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鳳凰!
蘭山谷走了,方炎坐在原地氣得身體直哆嗦……ybdu。
那個口口聲聲説自己的愛好是吃燒烤鬥地主玩電腦遊戲的**絲青年,離開的時候卻有價值千萬的賓利慕尚停在路口迎接身後還跟着一羣黑衣保鏢是幾個意思?
你不是説你喜歡低調嗎?你不是説你討厭炫耀嗎?你這麼裝逼你爸媽知道嗎?
更讓方炎氣憤的是,你他媽走的時候也帶上我啊——
看到旁邊幾張桌子上光着膀子紅着脖子的烤友滿臉驚駭的看着豪華車隊遠去的背影,方炎心中的火氣更是不知道如何發泄出去。
老闆娘小心翼翼的走到方炎身邊,賠着笑臉問道:“那個——剛才那位先生是你朋友?”
“你誤會了。”方炎板着臉説道。“他是我的司機。我讓他出去辦點事。”
為了表現自己一點兒也不在意,方炎還用筷子撈起盤子裏的最後一根韭菜在嘴裏咀嚼。
“烤得太老了。”方炎對老闆娘説道。
“是是。您多多批評。我們立即就改,立即就改。”老闆娘點頭哈腰的説道。“您多多來捧場,我給你打八折——今天您二位一共消費了四百二十六,打了八折之後——您給四百塊錢行了。”
“——”方炎的臉都黑成炭了。蘭山谷那個王八蛋,走的時候都沒有埋單?
方炎摸出四百塊錢遞了過去,走了好長一段路之後才想起來,四百二十六打八折怎麼着也不是四百塊錢吧?
方炎的身體又哆嗦了好幾次,覺得今天晚上真是做什麼都不順。
既然自己心裏不開心,那就不能讓別人心裏太開心。
方炎猛然轉身,喊道:“我説,你鬼鬼祟祟的準備跟蹤到什麼時候?”
譁——
燈光大亮。
一輛火紅色的跑車一個衝刺就停在了方炎的身邊,駕車的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人。
面如明月,眼如秋潭。妝容精緻,頭髮微卷。身着黑色的單肩綢緞禮服,塗着性感的大紅色嘴唇。右邊的耳朵上掛着一枚大大的耳環,左邊的耳朵上卻空空如也。這種不對稱的裝扮恰如其分的襯托出她的小驕傲和小調皮。
女人的聲音沙啞,有着一種奇異的魅力,看着方炎説道:“我哪有鬼鬼祟祟的跟蹤?我是光明正大的尾隨——哪有開着法拉利跑車去跟蹤別人的?”
方炎看着女人就連黑夜也難以遮擋她絲毫明豔的俏臉,説道:“你怎麼會來花城?”
“我怕你死了,過來看看你。”女人説道。“因為我不確定這次見面會不會就是最後一次——”
“這算是來道別?”方炎説道。“這個理由還真是把我感動壞了。”
女人對着方炎甩了一下腦袋,説道:“上車。”
方炎腳尖一點,便跳到了副駕駛室坐穩。
不待方炎扣好安全帶,紅色的法拉利便嗡嗡嗡的朝着遠處飛奔而去。
看到這一幕的燒烤攤老闆娘握了握手裏的四百塊錢,心想,早知道就不給他這麼高的折扣了。這些可都是有錢人啊,給他們打折扣那就是在侮辱別人,希望他不要把這種事情放在心上。
方炎當然不會把那點小事放在心上,他坐在駕駛室上看着女人側臉的優美弧度,看到她熟練的把車子馳出城區、馳出郊區、馳上山路、然後沿着盤山公路一路狂颮。
嘎——
車子在半山腰的停車場停了下來。
女人率先推開車門下車,方炎也同樣的跟在身後下車。
女人從車子裏提出兩瓶茅台,一瓶丟給方炎,另外一瓶自己擰開瓶蓋。
“這是我爺爺藏起來的寶貝根子,據説是茅台酒廠剛剛成立時第一批酒的原漿——老爺子當時是天府第一任防備長官,所以手裏有不少存貨。這些年除了他的那些老戰友過來他才咬牙開上一瓶,其它人連看都看不着。這一次還是趁他睡着了偷偷溜進他的書房秘室偷出來的。”女人説話的時候,已經利索的把酒瓶蓋拍掉仰起脖子就灌了一口。
這個女人喝酒的姿勢很豪放,也很灑脱。只見到性感的喉結在蠕動,然後小半瓶濃汁便掉進肚子裏。
“這麼喝酒,真是可惜了。”方炎説道。他把瓶蓋擰開,嗅聞着那濃郁的香氣,細細地感受一番後,這才小口的抿了一口。辣而不嗆,入口即融。
方炎想,應該把這瓶酒給老酒鬼。他要是喝上這樣的好酒,怕是又要在院子裏打上好一陣子的醉拳。
“酒就是用來喝的,怎麼喝不是喝?”女人的臀部坐在法拉利的車身上面,半個身體也仰靠過去。胸前的豐碩更加突出,那九頭身美腿也更加的耀眼。高跟鞋的鞋跟輕輕的敲擊着地上的石板,看起來悠閒寫意。
這是花中玫瑰,這是鳥中之王。
是的,她有一個名字叫做鳳凰。
“這是你的酒,你説怎麼喝就怎麼喝。”方炎説道。
鳳凰側臉看向方炎,説道:“你害怕了?”
“不是害怕。”方炎説道。“我已經做好了戰死的準備,也做好了讓對手戰死的準備——既然我已經做好了這兩方面的準備,就證明我不怕死。”
鳳凰搖頭,説道:“這不是你的風格。”
“我應該是什麼樣的風格?”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喝酒嗎?你、我、百里路,還有白修。我從爸爸書房裏偷了四瓶茅台,説好了我們每人一瓶——結果我們三人把那一瓶茅台喝完了,你喝了三分之一説去一趟廁所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鳳凰眼神鄙夷地説道。“你剩下的那些酒又被我們分掉喝了。”
方炎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説道:“我都解釋過無數次了,我那一天肚子痛,而且那個時候我們最大的白修才不過十一歲——有幾個十一歲的孩子能喝一斤白酒?”
鳳凰懶得和方炎在這個問題上爭辯,説道:“你知道百里路一直想挑戰你,他一直覺得自己應該是內江湖年輕一輩第一人。他從十歲一直等到十七歲,好不容易逼迫你答應了,結果興沖沖的去你家決戰的時候,你説你身體不舒服,並且約定三天後再戰——百里路轉身回去,外面就傳言你一招敗敵。從此以後,百里路就視你為生死仇人。”
方炎又一次摸摸鼻子,説道:“對我來説,比賽的勝負根本就比不過朋友的情誼——百里路是我的朋友,我自然不願意和他打了。無論是我贏了還是他輸了,都會破壞我們倆之間的關係——至於外面的那些傳聞,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白修呢?”鳳凰笑眯眯的看着方炎,説道:“你明明知道白修喜歡我,卻故意假借他的名字去給葉温柔寫情書,結果葉温柔把他打了個半死——”
方炎都懶得摸鼻子了,再摸下去鼻子的皮都磨破了。他小口的抿着茅台,説道:“你到底想説什麼?”
“這才是你的風格。”鳳凰説道。“逃避、耍賴、胡攪蠻纏——這才是方炎,這才是你應該做的事情。我想不明白,這一次你為什麼會犯傻?而且傻的不可救藥。”
方炎看着鳳凰輕輕嘆息,説道:“你也覺得我打不過他?”
“大家都這麼認為。”鳳凰説道。“你的太極修為不弱,但是千葉兵部已經邁進劍神領域。”
方炎看着鳳凰,苦笑着説道:“我們第一次喝酒,是因為我剛剛和葉温柔比賽的時候輸掉,我被她爆打了一頓——你們為了安慰我,所以才答應陪我喝酒。我們説好了一人一瓶,但是我喝到三分之一的時候就開始吐血。那些血吐進酒杯,很快就把酒杯裏面的酒水也給染紅了。我害怕你們恥笑,我把杯子裏面的血酒一口喝掉,然後説自己去一趟廁所逃跑——我不敢喝下去,我怕我喝的越多,吐血吐的也越多。最後那一瓶子酒我怎麼也喝不完,因為每一杯酒都會被我吐進半杯血。”
“我不願意和百里路挑戰,因為在我看來百里家的人都是瘋子。如果第一次贏了他,很快就會接到他的第二次挑戰,第二次再贏了他,又立即會遭遇他的第三次挑戰——我又不想輸,那就乾脆不要比。因為比了一次之後就會接受他們無數次的挑戰。那樣真的好煩。”
“至於白修嘛,我覺得他和葉温柔很配啊——一個文質彬彬斯文儒雅,看到誰都會笑,而且笑起來還那麼好看。另外一個野蠻暴力,看誰都想把他爆打一頓,我覺得他們倆簡直是天生一對。我怕他們倆錯過這樁好緣分,所以就以白修的名義給葉温柔寫了一封情書——你也知道的,咱們這些人當中,我的文筆是最好的。小胖他們找我幫忙寫情書,至少得給我提兩瓶好酒或者送我幾袋子好藥材。我給白修寫情書可什麼都沒收他的,甚至都大方的沒有讓他知道——”
方炎仰臉看向天空,説道:“逃避、耍賴、無理取鬧——我總是這麼做事。但是這一次不行,我不想逃避、不想耍賴、不想無禮取鬧、我想認認真真的做一件事情,我想憑藉自己多年所學把千葉兵部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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