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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陌生王國

    整個禮拜的過程中,文仲連一眼都沒看詠梅。

    那幺大的一個人就站在他面前,難道他看不見?他故意不看罷了,他在為昨晚生氣,這小氣的男孩子!

    葉愛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濃豔,那髮型、那淡淡的化妝、那名貴的套裝,就連又寬又大的自色詩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詠梅呢!她永遠是打褶裙子、套頭毛衣!雖然質料很好、顏色很和諧,但是,平凡怎能對抗時髦!

    她和葉愛琳並肩坐着簡直是種悲哀!

    禮拜完了,她親眼看見文仲和葉愛琳相視微笑,她幾乎忍不住要叫起來,在教堂哀還要眉來眼去嗎?

    她當然不能叫,否則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嗎?吃不到葡萄説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沒接他的電話,他不會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場,她會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種示威、一種報復!

    果然看見林正平在對街,還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車,他正在四處張望找尋她!

    她回頭望一望,文仲和葉愛琳出來了,她不屑地輕輕哼一聲,揚手招呼林正平。“安迪,我在這裏!”她提高聲音叫。

    從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視她,她誇張地奔到林正平的車旁,她看見那胖胖的男孩一臉孔受寵若驚。

    “詠梅,我以為你真不理我了!”他説。

    “怎幺會?大家是同學嘛!”她裝做無意地回頭看,文仲正扶葉愛琳上的士,她的臉色都變了。

    “今天去哪裏玩?”

    “隨你?”林正平幾乎跳起來,怎幺幸運至此?是因為在教堂門口嗎?“你喜歡哪裏我絕對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葉愛琳那部的士開走了。“再去新界吧!我們倆一起玩水上單車!”

    “詠梅——”林正平大叫一聲。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冷冷、靜靜、很威嚴,也很穩重的聲音響起來。

    “王詠梅,我有幾句話要跟你説!”

    詠梅全身一震,裝做那幺漫不經心地轉身。“文先生,有事嗎?”她説。

    文仲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他也不看林正平。“請你過來一會!”他説。

    詠梅早已明白是怎幺回事,文仲沒有隨葉愛琳走,她已完全不計較剛才他冷淡了她的事。

    她點點頭,隨文仲走到一邊。

    “什幺事?”她盯着文仲。這樣一個男孩子,她忍不住陣陣心顫。

    “先讓那個有洋名的人走,好嗎?”他説。深邃的眼睛光芒逼人。

    “他是我的同學!”她不置可否。

    “也是朋友?”他歪看頭。“他上星期也來!”

    “不能來嗎?”她反問。

    “給我精神威脅!”他説得幽默。

    “要我打發他走就像你打發葉愛琳走?”她問得巧妙。

    “性質相同嗎?”他問。

    “誰知道!”她聳聳肩,活潑起來了。

    “讓他走,我們去吃中飯!”他突然説。

    “中飯?”它的眼睛亮起來,約會嗎?

    “別頑皮了,去吧!”他笑一笑。

    “他不肯走呢?”她也笑。輕鬆、開朗地笑。

    “那幺,我們走!”他説得肯定。

    她想一想,還猶豫什幺?王詠梅,這個約會不是你夢寐以求的嗎?別像昨晚一樣,弄得事後懊腦“我去試試!”她轉身而去。打褶裙在晃動看,很青春!

    她胡亂地對林正平説了一些話,正平失望地駕車離去。她回過頭,看見文仲站在一株大樹下。

    他還是穿燈心絨長褲,還是穿毛衣,這樣不向西裝妥協的人怎能配葉愛琳?

    她向他走過去,她喜歡看站得那幺直,那幺挺的男孩!

    “怎幺樣?他生氣了嗎?”他問。

    “下次你自己問他吧!”她俏皮地説。

    “我希望下次見不到他!”他自語着。

    “可能嗎?葉愛琳每次坐在我旁邊!”她説。

    他抿着嘴笑,提起葉愛琳,難道他連個解釋都沒有。

    “你怎幺叫她走?”詠梅問。

    “我説有事!”他聳聳肩。

    “如果是我,就沒有這幺容易相信你了!”她説道。

    “幸運的是她不可能是你!”他笑。

    “為什幺突然想約我吃中飯”她看他一眼。

    “我們之間有點誤會吧!”他説。

    “誤會?”她不懂。

    “或者説——不瞭解!”他用手中的樂譜輕敲她的頭。

    “誰規定詩班指揮要了解每一個詩班的人?”她反問。

    一不是每一個人,是你!”他認真地。

    “我?有什幺不同嗎?”她很高興他這幺説,但她絕不露出高興的樣子。

    “你有敵意!”他扶着她的肩,一起過街,然後,他立刻放開了她。“你眼中,有一種永不妥協的光芒!”

    “説得很像真的!”她開始有些失望,不是她所想象的那種約會。“幻覺嗎?”

    “愛琳也這幺感覺,”他説。他竟叫愛琳?詠梅的心更冷了。“你從不和她説話!”

    “我不需要趨炎附勢?”她的險上露出不屑。“我更不會去拍人馬屁,贊人頭髮漂亮、衣服時髦!”

    “不是這意思!”他有些着急。“我們是教會里的唱詩班,大家應該像兄弟姐妹一樣親愛——”

    “你和葉愛琳親愛就行了,你管不了其它那幺多人!”她沒好氣的。

    “我不要管其它那許多人,只有你!”他也變得固執。

    “為什幺只有我?是我得罪了你們?”她更加生氣。

    “王詠梅,吃了炸藥嗎?”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只為這件事,很抱歉,我要回家了!”她不理會他的笑容。她因失望而生氣。

    她真的説走就走,也不給他一點挽回的機會。

    “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顧不得在街上、顧不得男女有別、也顧不得禮貌。“你答應過去吃中飯的!”

    “不吃!”她氣呼呼地漲紅了撿。“放開我!”

    他不放手,用一種更堅定、強硬無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來教堂,你可以不再參加唱詩班,你可以不再理會我,但答應了吃中飯一定要去!”他説。

    “不!”她硬硬地。

    “那我們就站在這兒!”他也有點惱怒,這女孩是怎幺回事?一陣風一陣雨的。

    “文仲,別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們去吃飯,我還有其它的話要説!”他的聲音誠懇。

    她再看他一會,她知道若是不吃這一餐,他是永遠不會放手的,他就是那種固執得無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臉上紅雲未退盡。“今天以後,我不再見你、不再參加唱詩班、不再來這間教堂!”

    “隨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個教徒是不可以遷怒別人的!”

    “不是遷怒,不做眼中釘而已!”她冷哼看。

    “好象仇人!”他搖搖頭,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帶到天文台道一間小小的餐廳,從門口經過,幾乎感覺不到裏面是供應食物的餐廳。小得雅緻、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門進去,迎面而來的是一陣幽雅的古典樂,燈光不亮,黯得恰到好處.踩看柔軟的地毯,侍者把他們領到一張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張卡座,信道中間的空地不設桌子,稀疏地放着一排棕櫚,很特別。

    這是一間講究情調,不作張牙舞爪賺錢狀的餐廳,文仲選的好地方。

    詠梅的氣消了一半,她喜歡這地方。

    侍者靜靜地放下一本餐牌走開,難得有不打擾人的侍者!這間餐廳該出名、應該好生意,可是十張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個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説。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夠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個海鮮盅!”她説。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臉無表情。

    “偏食不是好習慣,有的人會太胖,有的人會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緊,有時隨心所欲是很快樂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説有話説,她只顧聽看。

    他也沒開口,若有所思地凝視着她。好一段時間,直到古典樂唱片放完。

    “你喜歡吃桃子?”他問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兒映看壁燈,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説。柔美的古典樂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時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氣。“我喜歡那陣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種香味,”他同意地點點頭。“像你的人一樣!”

    “恭維嗎?”她在嘲弄。

    “實話!”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來像個小女孩,但説起話來一點也不撓人!”

    “那要看對什幺人説!”她忍住笑意。

    “對我就兇巴巴、冷冰冰,”他無可奈何似的。“對那個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點?”

    “當然!”她皺皺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覆!”她不置可否。

    “王詠梅,對我友善點,行嗎?”他眼中隱有笑意。“每次見到你不是垂着頭就是氣鼓鼓的,我以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説。

    “誰説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謊言,我不是葉愛琳!”她回瞪他。

    “又來了,葉愛琳和我很有關係?”他小聲叫起來。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視看他修長的、滿有藝術味道的手指,這樣一雙手,該天生是詩班指揮吧!

    “你什幺時候發現詩班有一個對你有敵意的人?”她抬起頭,問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漁場裏,”他回億着。“你避開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問。

    “除非你否認我們是朋友!”他認真地。

    “我們是朋友嗎?文先生,”她説。

    “文仲!”他糾正她。“不管你怎幺想,我覺得是朋友!”

    “你這個人,你要天下人都當你是朋友才開心?”她忍不住説:“朋友是什幺?見面打招呼例開嘴笑一笑,虛偽地嗨一聲,走開了就忘記你?”

    “那幺大火氣,”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靈來溝通的人,不是見面打招呼,也不是例開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愛琳——”

    “你不和我!”她漲紅了臉,堅定地説:“對我來説,你只是詩班指揮,一個——比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們不是——你説的那種朋友,不是!”

    “詠梅——”他感興趣地望若她,這幺火爆的女孩子實在少見,火爆表示什幺?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斷了他們的談話,他們都低下頭像是很專心地吃着。

    詠梅很難堪,在他面前總沉不佳氣,以前那幺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幺渴望接近他,現在目的達到了,反而變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沒有緣吧!

    “下星期真不來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記得這幺説過了!”她裝得冷漠,心裏好懊惱,怎幺會弄得這幺糟?不去教堂——不是等於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點點頭,又開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誰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個文仲!

    **木詠梅躺在牀上,又是星期六,練習唱詩的時間快到了!

    她矛盾又煩躁,她自己説過不再去的,説得那幺斬釘截鐵,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這自築的台階。

    她很不客氣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約,這個男孩子一定生氣了,她不在乎他生氣!

    她睡不安穩地移動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絕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請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沒有這種關係!

    她愈來愈覺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雖然餐廳情調好、音樂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無言以對地坐着,算什幺?

    她很後悔,會有什幺閒話嗎?

    文仲那天説有話要告訴她,但是他始終沒有説.他只是故意找個藉口而已!

    文仲,很可惡!

    他可是和葉愛琳約好了來捉弄她的?

    幸好她決定不再去那間教堂,否則一定給人看笑話!

    莫名其妙去喜歡一個陌生的、全然不瞭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錶,練習的時間已開始,文仲可發現她不在?

    也許不會,文仲指揮唱聖詩時從來不看她,連視線都不掠過她臉上,他怎幺可能發現?

    葉愛琳一定知道,詠梅就坐在她旁邊,不是嗎?她心裏一定暗暗高興,去了眼中釘、去了情敵!

    天!怎幺又想起情敵這這兩個字?文仲對她簡直沒有半絲“情”可言,説什幺情敵?

    她隨手在牀頭架上抽出一本書,是本看了許多次的散文學,是台灣的張曉風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張曉風一定是個基督徒.而且是個十分虔誠的基督徒。曉風文采生動、思想深刻、感情真摯,她喜歡張曉風的作品。

    她還看過一本曉風的(哭牆),不過,她偏愛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這本書裏收集的文章都是曉風在大學裏那一段日子寫的,令她覺得親切。也許這一本是曉風第一本集子,她覺得特別精彩。

    總之,她每看一次,總感動一次,也似乎更瞭解曉風一點,她隱隱覺得,曉風已是個朋友!

    她在想,在台灣讀大學一定比在香港幸運,曉風文章裏的好環境、好友情,還有那些注重思想啓發的教授們,.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嚮往那種生活、那種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適合那些生活。還有文仲,他也該是台灣大學裏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個學生——

    挨!怎幺又想起文仲?他們詩班練習該結束了吧?説句實話,詩班裏多一個詠梅和少一個詠梅並不重要,她不像葉愛琳走台柱啊!

    教堂裏唱詩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詞!

    她放下曉風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後安安靜靜地睡覺。明天一早找一間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門又在響,她停止換衣服。

    “若是電話,我不接!”她沒好氣地嚷着。

    “不是電話,小姐,”阿彩小心地。這幾天小姐的脾氣真難捉摸。“有客人在樓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從來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錯了吧!找爸爸或媽媽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爺!”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爺,誰?林正平?

    這個男孩子還不死心?她剛才在電話裏已經夠不客氣了,他怎幺還有臉來?

    她沒好氣地走下樓,總不能讓他在客廳坐一夜!

    客廳裏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驚喜得不能再驚喜,文仲怎幺會找來這裏?

    “王詠梅,你今晚遲到得太離譜!”他站起來。

    在自己家中,地無法再擺出那副兇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顯得手足無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該説什幺“為什幺不去練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視看她。

    “我説過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鎮靜。

    “沒想到你倔強得這幺可惡!”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錯了,知道嗎?”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視。

    “我不以為有錯!”她避開他的視線。他全身每一-地方都發出令人難抗拒的壓力。

    “還辯,你會為這個倔強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動起來,摔一摔,摔不開他。

    “文仲,我不認為你有權力管這幺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這份鎮靜。“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會受什幺苦,你這幺説——不好笑嗎?”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這句話才可笑,誰失望?”她無法再支持,假意冷笑兩聲,用力掙脱他,坐在沙發上。“有人高興才對!”

    “我不知道你誤會了什幺,”他似乎在嘆氣。“王詠梅,如果你本性是這幺可惡的,我——我看錯了你!”

    “我相信——你看錯了我!”她把視線移開。

    有一分終的沉默。多長的一分鐘啊!對詠梅來説幾乎有一世紀那幺長,文仲——會走嗎?

    “詠梅!”他蹲下來,蹲在她面前,他叫她詠梅?這——和他叫愛琳有同樣意義?她的心都要跳出來了。“別再孩子氣,答應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説話,她的倔強、任性及那些不妥協的防線已經崩潰。他説得那幺温柔,那幺有感情——是感情嗎?她能感覺到,他們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兩個字!

    “説話,告訴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靈顫抖,激動的淚水幾乎流出來。

    文仲,文仲,她會不答應嗎?她心理早答應了一千次一萬次,只是,她有每一個年青女孩子的倔強、好勝,而且比別人更多些!

    “詠梅,答應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詩為神,不要攙雜人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氣。“但是——這人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們重新來過!”她的手仍然在他的雙手中,他們的視線仍然交纏着。

    這一-那,她發現自己再無一絲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葉愛琳了。

    他説“重新來過”,多神奇的四個字,帶給她説不盡的希望——她本是絕望的!

    像他這樣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個朋友——不常見面,心中記念的那種朋友,她亦已經能滿足!

    真的,文仲能來到面前已夠滿足,她還貪心什幺?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歡!

    她點點頭,好自然、好願意地點頭。

    “我明天——去教堂!”她説。

    然後,她感覺到臉上有點冰涼,有點潮濕。她看見他動容的神色,他放開一隻手,用修長的手指在她臉上抹一抹,她貶眨眼,燈光突然變成許多細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淚水嗎?

    她羞澀地低下頭,該是笑容,不是淚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嗎?”他站起來。

    她好柔順地點點頭,怎會不肯?這是她渴望了許久、許久的事!

    他不再説什幺,握住她的手,並肩走出去。

    她看見女工阿彩驚訝地在一邊發呆,她不在乎,她已經得到了一份友誼!

    不是普通的友誼,是用心靈的!

    街道,偶爾有一輛汽車經過,都識趣地輕悄悄地,像是怕打擾了他們。

    走了長長的一段路——他們就這幺安靜地、瞭解地、滿足地走看,誰都沒有説話。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兒在貶着眼睛。

    “你看過一部電影嗎?是講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問。

    “沒有,我很少看電影,”他搖搖頭。“我看過舒伯特的傳記、亦研究過他的作品,若看他的電影,我怕會破壞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説得好怪,我不懂!”她説。

    “我肯定電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氣質,我也不喜歡看那一段被誇張了的戀愛!”

    “但是那部電影拍得很不錯,不是出名的導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氣氛很美、很淡,連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遠。“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無可奈何的戀愛!

    為什幺你提起?”

    “因為——我們這樣走着,我記起舒伯特在電影結束時,孤裏地從他深愛女孩子的婚禮中出來,走在那兩旁全是椰子樹影的寂靜街道上,雖然好含蓄,我卻忍不住哭起來!”她微有羞意。

    “讀數學的女孩子這幺愛哭?”他逗看她。

    “這兩件事扯不上關係?”她嬌俏地笑了。

    “為什幺會想到舒伯特?”他問。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識地把你當作是他!”她的撿紅起來,她説得太直率。

    “稚氣,我永遠不可能是他!”他放開她的手,圍着她的肩。“我只是個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説。

    “詠梅,有一件事要説清楚,”他低頭看臂彎裏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話,你會失望!”

    “我不曾這幺幻想,只是——你很特別!”她紅着臉。

    “特別得吸引了你?”他開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嗎?”她反過來捉弄他。

    “説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誰説的?誰告訴你的?”她急得漲紅了臉。“總有那幺多無聊的人説無聊話!”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説一句我就回家!”她有點發惱。她不喜歡這個外號,就像什幺花啊!草啊的令人難堪。

    “不説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説一些你的事給我聽!”

    “你知道我那幺多的事,讓你説!”她説。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歲,和你是同一間大學,我在去年畢業,學的是建築!”

    “建築?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設計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還有一個妹妹!”

    “講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開心。她幾乎忘記還有一個葉愛琳。

    “哥哥訂了婚,妹妹還在唸中學,哦!忘了説哥哥是醫生,在政府醫院做事!”他一本正經的。

    “像你這種説法,還該説出父母做什幺!”她打趣。

    “好簡單,爸爸、媽媽都在教書,”他聳聳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學,教微積分,媽媽教中學英文!”

    “微積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嚇一跳。“你是説文聲恆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狀地微微欠身。

    “天!原來你是文教授的兒子,難怪你知道我!”她臉孔漲得通紅。地想起那和藹可親,和學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説。

    “你一點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顧自興奮地説:“我去過文教授家,我沒見過你!”

    “訂大學時我寄宿!”他解釋。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個陰影。“葉愛琳是你大學的同學?”

    “我正要告訴你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兩人面對面地站看。“愛琳是我哥哥的未婚妻,我的準嫂嫂!”

    “唉——唉——”她什幺話都説不出。

    還需要説什幺呢?簡直太妙了!

    ※※※

    做禮拜的時候、唱詩的時候,文仲的眼光總停在詠梅臉上,瞭解的、會意的微笑在他們之間閃耀。

    葉愛琳不停地朗詠梅微笑,笑得她渾身不自在,臉孔紅完一陣又一陣。

    愛琳雖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無論如何,她還是屬於可惡型的女孩!

    笑什幺呢?難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禮拜做完了,文仲示意詠梅留下,受琳也不走,詠梅不知道她在打什幺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單車嗎?”愛琳對詠梅説:“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連教堂都來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説:“愛琳,要我送你回家嗎?”

    “以前你送我無所謂,現在——詠梅肯嗎?”愛琳説。

    “他送你!”詠梅漲紅了臉,她真怕口沒遮攬的人。

    “我很識相,我自己走!”愛琳貶眨眼,朝門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單車,兩點鐘前到我家集合!”

    詠梅沒出望,説句良心話,水上單車雖好玩,卻也不至於每個星期都去。

    “愛琳和哥哥是水上單車姻緣!”他學一句電視的話。“我們走吧!”

    “去哪裏?我想回家!”她説:“我的微積分習題還沒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許工作!”他不由分説地拉着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憑外表去判斷一個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誰知道他霸道得很,主觀又強,令詠梅完全沒有反對的餘地!

    但是,她就是喜歡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觀強、傲氣重,滿臉毫不在乎的瀟脱,這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廳吃午餐,然後回家求爸爸準你明天遲交習題!”他半開玩笑地。

    “見文教授?不、不,”她嚇了一大跳,多瘋狂的想法,“我不去!”

    “別當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親,一個普通的父親!”他説。

    “不,絕對不行!”她堅決地。

    “為什幺不?媽媽想見見你!”他説了實話。

    “更離譜,為什幺要見我?”她掩着臉,掩不住稚氣的嬌羞。“不太荒謬嗎!”

    “離譜?荒謬?”他握着她的手往前走。“問問全世界的人,帶一個朋友回家見父母是不是荒謬?”

    “別迫我,文仲!”她拼命搖頭。“去吃飯,或者——讓我考慮一下!”

    “用不着考慮,小孩子要聽話,”他抓緊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媽媽説現在的青春偶像都是長頭髮、怪服裝的男孩子,我要她見見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來。

    前面路邊停着一部敞篷跑車,車上生着一個臉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來,“你那有洋名的朋友來了!”

    “安迪!”她皺一皺眉,心裏煩躁起來。“他真麻煩!”

    “女孩子若對男子無意,一開始就不能敷衍。”他看着安迪。“否則自己惹事非!”

    “那幺。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經教訓人的模樣。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頭。“勇敢一點,過去告訴他事實!”

    “我沒説過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鐘,只説了三句話,她大搖大擺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車一溜煙開走了。

    “走吧!我肚子餓了!”她裝出若無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別作狀!”他看穿了她。“你對他説了什幺?你對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當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們一起跳上去。

    “告訴我,你到底怎樣對付他?”他追問。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着他,好天真。

    “好有個準備!”

    “準備什幺?”她皺起眉心。

    “以後你要對付我的一天,別像安迪一樣毫無抵抗力!”他説得似乎好認真!

    説——“別再向你哥哥借車了,我不坐!”又告訴他,你是文教授的兒子,我們要去吃中飯,如此而“可惡!”她撒嬌地打他手心。她怎會對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幺相同?他該瞭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厲害的殺手!”他搖頭。

    “你也看武俠小説?”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俠小説的人少,武俠小説是最好逃避現實的地方!”他説。

    “為什幺要逃避?你不滿意現實?”她睜大了眼睛。

    “很難解釋,或許是潛意識吧!”他不想深談。“聖詩裏有一首歌叫‘這世界非我家’,記得嗎?

    我們的指望在天國,在永恆的世界!”

    “別説那幺多大道理!”她推開車門。“你沒看到了嗎?”

    “慢着——”他忽然想到什幺,阻止她下車。“我們該回去陪爸爸和媽媽吃飯,對嗎?”

    “我沒説要去!”她吃驚地叫。她不知道要怎樣面對在教室裏傳授學問的教授——以另一種身分!

    “我和他們説好了!”他替她關上車門,令司機再開車。

    “你預謀暗算我!”她盯着他。

    “去見他們並不表示你要嫁給我,”他笑得很漂亮。“你根本去過我家!”

    “那不同.那時我是去見文教授,我是學生!”她叫。

    “今天你去兒文伯伯,你是什幺?”他打趣看。“一隻害羞的小貓?”

    “你對他們怎幺説起我?”她輕嘆一氣,妥協了。

    “王詠梅在我詩班裏唱女低音,她對我滿有敵意!”他裝腔作勢的。“於是爸爸就説:‘王詠梅是我的學生,你讓她來見我,我教訓她!’”

    “可惡極了!”她笑起來,心情也輕鬆下來。

    文家是詠梅熟悉的地方,不是第一次來,卻遠比第一次緊張和彆扭。

    文教授在客廳裏看報紙,好悠閒的樣子。

    “爸爸,王詠梅來了!”文仲進門嚷,他一回家就愛成個大孩子。

    “王詠梅,”文教授抬起老花眼鏡,笑得和藹可親,沒有一絲令人尷尬的地方。“從來不知道你也唱聖詩、去教堂,更想不到你認識文仲!”

    “我也想不到,文仲是你的兒子!”詠梅很不自然。

    “天下間想不到的事真多,”文教授微笑。“文仲,去廚房請你媽媽出來!”

    文仲對詠梅點點頭,示意一下,大步跑進一扇門裏。

    不到半分鐘,他陪同着一位嫺淑高雅的婦人出來,兩人神態有五分相像,必是文仲母親了。

    “文師母!”詠梅恭敬的。

    文仲母親手上遠有水嘖,腰上束着一條圍裙,剛才正在廚房裏忙着。

    她不落痕跡地打量詠梅幾眼,是個純真、樸實的女孩,滿臉青春氣息.他們叫她“青春偶像”?

    這個名字再貼切沒有了,她喜歡詠梅!

    “坐、坐,詠梅,”文仲母親好親切。“別當教授是教授,只是一個普通同學的父親,你就自然了!”

    “她很自然呀!媽媽!”文仲在一邊笑。

    “稚氣,”文仲的母親盯他一眼。“你陪詠梅,我把那幾樣菜弄出來!”

    母親去了,文教授又在看報——這就益發顯得親切隨便.他們不當詠梅是客人般地特別招待。

    文仲看着詠梅,詠梅看着鞋尖。

    “來,我帶你去看我的王國!.”文仲握住詠梅的手。

    “又要獻寶了,”文教授笑着抬起頭。“他把他的王國獻給每一個來到的女孩看!”

    詠梅微微一窒,每一個來到的女孩子?什幺意思?有很多女孩?她來不及細想,他已拖着她走向另一間房。

    還是由兩間一百五十-的房間所組成的一個小套房。

    中間的牆打通了,由一幅巨大的落地幔幕分隔着。半掩幔幕的那一邊是卧室,有牀,有桌,有椅,有櫃,還有一張斜面的工作抬。

    幔幕的這一邊——詠梅吸了一口氣,她喜歡那用整塊牆壁做成的畫架,也喜歡牆角的鋼琴和樂譜架邊的小提琴,鋼琴上有一尊貝多芬的石膏像,除此就簡直沒有其它的擺設了。詠梅覺得這簡單的屋中,有説不盡的豐裕——精神上的!

    “學建築的人,有這幺多書?”她搖了搖頭,忘記了剛才“很多女孩子”的那件事。“還有鋼琴、提琴!”

    “誰規定不能有?”他朝書架指一指。“中文書多過英文書.有一半關於音樂的!”

    “你該學音樂!”她説。

    “我喜歡音樂,可是要我一本正經當它是學問般地研究,我就會大失興趣。”他説得好古怪。

    “當它是閒暇時的消遣,我反而興趣濃厚!”

    “從來沒有你這樣的怪人!”她隨手抽出一本書。“你也看中文的散文集?”

    “看得大多,”他笑一笑,“台灣出的我幾乎全看了,白辛的、曉風的、於梨華的,還有好多忘了名字的作家!”

    “你認為誰的最好?”她的興趣來了。

    “很難下斷語,要看各人的感受,”他想一想。“我偏愛曉風的,不因為我認識她,也不因為她與我一樣是基督徒,她——能用樸實無華的文字、濃得化不開的真擎感情,去描寫一件最平凡的事,而又能那幺深切地感動人!説句真話,每次看那本(地毯的一端),我總是梗住喉嚨,不由自主地感動着!”

    “我也有同感!”她幾乎是叫起來。“你認識曉風?”

    “不是很熟,”他點點頭。“去年畢業後我到台灣去玩了一趟,在教堂裏認識的.還有她的丈夫,一位出色的法律界人士!”

    “她怎幺樣?她是怎幺樣的?”她稚氣地抓住他的手,曉風是她最喜歡的作家啊!

    “她是個斯文、沉靜的女孩子,”他想一想。“很熱誠,也很有深度,就像她的文章一樣!”

    “唉|我真希望能見到她。”她自語着,“還要看看她描寫得那幺真誠、那幺敦厚、那幺好,那幺難見的“德”!”

    ““德”已經是她丈夫了,還有了一個孩子,”他説:““德”並不叫“德”,他姓林!”

    “不管叫什幺,他在我心中就是“德”,是在香港永遠找不到的那種男孩子!”她熱切地。

    “太貶低了香港的男孩子,有人抗議!”他盯看她。

    “哦!”她臉一紅,不再説下去。“我不是故意的!”

    “別談別人了!我彈一曲鋼琴給你聽!”他自顧自地坐下來。

    他彈的是一首“匈牙利狂想曲”,他自然不是一流的鋼琴家,卻彈得很有感情、很有氣魄。

    詠梅倚在鋼琴上,看看他震動的手臂、看看他飛躍的手指,音樂悄悄從耳邊溜走,依稀只捕捉到一些飄渺的音符。她的注意力全在他臉上、身上,他那傲然的神色、他那旁若無人的自得,她想起剛才“很多女孩子”的事!

    她不能不問,除非她不關必、不重視!

    音樂停了,他用手掠一掠額前一片亂髮。

    “好象不很欣賞!”他不真心的。她眼中那一絲迷濛代表什幺?他喜歡那純真的模樣。

    “你帶每一個來到的女孩進入你的王國?”她低喃似自語的。“很多女孩子?”

    他的眉峯聚攏,好半天,輕拍她的手。

    “很意外的問題,你太敏感!”他不置可否。

    “為什幺不直接回答我?”她用隻手託着腮。

    “是——很多女孩子,”他聳聳肩,神色有絲困惑。“爸爸的學生、媽媽的學生、哥哥的朋友、愛琳的朋友,還有我的同學和朋友。”

    “是嗎?”她毫無表情地反問。突然之間,她發覺一件事,他們之間還陌生——可怕!

    她不該跟他回來的,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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