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女人把你往另外一個女人身邊推時,不是不愛,是愛到極至。別人的愛情是佔有,她的愛情是成全。正如她所説“誰願意與其它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男人”?
剛剛從師叔身上爬起來就去找另外一個女人,林楓也覺得自己很薄情。一方面是師叔這邊勸的厲害,另一方面沈漫歌這麼晚了還沒回去也確實讓林楓擔心。
沈漫歌現在並不是在天空娛樂公司,而是在體育館彩排。林楓是開着師叔的銀白色保時捷GT去的,那地方他雖然沒去過,但有GPS系統導航,並不害怕迷路。
夜晚是飛車黨的天堂,當林楓把那輛跑車開的只剩下一道虛影,一輛又一輛不服氣的車主跟上又很快消失時,他們不得不承認自己在技術上的差距是何其之大。然後開始聚集在一起彼此打聽這輛車的主人是誰,有這麼高的技術,以前怎麼從來沒有聽説過。
林楓覺得自己這麼晚跑來接人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假如手裏再捧着一簇鮮花的話,那更是唯美。把車停在體育館停車場後,林楓特意跑到旁邊的花店買了11朵潔白色的玫瑰花。顏色很好看,花也很鮮豔,只是那數字的寓意——很諷刺。
現在是彩排時期,門口有層層保安攔截。林楓想進去是不可能地。讓林楓意外的是體育館門前竟然還有不少人,有捧着相機拿着錄音筆的記者、有拿着沈漫歌cd海報的歌迷。花過去就成了焦點人物。;|沈漫歌照片的時候,就以邊緣題材寫一篇新聞:沈漫歌耍大牌,男性歌迷深夜送花遭拒絕——
林楓是很大方的男人,有人拍,他也不願意拒絕。很配合地擺出自己最帥氣的姿勢。倒博得那些記者地不少好感。有一個大眼睛的記者妹妹眼睛在林楓身上瞟來瞟去的。林楓心裏暗樂,臉上卻假裝沒看見——越是這樣越能吸引小妹妹的注意。
果然,大眼睛妹妹看林楓一直不願意理睬她甚至都不願意和她眼神相對時。她抱着相機跑到了林楓面前。
“林楓。”女孩兒看着林楓喊道。南方女孩兒一般身材比較嬌小,女孩兒站到林楓面前時只到林楓的肩膀,所以説話時還要抬起頭。長相很可愛,特別是一雙大眼睛在臉上綿上添花,極其漂亮。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林楓順口問道。心裏很驚訝了,沒想到自己地知名度這麼高。隨隨便便拉出一個人就能叫住自己的名字。
“你真的是林楓?”大眼睛美女聽到林楓的問題,滿臉激動地問道。
林楓先是一愣,然後表白了。女孩兒剛開始並不確定自己是林楓,只是試探性的問候,但當自己説出那句“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後,便成了肯定句了。這些做記者的真是狡猾啊。
“我不是。我叫林大風。你第一次喊我聽錯了。”林楓一臉認真地説道。
大眼睛美女上下打量了林楓一陣,笑了起來。“你是林楓。”
“林楓是誰?我不認識他。”林楓很鬱悶地説。
“林楓是你,你就是林楓。你別想耍賴哦。”女孩兒開心地説道。“我告訴你哦,我是上海人。才調到香港工作。當年你和沈漫歌鬧緋聞時,我還追過好長一段時間你們的新聞。看過你的照片千百回。所以你一來了我就覺得有些眼熟。故意試了你一下,沒想到一試就試出來了。”
女孩兒狡黠地笑起來。得意地説道:“難道你沒發現嗎?我一直在用普通話和你講話。而你也在用普通話和我對話。香港人很少講白話,偶爾講發音也極不標準——咯咯。你説話的腔調可出賣你了哦。”
林楓摸摸鼻子苦笑不已,這次可真是陰溝裏翻船了。沒想到被一個小女孩兒給耍了。
林楓故意裝作很生氣地樣子,指着大眼睛美女説道:“哦。我知道了。你就是寫沈漫歌末婚先孕林楓拋妻棄子那篇新聞的對不對?”
“不是我。我們是正規報社,不寫那種新聞。”女孩兒着急地擺手,替自己辯解。
“就是你。當時我還特意看了那篇文章地署名,就叫米樂。還不承認——告訴你,以後別讓我看到你,不然見一次——罵一次。”林楓氣呼呼地轉身。趕緊離開這是非之地。
美女記者呆呆地站着,表情委屈。有些不知所措。她實在想不明白,自己什麼時候寫過那種拋妻棄子的新聞了。不然人家怎麼會連自己地名字都知道?難道是別人用自己的名字發的?不可能啊。
頹然地低頭,以為自己抓住了機會的時候,機會就這麼白白的跑掉了。突然,她的眼神注視在胸前的記者證上面。米樂兩個字在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光。
米樂滿臉憤怒,捏着拳頭衝了過去。“林楓,你給我站住。”
一聽這女人又追來了,林楓跑地更快了。
“你再不站住的話我就喊了。我説沈漫歌地緋聞男友林楓出現,——”女孩兒在後面威脅道。
林楓不得不停住腳步,回過頭,等着大眼睛美女追了上來,看着她苦笑道:“阿姨,你有什麼事就説吧。”
女孩兒撇撇嘴。“我才不是阿姨呢。本小姐年輕着。林楓,我想給你做個專訪行嗎?”
“專訪?訪我什麼?”林楓奇怪地問。
“談談你的人生你的理想你的愛情以及你與沈漫歌的關係等等。什麼話題都可以談。”米樂笑着説道。
“不行。”林楓搖頭拒絕道。在沈漫歌沒有同意前,自己不能暴露兩人的關係。雖然他也很想告訴全世界音樂女神是自己的女人,但這樣會對她的事業有影響。自己不能太自私。
“林楓,你別誤會。我們不會認定你和沈漫歌就一定是情侶關係的。你也可以在訪談中表示你和沈漫歌什麼關係也沒有啊——哦
瑰花真漂亮,和沈漫歌的形象很搭配。你還真懂得I米樂笑眯眯地盯着林楓手裏的話説道。後面一句話明顯又是一句威脅的話,自己在會場門口出現,手裏捧着象徵愛情的玫瑰,再經記者的妙筆一加工,明天自己又要上頭條了——
“好吧。我有時間會接受你們的採訪的。”林楓拖延地説道。
“不。不是你們,是我。你要接受的是我的採訪。不是有時間,是一定要有時間。咯咯,我要記下你的手機號碼,不能讓你跑了。”女孩兒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小巧玲瓏地手機,大眼睛眼神期待地看着林楓。
林楓無奈,只得報出了自己的手機號。女孩兒當場就打了一次,林楓的口袋裏傳來手機響聲。林楓暗自慶幸自己沒有謊報一個手機號出來,現在的女人還真是聰明。女人的智商越來越高,男人的日子也越來越不好過了。
“咯咯,謝謝你了林楓。我會給你打電話的。你不許把號給換了。要不然我就把今天的事給報出來。我手裏可還有你手捧鮮花的照片哦。如果你答應接受我的專訪的話,這些照片我就不交到報社,自己存在電腦裏欣賞。”
説完話,想起自己最後一句話有些曖昧,米樂的臉微微有些紅。但一瞬間就被笑容淹沒。米樂對着林楓擺擺手。笑着説道:“好了,我要去等你女朋友出來咯。你可以繼續在這兒等着送花。放心吧,我不會揭露你地身份的。”
米樂跑到了那一羣記者面前,還對着林楓笑了笑。林楓想了想,還是捧着花留下來了。都被人家發現了,再不讓佳人感動一下,自己來的也太不值得了。
都説等待一個人是幸福的。這話純粹是瞎扯蛋。大半夜的,站在寒風裏幾個小時。你試試是什麼感覺。冷林楓還有扛的住,可餓了林楓是真的扛不住了。正準備去找點兒吃的東西時,米樂端着兩個飯盒過來了。
“林楓,我剛才去買宵夜,順便給你也買了一份。來,趁熱吃了。看。姐姐對你好吧。”米樂笑着把其中地一份食物遞給林楓。
林楓也不道謝,反正她是有求於自己。把玫瑰花放在旁邊的地上,然後雙手打開盒蓋,裏面傳來熱乎首的魚丸味道。
“南方的小吃,你看看習不習慣。我覺得還不錯。”米樂嘴裏塞了一個魚丸,小嘴撐的圓滾滾的,樣子極其可愛。
林楓用筷子夾了一個塞進嘴裏,一股熱浪撲來,燙地舌頭生疼。但魚丸的味道確實不錯。
“嗯。很香。”林楓邊吹氣邊説。
“咯咯,喜歡就好。我還怕你不習慣呢。”米樂突然指着林楓的樣子大笑起來。“林楓。你可真搞笑。有你這麼送花的嗎?一點兒誠心都沒有。人家送花都是站在那兒一動不動幾個小時,不吃飯不喝水。你倒好,為了一份魚丸。花都被你丟在地上了。”
林楓看看地上的花,再想想自己蹲在地上吃魚丸地樣子,還真有些上不得枱面。當然,林楓同學對面子那種不能吃不能穿又不用當錢使被國人當作寶貝捧的高高的東西是不屑一顧的,撇撇嘴説道:做表面功夫的。就如佛家一些人的信仰一般,嘴上無佛,心中有佛。愛情也是一樣,表面不愛。其實心裏是很愛地。你説的那種人不見得在自己地老婆受人欺負時挺人而出的,而誰敢對我地女人。我非——剁了他。”
米樂聽林楓説的有趣,咯咯地笑了起來。“被你這麼一番胡攪蠻纏,我怎麼還覺得挺有道理的。”
“沒有道理的話我從來不説。”林楓一本正經地説道。
“——”
時間越來越晚,沈漫歌還沒有出來。林楓忍不住掏出手機給沈漫歌打了個電話。
“喂,漫歌,在那呢?”林楓假裝漫不經心地問。
“在體育館呢。正準備回去。你在那兒呢?聲音有點兒吵。”沈漫歌柔柔的聲音傳來,給在寒風中傻乎乎等待的林楓一些温暖。
“哦,我在回去的路上呢。順便來超市買些東西。你就要回來了?”林楓掩飾地説道,從電話裏,確實能聽到一羣人的走路聲。
“是啊。就要回去了。真是麻煩,這麼晚了還有很多記者在。本來想從後路走呢,沒想到那兒被堵地死死的。”沈漫歌有些疲憊地説道。
“啊,你要從後門走了?”林楓着急地問。主啊,幸虧打了個電話詢問一下,不然沈漫歌從後門回去了,自己等到明天早上也不見人出來啊。
“沒呢。本來想從後門走地,可後門人太多了,好像他們都猜到我從後面出去。現在正改往前門走。”
“哦。那就好。可是前門——”林楓本來是想説前門也有很多記者的,但這樣等於是暴露自己的位置。驚喜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給人“驚”,然後才會喜。
“那就好?什麼意思?”沈漫歌追問道。
“哈哈,沒有。我買了好多你喜歡吃的東西。寶貝,快點兒回來。零食在桌上,我在牀上。”林楓厚顏無恥地説道,引出那邊咯咯地笑聲。
林楓收了電話,準備彎腰去撿旁邊的玫瑰花時,嘎吱一聲,一隻腳重重地踩在了上面。然後又一雙腳,又一雙腳。十幾雙腳踩過去之後,花已經不是花了,成了花泥。
林楓憤怒地站了起來。努力沖沖地向那羣絲毫沒有道歉意思的傢伙衝過去。
狗日的,道歉也沒用。
(本來想寫一萬字的,可是要出去了。今天是清明節,大家也應該很忙吧。呵呵。柳眉的情節有些兄弟説鬱悶,但是這是為了後面的**做鋪墊,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