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唱過這首歌給我聽,”阿南開着車,微笑着對我説,“又一次她喝醉了,我去接她,那時候都半夜了,她坐在摩托車上,在我身後大聲唱着,就是這首歌。那時候我不聽流行歌曲的,土得連鄧麗君都不知道。時間過得真快,你看,一眨眼你大學都要畢業了。”
“人是要往前看的。”我重複他的話。這些年重重複復的回憶,我覺得對他而言太傷神了,或許夏花嫁做他人婦,也是跟他賭這一口氣吧,誰會願意跟一個心裏頭老住着別的女人的男人呆在一起呢,即使那個女人早就不在人世。
反正我是肯定不肯德。如果他已經有了好伴侶,而且她的事對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事”,超過夏花的婚禮,超過我們的重逢,我又何必依戀。
“到北京就開始新生活了。”我故作輕鬆地説,“我看你需要找個漂亮姑娘談場戀愛,因為愛情使人年輕。”
“不是每段愛情。”他難得鄭重地回應我的調侃,而且更深入地説:“有的愛情史,有的愛情不是。有些人讓你恨不得自己可以年輕二十歲,有些人卻讓你明白自己永遠無法再年輕。”或許是不小心解剖得太多,他轉而笑着勸我:“我已經老了,倒是你,馬卓,年輕的時候,一定要多談幾次戀愛,才不會荒廢人生。”
“別跟我提肖哲。”我警告他。
他哈哈大笑。
記憶裏,好像很久都沒有見過他這麼放鬆的笑了。如果説,十八歲之前我唯一願望,不過就是希望他能真的過得快樂、幸福,那麼現在我至少有九分把握,我可以做得到的。而且,我一定得做到。
“其實肖哲不錯啊,”他説,“小夥子人聰明,做事又靠譜,最重要的是,我看他是真心喜歡你。”
“你是不是怕我嫁不出去啊?”
“不是不是。”他連忙説,“我只是提點建議。愛情這種事,關鍵還是要看你自己來不來電。”
瞧他那語氣,搞得自己像愛情專家一樣的。
算了算了,我就不揭他傷疤了,不然光提一下夏花今天風風光光嫁富豪的事,就夠他喝一壺的了。
到了機場,他將車停在出口,替我卸行李。一邊卸一邊説:“這邊我全替你弄好,到了北京就是一個人了,打包的東西要是重,記得拿一個推車。”
“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説着,搶過一個袋子説,“讓我來。”
他看着我手中的包,忽然説:“馬卓,你帶了幾個包回來?”
“什麼也沒帶,”我説,“就帶了一個隨身的小包,你不是知道嗎?”
他指着車裏一隻暗紅色的小型行李箱説:“這不是你的?”
“不是,”我説,“我放行李的時候就看到它了,還以為是你的。”
他轉過身,疑惑地拎起那隻陌生的包包,他顯然沒料到很重,輕輕一提居然沒提得起來。他皺着眉頭疑惑地看着它,像是在努力回憶着什麼。我二話不説拉開了拉鍊,打開了箱子蓋。就在那一刻,我們倆同時驚呆了——滿滿一箱的百元大鈔碼得整整齊齊,像早就等着我們似的。
搞得跟美國大片一模一樣!
他環顧四周,急着把箱子蓋起來,我連忙讓他等等,因為眼尖的我看到了夾在兩排鈔票之間的一個信封,我抽出它來,迅速地打開了它。
信是夏花寫的,不知道是不是時間很緊,字寫得很潦草,只短短三行。
阿南哥:
我説過,欠你的,這輩子我一定會還上。
好人一生平安。
我愛你!
夏花
絕筆。
落款上的時間,竟然就是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