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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南宋寶慶三年(西元1227年)四月,被大元軍圍困在中興府城中的西夏末帝,眼看城將被攻破,國亡在即,卻是一籌莫展。到了六月,西夏又發生強烈地震,一時間瘟疫流行。中興府城糧盡援絕,疾病蔓延,士卒喪失了作戰能力。末帝終於決定把同西夏文武大臣,奉圖籍向大元軍投降了。

    此刻,在中興府城南左門附近的一棟大豪宅後,千瘡百孔的破屋裏,一個清麗的八歲小女孩滿面憂慮的緊握著躺在破榻上的中年女人的手,那中年女人看起來孱弱憔悴得很,感覺上已是離死期不遠了。

    「黛兒,」中年女人虛弱地低語。「娘就快去見你爹爹了,有一些話雖然娘已交代過千百回,可這會兒還是要再重複一次,而這也是最後一回了,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聽清楚、牢牢地記住,明白嗎?」

    小女孩咬著下唇,強忍住淚水。「是,娘,黛兒會小心聽清楚,牢牢地給它記住的!」

    中年女人寬慰地笑了。「好,很好,娘知道你是個乖巧的女孩子,只可惜境遇如此悽慘,否則……」

    她神情突地轉為猙獰。

    「黛兒,記住,這一切都是那可惡的宋朝皇帝造成的!想你那可憐的爺爺和兩位叔叔鞠躬盡瘁地為朝廷拚命,可那宋朝皇上竟是如此昏庸無道、貪生怕死又寵信佞臣。當年你爺爺奉旨去討伐金邦,到頭來卻只換得人頭落地獻給番邦的下場,若非你爹始終堅拒踏入仕途,恐怕司家會就此斷了香煙了!」

    她咬牙切齒道:「還有那些忘恩負義的宋朝子民們也同樣摒棄了一心保衞宋朝的司家,只因為怕被連累,所以,你爹和你娘從此淪落天涯無人敢收留,連你兩位姊姊也因不堪跋涉的勞累而一一病逝了。」她黯然垂淚。

    「之後,在夏國這兒經商的表舅雖然收留了我們,但……」她苦笑著掃一眼幾乎擋不住風也遮不了雨的破茅舍。「他對我們可真好哪!」她嘲諷道,旋即嘆了口氣。「可至少讓我們有機會又有了你,只是你爹因勞累過度而早逝,如今這會兒連娘也要……」她無限悽愴地撫掌著小女兒的臉蛋。

    「你一定要記住司家的教訓,記住從宋朝皇帝為求自保而砍了你爺爺和叔叔們的腦袋獻給金邦的那一天起,咱們司家就再也不是宋朝子民了,記住了嗎?」

    小女孩非常用力地點了一下腦袋。「記住了,娘!」

    「娘不會要求你替咱們司家報仇,但不管你將來要跟誰,無論是夏人、大元人或吐蕃人都無所謂,可絕對不能是宋人或金人,知道嗎?」

    「是,娘!」

    「雖然環境苛刻,但是娘知道你一向堅強,所以,娘還是希望你能立定信念,不要輕易放棄希望,更不要輕言屈服,盡全力去追尋幸福的未來,為司家留下一點血脈,也讓所有背叛司家的人知道,被他們背叛的人過得比他們還要好,這是娘唯一的期望,希望你不要讓娘失望。」

    小女孩抽了抽鼻子。「不會的,娘,不會的,黛兒絕不會讓娘失望的。」

    「還有,你的個性雖然堅強,但太愛哭了,凡事一哭就容易亂了分寸,所以你千萬要記住,以後無論碰到什麼事,不能只會哀嚎哭泣,一定要冷靜下來思考,明白嗎?」

    小女孩猛搖頭。「我不會再哭了,娘!」

    「不,你還是要哭,」中年女人搖頭道。「但是,你必須一次把所有的痛苦和悲傷全都發泄掉,之後就不能再哭了,懂嗎?」

    小女孩還是咬著唇,幾乎快咬出血來了。「懂。娘,我懂!」

    中年女人又笑了,笑得既悽苦又無奈。「最後,娘只想對你説聲對不起,丟下你一個小女孩獨自奮鬥,娘真是不捨,但是……你爹來接我了……我……不能不走了……黛兒,娘捨不得你呀!」語畢,她就緩緩闔上了眼!吐出最後一口氣。

    小女孩似乎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隨即愣愣地伸過手去探了探孃親的鼻息,而後慢慢地縮回手段,來無助地望著孃親盛滿苦澀的臉蛋半晌。倏地……哇!她猛然趴在孃親的胸膛上嚎啕大哭了起來,哭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淚水彷彿黃河氾濫般洶湧而出,似乎有意為中興府在天災之外,再加上另一項人禍:水災!

    不知道過了多久,就如同開始時一樣突兀,她驀地收起哭聲和淚水,紅著眼大聲告訴自己,「好了,夠了,我不會再哭了!」

    可不過兩個月之後,她就再次哀嚎痛哭了起來。因為表舅為了自己一家人在大元統治下能夠繼續保有原來的安穩和優勢,毫不考慮地就把無數金銀財寶和才八歲的堂侄女呈獻給大元將領——一個六十歲左右的老頭子!

    雖然她孃親説跟了大元人也不要緊,但是,從一個日近薄暮的老頭子身上她又能得到什麼幸福呢?

    她非常遵守孃親的遺言,哭了一晚之後就不再哭了,她冷靜地思考再三,決定用最温馴的態度和大元軍隊離開,等他們鬆懈戒備之後,她就可以找機會逃走了!計劃實在很好,問題是……

    大元軍隊從不鬆懈戒備!

    不過還好,那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子不知道是對幼齒沒興趣,還是怕辦事中途漏氣,所以始終沒有碰過她。之後回到了那個老頭子位於漠北高原的部落領地,雖然剛開始時,那個老頭子也曾經召喚她去做一些很噁心的事,可有一回她實在忍不住吐到他身上後,他就未曾再召喚過她了。

    於是,她更改了計劃。

    基於她對老頭子領地四周的環境陌生得很,恐怕就是逃走了也會迷失在廣大的荒漠中成為一具無名女童屍,或成為野狼血口下的午餐,所以她決定多花一點時間,等搞清楚東西南北之後再落跑。計劃還是很好,問題是……

    她是個標準的路痴!

    所以,她一直搞不清楚東西南北到底跑到哪裏去了?

    ※※※

    南宋端平元年(西元1234年)

    年邁的大元河西王,亦是弘吉剌部落族長的按陳終於蒙長生天(蒙古薩滿教最偉大的神)召喚歸天,嫡長子斡陳不但接收了父親的族長之位,以及所有貴族封號,還依蒙古習俗接收了父親所有的妾侍——除了年紀太大的之外。

    不過,斡陳最有興趣的還是那個聽説父親從未碰過的小小妾侍——剛滿十五歲的千黛可屯(貴族夫人),所以,頭一夜他就找上了她,然而他只不過看了千黛一眼就差點吐了出來。

    「天哪!難怪額赤格(父親)不願意碰你!」他呻吟著把她趕出自己的斡兒朵了。

    此後,斡陳就再也不曾召喚過司千黛了。

    一個只會吃喝玩樂的男人絕對不可能帶給她任何幸福的!千黛暗忖,同時噙著一抹陰謀得逞的奸笑回到自己的斡兒朵裏。

    ※※※

    南宋端平二年(西元1235年)春鐵盔、皮甲衣、翎根鎖、黑色牛皮長靴,還有一刀一斧,一身凜凜戰袍的納岑才剛踏出窩闊台汗的大斡兒朵,迎面便遇上了美豔的葉裏迷失別吉(公主),他不覺皺起了劍眉。

    這位刁蠻別吉為什麼老愛來找他的麻煩呢?

    「葉裏迷失別吉,很抱歉,今天我沒有空和你羅唆,我大哥病逝了,他又沒有任何嫡子,所以我必須趕緊回部族裏安排一下,然後儘快趕回來加入貴由鴻泰吉(皇太子的的西征隊伍,因此……」

    然而,一向囂張跋扈的葉裏迷失僅是微微一笑,同時舉起小馬鞭阻止了納岑的滔滔不絕。

    「別急,我也是聽説斡陳去世了,所以特地來問候你一聲,順便通知你,既然你要接下弘吉剌部族長的位子,而早先嫁給斡陳的也速不花別吉也早已歸天了,所以,依照成吉思汗的遺言,你可以再娶一位別吉,而我呢!應該是最適合的一位了,對吧?」

    一聽,納岑的臉色頓時變得很難看。

    他當然沒有忘記,為感念弘吉剌部無怨無悔地追隨成吉思汗東征西討,而大皇后孛兒帖-弘吉剌更是盡心盡力地協助丈夫成就大業,因此,成吉思汗曾經有旨日:「弘吉剌氏生女世以為後,生男世尚別吉,每歲四時孟月,聽讀所賜旨,世世不絕。」

    所以,他父親才會被賜號國舅按陳那顏,又賜金印及錢二十萬縉,再賜封河西王以統其國族,而他大哥則賜娶也速不花別吉,成為古列堅(駙馬)。可若是要他將眼前這位美豔卻傲慢任性的別吉娶回家,他寧願終生不娶!

    媽的,就算叫他閹了自己也行!

    ※※※

    單車欲問邊,屬國過居延;

    徵蓬出漢塞,歸雁人胡天;

    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

    蕭關邊侯騎,都護在燕然。

    唐王維(使至塞上)

    藍藍的天空飄著白白的雲,煙波浩淼的呼倫湖彷佛一面鏡子般鑲嵌在呼倫貝爾草原上,而無垠的綠茵裏,羊羣似流雪,馬羣又似海浪,駱駝更像一團團凝雲,於是,羊咩馬嘶伴隨著雄壯的叱喝聲,呼應著蒼狼白鹿的豪情。

    直至一勾彎月西沉後,綿延不盡的穹廬中開始出現點點篝火,悠揚的馬頭琴聲好似峽谷中的清泉,涓涓地流過牧人心頭。正當夜風吹拂,奶茶飄香的時候,豪爽的草原兒郎吟出動人的情歌,而情竇初開的少女則回以心中的戀曲,讓熱情瀰漫在清新愜意的夜晚。

    這兒就是弘吉剌部的領地,鄂爾古納河以南,哈拉哈河以北,呼倫湖以東的呼倫貝爾草原,而山巒蒼蒼的大興安嶺那一邊,還有嫩江流域的達呼爾狩獵區和嫩江平原,自金朝被滅之後也成了弘吉剌部的封地。

    一回到這兒,納岑便忙著處理斡陳的後事,接掌部落族長之位和所有的一切。焦頭爛額地忙碌了好些日子後,終於搞定了所有該忙的要務,如今就只剩下一件討厭的麻煩事了。

    初春的夜晚,殘雪猶存,褪下戰袍的納岑一身灑脱的貂皮帽、大襟長袍、套褲和短馬甲,錦制腰帶兩邊各掛著一個鑲金套環、小刀和精緻的褡褳,他背著手和部落總管霍駱金緩緩地漫步在閃爍著銀光的呼倫湖畔。

    「斡陳還不到四十,怎麼會這麼快就被長生天召去了?」納岑平靜地問。

    霍駱金無奈地苦笑。「簡單一句,斡陳王玩得太過頭了,尤其是收繼了老王的妾侍之後,他原來的妾侍為了爭寵,雙方都卯足了勁使出渾身解數來誘惑他。而他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竟然命令斡託赤(醫師)開藥給他!雖然斡託赤警告再三,他卻依然故我,直到最後……」他輕嘆。「他還是死在女人身上了!」

    「至少他死得很爽!」納岑冷笑地嘲諷道。

    霍駱金實在不曉得該説什麼,大漠男兒不是死在沙場上,而是斷氣在女人身上,這真是一件天大的恥辱,若是讓大汗知道了,恐怕連河西王的封號都要收回去了。

    沉默了好半晌,納岑突然停下腳步,他蹙眉凝望著閃閃發亮的呼倫湖湖面。

    「所有的妾侍都是那種樣子嗎?沒有一個配得上大妃的位子嗎?」

    霍駱金頓時瞠目結舌。「納岑王,你……你不會是想在那些妾侍裏找一個,正式迎娶做大妃吧?」

    「沒錯,」納岑毫不猶豫地説。「你知道我一向討厭在女人這方面浪費精神,所以我一直沒有任何妻妾。可如今斡陳死了,依照習俗,我必須收繼他的妾侍,既然如此,我何不索性立下大妃,省得將來再麻煩一次?」

    霍駱金瞭解地點點頭。「我明白了,那我立刻去找……」

    「不必另外再找了!」納岑毅然道。「沒有時間了,再過兩天我就必須出發回和林,否則就會趕不及貴由鴻泰吉的出征時間,所以,我只有兩天的時間成親。要是等你去找到什麼多好的對象,我早就在往西征的路途上了!」

    「那……」霍駱金為難地抓了抓腦袋。「不能等你回來再……」

    「不行!」納岑更堅決了。「如果等西征回來後再成親,恐怕就一定得娶那位可怕的葉裏迷失別吉了,那我寧願閹了自己算了!」

    霍駱金了悟地啊了一聲。葉裏迷失別吉是出了名的刁蠻潑辣,身分又高貴,想要制服那種女人恐怕不容易,而若是制服不了,當然就是得有覺悟要被她壓得死死的,想來沒有一個真正的男人願意如此吧!

    他皺眉思索片刻。

    「是有一位千黛可屯,她不但從未加入爭寵的行列,甚至還避得遠遠的。聽説她雖然已歷經老王和斡陳王兩位,卻依然能保有處子之身,而且平日裏也總是默默的工作,從未有任何怨言或推卸的行為,是所有可屯裏最樸實勤勞的一位。可是……」

    「好,就是她了!」納岑立刻果斷地下了決定。「儘快準備讓我在明、後天正式迎娶那位千黛可屯,不能再遲了!」

    「可是她是漢人!」霍駱金急急的脱口道。

    「那更好!」納岑更滿意地頷首。「就算我可以再娶葉裏迷失別吉為正妻,但以她的個性,絕對不會願意屈居於一位漢人之下吧?」

    依照蒙古的習俗,雖然男人可以迎娶許多位正妻,但只有第一位正式迎娶的正妻才是嫡妻,她的地位和權力在所有妻妾之上,也唯有她的兒子可以繼承丈夫的一切(嫡長子得封號地位,嫡幼子守祖產),即使是大汗也不能否定她的地位。

    霍駱金呆了呆。「但是……」

    「除非那個千黛可屯是賤民,」納岑搶道。「可是,既然額赤格都收她為妾了,她就不會是賤民,對吧?」

    「是沒錯,可是……」

    「即使是葉裏迷失別吉硬要大汗找我的麻煩也不打緊,」納岑再一次打斷霍駱金的話頭。「別忘了,我是世襲答剌罕喔!」

    「答剌罕」是成吉思汗特別授與的尊貴封號,擁有此特別尊貴封號的人可以享受種種特權,如宴飲中仿宗王儀,允許其宿衞佩帶箭筒,圍獵時獵獲物可歸己有,出征時掠獲物歸己有,免除賦税,隨時自由出入宮禁,有權自擇牧場等等,最重要的是:九次犯罪不罰。

    於是,霍駱金無話可説了!

    但是,納岑王,你可不要後悔啊!那位千黛可屯沒有被人碰過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她那副長相啊……實在是……實在是……惡……

    ※※※

    這是一座嶄新的斡兒朵,除了頂上加了一塊代表王族的花形大紅氈,和門前多了一個木製紅色小房間作為風門之外,大小和裝演之富麗更是其他斡兒朵遠遠不及的。

    在這座至少可以容納三十人的「喜房」內,白色的圍氈上掛著精緻的毛壁衣,還有莊嚴的紅底蟠金龍支柱和華麗的花紋地毯,後方右邊則是薩滿神像供奉處,中間對門之處是喜牀,這張牀永遠不會再更換,也永遠不會有任何外人坐在上邊,或是把物品放在上面。

    另外!沿著氈牆還放置了一整排的硃紅色櫥箱,在下方靠門處是放置燃材處,穹帳正中央是火架,火架的正上方是一個圓形天窗,那是光線入口和濁煙出口,而靠近火架與絨氈坐墊之間則放有紅色的長棹。

    然而此刻,在這喜氣洋洋的斡兒朵裏,高大英挺的新郎和矮小臃腫的新娘卻一點兒喜氣也沒有地瞪眼對峙著。

    面無表情的納岑高深莫測的眼光在上下打量新娘一番後,便一瞬也不瞬地盯著新娘那張「濃妝豔抹」的臉蛋,而頂著至少有兩尺高固姑冠的新娘也挑釁似的瞪回去,雙方皆是一副不瞪死不罷休的態勢。

    良久後——

    「天氣真有這麼冷嗎?千黛可屯。」納岑慢吞吞地開口了。「你到底穿了多少件衣服呀?」

    他居然注意到了!十六歲的新娘——千黛頗意外地眨了眨眼。過去每個男人只要一瞧見她這副德行,莫不立刻猛打哆嗦,並忙不迭地在她身上印上「不好玩」的標籤丟到破物堆裏去涼快,從此後就天涯海角永不相見了。

    而她這第三任丈夫居然只看兩眼就注意到有什麼不對了!

    懷著既詫異又好奇的心情,她不由自主地開始認真端詳起她的現任丈夫、前任小叔、前前任兒子來了。

    深邃俊逸的五官,豪邁瀟灑的氣勢,高大英挺的身材,似乎藴藏著無窮盡的威力,左耳上的金圈璀璨寶石耳環不但無礙他的粗獷不拘,甚至更積極地襯托出他那狂野迷人的性感。老實説,這實在是一個相當亮眼的人物。

    這八年來,為了貫徹自己的計劃,千黛總是把自己裝扮成最醜陋的模樣,小心翼翼地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默默地工作、悄悄地學習他們的語言、生活習慣,暗暗默記附近的地形道路(雖然好像都不怎麼記得住),只待有朝一日能順利逃脱此地,按照孃親的遺言去尋找她的幸福。

    所以,除了那些護衞兵和日常頻頻有所接觸的幾位管糧、管材和總管等之外,她根本認不得多少人,更別提這位經年在外征戰的新任河西王了。如今仔細一瞧,她不由得暗暗讚歎,沒想到那個糟老頭子居然生得出這麼好看的兒子,而那個成天混在女人堆裏的好色鬼竟然會有如此威武的弟弟。

    原來她還認為那個糟老頭子和色鬼絕對不可能帶給她任何幸福,而既然她是王的可屯,在這兒當然也沒有其他人敢碰她,所以,如果她想要尋求幸福,自然一定要逃離此地才有機會-!

    可她怎麼樣也沒料到她的第三任丈夫竟是如此出色!

    嗯……她不由得暗暗點頭,外貌氣勢都是一流的,看樣子也不是什麼風流痞子,或許這個人能夠帶給她幸福也説不定喔!

    正當她暗自竊喜不已之際,不意納岑卻倏地伸手替她摘掉了固姑冠,隨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抓住她,趁她還暈頭轉向、搞不清楚狀況之前,三、兩下便扯去她好幾件鮮豔的厚長袍,直到露出最裏面的紫色長單衣,柔軟光滑的綢緞忠實地泄露出她那玲瓏有致的曲線之後,他才滿意地放開她,而後隨手一揮。

    「去,把你臉上那些東西洗掉!」

    直到此刻,千黛才從震驚無措中回過神來,旋即慢半拍地驚叫一聲,雙臂掩在胸前,踉蹌地倒退好幾步。

    「你……你……你這個……」色狼!粗暴無恥的色狼!「我才不要!」她尖叫。

    這個人才不可能帶給她任何幸福呢!

    納岑的雙眉高高一挑,「不要?」他兩眼兇狠地盯住她那張塗滿白粉,紅唇好似血盆,還有好幾十粒疑似黑豆之類的疙瘩的「俏臉蛋」,「你敢説不要?」他兩條長腿開始威嚇性地朝她邁過去。

    「我……」千黛恐慌地凝視著他高大的身軀緩緩靠近,不由自主地抖著雙腿往後退。「我本來……本來就這個樣的嘛!」那個……那個……聽説他不曾有過半個妻妾,是不是都已經被他殺光了呢?

    納岑嘲諷地勾起唇角。「是嗎?」

    該死,他為什麼不像其他人一樣眼睛脱窗?

    當千黛既驚懼又懊惱地暗暗抱怨不已時,突然又發現自己好像已經……無路可退了?不會吧?她驚恐地悄悄往身後一瞄……苦也!那張嶄新豪華的大喜牀正眯著兩隻鳳眼默默地恥笑著她。

    千黛無助地收回視線,好不容易才嚥了口唾沫,「沒……沒錯!」她色厲內荏地叫道。

    納岑眯了眯眼,隨即露出一抹狡詐的微笑。

    「既然如此……」

    千黛才驚覺不對,他那有力的長臂便突然伸了過來,她正想往旁邊閃去,可就是慢了那麼一絲絲,她就被推倒在牀上了。緊接著,她才剛尖叫一聲,納岑結實勁健的身軀便壓了上來。千黛下意識地繼續尖叫,並手抓腳踢的,活像小山貓似的掙扎不已。

    但基本上,女人本來就敵不過男人的力氣,何況他是那麼的高大,而她又是那麼的嬌小,所以,她尖叫著被抓住雙手壓制在腦袋上方,尖叫著被掀起長單衣,然後,她的尖叫聲被自己的長單衣掩住了。

    昏天黑地之中,她驚恐地感覺到他抓住她的褲頭,「不要!」她的長褲被粗魯地褪去了,「不要!不要啊!」她哭叫著被分開了雙腿,「不要、不要,求求你,不要啊!求求你啦!不要啊!不……啊!啊!好……好痛啊,不要,真的好痛好痛啊!求求你,不要了,真的好痛啦!真的啦……求求你,真的真的好痛啊!娘啊!黛兒好痛啊……」

    她開始嚎啕大哭,而且哭得快岔了氣,可是覆在她身上的男人似乎根本不懂得憐香惜玉這四個字,儘管她哀求不已,他依然若無其事地兀自在她身上狠狠地烙印下屬於他的標記。

    不知道過了多久,哭聲漸漸微弱,身上的痛楚似乎也逐漸麻痹了,千黛才感覺到他突然痙攣似的僵住了,跟著是一聲類似滿足愉悦又像痛苦解脱的呻吟,而後,他整個人就解體似的趴在她的身上。

    好半晌之後,他才緩緩抬起頭來俯視著浮現在長單衣上的五官輪廓,「沒想到你真的是處子。」他喃喃低語道。「真是奇蹟!」

    「我恨你!」還被蒙在長單衣下的千黛恨恨地説。

    納岑輕笑著離開她身上,並放開她的手,「無所謂,」他起身快速地整理衣袍,「反正有好一陣子你都看不到我了,至少要兩三年吧!所以,夠你慢慢恨的了。」説著,他大步走向氈簾,並隨意揮了揮右手。「我走啦!親愛的千黛可屯!」

    「你去死吧!」千黛尖吼著掀開單衣,無視於血跡斑斑,依然痛楚的身軀,她跳下牀對著他的背影怒吼。「你最好不要回來了!」

    在氈簾前,納岑停住了腳,徐徐回過頭來,唇上掛著一抹慵懶迷人的笑容。

    「親愛的千黛可屯,你就這麼急著要找第四任丈夫嗎?」

    千黛頓時僵窒住了,於是,納岑大笑著離去了。

    這個……這個……這個王八蛋!

    她一定要逃,逃得遠遠的,發誓再也不要見到這個人了!

    ※※※

    南宋端平二年秋的廉理部(回師),遠途趕到的信差匆匆跳下馬,跑向遠征軍的納岑王斡兒朵內——

    「納岑王,弘吉剌部有書信到。」

    正在研究地形圖的納岑疑惑地接過書信打開,迅速地瀏覽一遍,旋即露出驚訝的神情脱口道:「咦?她懷孕了?」

    一旁,他最要好的安答(結拜兄弟、盟友),木華黎太師的長孫塔思好奇地湊過來,探頭探腦地瞄個不停。

    「誰呀?誰懷孕了?你嗎?」

    納岑瞪他一眼,同時收起書信。「我的大妃,千黛可屯。」接著拿出信紙,抓著毛筆開始攬眉思索。

    「這麼快?真厲害呀!」塔思喃喃道:「不過,你都二十四歲了,現在才有子息似乎不能算太快,像我,十九歲就有兒子了。」

    納岑沒理他。

    「斡陳好像也是十九歲左右就有兒子了吧?」塔思又説。

    「十八。」

    「咦?比我還早?」塔思訝然道。「庶子吧?」

    「嗯!他有四個庶子,最大的已經十歲了,」納岑漫不經心地應道。「但是沒有嫡子,所以,大汗才要我趕回去承襲爵位和族長之位,並安排一下族裏的事務。」

    「而你又是嫡幼子,所以,你父親所有的財產和軍力也早就全都由你掌管了,對吧?」

    納岑又沒聲音了,塔思不禁皺眉。

    「你到底在想什麼?」

    「名字,孩子的名字,霍駱金要我先把孩子的名字取好送去給他。」

    塔思立刻興致勃勃地想要「參一卡」。「男的還是女的?」

    納岑瞪他一眼。「你有毛病啊?現在才懷孕而已,哪知道是男的還是女的!」

    「對喔……」塔思不好意思地搔搔腦袋。「我太興奮了!」

    納岑不覺翻了翻白眼。「神經病,又不是你的孩子,你跟人家興奮什麼?」

    「喂、喂!這可是你第一個孩子耶!」塔思抗議,「想想,要是個男的……」他突然住嘴,旋即緊張兮兮地又湊了過來。「喂!你已經有大妃了,説不定嫡子也快冒出來了,這樣一來,那個葉裏迷失別吉就不會再對你有興趣了吧?」

    納岑斜睨著他。「幹嘛?你有興趣嗎?要不要我替你去和大汗説説?反正你的正妻已經去世了,葉裏迷失別吉正好……」

    「我的長生天哪!」塔思立刻嚇得跌到地上去。「拜託你,納岑,我跟你沒有什麼大仇小怨吧?千萬不要這樣害我好不好?」

    納岑失笑。「那你又問她!」

    「我在替你擔心嘛!」塔思餘悸猶存地爬了起來,「誰都嘛知道那個葉裏迷失別吉纏你纏得死緊,就差沒找個月黑風高的夜裏偷溜進你的斡兒朵,再自己脱光衣服爬上你的牀了!」他撫著跌痛的屁股坐回原位。「雖然她美是夠美,但是那副脾氣可真是教人不敢領教哪!跟著我又聽説她自己跑去跟大汗説要嫁給你,咱倆是好安答,可不希望你被女人折磨死,當然會替你擔心嘛!」

    納岑得意地笑了。「我就是看情況不對,所以趁大汗還未開口之前,趕緊在正妃的位子上擺上一個人,以葉裏迷失別吉的霸道個性,恐怕不會願意屈居在其他女人之下吧?」

    「説得也是,算你聰明,不過……」塔思困惑地抓抓脖子。「在這麼匆促的時間裏,你從哪裏找來的對象呢?」

    納岑聳聳肩。「她原來是額赤格的妾侍,後來是斡陳的妾侍,最後成為我的正妃。」

    「耶?」塔思頓時張口結舌。「那……那她不是大你很多,而且……」

    「不,她看起來還相當年輕,也許……連二十都不到吧?」納岑立刻駁回塔思的論點。「而且,在我碰她之前,她還是個處子呢!」

    「嗄?」這更不可思議了,歷經兩任丈夫,竟然還能保持處子之身?「她有那麼醜陋嗎?」

    「老實説……」納岑自己也覺得很可笑。「我不知道。」

    「咦?你不知道?」真是令人跌破眼鏡的答案。「你怎麼可能不知道?」

    納岑無奈地嘆了口氣。「因為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醜陋,或許就是這樣,她才能保持清白至今吧!」

    只知道她有一身潔白如雪、細緻如瓷的肌膚,還有凹凸有致、玲瓏剔透的曲線,實在不相信會配上那麼一副噁心的尊容。特別是她那雙宛如夜空星辰般的翦水雙瞳,既純真又頑固、既堅強又温柔,即使在最黑的黯夜裏,也是無法遮掩的光芒,教人不能不為之迷惑,令人不能不被吸引。

    塔思不敢相信地瞪著他。「把自己搞得很醜?」女人不都是希望自己越美越好嗎?怎麼可能會把自己搞得很醜?

    「是的,幾乎一看就想吐!」納岑很嚴肅地點點頭。「可當時我趕著要回和林,實在沒時間和她耗下去了,所以只好等待下回分曉-!」

    「我也要去!」塔思立刻舉手自願當小跟班。

    納岑右眉微微一揚。「去哪兒?」

    「去看看什麼樣的女人居然會把自己搞得很醜。」塔思正經八百地説。

    納岑不屑地嗤一聲,「回去看你自己的妾侍吧!」而後轉過一邊去,不再理會他了。

    塔思眯了眯眼。

    不讓他去?

    沒關係,他自己想辦法!

    到時候就算躲進納岑的褡褳裏,他也一定要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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