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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心中戀歌

    王詠梅走進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要坐那幺長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幾個紅燈,再加上塞一陣子車,她就非遲到不可。

    教堂裏昏昏暗暗的,只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不是做禮拜的時間,只有唱詩班在練習。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頭,悄悄地坐在最後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氣,才敢抬起頭來。

    詩班指揮並沒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聚精會神地指揮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舊十架”的詩歌。

    詠梅放心一點,也——好失望。

    在詩班裏,她幾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嗎?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包括指揮!

    她輕輕嘆一口氣,開始附和着唱。

    燈光並不明亮,指揮的形象卻那樣清晰、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

    他是個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頭髮很濃、額頭寬闊、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氣,他會顯得文弱。他不是什幺美男子,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氣息但是,很特別、很吸引人,他勝在氣質。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彷佛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偉大的詩班。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着他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只是悄悄的!

    事實上,詠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從來不-言笑,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很洋派、很高傲,當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髮型、那次次相異的時裝,和臉上並不濃豔的化妝!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親熱,他們總是有説有笑,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詠梅很妒忌!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

    為什幺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這“先生”兩字把他叫老了,看樣子,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要不然一定剛畢業,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

    詠梅怔怔地望着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

    她好失望,也好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

    詠梅呢?外表看來,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校園裏到處見到的女孩子。

    她臉上沒有化妝,頭髮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身上的衣服離時髦就差得太遠了,在這初春的天氣裏,她總是穿套頭毛衣、穿打褶短裙,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

    自然,她不難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膚,透明得好可愛!可是——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豔光,不是嗎?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

    還有,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幺出色,她幾乎是唱詩班的支柱,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只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幺遠,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兒更大,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趕來,只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

    但——絕對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滅時,是會很痛苦的!

    詠梅知道這點: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這種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幾時?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厲害!

    兩個鐘頭的練習結束了,大家都站起來預備離開。明天是禮拜天,教徒們都願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禮拜。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不知道説了什幺話,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兒收拾樂譜什幺的。

    詠梅遲疑了一台,只是這幺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詠梅懷疑,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來得特別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來預備走,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她已經開始緊張——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但整間教堂哀不是隻剩了他們倆嗎?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抬起頭來,亮亮的眼睛閃了閃,怎幺大家散得這幺快?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明天要做禮拜啊!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這時,他看見文文靜靜,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

    “唉——你,”他指指詠梅,不很客氣的。“幫我把詩本收拾好!”詠梅兑得血液一直往頭上衝,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氣客氣與否,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説話啊!

    她緊張地走向前,幫着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

    距離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喜歡他挺直的鼻樑,莒歡他亮亮的眼睛,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

    “謝謝你!”收拾完了,他對她微笑。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臉都紅了。

    “不——不必客氣,文先生!”她細聲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頭。

    “走吧!一起走!”他隨意説:“你住哪裏?”“九龍塘!”它的頭垂得更低,今夜真幸運,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

    “那幺遠?你不該來這裏做禮拜的!”他意外地皺眉。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很清新。

    “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是嗎?”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當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你得坐好久的車,是嗎?”“我喜歡這裏,我認為值得!”她放鬆了一點,他不是想象中的那幺嚴肅。

    “你在唸中學,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學一年級!”她搖搖頭。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你——也在讀大學?”

    她鼓起勇氣反問:“文先生!”“畢業了,在做事!”他説:“還有,別叫我文先生,這是最彆扭的稱呼!”“但是——我總得稱呼你!”地無端端又臉紅。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見!”揮揮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種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裏。

    天!多幺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説話,遂她到巴士站,這不是奇蹟嗎?

    她躺在牀上,亮晶晶的眼睛無法閉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説話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種灑脱、超然的模樣,她愈來愈興奮。

    文仲也和她有説有笑,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不,當然不,她的心冷卻下來,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詠梅呢?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並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聽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着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牀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説。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峯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幺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縷着她呢?麻煩!

    “有什幺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裏做什幺?”安迪説:“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牀!”她搖搖頭。

    “上牀?”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牀?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聽聽音樂什幺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牀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幺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説“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幺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説“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牀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説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牀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徵徵地望餚空白的紙張,怎幺寫?他今夜對我説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説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幺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説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髮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説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幺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於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幺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裏面藏着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十點鐘,詠梅準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裏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着,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幺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幺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於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於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説,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着,文仲會跟她説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幺長,文仲就這幺沉默地坐着,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着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着大家唱,跟着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説什幺,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幺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温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幺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幺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説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準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痴!”“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幺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幺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裏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説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幺“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幺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銜,什幺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幺説你嘛!”安迪還是笑。“説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幺的!”“能不能不説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説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説。“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着,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説。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説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説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為什幺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説裏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幺兇,”他説:“可能只是一種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適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佈,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幺嚴重,我説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話我都當真,像聖旨一樣!”他説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這句話可能破壞今天的氣氛嗎?”她暗示得很明白。

    “別連名帶姓地叫我,我也不説破壞氣氛的話了!”他笑起來,恢復爽朗。

    “一言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駛,鄉村的空氣令人心靈平靜,陽光又使人振奮,詠梅很快地忘卻了文仲和葉愛琳的事。

    “為什幺你要去那幺遠的教堂?”他突然問。

    “去慣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許多女孩子都喜歡去那間教堂,”正平很感興趣。“是教堂特別漂亮?

    牧師特別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會罰你,你怎幺敢這樣説?”她叫起來,有點作賊心虛嗎?

    “真心話!”他學起手作發誓狀。“我總疑許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嗎?”地分辨看。

    “我認得一個朋友,士教堂為學英文,那個教堂的傳道人都來自美國。另外一個想找關係出國,”他説得很認真。“還有個女孩子更荒謬,她喜歡唱詩班的指揮!”它的臉一下子變了,喜-唱詩班的指揮?説她嗎?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沒有人會想到她喜歡文仲!

    她勉強振作起來,笑容變得好僵硬。

    “喜歡唱詩班指揮就算荒謬?”她反問。

    “喜歡自然不荒謬,荒謬的,是指揮已經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點反應都沒有,直等到他笑聲停止。

    “我不覺荒謬和可笑,”她嚴地説:“愛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歡一個有太太的男人——是件無可奈何的事,你懂!絕不荒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説錯了?它的神色怎幺變得那幺怪?好象怕在説她一樣!

    “也許我説錯了,”他有點懊惱。“怎幺今天總是説些破壞氣氛的話呢?”她沒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樣懊惱。他雖然是無心之言,卻也説中她心事!

    文仲和葉愛琳——唉,也許將來是夫婦吧!

    已經到了沙田,他把車泊路旁。

    “就在這兒吃午餐!”他替她打開車門。“吃了午餐我這張嘴大概不會亂説話了!”

    他們找了一家乳鴿很出名的餐廳,林正平很會點,他這幺胖的男孩,一定是很會吃吧!

    是假日,遊客很多,餐廳裏熱鬧的很,還有一些後來的客在等座位。在這種情況下,想説什幺也不可能,只好埋頭大吃。

    出了餐廳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像在生吞活剝,一點情趣也沒有!”她説。

    “吃飯講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説。

    “不懂生活情趣的豈不等於一段木頭?”她眉梢一揚。

    他看看她,若了許久、許久。

    “你説我是一段木頭?”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頭,你那幺活躍!”她徑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頭!”他追上來,十分驚訝。“我惹你生氣了?”他小心地。

    “我還不至於這幺小氣!”她笑一笑,剛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們去漁場玩水上單車,好嗎?”“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開車門。

    他們到了那家可吃飯、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單車的漁場.他租了一部水上單車,她不同意。

    “我們一人一部,來比賽!”她説。

    “不願和我一起玩?”他開始有些失望。

    “兩個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換人踩的時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願意在那種航髒水裏游泳!”“好吧!”他付錢租了兩部。

    看上去似乎簡單的玩意兒,踩起來竟異常吃力,尤其詠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個鐘頭之後,詠梅已累得面紅氣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幺樣?不玩了!”正平追上來。

    “下次等我穿長褲才跟你比!”詠梅説。

    取回放在櫃抬的押金,他們預備繼續“陽光下的兜風”,就在這個時候,詠梅看見幾個人走進來。

    那只是幾個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談得興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間那個穿墨綠燈心絨長褲和同色樽領毛衣的男孩子!

    詠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怎幺巧得這幺離譜?文仲怎幺也會來這裏?

    他身邊是葉愛琳,自然,還有其它幾個年青人,顯而易見,他和葉愛琳是一對!

    文仲也看見了詠梅,他眼中光芒閃一閃,似乎要打招呼了,詠梅迅速地把視線移開。

    在這種情形下招呼是尷尬的,他身邊有葉愛琳,她身邊有林正平——安迪!她覺得窘!

    文仲那一羣走開了,詠梅輕輕地透一口氣。

    “怎幺?你認識他們?或是他們認識你?”正平問。

    “不認識!”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沒希望的!她愈來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詩班練習的時間。

    詠梅從家中走出來,腳步變得有些猶豫,上次在漁場中對文仲視而不見,連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見會否尷尬?

    她一邊想着一邊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門,就算多遇到幾次紅燈,就算特別塞車,她也絕不擔心遲到。

    巴士開得顛顛簸簸的,這種老爺破車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簡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褲.不會像裙子那幺麻煩,即使一個緊急-車,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樣靈敏。

    有時候還是覺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幾個人下去,幾個人上來,她也沒有在意。有人喜歡眼睜睜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別人眼裏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繼續向前駛,再過幾個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隻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她回頭望望,整張臉都紅起來,是文仲,這也算是冤家路窄嗎?

    “嗨!”她低下頭,無話可説。

    “今天沒有遲到!”他靠近她,撿上有絲笑意。

    “有時塞車,有時紅燈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釋。她心中有絲異樣震動,他原來知道她常遲到?

    她不問。

    “遲到總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濃了。

    “或者——我會轉去另一間離家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氣,慢慢説。.“你會嗎?”他反問得好可惡。

    “會!”她便自己的聲音很肯定。

    “嗯!那將是詩班的一項損失,”他搖搖頭,認真起來,“你的低音唱得不錯!”

    她不出聲,損失嗎?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説,他也是沉默的人,怎幺今夜的話特別多。

    “不能人人都像葉愛琳一樣活耀!”她説。立刻,她知道説錯了,收不回來。

    “葉愛琳?”他眉梢一揚,眼中光芒閃一閃。

    “它是全詩班裏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飾地説。

    “聲音不錯,嫌誇張!”他沒有什幺特別表情。“詩班是合唱,講究共鳴、和諧!”

    “你學音樂?”她忍不住問。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觀鼻,鼻觀心的。

    他皺起眉心,這個讀大學的小女孩脾氣很硬,又好固執,很不妥協的味道。

    “我猜你學文學!”他説。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來,她輕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後,他們好象約好了一起來似的。

    “錯了,我學數學!”她不看他。

    她外表裝得冷漠、不妥協,眼睛卻裝不來.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數學?”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純理論.亂抽象的東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編貝般細小的可愛的牙齒。説:

    “學數學,是一種征服!”“你很有本事!”他們一起走進教堂。

    葉愛琳已經等在那兒,他不再理會詠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親熱。

    詠梅故意放慢了腳步,剛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見到葉愛琳,她心中就湧起又酸又涼,比妒忌更難受的感覺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詩歌本,一聲不響地坐在最後一排,她要離他們——文仲和葉愛琳,遠遠的。

    詩班的人來得差不多,有一個男孩子開始派發一張油印的紙張,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練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彈鋼琴的陳夫人也坐好了。

    他們開始練習,是一首黑人的騷靈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樂總有一股被抑壓看要爆發的情緒,很感人,詠梅對這種音樂有偏愛,她唱得很起勁。

    唱完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來。

    他看看詠梅,像要解決什幺困惑的問題似的。

    “嗨,你!”他指若詠梅,這才發現從來沒問過它的名字,呆怔了一會兒,才説:

    “換到前面來坐,坐在葉愛琳旁邊,這樣合音會更和諧一點!”詠梅坐在那兒出不了聲。

    換到前面葉愛琳的旁邊?那不是“寶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對面地站看?這——

    不是做夢?

    “換到前面來,好嗎?”文仲再説。

    詠梅不得不站起來往前走,她覺得所有人的視線都集中在她身上,比遲到更難堪。

    葉愛琳向旁邊移動一下,讓出一個位置給她,而且展開一個砍迎的友善微笑。

    詠梅不得不勉強牽動唇角,她笑得一點也不好,天!她把葉愛琳當成情敵了!

    “現在練習第二首歌,”文仲説:“試試看換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陳夫人開始彈鋼琴,文仲的指揮棒抬起來,吸引了所有的視線,他們又開始練習。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葉愛琳的聲音太誇張,詠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簡直不能成聲。

    她很不開心,雖然唱詩是為讚美神,她卻完全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會怎怎幺説!

    練習結東,文仲放下指揮棒,看看葉愛琳又看看詠梅|他終於是注意詠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滿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來離開,詠梅覺得沒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葉愛琳必是雙雙對對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幺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運氣真差,等了十分鐘都沒有一班巴士,怎幺回事?故意跟她作對?

    文仲從教堂那邊走過來,單獨一個人。

    “還沒有巴士?”他站在她旁邊。

    她搖搖頭,她記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葉愛琳呢?”她忍不住問。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們總是一起走的!”她又説。

    “是的,我們住得不遠,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個多管閒事的阿婆了。

    “她有點事!”他看看馬路的那一端,“巴士來了!”“再見!”她把臉轉開。

    “再見?”他幾乎在抗議。“你不許我也坐這輛巴士?”“你從來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當它是個朋友般了,是嗎?

    “你是怎幺知道的?”他反問,跟在她背後跳上去。

    “你總是跟葉愛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説。

    “錯了,你看錯了她!”他搖搖頭。

    “我自然沒有你那幺瞭解她!”她説得有點酸溜溜的。

    “瞭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腦袋裏裝了些什幺?”“不小了,我是大學生!”

    她説。

    “只有小女孩才喜歡裝大人!”他説。

    “我自然不及葉愛琳那幺大人!”她笑了。

    “為什幺總説葉愛琳?”他有絲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嗎?”她提高了聲音。

    過了他來時上車的那一站,他沒有下車。

    “你不是我的朋友嗎?”他反問。

    “不同,”她固執地搖搖頭。“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狹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訴你,你想錯了!”

    “錯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頭,頑固的小傢伙。

    “王詠梅,太倔強的人會吃虧!”他説。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剛才還不知道的,誰告訴他?

    “你是王詠梅,對嗎?”他笑得有一絲隱約的稚氣。“我剛才查詩班名單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樣?”她心中好舒暢。

    “至少,我們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説得很有誠意。

    “不是朋友,”她反應迅速地搖頭。“葉愛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氣。“我讀大一時比你成熟得多!”他説。

    “不必討論這個問題!”她無端端地不開心起來。

    每一次想起葉愛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陣子。

    “從來沒見過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説。

    “當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這種滿身才氣、靈氣、傲氣的詩班指揮比?”她漲紅了臉説。“對馬”她誤合了他的意思,她以為怕在諷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連閃,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嗎?要這樣?刺我?”他叫。

    “誰諷刺誰了?”她沒好氣的,心裏好懊惱,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會有這種爭執。

    “不喜歡聽可以走開一點,沒人抓住你!”

    “你趕我走嗎?”他唇邊隱有笑意。

    她不理會他,她已經到了家。巴士一停,她頭也不回地跳下車,連再見都沒説。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氣.而是震動。

    表面看來,她是個全身佈滿稜角的女孩,實際上,她是純真的璞玉,光華內温的璞玉。

    他對自己點點頭,心中有了打算。

    再説詠梅,帶着一肚子的氣惱回到家中,靜坐下來,竟不知因何而惱,文仲完全沒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讓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氣惱沖走.然後回到房裏。

    她不去打擾在銀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親,也不去麻煩可能在改學生作業的母親,她關上房門,她也不希望有人來打擾她!

    一個大人——她認為在思想行為上能替自己負責的人都該算大人,該有寧靜而獨立的生活,更該有不被打擾的權力,不是嗎?

    她把自己-在柔軟的牀上,專心回憶剛才的一切——每一個表情、每一句對白、每一個動作,她後悔那樣沒有教養地離開支仲。

    他會為這個生氣嗎?一定不會,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來也不在乎呢!

    他不會為這件小事而生氣!他不是口口聲聲説她小女孩嗎?

    悄悄喜歡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動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對她的態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機會接近她呢!

    是——這樣的嗎?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覺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沒有,絕對沒有,是嗎?

    文仲説他們是朋友,怎樣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見面時,可要好好地説一聲對不起——唉!為什幺要説對不起?文仲説不定會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氣似的態度,要和氣些、要温柔些、要像個女孩些——

    會把文仲嚇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來。

    和文仲在一起是種很美、很恬適的感免,即使是拌幾句嘴,各人諷刺幾句,都那幺令人回味!

    他是個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氣質!

    又有人在敲門,又是阿彩!

    “小姐,電話。”

    “告訴他我不在!”詠梅用枕頭蓋住頭。“叫他以後永遠別打來了!”

    “小姐——”阿彩以為聽錯了。

    “去説吧!”她再説,當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絕他!

    她似乎對文仲變得蠻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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