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不會飛翔
所以幸福航程漫長
難免有風暴埋伏在前方
等我們越過愛情的海洋
會慶幸終究沒放棄退讓
在繁華的岸上把沿途的淚光
都埋成了寶藏……——
SHE《愛情的海洋》
閒得發悶的日子,我的小説,終於寫完了。
凌夏答應我,他一定會好好地讀。
我們約在秀水吧。
那是午後,整條街都在午睡。酒吧要到三點才會營業。我告訴服務生我約了凌夏,他很熱情地招呼我進去坐,還替我倒了一杯茶。
我等了凌夏好一會兒,才看到他匆匆從門外走進來,戴了低檐的帽子,不知不覺中流露出歌星的派頭,在我對面坐下,他不好意思地説:“對不起,遲到五分鐘。”
“沒關係,你們的歌排得怎麼樣了?”我問。
“演出就在明晚。對了,有還件事要告訴你,我辭職了。”他説,“和唱片公司已經正式簽約,就在昨天。”
我沒想到會這麼快,真替他高興:“這麼説你真的快要做歌星了?”
“呵呵。”凌夏説,“我不想放過這個機會。”
我從包裏拿出軟盤來遞給他説:“我的小説全在這裏了,希望你會喜歡這個結局。”
“什麼樣的,”凌夏説,“可否先透露一點?”
“自己看吧。”我笑笑地喝下一大口茶。
“看你胸有成竹的樣子。”凌夏説,“一定錯不了。”
“收下你的奉承。只是,那首叫《若即若離》的歌什麼時候唱給我聽?”
“只要不忙,什麼時候都行。”他説。
我想了想説:“現在?”
“現在?”凌夏朝台上看了看説,“可不是演出的時間啊?”
“為我破例一次也不行?”
“行。”他爽快地説。然後就去跟老闆借吉它。很合我心意,借出來的是一把木吉它。凌夏抱着它坐到台上,我環顧四周,除了老闆和一兩個服務生,酒吧裏一個客人也沒有。凌夏朝我微微頷首,手指一動,琴聲已悠然響起:今天這世界它變幻不停/今天相守明天卻已分離/這感情它若即若離/看似遙遠卻又萍水相依只有我心只有我心明白我一生都不會放棄……
凌夏是個天才,一首歌寫得無懈可擊,直唱得我的心百轉千回。等他唱完,竟忘了鼓掌。直到他走下台來,俯身問我:“可喜歡?”
我掩嘴笑,模樣一定傻得可以。
他不放過我,繼續問:“可喜歡?”
而我的淚就在那一瞬間掉了下來。
“傻瓜。”他握住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大喜大悲的要嚇死我?”
我被他握得不能動彈,好半天才想起來將手抽出。然後聽到他嘆息:“天意,我該拿你怎麼辦?”
“我不是孩子了。”我抬起頭來勇敢地看着他。
“對我而言,你永遠是。”他説。
“七歲根本就不是問題。”我索性更加大膽。
“對我而言,它會一直是。”
“你在傷害我。”我委屈地説。
“對我而言,最怕的是會一直傷害下去。”他真是鐵石心腸,給了我向前的希望,卻又一直帶着我繞迷宮,讓我無法找到出口。
於是我只好心腸更硬地對他説:“我不怕。”
“天意,你讓我想想?”他的口氣裏有讓步的成份。
於是我乘勝追擊:“好,三天時間。你可以選擇做我的男朋友,也可以選擇永遠地離開我。”
“你的小説也是這樣的斷然的結局嗎?”他笑起來,“其實還有第三種方式,你有沒有想過?”
“沒有。”我斷然地説,“也不會去想。”
“説你是孩子你就是孩子。”他無奈。
那天他一直送我回家,我們在快要靠近小區的地方分手,他要急着趕回去彩排,一場盛大的演出正在等着他。告別的時候我問他:“你是不是有過一次失敗的戀愛?”
他看着我半天,然後回答我:“是。”
“我會一直,温柔地對你。”我説,“不管你給我什麼樣的結局。”
他伸出手來,還是那個習慣性的動作,飛速地揉了一下我的頭髮。然後,然後在我毫無預料的情況下,他擁抱了我。一個輕得不能再輕的擁抱。我聞上他衣服上淡淡的氣息,於是這個夜晚和那個下了夜自習後的夜晚奇妙的重合,我已經不能呼吸。
直到他放開我。轉身大步地離去。
他沒有回頭看。
所以他不知道,我跟蹤了他。
我跟着他轉了兩部公車,到了他彩排的地方。那是市裏有名的演出中心,門口有很多的人來來往往,我沒有工作證,守門的硬是不讓我進。我靈機一動説:“我找我爸我急事,馬上就出來。”
“你爸是誰?”他板起臉來問我。
“馬導。”我胡謅一個名字。誰知道他一聽手一揮説:“那進去吧,快去快回。”
我差不多心花怒放。悄悄地溜了進去。雖説是彩排,看台上也有不少的人,我悄悄地找了個角落坐下,儘量不讓凌夏看到我。前面的節目老是NG,我等了好半天才等到他唱,他唱的那首歌有我不喜歡的名字,竟叫《告別》:
我醉了我的愛人
在這燈火輝煌的夜裏
多想啊就這樣沉沉的睡去
淚流到夢裏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
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請聽我説請靠着我
請不要畏懼此刻的沉默
再看一眼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來歸的原來往後的歸往後
在他的歌聲裏,夜變得奇異的燈火輝煌。我沒告訴他我聽了他的歌,我在獨自回家的路上腳步歡快,嘴角盈滿了笑意。我毫不懷疑凌夏三天後會給我的答案,我甚至充滿陰謀地想:他深情的心如何敵得過我年輕而美麗的執着呢,呵呵。只是當時的我根本弄不明白,十七歲的我又如何敵得過命運的捉弄?
更不曾想到的是,從那夜以後,就如他的歌中所唱,我們就真的各自曲折,各自寂寞了。
原來的歸了原來,往後的歸了往後。
第二天清晨。
我還在夢中的時候,羅琳的電話把我驚醒。她在電話那頭歡欣地説:“小懶貓,還沒起牀?今晚請你看演出!”
“什麼演出?”我心一動。
“中國原創音樂晚會。”羅琳説,“我們公司贊助的。你叔叔特別要我給你留一張貴賓票,他説你喜歡聽其中的一支樂隊唱歌。”
“你們公司贊助的?”我不信。
“看看報紙吧,‘天通之夜’原創音樂晚會!”羅琳説,“小笨瓜!”
“怎麼我叔叔沒跟我提起過?”我訥悶。
羅琳笑得什麼似的:“太搞笑了吧,你是老總還是他是老總!”
“贊助一場要花不少錢吧?”我問。
“可不?”羅琳説,“白花花的銀子都是從我手裏親自流出去。哎,其實中國的原創音樂沒戲,我看好了,夏總是把錢往水裏扔哦。”
“他也許是無奈吧。”我説,“到處都在跟他要錢!”
“可不是,那幾天啊,那些人就坐在他辦公室不走。對了,夏總叫我進去的時候我還聽他們提起你呢,説是其中一個還是你的鄰居。”
“凌夏?”我説。
“對。應該是這個名字。”羅琳説,“好啦,我沒空跟你説啦,晚上七點工體見,不見不散哦。”
“嗯。”我説。
但是我失約了。我沒有去。我用了一個白天的時間來思考,總算得出了一個清晰的不用懷疑的結論,凌夏利用了我,他利用了我,所以才會得到叔叔的贊助。得到叔叔的贊助,也許才可以和唱片公司簽約。如果他從不曾心懷鬼胎,又怎麼可能會瞞着我這一切?
他用他對我的“若即若離”利用了我。
一場騙局。
可憐我傷痕累累卻無處傾訴。
晚上的時候叔叔打來電話,問我為何沒去。我推搪着説不舒服不去了。掛了電話媽媽問我是誰,我説是叔叔。爸爸在一邊插嘴説你知道嗎你們丁老師竟提出要讓你叔叔把他兒子從保安部調到財務部,呵,真是人心不足啊。
我一驚:“叔叔答應了?”
“哎,你説他能不考慮麼?”爸爸説完,意味深長地看着我。
“我明天就回學校去上課。”我説,“我會考上比師大更好的學校。”
媽媽以為我瘋了,和我冷戰了兩天後,無奈地接受了我取消保送的決定。好幾天晚上,我都聽到陽台上傳來的吉它聲,可是我沒有出去。我用棉花把耳朵堵起來,唸書唸到半夜兩點也絲毫不覺得累。
葉細細也説,我瘋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原因。我發誓再也不被任何人利用。
再也不!
高考結束後我收到了凌夏從網上發給我的一封信,那封信不算長,是這麼寫的:
天意,你好:
當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從你隔壁搬走了。
我一直在猜,你躲着我的原因。一直猜不到,所以,就不猜了。呵呵。
但是,我會尊重你所有的決定,會記得,有個可愛的女孩子,曾經那樣用心地聽過我的歌,給過我很多的鼓勵。
或許一切都是天意。
但無論我們在哪裏,願音樂,愛,思念和希望同在。
祝福你。
你的朋友:凌夏。
我狠下心刪掉了它。不允許自己掉一滴淚。
一個月後,我收到了上海一家著名學府中文系的入學通知書。於楓和我考入了同一所大學,學計算機。葉細細卻陰差陽錯地考到了廣州。她走的時候我和於楓都去送她,火車快要啓動的時候葉細細從窗口探出頭來對我説其實也是對於楓説:“緣份真是很無奈的東西,你們説是不是?”
“一路順風。”我依依地握她的手,並沒有直接回答她的問題。
大學的生活遠沒有我想像中的美好。新鮮感過後就是對付枯燥的功課,日復一日,乏善可陳。我並沒有朋友,偶爾於楓來,陪我吃頓飯。有空的時候和葉細細還有羅琳在QQ上聊天,聽她們擔心地對我説:“天意你真是一日老似一日,往日的活力呢?”
對啊,往日的活力呢?
我自我解嘲地説:我已經快要十八歲了,老了。
生日的前一天,也是聖誕節的前一天,叔叔剛好來上海出差,給我帶了一大包的好吃的東西。我跟他來到他住的五星級的賓館。站在十幾層的窗口往下看,夜上海燈火輝煌。叔叔説:“天意,叔叔一直想問你,你到底有什麼心事?”
“沒。”我説。
他並不逼我,喝起茶來。
“叔叔。”我説,“你覺得自己成功嗎?”
他笑:“還行。“
“為了成功是不是可以不惜一切代價?”
“成功的定義是什麼?”叔叔説,“這可是個高深的問題啊。比如説你父親,你是不是覺得他挺失敗的?”
我不言語。
“可是在我心中,他卻是我一直最尊重的大哥。”叔叔説,“小時候他天天帶我上學,從不讓別人欺負我。當年我下海做生意,也只有他一個人支持我。如果不是時運不濟,他其實可以做得比我更出色。天意,等你更成熟一些,你就會學會不單純地用名利來衡量一個人的成功。”
叔叔説得極為真誠,我被打動,久久不能言語。
“説點你喜歡的話題吧。”叔叔打破沉默説:“你還記得那個叫凌夏的男孩嗎?他的第一張專輯已經發行了,據説賣得不錯。他送了我一張,可我走得匆忙,光顧着給你帶吃的,把唱片給忘了。”
“哦。”我輕描淡寫地説,“他是要好好感謝你。”
“此話怎講?”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會有今天嗎?”我説,“我指你贊助的那場演唱會。”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訴你一個秘密,那場演唱會我可是大贏家。也多虧凌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不過是付出合理的廣告費,而公司的知名度卻因此而增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過説來我還要謝謝你,要不是你我怎麼會認得凌夏,對不對?”
我差不多忘了,凌夏告訴過我,他的專業是國際貿易與金融。
“那小夥子是個人才啊。”叔叔説,“可惜他一門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試圖挖角都沒挖得成!”
“可是……”我還是覺得奇怪,“你們怎麼會熟起來?”
“你忘性比我還要大!”叔叔責備我説,“有一次你讓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沒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凌夏聊了好久。”
原來是這樣。
原來,我所想像的那些尖鋭而世俗的事實完全就是一個假像。而我為了一個我臆想出來的假相,竟可恥地沉淪到今天。
“我送你回學校吧。”叔叔並沒有查覺出我的異樣,而是高興地説説,“明天過生日,我來學校接你,請你吃飯。十八歲,成人啦,可喜可賀啊。”
對啊,明天,我就十八歲了。
我輕輕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説再見。
上海的聖誕節沒有雪。
我穿着厚厚的棉襖,走進學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其實一進去就看到那張招貼畫了,站在最前面的那個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讓人心醉的笑容。我對老闆説我買一張秀水街樂隊的專輯。老闆是個很可愛的年輕人,他把專輯從架子上取下來遞給我説:“支持中國原創音樂啊,給你打個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頭把錢悉數數給他。
“你這姑娘真有意思。還有不讓打折的?”他奇怪極了。
我揚揚手中的專輯問他:“聽過嗎,他們的歌?”
“還行。”他聳聳肩,問我,“看來你很喜歡?”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歡。對凌夏的音樂,我一直都是那麼的有信心。更何況這張專輯的名稱,叫做《天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