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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十二

    這會兒正是克里舍林蔭路最熱鬧的時刻,只需要發揮一點兒想象力,就能夠在過往行人中發現不少庸俗羅曼司中的人物。小職員和女售貨員,宛如從巴爾扎克的小説中走出來的老古董,靠着人性的弱點賺錢餬口的一些行當的男女成員。在巴黎的一些貧窮地區,街道上總是人羣熙攘,充滿無限生機,使你血流激動,隨時準備為你演一出意想不到的好戲。

    “你對巴黎熟悉不熟悉?”我問。

    “不熟悉。我們度蜜月的時候來過。以後我從來沒有再來。”

    “那你怎麼會找到這家旅館的?”

    “別人介紹的。我要找一家便宜的。”

    苦艾酒端上來了,我們一本正經地把水澆在溶化的糖上。

    “我想我還是坦白對你講我為什麼來找你吧,”我有一些困窘地説。

    他的眼睛閃閃發亮。

    “我早就想遲早會有個人來的。阿美已經給我寫了一大堆信來了。”

    “那麼我要對你講的,不用我説你也知道得很清楚了。”

    “她那些信我都沒有看。”

    我點了一支煙,為了給自己一些思索的時間。我這時候真不知道該怎樣辦理我承擔下的這件差事了。我準備好的一套絕妙詞令,哀婉的也罷、憤激的也罷,在克里舍林蔭道上以乎都不合拍了。突然,思特里克蘭德咯咯地笑起來。

    “交給你辦的事很叫你頭疼,對不對?”

    “啊,我不知道,”我回答。

    “聽我説,你趕快把肚子裏的事説出來,以後咱們可以痛快地玩一個晚上。”

    我猶豫不定。

    “你想到過沒有,你的妻子痛苦極了?”

    “事情會過去的。”

    他説這句話的那種冷漠無情我簡直無法描摹。我被他這種態度搞得心慌意亂,但是我儘量掩蓋着自己。我採用了我的一位亨利叔叔説話的語調;亨利叔叔是個牧師,每逢他請求哪位親戚給候補副牧師協會捐款的時候總是用這種語調。

    “我説話不同你轉彎抹角,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搖了搖頭。

    “你這樣對待她説得過去嗎?”

    “説不過去。”

    “你有什麼不滿意她的地方嗎?”

    “沒有。”

    “那麼,你們結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你這樣離開了她不是太豈有此理了嗎?”

    “是太豈有此理了。”

    我感到非常驚奇,看了他一眼。不管我説什麼,他都從心眼裏贊同,這就把我的口預先箝住了。他使我的處境變得非常複雜,且不説滑稽可笑了。本來我預備説服他、打動他、規勸他、訓誡他、同他講道理,如果需要的話還要斥責他,要發一通脾氣,要把他冷嘲熱諷個夠;但是如果罪人對自己犯的罪直認不諱,規勸的人還有什麼事情好做呢?我對他這種人一點也沒有經驗,因為我自己如果做錯了事總是矢口否認。

    “你還要説什麼?”思特里克蘭德説。

    我對他撇了撇嘴。

    “沒什麼了,如果你都承認了,好象也沒有什麼要多説的了。”

    “我想也是。”

    我覺得我這次執行任務手腕太不高明。我顯然有些冒火了。

    “別的都不要説了,你總不能一個銅板也不留就把你女人甩了啊!”

    “為什麼不能?”

    “她怎麼活下去呢?”

    “我已經養活她十七年了。為什麼她不能換換樣,自己養活自己呢?”

    “她養活不了。”

    “她不妨試一試。”

    我當然有許多話可以答辯。我可以談婦女的經濟地位,談男人結婚以後公開或默認地承擔的義務,還有許許多多別的道理,但是我認為真正重要的只有一點。

    “你還愛她不愛她了?”

    “一點兒也不愛了,”他回答。

    不論對哪方面講,這都是一件極端嚴肅的事,可是他的答話卻帶着那麼一種幸災樂禍、厚顏無恥的勁兒;為了不笑出聲來,我拼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為是可惡的。我終於激動起自己的義憤來。

    “他媽的,你得想想自己的孩子啊。他們從來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他們不是自己要求到這個世界上來的。如果你這樣把一家人都扔了,他們就只好流浪街頭了。”

    “他們已經過了不少年舒服日子了。大多數孩子都沒有享過這麼大的福。再説,總有人養活他們。必要的時候,麥克安德魯夫婦可以供他們上學的。”

    “可是,你難道不喜歡他們嗎?你的兩個孩子多麼可愛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同他們有任何關係了嗎?”

    “孩子小的時候我確實喜歡他們,可是現在他們都長大了,我對他們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了。”

    “你簡直太沒有人性了。”

    “我看就是這樣的。”

    “你一點兒也不覺得害臊。”

    “我不害臊。”

    我想再變換一個手法。

    “誰都會認為你是個沒有人性的壞蛋。”

    “讓他們這樣想去吧。”

    “所有的人都討厭你、鄙視你,這對你一點兒都無所謂嗎?”

    “無所謂。”

    他那短得不能再短的回答使得我提出的問題(儘管我的問題提得很有道理)顯得非常荒謬。我想了一兩分鐘。

    “我懷疑,如果一個人知道自己的親戚朋友都責罵自己,他能不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準知道你就一點兒無動於衷嗎?誰都不能沒有一點兒良心,早晚你會受到良心譴責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難道一點兒也不悔恨嗎?”

    他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等了一會兒,看他是不是開口。最後我不得不自己打破沉寂。

    “你有什麼要説的?”

    “我要説的只有一句:你是個大傻蛋。”

    “不管怎麼説,法律可以強迫你扶養你的妻子兒女,”我有些生氣地駁斥説,“我想法律會提出對他們的保障的。”

    “法律能夠從石頭裏榨出油來嗎?我沒有錢,只有百十來鎊。”

    我比以前更糊塗了。當然,從他住的旅館看,他的經濟情況是非常窘迫的。

    “把這筆錢花完了你怎麼辦?”

    “再去掙一點兒。”

    他冷靜得要命,眼睛裏始終閃露着訕笑,倒彷彿我在説一些愚不可及的蠢話似的。我停了一會兒,考慮下面該怎麼説。但是這回他倒先開口了。

    “為什麼阿美不重新嫁人呢?她年紀並不老,也還有吸引人的地方。我還可以推薦一下:她是個賢妻。如果她想同我離婚,我完全可以給她製造她需要的藉口。”

    現在該輪到我發笑了。他很狡猾,但是他誰也瞞不過,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呢。由於某種原因,他必須把自己同另外一個女人私奔的事隱瞞着,他採取了一切預防措施把那個女人的行蹤隱藏起來。我斬釘截鐵地説:

    “你的妻子説,不論你用什麼手段她也不同你離婚。她已經打定主意了。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他非常驚訝地緊緊盯着我,顯然不是在裝假。笑容從他嘴角上消失了,他一本正經地説:

    “但是,親愛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麼做呢。她同我離婚也好,不離婚也好,我都無所謂。”

    我笑了起來。

    “噢,算了吧!你別把我們當成那樣的傻瓜了。我們湊巧知道你是同一個女人一起走的。”

    他愣了一下,但是馬上就哈哈大笑起來。他笑得聲音那麼響,連坐在我們旁邊的人都好奇地轉過頭來,甚至還有幾個人也跟着笑起來。

    “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可笑的。”

    “可憐的阿美,”他笑容未消地説。

    接着,他的面容一變而為鄙夷不屑的樣子。

    “女人的腦子太可憐了!愛情。她們就知道愛情。她們認為如果男人離開了她們就是因為又有了新寵。你是不是認為我是這麼一個傻瓜,還要再做一遍我已經為一個女人做過了的那些事?”

    “你是説你不是因為另外一個女人才離開你妻子?”

    “當然不是。”

    “你敢發誓?”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這樣要求他。我問這句話完全沒有動腦子。

    “我發誓。”

    “那麼你到底是為什麼離開她的?”

    “我要畫畫兒。”

    我半天半天目不轉睛地盯着他。我一點兒也不理解。我想這個人準是瘋了。讀者應該記住,我那時還很年輕,我把他看做是一箇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的驚詫外什麼都不記得了。

    “可是你已經四十了。”

    “正是因為這個我才想,如果現在再不開始就太晚了。”

    “你過去畫過畫兒嗎?”

    “我小的時候很想作個畫家,可是我父親叫我去作生意,因為他認為學藝術賺不了錢。一年以前我開始畫了點兒畫。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課。”

    “思特里克蘭德太太以為你在俱樂部玩橋牌的時間你都是去上課嗎?”

    “對了。”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

    “我覺得還是別讓她知道好。”

    “你能夠畫了嗎?”

    “還不成。但是我將來能夠學會的。正是為了這個我才到巴黎來。在倫敦我得不到我要求的東西。也許在這裏我會得到的。”

    “你認為象你這樣年紀的人開始學畫還能夠學得好嗎?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開始學。”

    “如果我十八歲學,會比現在學得快一些。”

    “你怎麼會認為自己還有一些繪畫的才能?”

    他並沒有馬上回答我的問題。他的目光停在過往的人羣上,但是我認為他什麼也沒有看見。最後他回答我的話根本算不上是回答。

    “我必須畫畫兒。”

    “你這樣做是不是完全在碰運氣?”

    這時他把目光轉到我身上。他的眼睛裏有一種奇怪的神情,叫我覺得不太舒服。

    “你多大年紀?二十三歲?”

    我覺得他提這個問題與我們談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運氣做一件什麼事的話,這是極其自然的事;但是他的青年時代早已過去了,他是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證券經紀人,家裏有一個老婆、兩個孩子。對我説來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裏就成為荒謬悻理的了。但是我還是想盡量對他公道一些。

    “當然了,也許會發生奇蹟,你也許會成為一個大畫家。但你必須承認,這種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頭來你不得不承認把事情搞得一塌糊塗,你就後悔莫及了。”

    “我必須畫畫兒,”他又重複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隻能成為一個三流畫家,你是不是還認為值得把一切都拋棄掉呢?不管怎麼説,其他各行各業,假如你才不出眾,並沒有多大關係;只要還能過得去,你就能夠舒舒服服地過日子;但是當一個藝術家完全是另一碼事。”

    “你他媽的真是個傻瓜。”他説。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説,除非我這樣把最明顯的道理説出來是在幹傻事。”

    “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兒。我由不了我自己。一個人要是跌進水裏,他游泳遊得好不好是無關緊要的,反正他得掙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語音裏流露着一片熱誠,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動了。我好象感覺到一種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體裏面奮力掙扎;我覺得這種力量非常強大,壓倒一切,彷彿違拗着他自己的意志,並把他緊緊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讓魔鬼附體了,我覺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東西撕得粉碎。但是從表面上看,他卻平平常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他卻一點也不感到難為情。他坐在那裏,穿着一件破舊的諾弗克上衣,戴着頂早就該拂拭的圓頂帽,我真不知道一個陌生人會把他當做什麼人。他的褲腿象兩隻口袋,手並不很乾淨,下巴上全是紅鬍子茬,一對小眼睛,撅起的大鼻頭,臉相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給人以耽於色慾的感覺。不成,我無法判定他是怎樣一類人。

    “你不準備回到你妻子那裏去了?”最後我開口説。

    “永遠不回去了。”

    “她可是願意把發生的這些事全都忘掉,一切從頭開始。她一句話也不責備你。”

    “讓她見鬼去吧!”

    “你不在乎別人把你當做個徹頭徹尾的壞蛋嗎?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兒女去討飯嗎?”

    “一點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會兒,為了使我底下這句話有更大的力量。我故意把一個個的字吐得真真切切。

    “你是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成了,你現在把壓在心上的話已經説出來了,咱們可以去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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