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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3)

    方茴成為宣傳委員了,是陳尋執意推薦的。

    那天是每週一的例行班會,因為黑板報評比(1)班只得了第六,啊對,全年級只有六個班……所以班主任侯佳特別進行了一番訓話。

    侯佳是剛畢業的師大研究生,第一次帶班特別有幹勁,總是希望班級能有些突出的表現。當然“突出”和“表現”這兩個詞是結合起來出效果的,如果沒有表現,也就不要突出。可是這次呢,沒什麼表現,但是突出了,倒數第一的位置讓侯佳很挫敗。尤其是年級辦公室裏,那羣有點資歷的老師還半鹹不淡的説:“侯老師,不應該呀,學生們是挺喜歡這種活動的嘛,下次要多做工作啊。”她更是有苦説不出。

    “大家來自四面八方,既然組成一個新的班級,就要事事想到自己是班集體的一員。”侯佳板着臉説:“這次的板報我不能説是某一個同學不認真,是全班同學都沒有重視起來。板報雖然只是一張紙,但是它也代表了班級的形象。我想你們誰也不希望讓其他班的同學笑話對吧。月底就是中秋節了,還要出一期板報,現在我想徵求一下大家的意見,看有沒有什麼好的創意。或者那位同學在初中時出過板報學過畫畫,也可以一起幫忙出。”

    同學們全都低着頭,一聲不吭。

    那時的教育雖然也提倡個性和獨立,但往往更注重形式而不在乎實質。全都個性了獨立了,老師們還怎麼管?從手背後排路隊,到舉手發言向右看齊,我們都是貌似被放養,實則被圈養。私底下無論玩得怎樣熱鬧,在老師們面前也都成了沉默的羔羊。像板報這樣的事,任你老師説得再慷慨激昂,底下的學生也不見得有多大反應。所以班會和德育課,基本上大家都在裝鴕鳥。

    就在全班都安靜異常的時候,陳尋舉手站了起來。

    “這件事呢,首先我作為班長、何莎作為宣委,都是有一定責任的。但是我想大家也不想這樣,何莎雖然是宣委,可是以前從來沒出過板報。我覺得還是應該找一個畫畫好的同學協助她做這個事,才能得心應手。所以,我想推薦一個同學來和何莎一起負責出板報。”

    侯佳滿意的看着自己的班長説:“你想推薦誰呢?”

    陳尋彷彿胸有成竹,清晰響亮的説:“方茴。”

    一直在鴕鳥狀態的方茴猛地抬起頭,她根本沒想到陳尋會説出她的名字,只覺得腦袋一下子蒙了。

    “方茴以前學過畫畫,她出板報肯定沒問題!”陳尋接着説。

    侯佳點點頭,望向方茴説:“我也有些印象,你入學表裏填着學過美術吧。”

    方茴站起來,全班同學都望向她,她很久沒接受過這樣的注視了,異樣的緊張感讓她很不安,臉不自覺就紅到了耳根。

    她小聲説:“我是學過……可是……可是。”

    “那麼下期板報就由你和何莎一起出吧,其他同學沒意見吧?”侯佳詢問。

    “沒意見!沒意見!”趙燁故意大聲説。

    方茴恨恨的回頭瞪了他一眼,目光掃過陳尋,他卻一臉淡然。

    下課之後,方茴走到陳尋的座位前,這是她第一次和陳尋面對面的講話,卻仍舊半低着頭。

    “為什麼讓我做啊,我……”

    “上次吃飯聽小草説你學過畫畫,不是還得了區裏二等獎麼。”陳尋打斷她説。

    “可是,我沒畫過板報……”方茴沒想到他會記得這樣的事,上次聊天不過是插科打諢的一帶而過。

    “會畫就行,你看上次何莎畫的那個樹,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捆芹菜呢!”陳尋努力去看她的眼睛,卻只看到細細的劉海,她的眼睛在下面一閃一閃的飄忽着,讓人有想把她頭髮撥開的衝動。

    “可是……”

    “沒關係,到時候我幫你。”喬燃抱着一摞作業本走過來説,“我不會畫畫,但塗個顏色什麼的總還行。”

    方茴感激的看了他一眼,點了點頭,默默走回座位。

    那一刻,陳尋終於看見她的眼睛,可是那個眼波卻並沒有在他這裏停留。

    陳尋是故意的。

    因為他突然發現,在這個女生面前,他落後了兩個好朋友一大截。

    好比説吃飯的時候,趙燁説喜歡吃土豆,每次盒飯裏有土豆,方茴就會把自己的菜分給他一點。而陳尋也説過自己喜歡吃白菜,方茴卻一次也沒給他撥過。

    再好比説,方茴有不會的作業題總是問喬燃,其實他物理學得比喬燃好多了,但方茴從來不找他。就算兩個人琢磨半天也想不出來答案,陳尋主動去給他們講題。也會最終演變成陳尋講給喬燃,喬燃再轉述方茴的情景。

    最過分的是,有一次英語測驗前的課間,方茴和喬燃聊天:“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卷子。難不難?”陳尋正好從旁邊走過,於是停下來説:“剛才二班考完了,特難,正反四面的卷子,兩節課根本做不完!”他本來是衝着方茴説的,可方茴卻轉過了身,只剩下喬燃一陣長吁短嘆。一會她回過頭,陳尋以為她要説點什麼,哪知道人家拿出一個本遞給喬燃説:“今天留的作業,放學別忘記還我。”然後就又轉了回去,理都沒理他。

    那種憋屈的感覺,真是……一江怨水向東流啊……

    因此他就決定,不管怎麼樣,好歹要讓方茴正正經經的面向他一次。

    其實當時陳尋這麼做,僅僅是因為實在不能容忍方茴對他忽視的態度,沒什麼太多的含義。

    我很理解他,那個時候我們還小,還可以僅僅的因為心裏的一時的想法就去努力的做,還可以隨意的喜歡、厭惡、不服氣,還可以獨斷專行不去想日後會發生什麼改變什麼。

    也許有人會説這是任性和自私,但是,我覺得現在已經長大的我們,已經學會圓滑與世故的我們,已經在社會各個角落默默工作的我們,並不會後悔曾經用那麼鮮明的態度去詮釋自己的青春。

    比如陳尋,對於他那時的這個決定,我想他從未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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