢,但她不願意跟大叔再續前緣,大叔一氣之下,就把蘿莉的情人殺死了,自己坐了牢,後來死在獄中。”
“那蘿莉呢?”
“蘿莉?好像是生孩子的時候難產死了吧,我也記不太清楚了——”
他覺得這個故事真是晦氣,人都死光了,而賈斯丁説雲珠是蘿莉就更晦氣,他生氣地説:“但是你不是12歲的小女孩呀,賈斯丁怎麼説你是蘿莉?”
“喂,你這個人怎麼這麼一根筋?我不是12歲,但是我看上去很小嘛。”
“看上去再小也不能叫你蘿莉,因為蘿莉的下場——不好。”
“他要叫我蘿莉,我有什麼辦法?難道我把他嘴縫起來?”
他還想説什麼,但云珠説:“我累了,睡覺吧。”
他睡不着,還在想這個蘿莉和大叔的事。如果雲珠是蘿莉,他是大叔,那麼賈斯丁就是蘿莉的情人了,估計這個賈斯丁不是在開玩笑,而是正在照着小説做,生活模仿藝術。
從那以後,賈斯丁就成了他的敏感詞,一聽到這個詞從雲珠嘴裏蹦出來,他就忍不住要打聽一下,發現每次送雲珠回家的就是這小子。
他很不滿意:“以後你別讓他送你回家了。”
“為什麼?”
“我覺得他——是在追你。”
“他追我不好嗎?”
“你——喜歡他?”
“不討厭。”
“那你——把我放在哪裏?”
“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怎麼沒關係呢?你總不能同時交兩個男朋友吧?”
“怎麼不能呢?你是我的boyfriend(男友,戀人),他只是我的boyfriend——afriendwhoisaboy(男性友人)。”
他發現雲珠在這些方面倒是把英語學得挺好的。
雲珠大咧咧地説:“你放心好了,他喜歡的是小蘿莉,對我沒那意思的,只不過班上其他人都比他有錢,所以他願意跟我在一起玩,因為我比他窮,他跟我在一起才有優越感。”
“你不是説他爸爸是搞房地產的,很有錢嗎?”
“他爸爸是很有錢,但對他手很緊,不像其他人的父母,孩子要多少就給多少,他爸爸給錢都是有條件的。”
他還是不太放心,有幾次特意在雲珠下午放學的時間開車跑回家,看看這個賈斯丁有沒有借開車送雲珠回家的機會,賴在家裏跟雲珠玩。
有一次還真讓他給逮住了,看見賈斯丁的紅色跑車停在自家門前。
但他開門進去之後,只看見兩個人坐在客廳沙發上打電子遊戲。
見到他回來,賈斯丁很禮貌地打招呼説:“大——哥回來了?”
他很詫異:“怎麼不叫我大叔了?”
雲珠憋不住笑説:“我對他説了,你不喜歡他叫你大叔,所以他叫你大哥了。”
兩個人跟他説了這幾句,就又全神貫注打遊戲去了。
他站在那裏十分尷尬,又不好意思馬上開車回學校,只好動手做飯。
過了一會,Grace也回來了,馬上換了衣服,接過他的勺子來掌廚,而他則在旁邊打下手。
於是家裏呈現出一派和諧景象:大叔和阿姨做飯,小蘿莉和小——蘿蔔打電玩。
那天賈斯丁留下來吃飯,席間交談了一番,使他覺得這小子還不是太傻,如果出身在窮人家庭,説不定會靠着自己的奮鬥考上大學,但因為父母有錢,這小子學習就沒動力,荒廢了學業,只知道飆車泡女打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