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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暗自較勁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是微妙的計算式。大到星球之間,小到原子核與電子,都是近了相斥,遠了相吸,最終在最合適的距離上實現穩定與平衡。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沒有再提及關於“追求”這個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復了以往相處愉快的飯友關係,他甚至肯陪她去肯德基,只不過拒絕去排隊買餐而已,連紳士風度也不顧,又挑三挑四,批評她熱愛垃圾食品的低級趣味,最後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飯,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們以前都只在週末才會通電話,只為確認約會內容。現在很晚的時候,沈安若都準備睡了,也會突然接到程少臣的電話,聲音裏醉意醺然:“你有沒有想念我?”有時候也説:“哎,我突然很想見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沒時間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麼”。至於他的後一句話,索性回他“無聊”。程少臣也不生氣,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掛了電話。被人搶白了還那樣開心,沈安若覺得他有時候真的是特別的無聊。

    他們的相處也未見更親密,只是告別時程少臣會加一個離別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的相敬如賓。不過也是敷敷衍衍,有時落在眉心,有時落在耳畔,有時落在唇角,很有隨機性,他再也沒有像那晚那樣專注地吻過她。沈安若反正無所謂,也不主動去回應。

    每隔個十天半月或逢大小節日,鮮花與禮物準時到達,不過沒有再誇張得讓人抓狂,都算正常,不會很便宜,也不會特別的貴,都是快遞公司送達,他從來不會親手拿了禮物給她。時時有保安室小妹捧着鮮花與禮物上樓,她覺得太招搖,曾抗議程少臣不要再玩這套把戲,結果抗議無效,反而弄得自己尷尬,只好囑託值班室人員不要送上樓,只通知她下班去取就好。

    程少臣一定有一個聰慧靈巧的女助手,給他女友送花送禮物也是工作內容之一。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會親自去買那些女性禮物,至於他站在花店裏選花的傻樣子,那就更無法想象。有時候她會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時準備N份禮物並認真作好記錄免得送重複的場景,不但不氣反而覺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時間似乎很忙,週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許是夏天太熱,沒有什麼好去處,又或許是那樣的場合攜的均是“女伴”,誰帶“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話了,或許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這個曾經“女伴”已經下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帶她去海里游泳兼衝浪,她覺得穿泳裝很尷尬,自己本身又暈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當了所謂的“女友”以後,最大的好處是,她拒絕的時候理直氣壯。以前被他約要推辭時,總是費勁地轉着腦子想出種種禮貌又委婉的託詞,生怕顯得不識好歹,或者故作姿態。如今她再不用浪費這樣的腦汁,只消説“太熱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將他輕鬆打發掉。

    沈安若有時想想他那晚的“表白”舉動仍是滿腹懷疑,只當是他遊戲的一個攻略,所以也沒並有身為“程少臣女友”的自覺,不過對於兩人的距離近了許多,她也並不排斥就是了。有時候她甚至覺得自己彷彿一個旁觀者,站在高處看紅塵裏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還樂在其中的過家家遊戲,只待誰先覺得無趣了誰便先退出,然後遊戲結束。

    某個週六午後程少臣莫名其妙地來了,因為他最近忙,他們吃頓飯便散場,除此之外倒也許久未見。見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皺眉:“你怎麼來的?難道自己開車?”

    “打車。”

    當時沈安若正聽着電視廣告坐在沙發上認真繡一幅絨繡圖,小幅的梵高的《星夜》,還特地支了繡花架子,很像那麼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邊,看了一會兒:“這就是那個什麼十字繡?週末的大好時光做這玩意兒,你還真閒啊。”

    “這是絨繡,比十字繡費勁多了。哎,你別弄亂我的線,好不容易才分開的。坐那邊去,滿身都是酒氣。”

    看他的樣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廚房幫他兑蜂蜜水,回來時見他拿着遙控器按來按去,把所有電視台轉了好幾遍,還輕輕嘆氣:“這廣告裏插播的電視劇越來越不好看了。”最後乾脆切換到電視機的娛樂模式,用遙控器玩俄羅斯方塊。

    “你來做什麼?”沈安若被他弄得一頭霧水。

    “沒事不能來嗎?你繡你的圖,不用管我。”

    過一會兒他又切換了節目,沈安若抬頭看時,電視上第一百零一次上演《泰坦尼克》。

    “當年陪一女生看這片子,哭得稀里嘩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後來一聽TITANIC這詞都有心理障礙。”

    “你本來想追人家,後來因此被嚇跑了對不對。”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麼這麼聰明。你看這片子哭沒哭?讓我猜猜,你這麼寡情……肯定沒有。”

    “在別人的故事裏流自己的眼淚多浪費感情啊。再説,也沒多感人嘛,若不是後來翻了船,這一對也沒有什麼將來吧,私奔成功也鐵定當怨偶。幾小時的感情跟一輩子的長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麼可能竟然記得住一輩子呢。”

    “那老太太才沒記得一輩子,若不是被那幅畫喚醒了回憶,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記憶細胞最底層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愛情被你説得真不堪。”

    “你不也一樣。”程少臣打着哈欠説,“有一年寫作課老師給我們出題目寫‘愛情是什麼’,我現在還記得那女老師真是美麗又有氣質。可惜那次她罰我重寫。”

    “你寫了什麼?”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説。

    “你大概以作文為名給女老師寫了情書吧。”

    “少污衊我了,才沒有呢。”程少臣繼續打哈欠,“你相信愛情嗎?”

    “不信,一瞬間的錯覺而已。幸運的人把愛情化作親情,就自以為擁有了一輩子,倒黴的人把愛情變成傷口,也要痛上一輩子。不過聰明人當然會讓自己好過啊,總會弄清楚主菜跟調味品的區別,痛過一陣子就會慢慢忘記了。”大概因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話,沈安若也樂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聰明人了。真遺憾,我還指望你會愛上我呢。”

    “你很無聊呀,我愛你做什麼?你又不缺人愛。你想體會被人愛慕的感覺時,找你的美麗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沒聽清,又低頭繡圖,過一會兒,竟見程少臣半躺在沙發上睡着了。他睡着時長長的睫毛覆下來,嘴唇微微翹着,眉頭輕輕皺着,頭歪向一側,很像個小孩子,跟他平時的樣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覺得心裏有些柔軟的情緒在蔓延,但很快便將這種情緒丟了出去。屋裏開的空調,有些涼,她將温度調得高一些,將他的頭扶正靠在靠墊上,又起身替他拿來薄被蓋上。心裏倒是懊悔,怎麼可以跟他説這麼多的話,又説那樣的話題,這個奸商,指不定哪天就成為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臉,吃了她做的麪條便離開。沈安若鬆口氣,她本來很擔心他晚上要留在這裏。

    不過從那以後程少臣週末時就經常會過來。果然是距離產生美,程少臣還在遠處時,她覺得他吃喝玩樂樣樣精通,全然是翩翩貴公子,如今見多了他百無聊賴坐着發呆的樣子,竟也習以為常。

    大概因為工作累,他吃和玩都沒了興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裏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過於講究,沈安若本以為他極難伺候,其實他在家裏吃得很簡單,只清炒蔬菜與米飯稀粥就夠了。偶爾她也到他那邊去,但路很遠,週末擠車的人多,程少臣就過來接她,結果他開了近一小時的車過來後,便懶得再開回去。

    他靜處時大多時候都很無聊,有時候就只是坐在一邊看她繡花,一看半小時,盯得她都不自在,又經常挖苦她:“你怎麼越繡越少啦,是不是繡錯又拆掉了。”“裝模作樣,假裝賢良淑德。這樣浪費大好的時間,不如僱個人來幫你繡。”沈安若嫌他搗亂,便作勢要拿針扎他,於是他跳起來飛快地逃開。

    沈安若沒什麼特別的愛好,公寓裏也沒什麼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覺得悶,每次來的時候都自得其樂,很少打擾她,比如他總是去嚇她養的那幾條魚,然後用她的電腦玩一兩小時的遊戲,有時也翻了她的影碟看,總是看到一半的時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總是莫名其妙地來,通常在她這裏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發能夠讓他快速入眠?他近來總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樣子。

    再後來他終於找到沈安若家裏一樣有趣的東西。沈安若一度迷戀水晶,找到在手工藝市場擺攤的水晶商特製了一整副跳棋,每顆珠子都是純天然的水晶瑪瑙和玉髓,恰好六種顏色。其實也沒有特別貴,但那是大學時代的產物,花掉她很多的零用錢,所以她一直覺得那東西非常燒包。

    程少臣對這副跳棋感興趣極了,總是拖着沈安若來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麼讓着她,也很難輸上一回,直罵沈安若笨,見她興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飾兩角,後來三個人,最後六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亂的棋盤都覺得頭暈,簡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勞累過度還是精力過剩,竟把腦細胞用在這樣無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卻玩得起勁。再後來,他連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順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珠子打彈珠玩,沈安若的地板總擦得十分乾淨,他就常賴在地上,還從書架上搬了很厚的書擺成五行陣,當成玩彈珠的陣地。沈安若見他這樣糟賤自己的寶貝,氣得要命,直抗議。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氣,弄碎你一顆珠子賠你一顆鑽石好了。”

    “誰稀罕鑽石啦?”

    “你難道沒聽夢露唱,‘鑽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這東西比男人跟錢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輕,還體會不到。”

    沈安若説不過他,便不再理他。不過他連玩彈珠的技術都相當的好,直到他玩煩了這個遊戲,也沒弄壞一顆她的寶貝珠子。

    他們還開始學習吵架,其實就是鬥嘴,他們辯論任何話題,沈安若都很少能贏,如果贏了也是程少臣讓着她,並且讓得非常明顯,令她贏了都覺得臉上無光。不過她輸了的時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懶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別任性的人,等過上一兩個小時氣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飯,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飯,就好像剛才的分歧完全沒發生過。

    沈安若接到去開會的任務時,她正跟程少臣賭着氣,也沒告訴他。那天他們話不投機,沈安若覺得心煩,一言不發地吃完飯收拾整齊廚房,也不管他們本來約好了下午節目,甩了門就走了。其實也不算吵架,因為雖然她一肚子氣,程少臣卻一直在笑,氣得她更厲害。

    也不指望他出來追,她本來也不打算玩欲擒故縱的遊戲,就那樣打了車直接回家。

    在車上驀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時,其實大多時候他也悶不吭聲,如果真吵便是她輸,輸了她也扭頭就走,江浩洋也從來不追。她一向都想得開,氣上幾分鐘便不再跟自己較真兒,有時還回了電話過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鐘內出現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話都沒講完,江浩洋便把電話給掛了,她又氣上半天,坐在KFC裏要上兩個玉米棒和一份草莓聖代,快吃完的時候,覺得心情也好了許多,氣也消了,再抬頭便見江浩洋已經坐在她的對面,雖然板着臉,用“你無藥可救”的表情看她,但畢竟還是來了。於是她立即換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請你吃東西好不好?你想吃什麼?”“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終於也微笑,拿過她已經快吃光的草莓聖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輕輕嘆口氣,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剛參加工作那會兒。畢業前,見面的機會寥寥,相處的方式便是打電話,也並沒覺得是在戀愛,彼此都十分客氣,後來終於走得近,如果願意,天天見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斷,她煩他也煩。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關於對這個人的回憶永遠都遺忘在最遙遠的角落裏,免得時時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湧上心頭,竟然覺得有幾絲甜意。可見再如何介意的事,也總有時過境遷的一天,才幾個月而已,她都覺得江浩洋彷彿是關於她上一世的記憶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電話就打過來:“咦,你怎麼突然不見了?”竟然還裝傻。

    “先生你打錯電話了。”

    “咦,真的嗎?那不好意思,打攪了。”他竟然真的就掛了電話。

    沈安若非常奇怪,為何每次想氣他時最後都會更加氣到自己,她剛消下去的火氣又躥上心頭,都怪天氣太熱了。

    她不是跟自己過不去的人,氣了幾秒鐘後,去洗了個温水澡,將空調開到很低,爬上牀蓋上厚被子。她被太陽曬得發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來找了兩部喜劇片看,看完後已經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於是發了短信過去:“大渾蛋,小氣鬼,沒修養。”短信一發送成功,立即關掉手機,第二天打開手機時,也沒有短信回過來。

    程少臣還是隔天打一個電話過來,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懶得翻舊賬,只是不給他好氣,他八點鐘打來電話她説“我已經睡了,你吵醒我”,十點鐘打來時她説“我在公司加班,沒時間跟你聊”,程少臣從不糾纏,説“你繼續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掛電話,也不揭穿她。於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寫分析報告的還不算太笨的大腦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當回事,註定是自虐行為”的精準結論。

    這日程少臣電話又到:“公司還是家裏?”

    “我在××市。”沈安若覺得很是揚眉吐氣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兒去做什麼?”

    “公司派我過來進修。”其實是開會一週。

    “多久?”

    “不太長,最多半年而已。”

    “很悶吧。”

    “怎麼會,當年暗戀過我的帥哥排隊請我吃飯,已經排到下個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帥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別吃太胖,免得回來後沒人認識你。”

    卻沒有想到到了週五,程少臣竟然來了。當然是為了公務,而決不可能是為了來看她,這點自知之明她絕對有。

    沈安若坐着出租車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時,他正坐在茶樓裏悠哉地品茶,見着她就笑了:“真丟臉,這不是你念書的城市嗎?竟然也迷路。”

    “你還好意思講,是誰故意説錯這條路的名稱讓我兜圈子?”

    “你有什麼證據説我是故意的?”程少臣的表情無辜極了,“我説去你住的賓館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麼來了?”沈安若知道辯論一向贏不過他,轉移話題是正道。

    “當然是因為十分的想念你。”

    “你當我三歲啊,”沈安若朝他儘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對不對?”

    “你都知道了還問我做什麼?”

    “……”

    “陪我去吃點東西吧,我很餓。你以前喜歡到哪裏去吃飯?”

    “這附近有一家老字號的怡和園,很有特色。”沈安若隨口回答,兩秒鐘後突然想起什麼,“唉,算了,那條路後來改建,應該已經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還在不在吧。走了,你發呆的樣子真傻。”

    雖然那條路已經面目全非,怡和園卻仍然還在原地,連裝修風格都沒變,口味數年如一日的地道。

    “還不錯。”程少臣吃飯一向少,今天卻吃了很多,“你今天怎麼吃那麼少?”

    “我來之前已經吃過了,吃不下。”

    “哪家賓館那麼早提供晚餐?我打電話給你時是不是五點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臉上的笑意曖昧不明:“你的樣子倒有點魂不守舍。這裏有很珍貴的回憶嗎?”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説話。

    “難道我猜對了?唉,真傷自尊。”程少臣語氣哀怨,臉上笑意卻更深了,“那我們換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飯。那樣多的話,討厭。”

    “你想在這裏多待一會兒,還是希望儘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這裏安靜地回憶一下往事?……你選哪一項?”

    “你自己待在這裏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開頭。

    她越生氣程少臣越開心,她很早以前就該明白這個事實了,果然出來的時候,在幾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邊拉住她的手。她使勁地甩開,幾秒鐘後又被他抓住。他故意鬆鬆地抓着她的手,讓她輕易就能甩脱,然後又拉住,就這麼反覆地折騰,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掙扎,由着他牽着自己的手過馬路。

    穿過一條街便是城市中心廣場,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實並不算特別的大,但在這個人口眾多的城市最繁華的地帶開出這麼一大片遼闊的空地來,成就了當年一個城市規劃的奇蹟。為了這片廣場,幾座標誌性的建築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樓,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電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請她在怡和園吃飯,後來他們就在那家幾個月後便被拆掉的電影院裏看了《羅密歐與朱麗葉》,再後來,江浩洋問她如果一直一個人,是否願意考慮做他的女朋友。幾年之間,她都以為那隻不過是一句戲言,很多年後,她承認自己真正的初戀也許是從那一瞬間開始。而如今,她又開始迷惑,是否當年的一切,都只不過是一場錯覺?

    程少臣替她買來冰淇淋:“吃一個,消消火吧。”

    “你離我遠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邊坐下:“這裏人這樣多,你不妨當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離我這麼近的嗎?你騷擾啊。”

    “就算你在這裏想起你的初戀,也不能拿我出氣啊。哎,剛才我們坐的那張桌子,是你們以前坐過的嗎?”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終於找到藉口握起拳使勁地捶他,結果他看起來瘦,肌肉卻很結實,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徑地笑:“你看你看,這麼不經挑逗,説你幼稚還不承認,惱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着唇,仍覺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腳:“大渾蛋!”

    夏日廣場裏總有小孩子提着裝滿玫瑰的籃子專門糾纏成雙成對的男女,眼前這小姑娘長得可愛伶俐:“大哥哥,買枝花送給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幾張百元鈔票遞過去。

    小女孩放下籃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後把籃子裏的花全捧出來:“都是你的,我還要找你錢。”

    “不用找錢了,你幫我個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這位姐姐生氣了,你幫我哄哄她,請她笑一笑。”

    沈安若簡直看不下去,扭頭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頭胡亂抓了幾枝花塞進沈安若懷裏:“好啦,你都已經氣了半個月了,還有完沒完啊,愛生氣的女人老得比較快。”

    沈安若轉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沒想到你這麼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氣,“不過你平時那麼壓抑,偶爾發發脾氣倒也有助於身體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見蹤影,晚上又突然冒出來,提議去沈安若的大學校園看一下,還堅持乘公交車去。

    “有錢人家的少爺,你不是已經很多年沒坐過公交車了?”

    “也沒有多久,大學畢業那年還坐過呢。”

    他們倆在偌大的校園裏逛了一個多小時,程少臣大多數時候都安靜寡言,再也沒前一晚那樣多話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覺得,他就像這夏日的天空,陰晴不定,變幻莫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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