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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菲利普沿着蒙帕納斯大街信步閒逛。眼前的這個巴黎,同他春上來給聖喬治旅合結算帳務時所看到的迥然不同——一他每想到那一段生活經歷就不寒而慄——一就其風貌來説,倒和自己心目中的外省城鎮差不多。周圍是一派閒適自在的氣氛;明媚的陽光,開闊的視野,把人們的心神引人飄飄欲仙的夢幻之中。修剪得齊齊整整的樹木,富有生氣的白淨房屋,寬闊的街道,全都令人心曠神怡。他覺得自己完全適應了這裏的生活。他在街頭悠然漫步,一邊打量來往行人。在他看來,就連那些最普通的巴黎人,比如那些束着大紅闊邊腰帶、套着肥大褲管的工人,那些身材矮小、穿着褪了色卻很迷人的制服的士兵,似乎都煥發着動人的風采。不一會兒,他來到天文台大街,展現在他眼前的那種氣勢磅礴且又典雅綺麗的景象,不由得令他讚歎不已。他又來到盧森堡花園:孩童在玩耍嬉戲,頭髮上束着長絲帶的保姆,成雙結對地款款而行;公務在身的男士們,夾着皮包匆匆而過;小夥子們穿着各式各樣的奇裝異服。風景勻稱、精緻。自然景色雖帶着人工斧鑿的痕跡,卻顯得玲瓏剔透。由此看來,自然風光若不經人工修飾,反倒失之於粗鄙。菲利普陶然若醉。過去他念到過許多有關這一風景勝地的描寫,如今終於身臨其境,怎能不叫他喜上心頭,情不自勝。對於他來説,這裏算得上是歷史悠久的文藝勝地,他既感敬畏,又覺歡欣,其情狀如同老學究初次見到明媚多姿的斯巴達平原時一般。

    菲利普逛着逛着,偶一抬眼,瞥見普賴斯小姐獨自坐在一條長凳上。他躊躇起來,他此刻實在不想見到任何熟人,況且她那粗魯的舉止與自己周圍的歡樂氣氛極不協調。但他憑直覺辨察出她是個神經過敏、冒犯不得的女子。既然她已看到了自己,那麼出於禮貌,也該同她應酬幾句。

    "你怎麼上這兒來啦?"她見菲利普走過來,這樣問。

    "散散心唄。你呢?"

    "哦,我每天下午四點至五點都要上這兒來。我覺得整天埋頭於工作,不見得有什麼好處。"

    "可以在這兒坐一會兒嗎?"他説。

    "悉聽尊便。"

    "您這話似乎不大客氣呢,"他笑着説。

    "我這個人笨嘴拙舌,天生不會甜言蜜語。"

    菲利普有點困窘,默默地點起一支煙。

    "克拉頓議論過我的畫嗎?"她猝然問了這麼一句。

    "我印象裏他什麼也沒説,"菲利普説。

    "你知道,他這個人成不了什麼氣候。自以為是天才,純粹瞎吹。別的不説,懶就懶得要命。天才應能吃得起大苦,耐得起大勞。最要緊的,是要有股換而不捨的韌勁。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嘛。"

    她説話時,激昂之情溢於言表。她頭戴黑色水手草帽,上身穿一件不很乾淨的白襯衫,下身束一條棕色裙子。她沒戴手套,而那雙手真該好好洗洗。她毫無風韻可言,菲利普後悔不該跟她搭訕。他摸不透普賴斯小姐是希望他留下呢,還是巴不得他快點走開。

    "我願意盡力為你效勞,"她突然前言不搭後語地説,"我可深知其難呢。"

    "多謝你了,"菲利普説。停了一會兒他又説:"我請你去用茶點,肯賞光嘛?"

    她飛快地瞟了他一眼,刷地漲紅了臉。她臉一紅,那蒼白的皮膚頓時斑駁紛呈,模樣兒好怪,就像變質的奶油裏拌進了草莓似的。

    "不,謝謝,你想我幹嗎要用茶點呢?我剛吃過午飯。"

    "我想可以消磨消磨時間嘛,"菲利普説。

    "哦,要是你閒得發慌,可犯不着為我操心。我一個人待着,並不嫌冷清。"

    這時候,有兩個男子打旁邊走過。他們穿着棕色棉絨上衣,套着肥大的褲管,戴着巴斯克便帽。他們年紀輕輕,卻蓄着鬍子。

    "噯,他們是美術學校的學生吧?"菲利普説,"真像是從《波希米亞人的生涯》那本書裏跳出來的哩。"

    "是些美國佬,"普賴斯小姐用鄙夷的口吻説。"這號服裝,法國人三十年前就不穿了。可那些從美國西部來的公子哥兒,一到巴黎就買下這種衣服,而且趕忙穿着去拍照。他們的藝術造詣大概也僅止於此了。他們才不在乎呢,反正有的是錢。"

    菲利普對那些美國人大膽別緻的打扮倒頗欣賞,認為這體現了藝術家的浪漫氣質。普賴斯小姐問菲利普現在幾點了。

    "我得去畫室了,"她説。"你可打算去上素描課?"

    菲利普根本不知道有素描課。她告訴菲利普,每晚五時至六時,畫室有模特兒供人寫生,誰想去,只要付五十生丁就行。模特兒天天換,這是個不可多得的習畫好機會。

    "我看你目前的水平還夠不上,最好過一個時期再去。"

    "我不明白乾嗎不能去試試筆呢!反正閒着沒事幹。"

    他們站起身朝畫室走去。就普賴斯小姐的態度來説,菲利普摸不透她究竟希望有他作伴呢,還是寧願獨個兒前往。説實在的,他純粹出於困窘,不知道用什麼辦法可以脱身,這才留在她身邊的;而普賴斯小姐不願多開口,菲利普問她的話,她總是愛理不理,態度簡慢。

    一個男子站在畫室門口,手裏託着一隻大盤子,凡是進畫室的人都得往裏面丟半個法郎。畫室濟濟一堂,人比早晨多得多,其中英國人和美國人不再佔大多數,女子的比例也有所減少。菲利普覺得這麼一大幫子人,跟他腦子裏的習畫者的形象頗不一致。大氣暖洋洋的,屋子裏的空氣不多一會兒就變得混濁不堪。這回的模特兒是個老頭,下巴上蓄着一大簇灰白鬍子。菲利普想試試今天早晨學到的那點兒技巧,結果卻畫得很糟。他這才明白,他對自己的繪畫水平實在估計得過高了。菲利普不勝欽羨地望了一眼身旁幾個習畫者的作品,心中暗暗納悶,不知自己是否有一天也能那樣得心應手地運用炭筆。一個小時飛快地溜了過去。他不願給普賴斯小姐再添麻煩,所以剛才特意避着她找了個地方坐下。臨了,當菲利普經過她身邊朝外走時,普賴斯小姐卻唐突地將他攔住,問他畫得怎樣。

    "不怎麼順手,"他微笑着説。

    "如果你剛才肯屈尊坐在我旁邊,我滿可以給你點提示。看來你這個人自視甚高的。"

    "不,沒有的事。我怕你會嫌我討厭。"

    "要是我真那麼想,我會當面對你説的。"

    菲利普發現,她是以其特有的粗魯方式來表示她樂於助人的善意。

    "那我明天就多多仰仗你了。"

    "沒關係,"她回答。

    菲利普走出畫室,自己也不知道該如何打發吃飯前的這段時間。他很想幹點獨出心裁的事兒。來點兒苦艾酒如何!當然很有此必要。於是,他信步朝車站走去,在一家咖啡館的露天餐席上坐下,要了杯苦艾酒。他喝了一口,覺得噁心欲吐,心裏卻很得意。這酒喝在嘴裏挺不是滋味,可精神效果極佳:他現在覺得自己是個道道地地的投身藝術的學生了。由於他空肚子喝酒,一杯下肚,頓覺飄然欲仙。他凝望着周遭的人羣,頗有幾分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感覺。他快活極了。當他來到格雷維亞餐館時,克拉頓那張餐桌上已坐滿了人,但是他一看到菲利普一拐一瘸地走過來,忙大聲向他打招呼。他們給他騰出個坐兒。晚餐相當節儉,一盆湯,一碟肉,再加上水果、奶酪和半瓶酒。菲利普對自己面前的食物並不在意,只顧打量同桌進餐的那些人。弗拉納根也在座。他是個美國人,年紀很輕,有趣的臉上豎着只扁塌的獅子鼻,嘴巴老是笑得合不攏。他身穿大花格子諾福克茄克衫,頸脖上圍條藍色的硬領巾,頭上戴頂怪模怪樣的花呢帽。那時候,拉丁區是印象派的一統天下,不過老的畫派也只是最近才大勢的。卡羅路斯一迪朗、布格柔之流仍被人捧出來,同馬奈、莫奈和德加等人分庭抗禮。欣賞老一派畫家的作品,依然是情趣高雅的一個標誌。惠司勒以及他整理的那套頗有見識的日本版畫集,在英國畫家及同胞中間有很大的影響。古典大師們受到新標準的檢驗。幾個世紀以來,世入對拉斐爾推崇備至,如今這在聰明伶俐的年輕人中間卻傳為笑柄。他們覺得他的全部作品,還及不上委拉斯開茲畫的、現在陳列在國家美術館裏的一幅腓力四世頭像。菲利普發現,談論藝術已成了一股風氣。午餐時遇到的那個勞森也在場,就坐在他對面。他是個身材瘦小的年輕人,滿臉雀斑,一頭紅髮,長着一對灼灼有光的綠眼睛。菲利普坐下後,勞森目不轉睛地望着他,這時冷不防高談闊論起來:

    "拉斐爾只有在臨摹他人作品時,還算過得去。譬如,他臨摹彼魯其諾或平圖裏喬的那些畫,很討人喜歡,而他想在作品中畫出自己的風格時,就只是個——"説到這兒,他輕蔑地一聳肩,"——拉斐爾。"

    勞森説話的口氣之大,菲利普不覺暗暗吃驚,不過他也不必去答理他,因為這時候弗拉納根不耐煩地插嘴了。

    "哦,讓藝術見鬼去吧!"他大聲嚷道。"讓咱們開懷痛飲,一醉方休。"

    "昨晚上你喝得夠痛快的了,弗拉納根,"勞森説。

    "昨晚是昨晚,我説的可是今夜良宵,"他回答。"想想吧,來到巴黎之後,整天價淨在想着藝術、藝術。"他説話時,操着一口濃重的西部口音。"嘿,人生得意須盡歡嘛。"只見他抖擻精神,用拳頭砰地猛擊餐桌。"聽我説,讓藝術見鬼去吧!"

    "説一遍就夠啦,幹嗎婆婆媽媽的嘮叨個沒完,"克拉頓板着臉説。

    同桌還有個美國人,他的穿着打扮,同菲利普下午在盧森堡花園見到的那些個公子哥兒如出一轍。他長得很清秀,眸子烏黑髮亮,臉龐瘦削而嚴峻。他穿了那一身古怪有趣的服裝,倒有點像個不顧死活的海盜。濃黑的頭髮不時耷拉下來,遮住了眼睛,所以他時而作出個頗帶戲劇性的動作,將頭往後一揚,把那幾絡長髮甩開。他開始議論起馬奈的名畫《奧蘭畢亞》,這幅畫當時陳列在盧森堡宮裏。

    "今兒個我在這幅畫前逗留了一個小時。説實在的,這畫算不得一幅。上乘之作。"

    勞森放下手中的刀叉,一雙綠眼珠快冒出火星來。他由於怒火中燒,連呼吸也急促起來,不難看出,他在竭力按捺自己的怒氣。

    "聽一個頭腦未開化的野小子高談闊論,豈不有趣,"他説。"我們倒要請教,這幅畫究竟有什麼不好?"

    那美國人還沒來得及啓口,就有人氣沖沖地接過話茬。

    "你的意思是説,你看着那幅栩栩如生的人體畫,竟能説它算不上傑作?"

    "我可沒那麼説。我認為右Rx房畫得還真不賴。"

    "去你的右Rx房,"勞森扯着嗓門直嚷嚷。"整幅畫是藝苑中的一個奇」跡。"

    他詳盡地講述起這幅傑作的妙處來,然而,在格雷維亞餐館的這張餐桌上,誰也沒在聽他-一誰要是發表什麼長篇大論,得益者唯他自己而已。那個美國人氣勢洶洶地打斷勞森。

    "你不見得要説,你覺得那頭部畫得很出色吧?"

    勞森此時激動得臉色都發白了,他竭力為那幅畫的頭部辯解。再説那位克拉頓,他一直坐在一旁默默不語,臉上掛着一絲寬容的嘲笑,這時突然開腔了。

    "就把那顆腦袋給他吧,咱們可以忍痛割愛。這無損於此畫的完美。"

    "好吧,我就把這顆腦袋給你了,"勞森嚷道,"提着它,見你的鬼去吧。"

    "而那條黑線又是怎麼回事?"美國人大聲説着,得意揚揚一抬手,把一綹差點兒掉進湯盆裏的頭髮往後一掠。"自然萬物,無奇不有,可就是沒見過四周有黑線的。"

    "哦,上帝,快降下一把天火,把這個讀神的歹徒燒死吧!"勞森説。"大自然同這幅畫有何相於?自然界有什麼,沒有什麼,誰説得清楚!此人是通過藝術家的眼睛來觀察自然的。可不是!幾個世紀來,世人看到馬在跳越籬笆時,總是把腿伸得直直的。啊,老天在上,先生,馬腿確實是伸得直直的!在莫奈發現影子帶有色彩之前,世人一直看到影子是黑的,老天在上,先生,影子確實是黑的喲。如果我們用黑線條來勾勒物體,世人就會看到黑色的輪廓線,而這樣的輪廓線也就真的存在了;如果我們把草木畫成紅顏色,把牛畫成藍顏色,人們也就看到它們是紅色、藍色的了,老天在上,它們確實會成為紅色和藍色的呢!"

    "讓藝術見鬼去吧!"弗拉納根咕噥道,"我要的是開懷痛飲!"

    勞森沒理會他。

    "現在請注意,當《奧蘭畢亞》在巴黎藝展中展出時,左拉——在那批凡夫俗子的冷嘲熱諷聲中,在那夥守舊派畫家、冬烘學究還有公眾的一片唏噓聲中——一左拉宣佈説:我期待有那麼一天,馬奈的畫將陳列在盧佛爾宮內,就掛在安格爾的《女奴》對面,相形之下,黯然失色的將是《女奴》。《奧蘭畢亞》肯定會掛在那兒的,我看這一時刻日益臨近了。不出十年,《奧蘭畢亞》定會在盧佛爾宮佔一席之地。"

    "永遠進不了盧佛爾宮,"那個美國人大嚷一聲,倏地用雙手把頭髮狠命往後一掠,似乎想要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麻煩。"不出十年,那幅畫就會銷聲匿跡。它不過是投合時好之作。任何一幅畫要是缺少點實質性的內容,就不可能有生命力,拿這一點來衡量,馬奈的畫相去何止十萬八千衞。"

    "什麼是實質性內容?"

    "缺少道德上的內容,任何偉大的藝術都不可能存在。"

    "哦,天哪!"勞森狂怒地咆哮。"我早知道是這麼回事。他希罕的是道德説教。"他雙手搓合,做出祈禱上蒼的樣子:"哦,克利斯朵夫·哥倫幣。克利斯朵夫·哥倫布,你在發現美洲大陸的時候,你可知道自己是在幹什麼啊?"

    "羅斯金説……"

    他還要往下説,冷不防克拉頓突然用刀柄乒乒乓乓猛敲桌面。

    "諸位,"他正言厲色説,那隻大鼻子因為過分激動而明顯地隆起一道道褶皺。

    "剛才有人提到了一個名字,我萬萬沒想到在上流社會竟然也會聽到它。言論自由固然是件好事,但也總得掌握點分寸,適可而止才是。要是你願意,你儘可談論布格柔:這個名字雖招人嫌,聽上去卻讓人感到輕鬆,逗人發笑。但是我們可千萬別讓羅斯金,G·F·瓦茨和E·B·瓊司這樣一些名字來玷污我們貞潔的雙唇。"

    "這個羅斯金究屬何人?"弗拉納根問。

    "維多利亞時代的偉人之一,擅長優美文體的文壇大師。"

    "羅斯金文體——由胡言亂語和浮華詞藻拼湊起來的大雜燴,"勞森説

    "再説,讓維多利亞時代的那些偉人統統見鬼去!我翻開報紙,只要一看見某個偉人的訃告,就額手慶幸:謝天謝地,這些傢伙又少了一個啦。他們唯一的本事是精通養生之道,能老而不死。藝術家一滿四十,就該讓他們去見上帝。一個人到了這種年紀,最好的作品也已經完成。打這以後,他所做的不外乎是老凋重彈。難道諸位不認為,濟慈、雪萊、波寧頓和拜倫等人早年喪生,實在是交上了人世間少有的好運?假如史文朋在出版第一卷《詩歌和民謠集》的那天溘然辭世,他在我們的心目中會是個多麼了不起的天才!"

    這席話可説到了大家的心坎上,因為在座的沒一個人超過二十四歲。他們立刻津津有味地議論開了。這一回他們倒是眾口一詞,意見一致,而且還各自淋漓盡致地發揮了一通。有人提議把四十院士的所有作品拿來,燃起一大片篝火,維多利亞時代的偉人凡滿四十者都要——往裏扔。這個提議博得一陣喝彩。卡萊爾、羅斯金、丁尼生、勃朗寧、G·F·瓦茨、E·B·瓊司、狄更斯和薩克雷等人,被匆匆拋進烈焰之中。格萊斯頓先生、約翰·布賴特和科勃登,也遭到同樣下場。至於喬治·梅瑞狄斯,曾有過短暫的爭執;至於馬修·阿諾德和愛默生,則被病痛快快討諸一炬。最後輪到了沃爾特·佩特。

    "沃爾特·佩特就免了吧,"菲利普咕噥説。

    勞森瞪着那雙綠眼珠,打量了他一陣,然後點點頭。

    "你説得有理,只有沃爾特·佩特一人證明了《蒙娜麗莎》的真正價值。你知道克朗肖嗎?他以前和佩特過往甚密。"

    "克朗肖是誰?"

    "他是個詩人,就住在這兒附近。現在讓咱們上丁香園去吧。"

    丁香園是一家咖啡館,晚飯後他們常去那兒消磨時間。晚上九時以後,凌晨二時之前,準能在那兒遇到克朗肖。對弗拉納根來説,一晚上的風雅之談,已夠受的了,這時一聽勞森作此建議,便轉身對菲利普説:

    "哦,夥計,我們還是找個有姑娘的地方去樂樂吧。上蒙帕納斯遊樂場去,讓咱們喝它個酩酊大醉。"

    "我寧願去見克朗肖,而不想把自己搞得醉醺醺的,"菲利普笑呵呵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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