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之犢阿辛
打從第一部小説的故事情節浮上腦海,距今約有八年左右,在這幾年間,我的青春不但漸漸逝去,腦袋瓜裏還爬滿了像毛毛蟲一樣數不清的故事情節。
在兩年多前,這故事裏的兩個主角早就過着幸福快樂的日子,只是遲遲未向眾人發喜帖,而讓他倆當了兩年多的隱形情侶。而今,總算讓他們兩人的戀情公開於世,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同居。
不過,比他們可憐、硬是被我“暗蓋”起來的戀人,更是不計其數。沒想到他們這些後期人物竟比早期的主角更早脱離“黑暗時期”;為了這件事,我也自我反省了好久。不過,錯誤既已造成,那就錯下去吧。
他們兩人的故事雖早就完成,卻也是歷盡千辛萬苦才公諸於世。這話怎麼説呢?話説在我第一次將它完成時,卻發生了篇幅過長的糗事,只能努力刪除一些情節,好加在在修改後,並沒有影響到故事結構。
似乎是脱離學生時期太久,都快沒有文學素養,常常在描述時,都得絞盡腦汁、摳破頭皮才能擠出辭句。
到了要寫序文之時,更是傷透腦筋,甚至會不知所云,真是悲慘。
不過,這倒是頗符合我的性格。
漫畫、小説與電腦是我的最愛,但對連畫個小叮都可能將他畫成雪人的我,怎麼可能走上漫畫家之途,當然就只有猛K漫畫過過癮啦;至於電腦呢,對我而言是比畫畫容易很多的東西,當然我指的不是專精,資訊這種學問是博大精深、推陳出新,我怎麼可能專精,只能找自己能上手的來做;至於小説,嘿嘿,雖然我的文筆不怎麼樣,但太愛想象另種人生也就割捨不掉,所以只好硬着頭皮將腦袋瓜中的故事寫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