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全是我的錯,至少我找到理由跟她恩斷義絕。
新學期的秋天,我已經決定完全將自己和愛情隔離。每天中午,我獨自去學校外的小韓國餐館吃拌飯,我完全沒想到豔遇會來得這麼快。
那是一個帥男。
帥到什麼程度呢,我以前從沒見過的程度。
無論我在那個鐘點、坐在哪個角落裏吃飯,他都坐在我背後大約四十五度角的位置。我從窗户的倒影裏能看見他偷偷地打量我,但只要我側過身,他就馬上緊張地轉過頭去,假裝在觀察櫃枱裏那個穿着假冒民族服裝的服務員。
想都不用想,他在跟蹤我。而且,是一個極不老到的跟蹤者。
而他跟蹤我的目的,用腳趾頭都能想出來。
有天中午我心情忽然極端惡劣,於是要了一份拌飯一疊五花肉一碗大醬湯一碟泡菜,在窗邊的座位上吃得風生水起。吃完了,我用餐巾紙抹抹嘴,看也不看來收賬的服務員,對着牆角一指説:"那位先生買單。"然後站起身來揚長而去。
他一定會乖乖地付賬。對這一點,我有十二萬分的把握。
第二天,我故意在下午三點才去吃午飯。才進門就看見他,坐在我昨天坐的那個位置,手裏拿着一本不知道什麼書,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
我走過去坐在他對面,伸手把書拿掉。那一天,我不知道為什麼,心情特別好,好到不像話,所以很有耐心地問他:"先生,請問您到底為什麼要跟着我呢?"
他似乎有些錯愕,抬頭不可思議地打量着我,好像在猶豫要不要抵賴。過了半天終於答:"因為你美麗。"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不過我還是很兇地罵他:"你不覺得無聊嗎?"
"還好。"他沉穩地答。
我站起身來想走開,沒料到他伸手,拉住了我的衣袖。
我忽然心軟了。
心軟是一種很奇怪的情緒。我媽和雷大義離婚那天,雷大義為了哄住大哭的我,抱回家一隻小狗。我根本不領情,踢了它一腳,對它吼:"不稀罕,給我走!"那隻小狗驚得跳起來一下,但是出乎意料,沒有狂吠,也沒有反抗,只是用一雙棕色濕潤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我。
我一點都不喜歡狗。但是那一刻,它的神情讓我心軟。我俯身抱起它,不再哭也不再鬧,我看着我媽收拾好箱子,看着她伸手招了一輛出租車。坐上車的那一刻我覺得我已經是大人,因為我懷中有一個被我傷害過的生物。我沒有尊重過它,但它毫不怨尤,忽然我想要用全身力氣保護它,永遠。
我的衣袖還在他的手心裏。出乎自己的意料,我聽見我嘆了一口氣,又坐回去,看着他,儘量誠懇地警告:"沒有人告訴你過你要小心我?"
"小心什麼?"他鎮定地説,"方若虹,你那麼美麗,對我來説,能接近你,能跟你説話,已經是奇遇。"
"你太誇張了。"我説,"我除了長得漂亮,其他沒什麼優點。"
"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上自習,看着你笑。在你摔倒的時候第一個扶你,天熱的時候給你買喜歡的冷飲。"他應對如流地説,"其他的,我真的懶得想那麼多。"
他的眼睛,他的聲音,他無所謂的淡然表情,在某一刻,讓我想起了雷大義。
"好吧……"我説,"能不能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雷同。"他説。
他居然姓雷。我忽然覺得,這一定是命運早就給我挖好的一個陷阱。而我,居然就這麼義無反顧地跳了進去。
雷同真的很帥,我一直認為,我的幸福生活開始了。平心而論,他對我真的算不錯,體貼,温柔。和他最甜蜜的時日,我想過嫁他,替他生個孩子,我們買個房,過最俗的小夫妻生活。我是心甘情願地這麼想的,他真的和以前那些男生完完全全的不同。他教會我愛情,教會我思念,教會我吃醋,同時,也教會我什麼是欺騙。
是的,欺騙。
自他拋棄我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辦法清醒。
真的沒有辦法清醒。
確實是他拋棄了我。而且,確實是第一次我讓男生給拋棄了。
雷同跟我説了太多的謊言。他告訴我他家是工薪階層,父親下崗,因此每一次出去消費我都搶着買單,後來我才知道,他家開着一大片超市,是那個小鎮上的首富;他告訴我他從來沒談過戀愛,跟女生説話會臉紅,後來我才知道他至少跟二十個妹妹談笑風生;最誇張的是,他告訴我他有先天性的心臟病,可能隨時會不久於人世,以至於我四出蒐羅治療心臟病的秘方,而到最後,那些用小楷密密抄下來的土方只證明了我的愚蠢。
這些毫無意義的謊言只説明瞭一點,就是,從一開始他就在耍我。
他把這一切,當成一個再好玩不過的遊戲。而我居然在那麼長的時間裏恍然不覺,直到他親口告訴我這一切,並跟我提出GAMEOVER。
他公開真相的原因不是有愧於我,而是,他忽然厭倦了。
"沒想象中刺激。"他説,"他們都説你難追,而我不過使了三成力。"
"你有沒有愛過我?"我啞着嗓子問他。
"有。"他説,"最初那會兒,你確實迷人。"
"你在開玩笑吧?"我做着可憐的垂死掙扎。
"方若虹,何苦呢?"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彷彿充滿不解地問,"我以為你是玩得起的那種人,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