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記之前,記錄我最初接觸暴力和色情時的感覺。但是,當我寫到三分之一的時候,我發現,已經寫晚了。儘管我有小時候的八本日記,有二十三歲的時候寫的一個兩萬字中篇小説,但是,我想那個姑娘的時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鐘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顫抖。王朔寫《動物兇猛》的時候,也反覆在正文裏懷疑並否定自己記憶和敍述的真實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個長篇的好素材弄成箇中篇,硬生生結了尾巴。
我想到的補救辦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後回望少年時代的視角:書中的少年人偷窺當時周圍的世界,寫書的中年男子二十幾年後偷窺書中的少年。姜文拍《陽光燦爛的日子》,在結尾用了一點點這樣的處理:加長卡迪拉克轉上建國門立交橋,長大了的混混們喝着人頭馬XO,看見兒時的傻子騎着棍子走過,傻子對他們的評價依舊:傻逼。
《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初稿完成,我換了工作,換了城市。原來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書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來的廁所大點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書。我把所有的書裝了四十四個大紙箱,四噸多,堆到大哥家某間十幾平方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嗎?”我問。
“沒問題。塌了也砸死樓下的。”我哥説。
我大哥賦閒在家,我説,別無聊,你每年打開一個書箱,全部讀了。四十四箱書讀完,你就成為了一個幸福的人,一個脱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快要告別人世的人。
在書籍裝箱的過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過去的情書還是無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沒興趣,飛快收拾起來,免得老婆看見生事兒。有過教訓:我一個學計算機的朋友,被老婆發現他大學時代寫給其他姑娘的情詩,勒令三天之內寫出十首新情詩獻給老婆,要比舒婷寫得好,詩裏還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的時候,我明白,這是我最後一個機會談論這個主題,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來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廢物利用。於是,2004年3月,在我滿三十三週歲之前,我發現了一部我十七歲時候寫的長篇小説:藍黑鋼筆水寫滿的三百二十七頁淺綠色稿紙,封存在一個巨大的牛皮紙袋子裏,竟然是個結構和故事極其完整的長篇小説,不可割斷,不可截取,《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幾乎一點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後,我對這本長篇小説的記憶幾乎喪失,什麼時候寫的?為什麼寫?當時的情景如何?那個女主角叫什麼名字?為什麼全部忘記了?我無法回答,甚至那些藍黑鋼筆水的字跡和我現在的字體都有了本質的差別,要不是小説結尾清晰寫着1989年9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裏,我不敢相信這個東西是我的。我心虛地舉目四望,周圍鬼影憧憧,我看見我的真魂從我的腳趾慢慢飄散,離開我的身體,門外一聲貓叫。
我託人將手稿帶給出版家熊燦,他説找人錄入。他是個有明顯窺陰癖傾向的人,在錄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打來電話:“你丫小的時候,寫的小説很有意思。有種怪怪的味道,説不出來。”“我打算友情出讓給我的小外甥王雨農,讓他用這本書和他七歲的傲人年紀,滅了韓寒和郭敬明,滅了王蒙的《青春萬歲》。”
“不好。浪費了。要你自己用。簡直就是《陽光燦爛的日子》的陰柔純情版哦。”
“你覺得比《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還好?”
“比《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真實哦,簡直就是活化石,恐龍蛋,有標本價值。你現在和王朔當年一樣,記憶都有了變形。嘿,總之,比《十八歲給我一個姑娘》強。”
“你是説我這之後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練了。日你全家。”
“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語言要檢點哦。毀了之後,沒有任何人能再寫出來哦。”
“北京是個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頁,就找人剁掉你一個指頭,少了十頁,就剁掉十個指頭,少了十一頁,就剁掉你的小雞雞。”
擇了個吉日,我重新校對了一遍。我不相信熊燦的判斷,我自己的判斷是,優點和不足同樣明顯。小説語言清新,技巧圓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我現在的東西更像傳統意義上的小説。對少年的描寫,細膩囂張,是我在其他地方從來沒有見過的,我現在肯定寫不出。但是,思想和情感時常幼稚可笑,如果拿出來,必然被滿街的男女流氓所傷害。
我有過多次衝動,想動手修改這篇少年時的作品,按照現在的理解,掩飾不足,彰顯優點。但是每次嘗試都以失敗告終,稍稍動手就覺得不對勁兒。思量再三,決定放棄修改,彷彿拿到一塊商周古玉,再傷再殘,也決不動碾玉砣子,防止不倫不類。等到我奠定了在街面上的混混地位或是四十多歲心臟病發作辭世,再拿出來,一定強過王小波的《綠毛水怪》和《黑鐵時代》。隨手給這個長篇起了個名字,叫做《歡喜》。也只有那個年代和年紀,有真正的歡喜。
最後,打電話給大哥,開箱翻書的時候一定留神,要是再發現整本的手稿一定要告訴我。沒準在那四十四個大箱子裏,還隱藏着我少年時代寫成的另外三四個長篇小説。幸虧這些小説當時沒有在街面上流行,否則作者現在就是另外一個憂傷的仲永。
2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