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跟第一次見面的人,躺着,眼睛對望着,説些秘密的話。這,在玩樂的日子裏,常發生,過後也很容易就忘記了,葉子在風裏打轉,遇到一下就分開。
有一天,接到一通電話,口音很香港,語氣有點揶揄、有點居高臨下,對方報上名字,我有點意外,那名字,是香港的大明星。
他在電話裏説,他人在台北,而他的朋友指定我接待他。他説他想去很特別的地方,香港沒有的地方。
我決定帶他去公園見識一下。我帶他進了公園,找了個樹影中的座位,陰影很重,不逼近二十公分內,別人絕對看不出來是他。
他很樂,兩手揣在口袋裏,不停“嘻嘻”笑着,觀察此起彼落、你進我退的小儀式。接近半夜十二點時,公園廣播響起冷酷的女生,叫大家出去,説公園要關門了。他聽得更樂了,一直誇這個錄音的女生“夠無情”。
我帶他出了公園,在路口埋伏好,讓他見識十二點整公園鎖門前,有多少人會從公園湧出來。當他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生三三兩兩如河水四三分岔、漫入土中時,他又一直稱讚:“譁,好多人。”
看了兩個鐘頭,他説可以了,於是我要陪他回飯店,他説飯店房間沒有好音樂,他不要回飯店。於是改成我帶他回我家。進了我家,他望向窗外,喃喃自語:“月亮呢?剛才在公園裏的月亮呢?”
我放了音樂,倒了酒,然後叫他躺在靠窗台的沙發上,透過窗子向上看,就可以看見高掛的月亮了。他躺上沙發後,分我一個墊子,要我也躺在沙發旁的窗台上,這樣他就可以看着我,跟我聊天,又同時可以看見我背後的月亮。
我只好順從的把窗台上的盆栽植物一個一個移開,乖乖躺上窗台。窗台其實有點窄,我躺好以後,望着他,跟他説這樣有點危險。我如果往後翻,可能會翻出窗户,掉到樓下去,死掉。
“我一定會抓住你,我不會讓你掉下去的。”他看着我,臉上似笑非笑。他又補了一句:“我發誓。”
那晚,我當然沒有摔到樓下去。
第二天,他就回香港了。之後,我們沒有再通過電話、也沒有再見過面。
後來他就跳樓死掉了。
當我想起那個夜晚的時候,我就會隨便找個窗邊的沙發躺下,讓月光照在我的臉上。
我會一直看着月亮,一直看,直到月亮太亮,我把眼睛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