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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瞭解自己,才能站在快樂的起點

    首先得先提提這本書的誕生。

    這兩本書裏,幾乎每一篇文章都可以在我的網誌裏找到。

    書名「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是我在2004年年底媽媽重病時被迫領悟到的一句話,那時我常常自顧自反覆説着要戰鬥、可得到「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最大感觸的時候,卻是在2008年的二月。現在回想起來,當時面對那麼雞巴的事,卻能夠完全不扭曲自己地戰鬥下去,一半當然是我自己相信我自己,另有一半,真得感謝讀者網友結結實實信任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於是書名就很直覺地定了下來。

    我很喜歡「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這句話,將這一句話乾脆題作書名,最大程度代表了我對這本書的重視,以及喜歡。我在網絡上寫了很多東西,有的完全是狗屁倒灶,有的絕對是無病呻吟,有的是生活小趣事,有的是跟我家人朋友的相處,有我與心愛女孩的人生旅行。也有很多我想對這個世界説的話,有我的志氣。亂七八糟一大堆混雜在一起,於是構成了我這一個人。網誌不屬於私密的日記,也絕對不是我人生的全貌。卻是我人生腳步的重要痕跡——所以將網誌出版成書,最大的原因是我高興。

    而一次打算出兩本,是因為我的高興比較膚淺,有時候可以用乘法去算。

    説説這兩本網誌書的閲讀方式。體裁上,我將它視為「隨身帶着走的九把刀部落格」。

    基本上由原始發表時間決定文章的排序,而不是由「文章的類型題材」去框架,因為如果影評都擠在一區,熱血文都擠在一區,閃光文幾十篇都塞成一團,連續看了很多篇性質相似的文章,肯定會很膩。加上有時候連續事件有時間關係上的因果變化,用單純的時間軸線當作文章的次,最清楚。效果上也最豐富。如果你想隨便翻開一頁就看,想必也是沒什麼問題的。一開始寫網誌,沒想過會出成書,所以風格異常的隨興(簡直有點隨便了),用字遣詞非常直白,文學價值低,但熱血也燒得很直接。收錄的時候自然有種很古怪的趣味。至於選擇哪些文章收錄,哪些文章不收,基本上我是靠直覺,然後用「佛心」避開一些可能對別人不好的舊文不收,真的是太有佛心來着,跟我的路線超不搭的啊。後來編輯整理所有的網誌文章,發現一個恐怖的事實——這是一本超過二十四萬字的超級厚書!!二十四萬個字實在是太厚了啦,我一直在避免單本書價變貴,所以決定拆成兩本書出版,以後這個「非小説」系列會一直持續下去,幫助我的網誌寫得更有精神。

    不得不説,我寫網誌的風格跟着我人生的變化而有所不同,直截了當地説,就是越前面就寫的越普通,越後面就寫得越好看。一開頭的幾篇影評,現在看起來尤其彆扭,不過都是我自我成長的軌跡,留着,也好。按照這個越後面越好看的基本道理,第二本「不是盡力,是一定要做到」絕對比「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還要好看。科科科。目地上,我將它當作「絕對不想被歸類為勵志書的戰鬥文學」。

    硬是將兩本厚厚的網誌出版,除了我自己高興自己爽之外,同時我認真希望,藉着這兩本書告訴每一個人,這個世界上雖然有很多不開心的事,但只要我們下定決心要當一個快樂的人,無論如何都會有辦法的——即使你的人生跟那些暢銷的心理勵志書完全背道而馳,那又怎樣?只要你誠懇面對自己,絕對能夠戰鬥出一張燦爛的笑臉。

    好了,以上只是一般人類都會寫的序。以下寫點別的。

    前一陣子接受了天下雜誌的訪問。

    與記者一見面,我才知道這次的訪談是個多重主題的企劃,每個受訪的名人都被分配到一個主題,而我,被分配到「專注力」這個項目。我很好奇也很納悶。

    我的專注力很差啊,怎會想到要訪問我這個題目呢?尤其我在寫小説的時候,電話照接,也會時不時跳開文件文件去看網絡,電視也常常一邊開着聽新聞、看電影、或只是單純想有點聲音陪我,寫一寫還會跳開去看雜誌、翻報紙。除了不能與人交談

    外,完全沒有禁忌。

    可以説我的專注力很強(周圍的事一直在發生也影響不了我),也可以説我的專注力爛到不行。「因為你一直寫小説啊,連續八年出版了四十幾本書,專注力一定很驚人,我們想採訪你為什麼可以辦得到,如何持續這種專注力?跟大家分享。」記者微笑,將錄音筆放在我面前。

    由於記者是個很有氣質的女孩,我不忍心虎爛她我很有專注力,讓她寫出一篇雖然勵志、但實際上通篇是受訪者自吹自擂的鬼扯。事實上,我不過是很喜歡寫小説罷了。寫小説很快樂,所以我就花了很多時間在蒐集數據,花了很多時間在構思故事,花了很多時間在寫小説,花了很多時間在網絡上發表東西。既然所有跟創作有關的過程都花了很多的時間,最後寫出很多本小説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在與記者的交談中,我一定是説了太多次「啊其實事情的真相就是我很沒效率,啊我就很快樂啊!」之類的話,於是訪談到一半,記者終於放棄了將「專注力」套在我身上,主題改成「九把刀啊,你怎麼可以那麼快樂?」呵呵,快樂就是我的強項了。

    不過我接受過這麼多采訪,就是沒回答過這樣的「超級基本題」。

    並非「如何快樂」這問題不好、或白爛,而是它太直覺了,根植在我從來就沒刻意去思考的性格區域,記者提問,我卻一下子不曉得怎麼去解釋我是怎麼快樂的。

    「我大概是一個很膚淺的人吧,很多人都會強調什麼心靈的快樂,呵呵,其實我超容易被金錢可以買到的東西給滿足耶,比如説,如果有人要送我一台iphone3G,就夠我爽好幾天啦!」我沾沾自喜地拿出剛買不久的新筆記型計算機macbookair,眉飛色舞地説:「你看!自從我最近買了它,譁……每天用這麼性感的計算機寫小説,我就快樂得不得了啊!哪跟你講什麼心靈上的快樂呢?」我接着説到重點:「你們天下雜誌一定採訪過很多大企業老闆,他們一定會跟你説他們很注重心靈上的快樂,然後説他們追求的幸福都是心靈上的幸福。對,我相信他們説的都是真的,但我更相信,如果把我的存摺跟他的存摺對換,我敢打賭他一定不會整天在那邊靠腰什麼心靈上的快樂。説真的,像我們這種賤民,光是每個月多賺幾千塊就很開心了,可是我覺得這種開心,一點也不比有錢人追求的那種心靈上的開心,還要來得遜色啦!開心就是開心,因為多賺了一點錢得到的那種開心,就是很爽啊,沒什麼不好承認」接着我滔滔不絕説了我做什麼事情會快樂,做什麼事情會不快樂,都是很具體的例子,但就是無法給一個很清楚的答案。

    我只能結論一個我早就發現的事:「我覺得,會一直在想思索自己今天過得快不快樂的人,肯定過得不快樂。因為快樂的人哪管你這麼多。」記者還是不斷不斷追問,想要追出一個比較高明的法則之類,比較好下標題。

    好吧。閉上眼睛,我仔細想了想,終於知道了箇中關鍵。

    我説:「也許你們覺得我要講的快樂訣竅很白爛,不過事實上接近真理的東西,常常聽起來就是那麼白痴——想要快樂,就多做一點可以讓自己快樂的事,少做一點讓自己不快樂的事。這樣就會快樂了。」

    對面我的廢話,記者有點無言,不過還是禮貌地點點頭。

    不想被當將訪談敷衍了事的受訪者,於是我仔細解釋了我説的話。「多做可以讓自己快樂的事,少做讓自己不快樂的事。」聽起來簡單。但為什麼這個世界上快樂的人永遠是少數?為什麼書架上的人生勵志書永遠賣得爆好?好像你一定得看書學快樂?為什麼總是有那麼多人願意花十幾萬去上心靈成長課程,去叫一個明顯在斂財的禿頭做大師?還起課程還給你分好幾期,又逼你去拉朋友進去學快樂?我很討厭——要由別人來教你如何快樂,這樣的事。很蠢。你唯一應該請教的人,就是你自己。

    關鍵是,你怎麼知道做什麼事會高興?又,做什麼你自己不會開心?有時候你做了某件事,以為自己會很爽,結果卻很空虛。常常你覺得去幹某件事一定很酷,可做了之後你剩下的只有炫耀,心底卻沒有真正的痛快。會有這種誤差,起因在你根本不曉得自己是一個什麼樣子的人。唯有徹底地瞭解自己。那麼,如何徹底地瞭解自己呢?

    不就是真誠地與自己對話嗎?不斷透過各種經歷過的事件,不斷回憶,不斷紀錄,不斷用各種行動去實驗自己的個性反應,最後,認真思考過去的自己跟現在的自己之間的關係。絕對不要從什麼狗屁成長、是否成熟這種思維去看待自己……喂,有時候我們的快樂一點都無法帶給我們成長,也一點都不成熟好嗎!

    放棄虛偽空泛的、來自別人的期待,我們自己才有辦法爽朗地快樂。我是幸運的。從小,我就是個自言自語的高手,甚至可以跟牆壁講話好幾個禮拜(請見小説: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無可奈何地,我很瞭解我自己。所以我努力逃開了很多不喜歡的場合。比如我知道我不習慣也不喜歡跟陌生人哈拉,可是常常我去學校演講時,只要早一點到,就會被老師興沖沖帶到校長室跟校長泡茶,或乾脆帶我到各處室巡迴握手拍照,導致我在演講前就提前進入「累」的狀態。人之常情,我不會覺得接待我的老師對我不好,我當然知道老師很禮遇我、校長想特別招待我、長輩們泡的茶也都很好喝啊!但我就是很想在演講前一個人放空耶。那,怎麼辦?於是我就開始控制時間,晚一點到學校(只提早二十分鐘到),避開到各處室拜會、與校長泡茶的可能性。一到學校,就立刻到講台上把筆記型計算機接上投影機,然後去上廁所尿尿擤鼻涕。要是我開車提早到了,我也會將車子停在學校旁邊,我躺在後座睡覺也好。如果我是搭捷運或公交車,我會在附近挑一間咖啡店寫東西,寫到時間快到。

    我放棄了帶給師長更好印象的契機,可我一點也不覺得可惜。反而我可以用最好的心情、最好的狀態去演講,儘量享受全部的過程。

    又比如,為了展現戲劇公司上下一致的團結,以前我偶而會被經紀公司逼去參加一些新戲劇開拍的記者會。現場五光十色,明星擠來擠去,但我完全沒有感動,對我來説那是格格不入的場合(……除了可以近距離看正妹這一點,是真的不錯啦)。所以我乾脆去坐媒體記者的桌子,在桌上打開筆記型計算機當場寫起小説,反正那一整桌記者全都用筆電在即時寫稿,我混在裏面,反而很自然。有時開鏡記者會結束了,我甚至爆量寫了兩千多個字,不過我也有幫忙鼓掌就是了呵呵。又比如,我比一般人有更多機會跟一些藝人或明星私下相處,但除非情況絕對異常的特殊,不然我不會為了想跟別人炫耀:「喂!我跟某某某合唱過他的招牌歌耶!」就跟着一大堆不熟的明星去唱歌、去夜店玩。

    別人肯定很羨慕的經歷,只要我不感興趣,那就一點都不吸引我。為了別人不知情的讚歎去做某些事,但過程很悶,那場合你誰都只認識一點點,互相説着莫名其妙恭維的話,內心深處能多快樂我就不相信。我瞭解我自己,於是我儘量逃避讓我不高興的事,然後多做我喜歡的事。比如寫小説、寫小説、寫小説、約會、看電影、看漫畫、跟狗玩、打麻將。

    一點也不難,難在你有多瞭解自己。

    慘了這個「序」越寫越長,簡直有點不正常,我決定來給他分上下集。

    把「序」分成上下集這麼扯的事,我以前在「獵命師傳奇」裏幹過一次,現在要來個不知廉恥的累犯。

    未説完的話就放在下一本網誌書「不是盡力,是一定要做到」。我們來聊聊:「就算徹底瞭解自己,你夠帶種地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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