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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玫瑰(4)

    紐約已經有涼意,我們先陪玫瑰找房子,再找學校,有空便到處逛。

    玫瑰終於止住了眼淚,沒精打采地跟着我們走。我租了一輛車,三個人遊遍紐約。

    開頭送玫瑰進學校,我尚有不放心之處,但外國人自有外國人的好處,他們對玫瑰的美貌視若無睹,對她相當和平善意。

    更生研究出來,原來外國人心目中的東方美女是塌鼻頭,丹鳳眼,寬嘴巴,扁面孔,臘黃皮膚的,玫瑰太見西洋美,幾乎被他們視為同類,自然不會引起轟動。

    這樣看來,紐約倒是玫瑰理想的讀書之地。

    我替她買了一輛小車子,在銀行中留下存款,便打算打道回府。

    我其實放心不下。

    我問:“就讓她一個人留在紐約?”

    更生説:“都是這樣的,她會找到朋友。”

    “萬一生病呢?”我説,“她才十七歲半。”

    “大學生都是這個年齡。”更生一再保證,“你放心。”

    玫瑰自己表示願意嘗試新生活。

    我跟她説:“有錢使得鬼推磨,你別跟我省,長途電話愛打就打,有三天假都可以回來,明白嗎?”

    在飛機場,玫瑰送我們兩人回香港,她穿得很臃腫,更像個洋娃娃。

    她緊緊擁抱我,大哥大哥地叫我,也説不出話。

    我答應她,一有空就來看她,然後落下淚來。

    在飛機上,更生温柔地取笑我,“真沒想到你變得那麼婆婆媽媽的。”

    “這玫瑰,終生是我心頭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説。

    香港沒有玫瑰,頓時靜了下來。

    開頭的三個月,幾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個電話過去問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個人變了,口氣也長大了,頭頭是道的報導細節給我知道,給我諸多安慰。像:“我成績斐然……”“我胖了十磅……”之類。

    最使我大吃一驚的是她轉了系,我幾乎沒趕到紐約去,在長途電話中急了半小時。

    玫瑰説:“我不想念商業管理,我轉了法律,很容易唸的,別忘了我那攝影機記憶,你別害怕%,手續很簡單,早已辦妥。”

    問起“有沒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會兒才説:“沒有。”

    “十八歲生日,要不要來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錢可夠用?”我説。

    “夠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夠。”玫瑰説。

    “天氣冷,多穿一點,別開中央暖氣。”

    “次次都是這幾句話,”她笑,“大哥,你與蘇姐姐幾時結婚?”

    有心情管閒事,由此可知是痊癒了。

    “過年回家來嗎?”

    “不了,過年到佛羅里達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愛你,大哥。”

    “大哥也愛你。”

    更生老説我們倆肉麻。更生的好處是從不妒忌我與玫瑰。

    老媽詫異地表示玫瑰終於有進步了。

    老媽身為母親,卻永遠是個檻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歲生日那天,我電匯了玫瑰花到紐約,又附上一筆現款。

    我對更生表示擔心玫瑰,“她怎麼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會寂寞的,外國年輕人玩得很瘋,況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這種不毛之地,她是在紐約呀。”

    那天晚上,電話鈴響起來,我去接聽。

    “振華?”那邊説,“我是周士輝。”

    “你還沒有死嗎?”我沒好氣,“別告訴我你還念念不忘黃玫瑰。”

    “振華,我想聽聽她的聲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靈通,玫瑰現不在香港,她在紐約唸書。”

    “紐約?”周士輝喃喃地。

    “是的,”我説,“美國紐約。”

    “紐約哪裏?”

    “你以為我會告訴你?她真的在唸書。”

    “念什麼?”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輝,我不希望再聽到你的聲音,你那惡夢再不醒來,我也不想要你這個朋友。”

    “振華,你怎麼解釋但丁與庇亞翠絲的故事。”

    “我要睡覺,”我説,“我不懂神話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輝,回來我以最好的白蘭地招呼你,與你一起醉一起流淚,聽你訴苦,真的。”

    “振華,”他哽咽,“你不嫌棄我?”

    “咱們是小中大學同學,士輝,我要是嫌你,我便是個孫子。”

    “為了不認我,我想你情願到人事登記處去更改姓孫。”

    “別開玩笑了,士輝,回來好不好?”我説,“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儘管現在時興流浪,在外頭晃足兩年,也夠%。”

    他掛斷了電話,我嘆口氣。

    這個周士輝,至死不悟。

    我對他也算恩盡義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訴他,我不幹,無論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書,讀到畢業。

    玫瑰的信:“……昨天經過宿舍二樓,聽到一個華人學生在播一支歌,她説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誰?彷彿聽你提過。這個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沒有你’,聽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懷,竟有這樣的歌!讓我的心為之收縮。”

    “……我的時間都用在大都會博物館內學習進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記中的那位伯爵,無所不曉,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淚來。

    更生説:“玫瑰像那種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鄉歸隱,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東山復出了,你放心。”

    周士輝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飛機場去接他,他看上去倒並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兩年前的闊腳褲,很落伍的樣子。

    “到酒店還是我家?”我使勁與他握手。

    他搖頭。

    “抑是……回太大家?”我試探地問。

    “我沒有妻子,”他淡淡説,“我早離了婚了。”

    “你住哪裏?”

    “跟我母親談過了,有她照顧我。”

    “倒也好。”我説。

    我送士輝回家,留一張支票給他。

    他很快會東山再起,我對自己説。過一刻不禁懷疑起來。他已經喪失了以前那種鬥志與向上之心,再回頭也已是百年身。

    他並沒有求我,過沒多久,他在一間中學找到教席,走馬上任。周士輝變了一個人,他有點像那種落魄的藝術家,手指因抽煙抽得兇而變黃,襯衫永遠是皺皺的。説也奇怪,他反而有種氣質,我對他尊敬起來,我們的關係比起以前,距離拉得很遠。

    他並沒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決定動身到紐約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異邦為國爭光。

    闊別近一年了。

    母親説:“倒是沒什麼新聞,或許是我們耳朵不夠長的緣故。”

    “她現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蓋棺定論,現在又這樣流行離婚,唉。”

    我也覺得玫瑰是離婚三次,到四十九歲半還有人排隊追求的那種女人,她的命運註定是這樣,傾國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為紅顏禍水,也是命運。

    我將與更生在紐約結婚,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麼原因。

    她説:“我以前的生活至為風流,怕前度劉郎們心中不滿,企圖破壞婚禮,跑到紐約,老遠老遠,到底安樂點。”

    更生有時候是很可惡的。

    我先到紐約,玫瑰開着一輛小車子來接,一把抓過我的行李,拋進行李箱裏,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國功夫?”我説,“力大無窮,你當心啊,扭傷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開朗地笑:“怎麼會?”

    她很漂亮,頭髮漆黑烏亮地垂在肩上,皮膚曬成棕色,有點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羅里達曬太陽了?”我問。

    “沒有,這是參加學校中的考古學會,在會場實習時曬的。”

    “啊,聽起來很刺激,玫瑰,你終於長進了,大哥老懷大慰。”

    她微微一笑,輕盈地將車子轉彎。

    我問:“不是回學校嗎?”

    “我搬離學校了,宿舍太貴。”

    “何必省?現在住哪裏?”

    “帶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區。我很反對,“你怎麼住到貧民區去了?治安不好,叫我們擔心。”

    “不會%,很多同學住那兒。”她安慰我説。

    那座小公寓只有兩百尺見方,客廳與睡房連在一起,破得不像話,傢俱全是舊的,一隻冰箱馬上可以慶祝它三十歲生日,馬達吵得像火車頭。我嗚咽一聲,驚慌得説不出話來。

    “玫瑰!你怎麼淪落到這種地步?”

    從窗口看出去,只見一條後巷,全是垃圾筒。

    “沒有呀,大哥,這地方很好呀,”她説,“一個人住一所公寓,多豪華,我還有私家車子,你少擔心好不好?”

    “沒有冷氣機!”我大聲説,“我保證炎夏這裏氣温會升至三十六度。你幹嗎,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氣好得不像話。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請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張沙發裏,“肚子該餓了吧,飛機上沒有什麼好吃的,我弄碗炒飯給你吃。”

    “飯?”我不置信,“什麼飯?你煮飯?”

    “別小看我,你小妹我現在是十項全能。”

    她走進廚房,幾度散手,過後,忽然我鼻中聞到噴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來,“玫瑰,你在幹什麼?”

    她端出兩碟子食物,“來吃呀,揚州炒飯與紅燒牛肉。”

    我饞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麼會做這個?”

    “我連十二人的西菜都會做。”

    “譁,你韜光養晦,成績斐然,好極好極。”

    “現在我最樂意吃,把我所有的哀傷溺斃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乾乾淨淨,摸着肚子,長嘆一聲。

    “玫瑰,你太偉大了。”我説。

    她用手撐着頭,但笑不語。

    我低聲問:“玫瑰,玫瑰,你在想什麼?”

    她抬起眼來,“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現在尚有什麼不稱心的事?”

    她不響,隔了很久,她低聲説:“沒有。”

    “可是為什麼你的眼睛不再閃亮跳躍,你嘴角不再含笑風生?”

    “我有點疲倦。”

    “那麼你要不要回家?”我問她。

    “不,不需要,我會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種感覺,玫瑰,你尚未為上次那件事復元呢。”我小心地説。

    “啊,那件事,”她隨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廚房門。轉頭淡淡地説:“我是永遠不會復元的了。”

    我很震驚,“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説:“這種傷痕,永遠不會結疤,永遠血淋淋。”眼下的藍痣,像顆將墜未墜的眼淚。

    我驚惶,“但玫瑰,事隔這麼久,我們以為你已把他整個拋在腦後——”

    “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轉變話題。

    “我與更生來結婚,玫瑰——”

    “結婚?太好了,”她搶着説,“我陪你挑婚紗,穿衣服我最在行。”

    這時門鈴一響,她抹抹手説:“我先去開門。”

    門打開了,進來一個貌不驚人的年輕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聖。

    玫瑰介紹:“來見過我大哥,我未來大嫂隔幾天來紐約。”她又對我説:“大哥,這是我同學方協文。”

    我呆呆地看着這個姓方的人,他長得很端正,眼睛鼻子嘴已都編排得不錯,一件不缺,但又有什麼地方值得玫瑰特別為他作特別介紹的?

    “協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課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幫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會要他幫助?我不相信,臉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給他,問他是否想吃點心,拿雜誌出來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幾?這小子蠢相,一副沒出息模樣,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還比他像樣多了,他是怎樣開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歡他。

    這小子走了以後,我老實不客氣地問玫瑰,“怎麼?你跟那傢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説,“快一年了。”

    “他有什麼好處?”

    “方協文對我好。”

    “對你好的男人豈止千千萬萬,”我不以為然,“只要你給他們機會,他們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這話太沒道理,你把我當卡門了。”

    “儂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眾生挑中阿芒?人家阿芒是很英俊,不像方協文,簡直是一塊老木頭,撥一撥動一動。”

    玫瑰很難為情,“大哥,你這簡直是盲目、偏見。”

    我責問她:“你為什麼不能真正的獨立?為什麼要依靠這個傻小子?他又不懂得欣賞你,他只不過把你當作一個略具姿色的女人。”

    “方協文真的很照顧我,大哥,我也只不過是一個很普通的女人,我並不想持起機關槍與社會搏鬥,我覺得與方協文相處很愉快。”

    我很失望,“那麼你念法律幹什麼?你不打算掛牌?”

    “大哥,我早就説過我胸無大志。”

    “沒出息。”

    “是。”

    我嘆口氣,或者這只是過渡時期。我想,再過一陣子玫瑰就可以再從事她那顛倒眾生的事業了——我略為寬慰。

    我説:“你這公寓雖然簡陋,卻收拾得非常整齊,你的傭人不錯?”

    “傭人?”玫瑰大力吸進一口氣,“我還用傭人呢,我自己就是人家的傭人,閒來去幫外國太太打理家務,看顧嬰兒。”

    我呻吟一聲,“天啊。”

    到飛機場去接到更生,我把玫瑰的現況告訴她。

    更生小心聆聽,一邊點頭。

    我問她:“人是會變的,是不是?”

    她説:“是,每個人都有兩面,我們現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

    我説:“我可只有一面,我不想做個兩面人。”我摸摸面孔。

    更生但笑不語。

    我們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裝店去挑婚紗,買婚戒,一切都準備妥當,玫瑰要把方協文叫來吃飯。

    我不肯,我説:“怎麼,陪大哥幾天,就怕冷落了那小子?”

    玫瑰只是笑。

    更生説:“別與玫瑰作對,來,去叫他一聲。”

    終於我們在一間意大利館子內見面。

    方協文憨頭憨腦地來到,坐下來,我還沒來得及介紹,他忽然衝着更生就叫:“表舅母,你忘了我%?我是協文呀——”

    我説:“你認錯人了。”

    他還嚷:“表舅母,那時我還小,你跟表舅好吧?”

    我疑心,轉頭看更生,她的臉色已大變。

    玫瑰對方協文喝道:“你吵什麼?”

    方協文聽玫瑰喝他,頓時委屈得不出聲。

    我心裏不是味道,正想斥罵他幾句——

    更生忽然很冷靜地説:“協文,我與你表舅已經分開了,以後不必再提。”

    我“霍”地一聲站起來,“更生——”我如天雷轟頂“你——你——”

    玫瑰急得變色,罵方協文,“你胡嚼什麼蛆?”

    “我?我沒有説什麼呀,這明明是我的表舅母。”方協文説。

    我暴喝一聲,“住嘴,閉上你的臭嘴!你給我滾,我以後都不要再看你的臉!”我撲上去揪住他的衫領,“你這個白痴!”我狠狠地給他兩記耳光。

    他怪叫,本能地反抗,一桌的比薩與紅酒都推翻在地上,四周圍的客人盯牢我們看。

    玫瑰尖叫:“大哥!大哥!”

    更生站起來,“我先走一步。”

    我把方協文推倒在地,追上去,心撕肺裂地叫:“更生!更生!”

    更生已經跳上計程車走了。

    我跳上另一輛空車,對司機説:“追上去,不要失去前面那輛車。”

    司機説:“耶穌基督,越來越多人中了電視偵探片集的毒,你是誰?陳查理?”

    我沒有理睬他,車子一直向前駛出去,追住更生,我發覺她原來是回酒店,放下心了。

    我一直追着她進酒店,她彷彿冷靜下來了,站在電梯口等我。

    我們進了房間,靜默了好一會兒。

    我終於開口問:“你以前結過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為什麼你從來沒有告訴過我?”

    她不響。

    “你知道我會原諒你,”我提高了聲音,“你知道即使你結過婚,我也會原諒你。”

    她站起來對我説:“我有什麼事要你原諒的?我有什麼對你不起,要你原諒?每個人都有過去,這過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覺得不滿——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覓淑女,可是我為什麼要你原諒我?你的思想混亂得很——女朋友不是處女身,要經過你偉大的諒解才能繼續做人,女朋友結過婚,也得讓你開庭審判過——你以為你是誰?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龐大了!”

    “你聽我説,更生——”

    “我聽了已經兩年了,黃振華,我覺得非常疲倦,你另外找個聽眾吧,我不幹了。”

    我張大嘴站在那裏。

    她取出衣箱,開始收拾行李。

    “可是,”我問,“可是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因為沒有什麼好説的,我十三歲那年摔跤斷了腿,也一直沒跟你説過……”

    “我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兒,什麼事都跟你説,獲得你的瞭解與應允。”更生説。

    “你曾經結婚,是一件大事,作為你的丈夫,我有權知道。”

    “每個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過分?”

    她提起行李。

    “你到什麼地方去?”我説。

    “回香港,我並沒有辭職,我那份優差還在等着我。”

    “你毫無留戀?”我生氣又傷心。

    她温和地笑一笑,“我們之間的觀點有太大的差別。”

    “你太特別了,更生。”我憤然説,“只有你才認為這是小事。”

    “對不起,振華,我不需要你的諒解,因為我堅持自己並沒有做錯事。”

    “可是——”

    “別多説了,振華,我們從沒吵過架,我不打算現在開始。”

    我拉開旅館房門,一言不發地離開。

    到玫瑰的公寓,她正在替方協文驗傷,方協文垂頭喪氣,看到我很害怕,要站起來走。

    玫瑰沒好氣地説:“坐下來,你這個闖禍胚,有我在,難道還怕大哥宰了你不成?”

    他又戰戰兢兢地坐下來。

    我怔怔地倒了一杯水喝。

    “你這十三點,大哥真沒罵錯你,你真是個白痴,蘇更生是我的未來大嫂你懂不憧?你一見她認什麼親戚,有話慢慢説你都不懂?”

    “我……一時高興,”方協文結結巴巴,“她與我表舅結婚時,我任的花童……”

    這小子簡直老實得可憐又可憎。

    “好了好了,”我説,“別再説了,打到你哪裏?疼不疼,要不要看醫生?”

    “不用。”那小子哼哼唧唧地。

    玫瑰替他貼上膠布。

    我説:“對不起,我一時情急失常。”

    “不不,大哥,是我該死,我該死!”方協文説。

    “十年前?你説她嫁你表舅?”

    “是,”方協文説,“我真沒想到在紐約又會見到她,我不知道她跟表舅分開了,那時大家都喜歡她,説表舅福氣好——啊喲!”

    玫瑰在他傷口上大力-一下,“你還説,你還説!”她嬌叱。

    方協文畏畏縮縮。

    我説:“我要聽,不要緊,説給我聽。”

    “大哥,”玫瑰説,“你若真正愛她,她的過去一點也不重要,何必知道?你們應當重視現在與將來。若果你因此跟她鬧翻,那麼從此蘇姐姐與你是陌路人,對於一個陌生人的過去,你又何必太表興趣?”

    啊玫瑰,我聽了她的話如五雷轟頂,甦醒過來。

    “更生!她在哪裏?”我站起來。

    “去追她吧,大哥,去追她。”玫瑰説。

    我緊緊擁抱玫瑰一下,撲出門趕到酒店。酒店的掌櫃説她已經離開,我又十萬火急趕到國際機場,在候機室看到她一個人坐在長凳上,呆滯地看着空氣,臉上並沒有特別的哀傷,但她的神情告訴我,她受了至大的創傷。

    我靜靜地走到她面前,蹲下來,輕輕叫她,“更生。”

    她猶如在夢中驚醒,抬頭見到是我,忽然自冷靜中崩潰。

    更生落下淚來,我們擁抱在一起。

    “我愛你,我愛你,”我説,“我終於有機會證明我愛你。”

    “振華!”她硬嚥地,“那件事……”

    “什麼那件事?我們得再找一間酒店,你把房間退掉了是不是?若找不到房間,得回玫瑰那裏睡地板……”

    我們終於在紐約結了婚。

    過去並不重要,目前與將來才是重要的。

    真沒想到我會自玫瑰那裏學到感情的真諦。

    自那天開始,我抱定決心,要與更生過最幸福的日子。我們的婚姻生活簡單而愉快,更生仍然上班,仍然穿白衣服,仍然開着她那輛小小日本車在公路上不可救藥地走之字路。我們沒有應酬,偶然有什麼晚宴舞會,我總牢牢地帶着她。在公眾場所中,她永遠高貴飄逸,她永遠知道在什麼時候微笑,什麼時候説話。

    平時我們像老朋友,她待我以公道,更生善於修飾她自己。她用她自己的時間去做這一切,因我是她尊敬的丈夫,不是她的長工。

    我們被公認是城裏最合配的一對壁人,誰也不知道我倆的感情生活也起過波浪。

    老媽説:“現在黃家否極泰來,你結束了浪子生活,而玫瑰也改邪歸正,幾時我也去紐約嚐嚐她做的滿漢筵席。”

    但對於玫瑰,我心底是淒涼的。她竟變得這樣懂事忍耐,才過十八歲,她已是一個小婦人,早開的花必定早謝。別告訴我,玫瑰已經開到荼縻,不不,她還是美麗的,且又添多了一抹悽豔。我會記得她説起以往的一段情的時候,大眼睛中的空洞茫然……

    母親與玫瑰恢復了邦交。

    她對方協文居然讚不絕口——

    “真是一個無懈可擊的男孩子,老實誠懇,説一是一,説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夠遇見他真是我們家的福氣。協文不但品學兼優,家中環境也好,只有兩個哥哥,都事業有成,父母又還年輕,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説是無後顧之憂了。”

    我忍不住問:“可是玫瑰是否快樂?”

    老媽愕然,“她為什麼不快樂?”

    “你根本不瞭解玫瑰。老媽,你在過去那十八年中,待玫瑰不過是像待家中一條小狗,你從來沒考慮到她是否快樂,也不理會她的需要,你老是以為一個孩子有得穿有得吃就行了。”我説得很激烈。

    老媽臉上變色,像一種鍋底灰炭的顏色,她尖聲説:“你在説什麼?你竟説我對玫瑰像對一條狗?我再不懂做母親,可是你們還是長大成人了!”

    老媽們永遠處在上風,沒奈何。

    更生暗示地在一旁拉拉我的衣角,於是我又輸了一仗給老媽。

    玫瑰倒是不生氣,她説,“像老媽這樣的人,爬上政壇,就是科曼尼女性版本,我們應當慶幸她只是我們的老媽,不是我們國家的領袖——否則,事情可能更糟。”

    我笑得幾乎肚子痛。

    她仍然與方協文在一起。

    這麼久還不換人,簡直不是玫瑰。

    我嘟噥着。

    更生説:“照心理學説,你希望妹妹達成你心底秘密的願望,代你搞成一個卡薩諾華,顛倒眾生。”

    更生説:“以前你對她的抱怨,實在是言若有憾,心實喜之,現在她腳踏實地做人,你覺得你生命中缺少色彩,所以不耐煩起來,是不是?”

    我説:“太複雜了,我沒聽懂,怎麼搞的?我叫我妹妹去當男人,好達成我做男人的秘密願望?但我明明是個男人呀,不然怎麼娶你?”

    “去你的!”更生這樣爽朗的女人,都被我激起小性子來,大力推我一下。

    玫瑰訂婚的那天,我心中是懷有悲憤的。

    那小子?

    他配?

    我知道他是個好人,可是這世上到底是好人多,誰不是好人呢?

    怎麼會嫁給他的,簡直一朵玫瑰插在牛糞上,白白美了這麼些年,原來應在這癩蛤蟆身上,叫人怎麼服氣。

    我很煩躁,對更生説:“做人全靠命好,鴻運來了推都推不開。方協文那小子除了八字,還有什麼好?公平地攤開來説,玫瑰以前那些男友,一個個都比他強,況且他又是美國人,玫瑰下嫁於他,簡直好比昭君出塞,有去無還。那小子壞得很呢,什麼都要玫瑰服侍,茶來伸手,飯來開口,玫瑰倒楣倒定了。”

    更生問:“要不要用錄音機把你這番演講詞錄下來?黃振華,你更年期了,你應該聽聽你自己那腔調,-哩-嗦。”

    我被她氣得跳腳。

    然而玫瑰終於還是訂了婚,至少目前她跟定了方協文,搬到方家在史丹頓島的家去住。

    我仍不死心,我不相信玫瑰的故事到此為止就結束。

    更生説:“我相信她會嫁給方協文,夫妻之道是要補足對方的不足。”

    我嚎叫:“蘇更生,你膽敢拼了老命跟我唱反調?你當心!”

    玫瑰不久就結婚了。

    更生陪了父母到紐約,我因為一宗生意而留香港。

    我打算在近郊那邊蓋數層平房,新穎的白色建築,一反西班牙式的俗流。但是地產公司諸多為難,不給我方便。在我數度的抗議下,他們派出新的營業代表與我商談,還要我親自上門去。

    我非常生氣,但有求於人,無法不屈服,到了那間寫字樓,我氣倒消了。

    一位秘書小姐先接待我,把來龍去脈給我説得一清二楚,我馬上覺得自己理虧。

    那位小姐笑説:“黃先生,你明白了我們就好做,我叫屈臣太太見你,她剛開完會。”

    屈臣太太推門而入,她是一個打扮得極時髦的少婦,短髮有一片染成金色,穿一套漂亮的套裝,黑白兩色,令人眼睛一亮,十分醒目。

    我連忙迎上去。

    她一見到我便一怔,馬上脱口叫:“振華,是你!”

    她如見到一名老友似的,我卻記不起在哪裏見過她。

    “振華,我是關芝芝啊。”

    我仍然瞠目而視,尷尬萬分。

    “振華,”她趨向前來低聲笑道,“我是周士輝以前的妻子,你忘了。”

    我失聲,“是你,”我由衷説,“你漂亮多了,神采飛揚,我競沒有把你認出來,對不起,怎麼樣?生活可愉快?嗨?”我熱烈地與她握手。

    屈臣太太示意女秘書出去,然後與我坐下。

    她像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開始説,我打量着她,她戴着適量的首飾,高貴、大方、華麗,臉上的化妝恰到好處,充分顯示了成熟女性的魅力。她的姿態充滿信心,難怪我沒有把她認出來,我相信即使是周土輝,也不能夠指出這位女士便是那個彷徨痛苦失措的小婦人。

    我太替她高興,真情流露,“你出來工作了,習慣嗎?看樣子是位成功人士呢,應該屬女強人類。”

    她忽然握住我的手,感動地説:“振華,你對我們真好!”

    “我對你們好?”我莫名其妙。

    “我見過士輝,他説你始終待他如一,不但精神上支持他,經濟上也不吝嗇。”

    我漸愧,“哪裏的話,這根本是我家人的錯——”

    “不,並不是,是士輝與我合不來,他其實是個很浪漫的人……我現在不生他的氣了,因孩子們的關係,我們也常見面。”

    “孩子們好嗎?”我問。

    “很好,念幼稚園,你不知道,現在幼稚園也有名校的,真可怕。”

    “什麼時候帶她們出來,你知道嗎?我也結婚了。”我説。

    “恭喜恭喜。”

    “但是我們不打算要孩子。”我又説。

    “不要也罷,做人痛苦多,歡愉少,雖然我現在很好,到底是經過那一番來的……”

    “你又結婚了?”

    “是,屈臣待我很好,他鼓勵我,給我找事情,他在銀行界很有點名氣,是……銀行東南亞董事。”

    “我真替你高興。”

    “對了,振華,你到我們公司是因為那塊地?”屈臣太太道。

    “呵喲,我差點忘了!是關於那塊地。”

    “你聽我説——”

    我們為這件事談了一個下午。她説得頭頭是道,不由我不服。

    關芝芝完全變了另外一個人,她已經把周士輝擱在腦後,就因為她心中不再有這個人,所以她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自然平和地。

    她顯然很滿意目前的生活,談到最後,她説她會為我爭取利益,然後屈臣先生來接她午飯了。

    她誠懇地邀請我同往,我很樂意。

    屈臣是個英國人,白髮白鬍須,粉紅麪皮,藍眼睛,一眼看去很有型,像海明威模樣,看仔細一點,可以看得出年紀已經不小。他立定主意享幾午晚福,而關芝芝可以滿足他。

    一頓飯時間,屈臣的手臂都放在他小妻子的肩膀上,説不盡的呵護。

    他們是這樣的愉快幸福,我心中完全釋然,擔子放下,玫瑰闖下的禍竟有如此完美的結局,出人意料。

    那天我到家,還沒來得及放下公事包,就從頭到尾把這件事告訴更生。

    更生聽了笑説:“你口氣喋喋不休,像長舌婦。”

    我不理她,“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敗,關芝芝永遠不會有今天這麼出色,她的風度上佳,談吐優雅,所以説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更生沉思了一會兒,她説:“女人是很痴心的,女人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不會向事業發展。”

    “你呢,你以後不做女強人了?”

    “在小家庭中做女強人豈非更容易?生兩個孩子,把他們呼來喝去,儼然慈禧太后般,控制與擺佈丈夫……太棒了,在社會做人,始終是小配角耳!”更生道。

    “所以你思想搞通了,不思上進?”我也笑問。

    “自然,現在我有靠山,日子過得篤定,老闆講啥,我當他放狗屁——好了沒有?”她瞅着我。

    我呵呵地笑。

    我在郊區的平房並沒有蓋成功,關芝芝為我盡心盡力,但生意沒談攏,不是她的錯。

    老媽自紐約回來,不斷讚揚玫瑰現在有多上路。現在她是方太太了,我茫然想。賈寶玉説女兒一嫁便要從珍珠變成魚眼睛的,呵,魚目混珠,玫瑰現在是什麼模樣?

    我把她的消息轉告周士輝,周傻傻的聽着,然後他説:“假如你到紐約——現在很忙,替我問候她。”

    這時無線電在播放狄倫名曲北國女郎:

    coc1如果你到美麗的北國去

    那裏河流結冰,夏天結束

    請代我看看,她是否穿着件厚外套

    抵禦那咆吼的風

    請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頭髮

    又捲曲又垂直在胸前

    請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頭髮

    那是我最記得她的模樣coc2

    忽然之間我有説不出的淒涼,周士輝將永永遠遠記得玫瑰那個調皮樣,他無法忘記她,正如玫瑰會記得令她傷心的人,永遠永遠。

    我在紐約見到玫瑰,正值隆冬。雪花飛舞,北風咆吼,方家的中央暖氣開到七十五度,室內有點悶熱,我開了一點窗,冷空氣像一柄薄刀似的襲上我面孔。

    玫瑰正在懷孕初期,她仍然上學,周士輝的北國女郎現在微微有點雙下巴,態度略為滯鈍,卻有種凝重的美,像尊石膏像。最礙眼的是她不斷抽煙。

    我説:“像個老槍,玫瑰,你現在完全像一個美國女人。”

    “美國人有什麼不好?完全沒有文化負擔,過着他們粗糙的科技進步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且不管美國人如何,孕婦不應抽煙。”

    她略為猶疑,按熄了煙。

    我問道:“你打定主意要與方協文過一輩子?”

    她點點頭。

    我輕輕説:“早知如此,當初不必吃那麼多苦。”

    她對答如流:“人不吃苦是學不乖的。”

    “你不打算東山再起?”

    她搖搖頭。

    “那也不必挑方協文。”

    她又燃起一支煙,“他給我安全感。”

    “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麼高。”

    “我知道我能夠完完全全控制方協文。”

    “愛情呢,你不再談愛情了?”

    她黯淡地笑,臉上那顆痣像隨時要掉下來。

    “一次失敗,永記於心?”我問。

    “一生一次也已經太多。”她結束了這次談話,不願意再談下去。

    “幾時是預產期?”我問。

    “明年夏天,約摸是我自己生日的時候。”

    “希望生男還是生女?”我説。

    “生女孩子。”玫瑰説。

    我看着玫瑰,她目無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顆受傷的心尚未恢復,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過了,買了一種洋海棠,白花紅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更生説,這種花有個很好聽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們為愛情付出的代價……

    玫瑰產下一個女嬰,與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顧得很好,所以我們並沒有再趕到紐約去。

    時間過得飛快,四周圍的人已經忘記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協文太太取替。畢業後,玫瑰另外選了一門功課,繼續做其終身學生。方氏則在一間銀行中工作,從底層做起,賺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麼甘於失敗,故此對她不聞不問,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們要來歸家的時候,我撥撥手指,她已經有六七年沒回過香港了。

    更生説我毫不緊張,這麼多日子沒見過玫瑰,居然不掛心。

    我半瞌着眼説:“太平盛世,緊張什麼,你走着瞧,遲早要戒嚴備戰的,屆時再大哥出馬未遲。”

    更生説她從未見過希望妹妹鬧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説:“現在你見到了。”

    玫瑰帶着丈夫女兒回孃家,媽媽一早就興奮地準備接飛機。我跟在她身後,一早到候機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來,我還坐在那裏,因為我沒有把她認出來。

    我沒有把玫瑰認出來。

    她把女兒抱在手中,背上揹着一隻大大的旅行袋,頭髮用一條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獵裝,臉上的化妝有點油。毫無疑問,在別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個漂亮的少婦,但玫瑰!玫瑰以前擁有的美麗,是令人窒息的,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飛身過來,“大哥,大哥來看你的外甥女兒。”

    我早已傷心欲絕,完全説不出話來,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麼了?”她把一個粉妝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好看的嬰兒,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顆藍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兩隻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着魔似的,雙手不聽控制,將她抱了過來,擁在懷中。

    借屍還魂,玫瑰的重生。

    這孩子一點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細她,心中害怕,這不就是玫瑰本人嗎?我清楚記得那日放學,跟父親到醫院去探母親,護士抱出來的娃娃,就是這個樣子的。二十五年之後,我懷中又抱着個一模一樣的寶寶,我困惑了,這就是生命最大的奧妙?

    玫瑰詫異,“大哥怎麼了?”

    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他有點糊塗,是這樣的!他不明白怎麼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終沒有把嬰兒讓給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緊緊擁着,如珠如寶,母親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媽大罵我賊腔。

    那嬰兒嘴中不住咿咿地與我説話,我每隔三分鐘應她一聲“啊”,她便笑,完全聽得懂的樣子。雖然才數個月大,頭髮已經又長又烏,打着一隻蝴蝶結,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臉去貼她的臉。

    更生微笑着搖頭。

    當夜,我們一家人大團聚,吃飯。

    玫瑰把孩子交給傭人,與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環,頭髮放下來了,非常油膩,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夠,把她臉上所有具靈氣的輪廓填滿。

    良久我都不知道應該與她説什麼話才好。

    然後我聽見我自己虛偽地説:“怎麼樣?婚姻生活還好嗎?”

    玫瑰低聲説:“很多人認為婚姻是一種逃避,結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實上婚後戰爭才剛開始,夫妻之間也是一種非常虛偽的一項關係——”

    我截斷她,“然而你不會有這種煩惱,你與方協文之間的仗怎麼打得起來。”

    她微笑。

    我補充説:“我與更生也不打仗,我們地位與智力都相等,我們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維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們會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協文都為玫瑰遞茶、佈菜、拉椅子、穿外套、點香煙,服待她。

    方協文沒到中年,就長個啤酒肚,一副鈍相,老皺着眉頭,一額的汗,隔一些時候用手託一託眼鏡框,嘴裏不斷抱怨香港的天氣熱、人擠、競爭太強。這個老土已經把美國認作他的家鄉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觀的眼光打量他,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那日回家,更生換上睡衣的時候説:“玫瑰怎麼會滿足於那種毫無靈魂的生活?”

    “就是説呀。”

    “她真快樂嗎?”

    “更生,快樂是一件很複雜的事,玫瑰變得今天這樣糊塗,是因為她翻過筋斗,是她自己選擇這條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樂。”

    “但這簡直令人傷心嘛,她試穿我的貂皮大衣,説也要做一件,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寬身,可是她還穿不上去,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還不止。”我點點頭。

    “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褲穿溜冰鞋的樣子!”

    “她自己不覺可惜,你替她擔心,有什麼用?快熄燈睡覺。”

    更生熄了燈。

    過了良久,正當我以為她已經睡着的時候,她又説:“簡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豔女錄’上刪除。”

    我翻了個身,“周士輝現在若見了她,會後悔得吐血。”

    “周士輝只見到他要見的玫瑰。”她説,“人們就是這樣。”

    我説:“玫瑰的故事,至今算完結了。”

    “你知道她問我什麼?她問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條的牛仔褲賣,她想買三十條回美國慢慢穿,又問什麼皮鞋五十元一雙,叫我怎麼回答?”我不響。

    又隔了良久,我推一推更生。“不要緊,希望在人間,玫瑰的女兒很快就長大,我們家又可以熱鬧了。”我説。

    “神經病。”

    那夜我懷有無限的希望,睡熟了。夢中我看見美麗的玫瑰成熟而美麗,穿黑色網孔裙子顛倒眾生,後來醒來,不知是悲是喜。我們原本以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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