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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玫瑰盛放(3)

    天亮了,我終於絕望地抬起頭來。黃太太是對的,我目前最好是住在這裏。

    稍後……稍後我或許可以回加拿大去,我有那邊的護照,離開香港遠遠的,眼不見為淨。

    我洗個臉,坐在廚房不動。

    黃振華起牀了,“家敏,你怎麼了?你的屁股粘在了這裏?”他在廚房門口張望一下。

    我跟黃太太説:“我想見一個人,你要幫我忙。”

    黃太太凝視我,“我知道,我已經叫了她來。”

    “什麼時候?”我一驚。

    “現在就到了。”

    啊,黃太太真令我感動。

    她的話還沒説完,門鈴已經響起來。

    女傭人邊扣鈕子邊去開門,咪咪站在門外。

    我上一步趨向前。

    咪咪有點憔悴,她眼睛略為紅腫,一張臉卻顯得更清秀,因為她更瘦削了。

    我悲從中來,她是這樣的愛我,有機會也不擺我架子,毫無保留地愛我。我把她擁在懷內,臉埋在她秀髮裏,嗅到我往日熟悉的香水,我哽咽地説:“咪咪,我求你原諒我,並且嫁我為妻。”

    咪咪哭了,她説:“好好,家敏,我答應你。”

    我禁不住她的寬宏大量,羞愧得要命,我説:“咪咪,你不會以我為恥,我會做一個好丈夫。”

    黃太太説:“不用解釋了。”她的雙臂圍住我們倆個人。

    我説:“我得找房子住,還有裝修、傢俱,我們要去度蜜月——”

    “最重要是買婚戒。”黃振華説。

    咪咪什麼也不説,只是抱着我的腰,頭靠在我胸前。

    我説:“黃太太,煩你通知我大哥一聲,我訂婚了。”

    “放你一星期假,”黃振華説,“更生,你還站着幹什麼,快快開車送我上班。”

    他們夫妻倆恩愛地走開。

    我對着咪咪,不知道説些什麼好。

    天氣已經轉涼,頗有秋意。我忽然懷念我寒窗十載的地方。

    我握着咪咪的手説:“讓我們到魁北克度蜜月,那裏雪下得很大,我們穿得厚厚,到公園走,在湖上溜冰,我們會生活得很快樂。夏天再來的時候,我們可以租一間大房子,前後有花園那種,我們要生很多孩子,因孩子有生存的權利,你管家,我賺錢。咪咪,我們不回來了,你説好不好?”

    “好。”

    “我們在這裏結了婚就走。”我説。

    “好。”

    “我們不再開摩根跑車,我們買一輛實際的旅行車,好不好?”

    “好。”

    “我們會很幸福。”可是我心中沒有幸福感,我已是一個死人,幸福與我無關,只剩無邊無涯的荒涼。

    我與咪咪絮絮説了整個上午的話,留學時期最細微的小事都拿出來告訴她。

    其實我們認識很久了,這一些她都應該聽過,應該記得,但我願她再知道一次。

    有咪咪的家人與黃太太幫忙,一切進行得飛快,日子定好,酒席訂下來,衣服都辦齊,我的表現並不比一般新郎差。

    咪咪對於我忽然決定娶她為妻的經過,一言不提,一句不問,娶妻娶德,夫復何求。

    大哥問我:“你這個婚結得很匆忙。”

    我正在家收拾冬天的衣物要往魁北克,聽他這麼説,連忙裝出一個笑容。“那裏,我跟咪咪在一起,日子不淺,你是知道的。”

    “可是——玫瑰呢?”大哥含有深意地問。

    我心如被尖刀刺了一下,“玫瑰怎麼樣?她結過婚,又有孩子,我最怕這種麻煩,況且她那個丈夫又夾纏不清,她本人又只會叫人服侍着——累都累死,黃振華又不喜歡人家碰她,我就覺得吃不消。”

    大哥微笑,笑容裏很有內容。

    我把毛衣一件件摺疊好,收進皮箱裏。

    “你可知道,最近我在約會玫瑰?”大哥低聲問。

    我連忙作一個詫異的表情,“是嗎,她?”

    “是的。”

    “她的確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我説。

    “我記得你曾經對她顛倒不已,家敏。”

    我拼命地笑,“大哥,顛倒是一回事,結婚又是另外一件事,我可不是藝術家、浪漫的傻子,放着會服侍我的女人不要,虛無縹緲的去追求一個叫我服侍的女人,這不是老壽星找砒霜吃?”

    大哥凝視我。

    我聳聳肩,“你知道我,愛玩的脾氣是不改變的,老不肯為愛情犧牲,如今咪咪的家人不放過我——”

    我説:“喂,大哥,我養九個孩子,你可是要負責替他們取名字的。”

    “九個?”大哥的注意力被轉移,皺皺眉頭,“真的那麼多?”

    “不多了,”我拍拍大哥的肩膀,“以前的人都生這麼多,人口爆炸也不在乎我這幾名,聰明人可以多生孩子,笨人就不必。”

    大哥笑着搖頭。

    “這樣就成家立室了。”我説道,“香港多少獨身女郎要暗暗落淚。”

    “你少吹牛。”大哥笑。

    “真的,你也快快拉攏天窗吧。”我閒閒地説。

    大哥猶豫片刻説:“我也正與玫瑰商量這件事。”

    我晴暗想:那我是做對了,不由我不退出。

    大哥説:“可是那個方協文實在是難纏,他現在索性住在香港,也不回紐約,天天跟在玫瑰身後,非常麻煩。”

    “暫時避開他,你們上巴黎,不見得他也跟到巴黎去。”我説。

    “但他是孩子的父親,玫瑰並不肯把孩子還給他。”

    “婚是離了是不是?”我問,“他終於答應離婚?”

    “就因他終於願意離婚,玫瑰反而不忍對他太苛。”

    “他這個人就是麻煩而已,是個很窩囊的傢伙,不見得有危險。”

    大哥轉變話題,“我們不説這些事,你也好久沒見玫瑰了,她一向待你如兄弟的,你就把新弟婦帶出來見一見她。”

    待我如兄弟?我沉默,大哥,你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

    “家敏?”

    “是,就明天中午好了。”我説。

    我提起皮箱打道回黃府,黃太太代我檢查,她問:“怎麼全是毛衣沒褲子?”

    我那可憐的頭靠在窗口不出聲。

    無線電中又在播老好洛史超域的曲子:

    coc1我不欲談及

    你如何粉碎了我的心

    我的心

    我的老心——coc2

    我輕輕地問:“誰開了無線電?”

    “我。”黃太太放下毛衣。

    第二天中午,黃家全家、我們兩兄弟,以及咪咪一起午飯。

    咪咪大方鎮靜得令我佩服,淡淡地、一派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模樣,直至她看到玫瑰,她與我一般地呆住了。

    玫瑰已不再戴孝,化妝得容光煥發,金紫色的眼蓋,玫瑰紅的唇,頭髮編成時下最流行的小辮子,辮腳墜着一顆顆金色的珠子。配一條薔蔽色緞褲,白色麻紗燈籠袖襯衫,手腕上一大串玻璃鐲子,叮叮作響。

    一千零一夜的女主角自畫片中舉步出來。

    而大哥一貫地白襯衣黑西裝,以不變應萬變的玫瑰。

    我的犧牲是有價值的,他倆是一對壁人,應該早認識十年。我的心痛苦地牽動。

    黃振華皺眉,“小妹,你出來吃個三文治,也得打扮得嘉年華會似的,真受不了。”

    玫瑰説:“我只會打扮,這是我唯一的本事,學會了不用挺可惜。”笑得如盛放的玫瑰。

    黃振華看大哥一眼,“你本事不只這樣,尚有溶解冰人的能耐。”

    大哥微微賠笑。

    “玫瑰,溥家明是你一生中所認為的男人最好的一個,好自為之。”黃振華説。

    “是,大哥。”玫瑰説着側側頭,情深地看着我大哥。

    我慌忙低下頭。

    “還有你,家敏,”黃振華説:“你要善待咪咪。”

    黃太太來解圍,“振華,你別倚老賣老了,-哩-嗦,沒完沒了,才喝了杯茶就裝出發酒瘋的樣兒來。”

    黃振華歉意地拍拍妻子的手。

    玫瑰説:“恭喜你,家敏。”

    “不必客氣。”我強裝鎮靜。

    她又跟咪咪説:“我跟家敏,真像姐弟似的,他成家立室,我自然是高興的。”她自手袋中取出一串閃閃生光的鑽石項鍊,要替咪咪戴上,“這是我給你的見面禮。”

    黃太太笑説道:“光天白日,戴什麼這個,脖子上掛着電燈泡似的。”

    玫瑰卻帶種稚氣的固執,非要咪咪戴上它不可。

    咪咪居然並不反對,於是就戴上了。

    我只能説:“很好看。”吻咪咪的臉一下。

    那天下午,我們去取機票途中,咪咪很沉默,用手指逐一撥動鑽石,然後她説:“她是那麼美麗,連女人都受不了她的誘惑,鐵人都溶解下來。”停了停又説道,“她那種美,是令人心甘情願為她犯罪的。”

    我心煩躁,因而説:“這與我倆有什麼關係?”

    “她與溥家明是天生一對,兩個人都不似活在這世界裏的人:謫仙記。”

    我們終於取到機票,一星期後動身往加拿大了。

    我們累得半死,婚宴請了一千位客人,近五百位女客都比不上玫瑰的豔光。

    她那件紫玫瑰色的露背短紗裙令全場人士矚目,倚偎在大哥身邊,整晚兩個人都手拉着手。

    黃振華對我笑説:“我一直以為溥家明是鐵石心腸,”非常言若有憾,心實喜之,“原來以前是時辰未到。”

    禮成後送客,攪到半夜三更,回到酒店,還沒脱衣就睡着了。

    半夜醒來,發覺咪咪已替我脱了皮鞋,她自己總算換過睡衣,在牀上憩睡。

    我覺得無限的空虛清悽。

    呵,人們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心灰意冷,走到牀邊躺下。咪咪轉一個身,我抱住她,忍不住哭泣起來。

    我的老心。

    第二天下午,我們就往加拿大去。

    咪咪説她一到那邊,就要睡個夠,她説她吃不消了。

    實事上她在飛機上就已經熟睡,頭枕在我的肩膀上。

    我於是像所有的丈夫們一樣,為妻子蓋上一條薄毯子,開始看新聞雜誌。

    做一個好丈夫並不需要天才,我會使咪咪生活愉快,而她是一個聰明的女子,她懂得世上最幸福的人便是知足的人。

    在魁北克郊區咪咪與我去找房子,咪咪説着她流利的法語,與房屋經紀討價還價。

    屋價比香港便宜得很,我看不出有什麼可講價的,但我樂意有一個精明的妻子。

    我們看中一幢有五間房間的平房。房子的兩旁都是橡樹,紅色松鼠跳進跳出,簡直就似世外桃源。

    我説:“買下來吧。”一年來一次都值得。

    “九個孩子。”咪咪笑,“最好肚子上裝根拉鍊。”

    “辛苦你了。”

    “你養得起?”她笑問。

    “結婚是需要錢的,”我説,“沒有這樣的能力,就不必娶妻。”

    “可是孩子們歷劫一生的生老病死呢?”她問。

    “我盡我的能力供養關懷他們,若他們還不滿足,或受感情折磨,或為成敗得失痛苦,那是他們的煩惱。”

    咪咪抱緊我的腰笑起來。

    一個月的蜜月我們過得暢快舒服,咪咪對我無微不至,天天早上連咖啡都遞到我面前,我還有什麼埋怨呢,心情漸漸開朗,生命有點復活。

    每天早上我都問她同一的問題:“你懷孕了沒有?”

    她每天都笑罵我:“神經病。”

    我倆樂不思蜀,不想再回香港去。

    我又不想發財,胡亂在哪裏找一份工作,都能活下來,咪咪也不是那種好出風頭爭名利的女人,她會遷就我,我們就此隱居吧,回香港作甚。

    此念一發不可收拾,我便寫一封信回家,告訴大哥我的去向。

    信放進郵筒時我想,他畢竟是我的大哥,世上唯一與我有血緣的人,我千怪萬怪,也不能怪到他的身上。

    一個明媚的早上,我與咪咪在公園中散步。

    她問我:“你快樂嗎?”

    我答道:“我很高興。”

    “你快樂嗎?”咪咪固執起來,猶如一條牛。

    “不,”我説,“我不快樂,快樂是很深奧的事。”

    “你愛我嗎?”

    我拍拍額角,“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歡問這種問題,你喜歡聽到什麼樣的答案呢?説聲我愛你又不費吹灰之力,你何必堅持要聽見?”

    咪咪笑而不語。

    “黃振華從來沒有瘋狂地愛過蘇更生,可是你能説他們不是一對好夫妻嗎?誰説我們不是好夫妻。”

    咪咪不出聲。

    “女人們都希望男人為她而死,是不是?”我笑,“如果我死了,你又有什麼快樂呢?”

    咪咪抬起頭看藍天白雲的天空,她微笑。我最怕她這樣微笑,像是洞穿了無限世事,翻過無數筋斗,天涼好個秋的樣子——一切都無所謂了,她已經認命了。我嘆口氣。

    我情願她罵我、撒嬌、鬧小性子——女人太成熟懂事,與男人就像兩兄弟,缺少那一份温馨,作為一個朋友,咪咪與黃太太自然是理想中人,但終身伴侶……我看了看咪咪。

    《紅樓夢》中有句話叫做“縱使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我現在明白這句話了。

    於是我也像咪咪般淒涼地笑起來。

    兩夫妻這麼瞭解地相對而笑,你説是悲還是喜。

    我握緊了她的手。

    “你留在這種不毛之地——怕是一種逃避罷。”咪咪説。

    “是。”我説,“求求你,別再問下去。”

    “好,家敏,我答應你,我永遠不再問問題。”

    咪咪説:“你明知説一兩句謊言可以令我高興,但你堅持要與我坦誠相見,因為我受得住。”

    “不,”我答,“因你是一個受過教育的女人,我在你背後做什麼都瞞不過你。”

    “我為聰明誤一生?”她又笑。

    “本來是。”我説,“我們都為聰明誤了一生。”

    能與妻子如此暢談,未嘗不是快事。

    回到家,桌面擱一封電報,電報上説:“急事,乞返,黃振華。”

    我問:“什麼事?”

    咪咪想了一想:“黃振華本人是絕對不會出事的,他原是個精打細算、四平八穩的人。”

    “那麼是玫瑰的事,”我説,“玫瑰跟我還有什麼關係?”

    “亦不會是玫瑰的事。”咪咪説,“黃振華做事極有分寸,他不見得會拿玫瑰的事來麻煩你。”

    “推理專家,那麼是誰的事?”

    “是你大哥的事。”咪咪説。

    我的血一凝。可不是!

    “大哥?”我反問,“大哥有什麼事?”

    “接一個電話回去!快。”咪咪説。

    我連這一着都忘了做,多虧咪咪在我身邊。

    電話接通,來聽的是黃太太。

    我問:“我大哥怎麼了?”

    “你大哥想見你。”

    “出了什麼事?”

    “你趕回來吧,事情在電話中怎麼講得通呢?”

    “大哥有沒有事?”

    “他——”

    “誰有事?”我停一停,“玫瑰可有事?”

    “玫瑰沒事,家敏,我心亂,你們倆儘快趕回來好不好?你大哥需要你在身旁。”

    我與咪咪面面相覷,不知葫蘆裏賣什麼藥,咪咪接過電話:“黃太太,我們馬上回來。”她掛上話筒。

    咪咪取過手袋與大衣。

    “你做什麼?”

    “買飛機票回香港。”

    “我不回去。誰也沒出事,吞吞吐吐,我回去幹嗎?”

    “有人不對勁。”咪咪説,“我有種感覺他們大大的不妥。”

    “誰不妥?”

    “回去就知道了。”

    “我不回去,死了人也不關我事。”我賭咒。

    咪咪靜默。

    我説:“好好,這不是鬧意氣的時候,我跟你一起走,可是我剛剛預備開始的新生命——”

    咪咪抬起頭問:“你的舊生命如何了?”語氣異常辛酸。

    我摟一摟她的肩膀,“我們一起走。”

    訂好飛機票我們再與黃太太聯絡,她在那頭飲泣。

    我覺得事情非常不妥,心突突的跳。

    黃太太是那種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人物,即使黃振華有外遇給她碰上,她也只會點點頭説“你好”,倘若她的情緒有那麼大的變化,事情非同小可。

    在飛機上我覺得反胃,吃不下東西,心中像墜着一塊鉛。

    咪咪也有同感,我們兩個人四隻手冷冰冰的。二十四小時的航程不易度過。

    我説:“我只有這個大哥,……”斷斷續續。

    咪咪不出聲。

    “大哥要是有什麼事——”我説不下去。

    我用手託着頭,一路未睡,雙眼金星亂冒,越接近香港,越有一種不祥的感覺。

    終於到了飛機場,我們並沒有行李,箭步衝出去,看到黃振華兩夫妻面無人色地站在候機室。

    我的心幾乎自胸腔內跳出來。

    我厲聲問:“我大哥呢?”

    黃太太説:“你要鎮靜——”

    “他在哪裏?”我抓住黃太太問説,“你説他沒事,你説他沒事的——”

    黃振華暴躁地大喝一聲,“你稍安毋躁好不好?從來沒看見你鎮靜過,三十多歲的人了,又不是沒讀過書,一點點事又哭又叫!”

    “振華——”黃太太勸阻他。

    咪咪擋住我,“我們準備好了,黃太太,無論什麼壞消息,你快説吧。”

    “家敏,你大哥有病,他只能活三個月。”黃振華説。

    咪咪退後三步,撞在我身上,“不!”

    我只覺全身的血都衝到腦袋上去,站都站不穩,耳畔“嗡嗡”作響。

    隔了很久很久,我向前走一步,腳步浮動。我聽見自己問:“大哥,有病?只能活三個月?”

    黃太太垂下淚來,“是真的。”

    “什麼病?我怎麼一點不知道?”我雙腿發軟。

    “他沒告訴你,他一直沒告訴你。”黃太太説,“現在人人都知道了,可是玫瑰硬是要與他結婚。”

    “大哥在哪兒?”我顫聲問。

    “在家。”黃振華説道。

    “玫瑰呢?”我説。

    “在我們家。”黃振華説。

    咪咪説:“我們回去再説,走。”

    坐在車子中,我唇焦舌燥,想到大哥種種心灰意冷的所作所為,我忽然全部明白了。

    他早知自己有病。

    但是他沒對我説,他只叫我趕快結婚生十個八個兒子,他就有交代了。

    我將頭伏在臂彎裏,欲哭無淚。

    黃太太嗚咽説:“到底癌是什麼東西,無端端奪去我們至愛的人的性命?”

    黃振華喃喃地説:“現在我們要救的是兩個人,玫瑰與家明。”

    我也不顧得咪咪多心,心碎地問:“玫瑰怎麼了?”

    “她無論如何要嫁給家明,她已把小玫瑰還給方協文,方協文已與她離婚,帶着女兒回美國去了。”

    我呆呆地問道:“她竟為大哥捨棄了小玫瑰?”

    “是,然而家明不肯娶她,”黃太太説,“家明只想見你,可是你與咪咪一離開香港,我們簡直已失去你倆的蹤跡,直至你們來了一封信,才得到地址。”黃太太累得站不直,“你回來就好了,家敏,我發燒已經一星期了。現在醫生一天到我們家來兩三次。”

    到達黃家,我顧不得咪咪想什麼,先找玫瑰去。

    推開房門,她像一尊石像似地坐在窗前,泥雕木塑似,動也不動。面色蒼白,臉頰上深陷下去,不似人形。

    “玫瑰!”我叫她。

    她抬起頭來,見是我,站了起來,“家敏!”她向我奔來,撞倒一張茶几,跌在地上。

    “玫瑰!”我過去扶起她。

    她緊緊擁抱我,也哭不出來,“家敏。”

    我按住她的頭,我的眼睛看向天空,帶一種控訴,喉嚨裏發出一種野獸受傷似的聲音。

    咪咪別轉了頭,黃振華兩夫妻呆若木雞似地看着我們兩人。

    我説:“玫瑰,你好好的在這裏,我去找大哥,務必叫他見你,你放心,我只有他,他只有我,他一定得聽我的話。”

    玫瑰眼中全是絕望,握着我的手不放。

    “你先休息一下,”我説,“我馬上回家去找他。”

    玫瑰仰起頭,輕輕與我説,“我愛他,即使是三個月也不打緊,我愛他。”

    我心如刀割,“是,我知道,我知道。”

    黃太太説:“玫瑰,你去躺一會兒,別叫家敏擔心。”

    玫瑰的魂魄像是已離開她的軀殼,她“噢”了一聲,由得黃太太抱着她。

    黃振華向我使一個眼色,我跟着他出去。

    他説:“我們去找溥家明。”

    我喉嚨裏像嵌了一大塊鉛,一手拉着咪咪不放。

    咪咪眼淚不住地淌下來。

    我反反覆覆地説:“我只有這個大哥——”

    到家我用鎖匙開了門,女傭人馬上迎出來,“二少爺,大少爺不見客。”

    “我是他兄弟!”

    “大少爺請二少爺進去,客人一概不見。”老傭人要強硬起來,就跟家主婆一樣。

    我説:“這也是外人?這是二少奶!”

    咪咪連忙説:“我在這裏等好了。”

    我既悲涼又氣憤,隨傭人迸書房。

    大哥坐在書桌前在調整梵啞鈴的絃線,他看上去神色平靜。

    “大哥!”我去到他面前。

    他並沒有抬起頭來。“你也知道消息了?”

    “大哥,你何必瞞着我?”我幾乎要吐血。

    “以你那種性格,”他莞爾説,“告訴你行嗎?”

    “大哥——”

    “後來玫瑰終於還是查出來了,她是一個細心的女子。”大哥説,“瞞不過她。”

    “你還能活多久?”

    “三個月。”他很鎮靜,“或許更快,誰知道。”

    “可是玫瑰——”

    “所以你要跟玫瑰説:有什麼必要舉行婚禮?如果她願意伴我到我去的那一日,我不介意,可是結婚,那就不必了。”

    “她愛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煙,“我也愛她。我們在這種時間遇見了,她給我帶來生命中最後的光輝,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長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搶過來。家敏,你以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歲,我會做這種事嗎?”

    “你早知道了。”我説。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愛她。家敏,但我想你會原諒我。”他若無其事地説。

    “醫生説了些什麼?”我傷痛地問。

    他拉開抽屜,“資料都在這裏,你自己取去看,我不想多説了。”

    “玫瑰想見你。”

    “我不會跟她結婚的。”

    “她很愛你,她願意與你結婚。”

    “她的腦筋轉不過來,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個月之後,我真的會死,她真的會成為一個寡婦。”大哥説。

    我説:“我想她不至於有這麼幼稚,你不應輕視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頭,“她遲早會忘了我,家敏,時間治療一切傷痕。”

    “大哥——”

    “回去告訴玫瑰,我們的時間太短,不要再逼我結婚。”大哥説。

    “大哥——”

    “別多説了,家敏,你應當為我高興,人生三十不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閉上眼睛,眼淚如泉般湧出來。

    “家敏,”大哥説,“你那愛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麼不如意就淌眼抹淚的,把咪咪叫進來,我有話跟她説。”

    咪咪應聲就進來,雙眼哭得紅腫。

    大哥詫異,“我還沒死,你們就這個樣子!”

    “大哥!”咪咪過去摟住他,索性號陶大哭起來,一邊叫着,“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卻仍然不動容。

    我用手託着頭,黃振華低聲跟我説:“家敏,過來,我跟你説幾句話。”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説:“家明需要的是過一段安寧的日子,我們總要成全他。回去設法説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個月,”黃振華擺擺手,“他一切還不是為了玫瑰。”

    我説:“兩人在這種時間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淚。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們身後,“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見了她,我是多麼幸運。”

    我受不住,“你還笑,大哥,你還笑!”

    “人總是要死的,”他很温和,“五百年後,有什麼分別?重要的是活着的時候,總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與他緊緊地擁抱。

    他比許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長,他説得對,他能夠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愛的人,而他所愛的人也愛他,實已勝卻人間無數了。

    我們一家人從此要壓抑自己,不提死亡這個名詞。

    我與玫瑰談了一個通宵。

    她幾乎要發瘋了。

    “我找了他半輩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卻只剩下三個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輩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學。

    “我愛他。”

    “我們都知道。”我説。

    “我很愛他很愛他。”她説。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説:“我知道。”

    “我也愛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愛你如愛我自己,我愛家明,卻甚於愛我自己。”

    “我知道。”

    “如果他堅持為我好,不肯與我結婚,我也沒法子,我仍然愛他,我願意陪伴他這一段日子。”

    我説:“我大哥實在是全世界最幸運的人。”

    玫瑰勇敢地説:“你們也許不明白我對家明的感情,實際上我認識他不止這些日子。第一次見他,我就有種感覺:我知道這個人已經長遠了,他是我的心上人。家敏明白嗎?心上的人,他存在已經很久了。”

    心上人。我淒涼地想:玫瑰玫瑰,你何嘗不是我心上人。

    “明天我將搬進去與他同往,”玫瑰説,“你們也不會反對吧。”

    我搖搖頭。

    “也許你不知道,”玫瑰説,“我會煮很好的菜式,我也會打毛衣,我會服侍家明,使他舒適安逸。我們其實很幸福,我們只有三個月,我們不會有時間吵架,也不會有機會反臉,我們享有情侶的一切歡愉,卻沒有他們的煩惱,”玫瑰忽然樂觀起來,“家敏,鼓勵我。”

    我將她抱在懷中,“我祝福你。”

    玫瑰搬進大哥的房子。

    那日,大哥倚在書房門邊歡迎她,她看見大哥雙眼中充滿愛憐與仰慕,嘴角有一個美麗的微笑,她仍然瘦削蒼白,一副飽受折磨的模樣,但依舊漂亮得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因此臉上添上一股聖潔的光輝。大哥握住她的雙手搖了搖,笑説:“你終於屈服了?”

    他倆的世界再也沒有旁人,我與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説:“我們只是凡人。”

    我看着咪咪説:“我們是要白頭偕老的,我要你為我生許多孩子,女兒不計分,起碼三個兒子,我沒有那麼偉大,我知道生命多災多難,可是我喜歡看到孩子們奔來奔去。咪咪,你馬上懷孕吧。”

    咪咪點點頭,“好,就讓我們做件最俗氣的事,身為知識分子而拼命生養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裏哪裏,家敏,也許我永遠沒有機會證明我對你的愛,但我也確實愛你多於自己。”

    我説:“咪咪,這件事早已獲得證實了。”

    我們從來沒有對時間更為敏感。

    天天太陽昇上來,我會感嘆,又是一天,這是家明剩餘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陽下山,我又會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無時無刻我不是心中絞痛。

    因無法集中精神工作,我與黃振華都處於半休息狀態。

    玫瑰表現了她無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個沒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寧靜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樣,我們邀他倆出來,多數不成功,他們的理由簡單而真實:“沒有時間。”

    我往往在下午帶着咪咪去探訪大哥與玫瑰,看他倆打情罵俏,過着彷彿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練他的梵啞鈴,玫瑰故意提高她的聲音,又裝得悄悄地説:“那琴聲,實與殺雞殺鴨無異,當時為了追求他,不得不裝成知音人的樣子,現在日子久了,真與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聽得一清二楚,他高聲説:“活該!”

    我説:“你可以學我,大力踢他書房的門,叫他停止。”

    玫瑰無奈地説道:“我怕,他説過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會,他會——”

    “他會如何?”咪咪詫異問:“打人?”

    “他會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裏全是淚水。

    為什麼這樣一對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誰都有資格活下去,玫瑰比誰都有資格為他生孩子。

    黃昏,玫瑰親自下廚做精緻的小菜,重質不重量,通常只兩三碟,色香味俱全,簡直吃得人把舌頭都險點吞下肚子裏。

    大哥有意無意地撩撥玫瑰生氣——

    “最近鹽恐怕是貴得很了,真得省着點用,這菜所以淡了。”

    玫瑰會撲上去打他。

    他會叫道:“噯噯噯,兩個人加在一起七十餘歲,別盡胡鬧,這會成為小輩們的笑柄,噯噯噯——”

    只羨鴛鴦不羨仙。

    黃太太一日靜靜與我説:“見了他們,才懂得什麼叫愛情,如此的盲目不羈,驚心動魄,我們只不過是到了時候結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麼事一有比較,高下立分。”

    咪咪説:“然而他們把時間濃縮了,他們的時日無多。”

    “我們呢,”黃太太苦笑,“我們之間誰能保證自己能活到一百歲?誰不與時間競爭?明天可能永遠不來。”她的聲音無限苦澀,“此刻我認為自己根本沒活過。”

    “你與黃振華——”我瞠目結舌。

    “我與振華——”她仰起頭,“振華是個永恆性心平氣和的人,除了事業,一切都是他的附屬品。”

    “他生命中並沒有愛情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卻是妄想追求愛情,”黃太太問,“我老了嗎?已經沒有資格談這些了嗎?並不見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聽着,十分意外。

    “振華給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顧,”黃太太微笑,“一般女人會覺得他是個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個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別人幸運,我自己雙手也能夠解決生活問題,因而有時間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黃振華不能滿足我這一點,我有什麼留戀?我無謂再遷就黃振華。”

    我呆呆地問:“你的意思是——”

    “我想離開黃振華。”她温和地説。

    “什麼?”我跳起來,“你與黃是城裏公認的理想夫妻呀。”

    “城裏的人?”她淡然地笑,“城裏的人知道什麼?我豈是為他們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會兒,“黃先生知道這件事沒有?”

    “沒有,現在是非常時期,我無意造成更大的混亂。”

    我們明白她所指,她始終是個好妻子。

    我震驚,對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動搖。

    “這十年來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我們並非珠聯壁合的一對,我遷就他得無微不至,”黃太太説,“他的口頭禪是‘我們不如……’數百個‘不如’下來,我已經完全失去了自我,成為他的影子,於是他滿意了,絲毫沒有發覺這是我一個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聽。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認為夫妻之道必須互相遷就。現在見了家明與玫瑰,才曉得不是那回事,我並不快樂。也許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為什麼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樣,只能活一次。”

    咪咪睜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沒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為我受的種種委屈,將來會不會如黃太太般發作起來?

    黃太太深深嘆口氣,“我並不要求世人原諒我。”

    咪咪衝動地説:“我原諒你!”

    “當初嫁黃振華……是因為要爭口氣——你們以為我完了嗎?早着呢。一口氣,”她哈哈地笑起來,“多可笑。”

    “你是愛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愛他,但自始至終,他未曾愛過我,未婚前他舒適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沒想到這一千多日我浪費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們還年輕,你們不明白這些説不完的故事,我雖然老了,我也還有我的故事。”

    咪咪緊緊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後身,黃太太。”

    黃太太搖搖頭,“家敏懂得感情,你們可以白頭偕老。但只有振華,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渾身無懈可擊,但他不懂得愛情——”

    “這點我同意。”我説。

    黃太太説:“多麼不幸。”

    黃太太的悲劇是她要在已成事實的環境中追尋理想。

    真沒想到他們這一對也會出毛病,兩個人在一起生活,豈是一項藝術,簡直是蓋萬里長城,艱苦的工程。

    將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開。

    黃振華對我訴苦,味如黃連。

    女人,他説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與蘇更生是公認的最佳夫妻,現在她與他冷戰,搬到書房去睡,半夜三四點還在聽柴可夫斯基的鋼琴協奏曲,第二天起身後卻又若無其事。

    黃振華説:“她愛我,這女人到現在還非常愛我,但她卻捨得如此對付我,我確實不明白這女人的心。”

    我説:“或許她認為你不愛她。”

    “我不愛她?”黃振華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愛她還會娶她?她十年來就控訴我不愛她,女人們都祈望男人為她們變小丑,一個個為她們去死,她們設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們是要做寡婦的。”

    我不敢出聲。

    “不是我説,玫瑰縱有千般不是,她也有個好處,她從來不與男人爭論這些事,玫瑰的頭腦最簡單,愛就是愛,她又不計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從不把愛放在天平上量,你説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絞痛,玫瑰怎麼同呢,世上有幾個玫瑰呵,我們都是凡人,凡人中蘇更生女士也算是數一數二的性情中人了,黃振華不能如此説。

    黃振華説:“女人!沒讀過書的女人像紅番,讀過書的女人又要幹革命。”

    可愛得無懈可擊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運又這樣壞。

    她決定與大哥到巴哈馬羣島去度假,我們一起勸阻。大哥已經要每週定期到醫院去吃藥打針,離開熟悉的環境是非常不智的行為。

    大哥豁達地笑,認為不打緊,“不去巴哈馬也不見得就能多活十年,現在還不能作隨心所欲的事?等幾時?真的想經過一條有白光的隧道,等待來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後,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隻手輕輕的撫摸他的後頸,當大哥是一個小孩子。

    他們兩人那種視死如歸的自若,決非假裝,因此更加使我們害怕震驚。我們看着他倆上飛機。

    大哥臨走時跟我説:“家敏,家中書房裏的幾隻琴,很值一點錢,不要當爛木扔掉,可以將它去換數輛發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車。”他笑。

    我聽在耳中,心如刀割,緊緊擁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襯衫,三個骨開叉褲,梳一條馬尾巴,大圈耳環,熱帶風情,一點沒有傷感。

    大哥笑語:“比起玫瑰,我簡直是黑白新聞片拷貝站在特藝七彩歌舞片身邊。”

    玫瑰笑得前仰後合,咪咪也賠着笑。

    他們終於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輕男女,只是他們沒有將來,他們不會白頭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説:“我明白了,我明白為何你那麼瘋狂地愛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聲。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麗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説。

    我説:“我也認為如此。”

    “我們之中哪一個人,能夠忠於人忠於自己,又同時勇敢地活下去?無論對誰,她都於心無愧,甚至是方協文,她給他最好的十年,她給他安琪兒似的女兒,”咪咪説,“她從不計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學她,比駱駝穿針眼還要困難。”

    我在心中嘆氣。

    我説:“我們幸運,可以在感情領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單為三餐,從早做到晚,大雨滂淪時擠在密不通風的公路車上,他們更加不能找到機會將偉大的人格發揚光大……”

    我説:“咪咪,人與人是不能比較的,上帝並不公平,生命是一種幻覺,我唯一的年輕有為的兄弟要離我而去了,我束手無策,而公司左側街角的那個老乞丐,他將繼續蹲在灰塵中三十年,求路人施捨一個角子,你能解釋這種現象嗎?”

    咪咪別轉頭,不出聲。

    隔了很久,她説:“家敏,我有孕了,我們第一個孩子將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腸百結中看到一線曙光,“六月,咪咪,如果是女孩子,我們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問我。

    “叫小明,小小一點像家明就夠了。”我説道。

    咪咪微笑,“非常好,我們的孩子也不必太聰明,稍微一點點聰明就夠了。”

    “在小處着眼有什麼不好呢?”我説,“做小人物才快樂呢。”

    黃振華夫人顯然不這麼想,玫瑰與家明離開後三天,她便向黃振華提出分居的要求。

    黃振華沒料到有這一着,他震驚至精神極度緊張,無法應付工作,不住地問:“為什麼?為什麼?”

    黃太太維持緘默。

    黃振華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與你摟在一起死,以便證明我對你的愛?”

    黃太太收拾一隻小衣箱要離開。

    黃振華崩潰下來,“更生,求你不要離開我,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黃太太蒼白地説:“你不明白,振華,你始終不會明白。”

    我與咪咪為了做中間人,跑去坐在那裏聽人家夫妻相吵相罵,無限難過。

    “我知道,你要我對你無微不至,你在開頭的時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沒有那麼做,你就記恨,我沒有在約會的地方等你一小時,你就——”

    黃太太抬起頭,看着黃振華,黃振華忽然不説了,他嘆口氣,“我在大事上總是照顧你的。”

    “大事?”黃太太説,“幾時第三次世界大戰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會帶着我逃難。可是振華,這十年來,上班我一個人去,下班我一個人回來,中飯你沒有空,晚上你有應酬,生了病我自己找醫生。振華,在不打仗沒有大事發生的時候,我要見你的面也難。”

    我低下頭。

    黃太太説:“我仍然是一個寂寞的女人,你的陽光太高太遠,照不到我身上。黃振華,我配不起你,你另覓佳麗去吧。”

    黃振華説:“更生,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

    黃太太説:“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振華。”

    黃振華説:“更生,我勸你三思,如果我們都要分開——”

    黃太太不再言語。

    黃振華嘆口氣,站起來離去。

    走到門口,他轉過身子來,跟我們無限悲涼地説:“我活得太長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黃太太仍然不説話。

    直至他走,她不再説話。

    她顯然是下定了決心。

    我只覺失望,他倆甚至不是早婚的兩夫婦,這樣的一對還要分開,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頭偕老。

    咪咪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説:“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飯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頭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麼大不了的事,關係破裂了,有一種特製的夫妻牌萬能膠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擔心呢,滿街都是恩愛夫妻,孩子們不停地被生下來加強他們的關係。你少擔心,家敏,我們就是最好的榜樣。”

    咪咪哭了。

    那是因為我變心之後她並無勇氣離開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絕我之後做到除卻巫山不是雲的境界。

    千瘡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與玫瑰在三星期後回港。

    玫瑰走出來,大哥用擔架抬出來。

    玫瑰臉色很壞,但是堅強鎮定,眼睛有一絲空洞,她握緊我的手。

    在車子裏她對我低聲説:“他説他愛我,他説他很快樂。”

    我點點頭。

    大哥沒有再開口説話,他一直處在休克的狀態。

    在醫院病房中我們兩夫妻與黃振華三人輪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裏。

    她的頭髮梳成兩條辮子,穿件寬大的白襯衫,一條褪色牛仔褲,常常捧着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靜,很少説話。

    我們知道溥家明不會再開口與我們説話,他的生命已走向終點。

    本來我已經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恆靜對我們起了良好的作用,我們也能夠合理地商討家明的身後事。

    星期日深夜,我們奉醫生之命,趕到醫院去見大哥最後一面。

    玫瑰已經有好幾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牀沿,低下頭,握着大哥的手,將他的手貼在臉邊,一往情深在看着他。

    她沒有哭。

    這時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開始腐敗,每一下呼吸都傳出難聞的臭味,他長時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現一種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現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髏無異。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風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絲毫不以為意,輕輕地吻着他的手。

    咪咪的眼睛早已濡濕。

    醫生替他注射,告訴我們,他會有一刻的清醒。

    這就是俗語的所謂迴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頭,見到我們,她説:“他也真累,應該去了,拖着無益。”語氣並不傷心,也不激動。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飲泣。

    大哥緩緩睜開眼睛,蠕動嘴唇,想説話。我們趨向前,他卻沒有發出聲音,一個健康的人斷不會知道説一句話也要這麼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們身上緩緩轉動,終於落在玫瑰的臉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發出柔和的光輝,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説:“我愛你。”

    他聽見了,微微點頭。

    “我愛你到永遠永遠。”玫瑰再説一遍。

    咪咪泣不成聲。

    然後大哥的喉嚨咯咯作響,我抓緊着他的手漸漸冷卻,他籲出最後一口氣,我知道他的靈魂已經離開,我暴戾地大聲狂叫起來,聲音串不成句子,護士斥責我,咪咪用雙臂抱着我,號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們本願,人生到底為苦為樂。

    玫瑰抬起頭來,放好大哥雙手,護士替他的臉蓋上白布,從此這個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筆勾銷,太陽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過來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別難過,別難過。”

    這時黃振華與蘇更生一前一後也趕到了。

    黃振華雙目紅腫,他的分居妻子永遠穿着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負起了安慰眾人的責任,她對於死亡毫無恐懼,她接受這項事實猶如接受她生為一個美麗的女人般。

    “我們走吧。”她建議,“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覺。”

    咪咪説:“我們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説:“我不會有事的,你們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黃振華説:“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緒不甚穩定,不宜開車。”

    玫瑰説:“這裏最適宜開車的人是我。”

    “別這麼説。”

    我開車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陰暗華麗,彷彿那日我第一次見她,天在下雨,忘了帶傘,她來替我開門,我一心一意地驚豔,到此刻彷彿已隔一個世紀了。

    她説:“你們請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問:“你打算做些什麼?”

    “先好好睡一覺。”玫瑰説。

    “睡醒了呢?”咪咪問道。

    “吃一頓很飽的飯。”

    “然後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詫異地問道,“你們不相信我會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囁嚅地説:“家明已經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經不在,”玫瑰説,“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會希望我快樂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嗎?”我問。

    “我會學習,”她説,“為了家明。”

    她推開書房的門。

    她對這間舊書房有莫大的偏愛。

    “你們請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煙。”她説,“有女傭人在,你們可以放心,可以隨時打電話來查。”

    我們只好告辭。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轉頭去。

    “家敏,不要太傷心。”她説。

    我麻木地與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們幾乎潰不成軍,咪咪説我一連幾夜叫喚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從此不在了。

    黃振華少了蘇更生,什麼事都辦不成。蘇更生總算念着舊情,常回來幫我們。

    大哥把他的全部財產留給了我。

    他把他的愛分為兩份,一份給我,一份給玫瑰。他的生命是豐盛的,他給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歲,足夠有餘,生命只需好,不需長。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許多,徘徊在老房子的書房內,不大出去交際應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麗,並沒有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這種表面化的世俗禮法,照舊穿着彩色繽紛的時髦服裝。

    她又開始吸煙,本來已經戒掉,現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與她過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薦陪伴她,她卻婉辭。

    她説:“我現在這個年紀,總得學習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養,你的時間應全歸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難而退。

    家明的葬禮之後,我們家靜下來。

    再也沒有他的琴聲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懷孕的身體漸漸不便,她很堅強,仍然工作,有時極度疲倦,我勸她辭職,她又不肯,照樣撐着上班,家事交給傭人。

    我勸過幾次,便省得麻煩,對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對玫瑰那般火裏來火裏去。

    我與咪咪是一輩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來留待後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個月間變成一個標準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萬念俱灰,回家脱了皮鞋便高聲問:“拖鞋呢?”

    女傭人倒一杯曖昧的綠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種,我也將就着喝了。書房內有數幅莫名其妙的畫,我也掛了,也無所謂。

    攤開報紙,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時,頭也不抬起來。漸漸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説,一個叫衞斯理的人,寫他的科幻小説,告訴我們,生命實在是一個幻覺,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傭人説開飯,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對菜式也不挑剔,比較喜歡白切雞這些簡單易入口的肉類,很快就在肚上長了一圈肉,褲頭都有點緊,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經放棄了。

    四月份我們的孩子出生,在產房門口等,我也不大緊張。

    孩子順產,強壯,是個女孩子,我有點高興,拍拍咪咪的肩膊,半開玩笑地説:“同志仍須努力。”

    我的一生,就這樣完了吧。

    我的一生與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卻還早呢。

    我們有時也看見她。她永遠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麗、優雅、沉默,臉容猶如一塊寶石,轉動時閃爍着異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婦女雜誌仍然以刊登她的訪問為榮。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現在黃家老房子那塊地,也足以使她成為城中數一數二的富女。

    她具備了一個女人所有的最佳條件。

    我問她:“你快樂嗎?”

    “自然快樂,”她説道,“我幹嗎要不快樂?”

    當時在她的書房中,我們喝着不知年的白蘭地談天,咪咪與孩子在客廳玩,黃振華帶着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麼?”她莞爾,抬頭看着壁上懸着的一隻小提琴,“因為家明的緣故我就應不快樂嗎?我想起家明,誠然黯然,但是我認為一個人既然要什麼有什麼,就應當快樂。家敏,你亦應當快樂,就算是更生姐,我也這樣勸她,世界上並沒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低下頭,她迅速改變話題。

    “剛才我跟咪咪説,如今你輕鬆了,孩子生下來真可以鬆一下氣,你猜她怎麼説?她説:‘我又有了’。”

    玫瑰笑,“我認為她有資格投資購買荷斯頓的孕婦裝,反正要生七個,一穿七年,再貴的衣服也值得。”

    我微笑。

    “一個女人若愛她丈夫愛到生七個孩子的地步,真是……”她温和地説。

    我説:“我知道她愛我。”

    玫瑰説:“你現在身為人父,感覺如何?”

    “責任重大。”我據實。

    “大哥與更生姐這件事……”玫瑰説,“他倆現在成了好朋友,時常見面。”

    “他不是有新女友嗎?”我不以為然。

    玫瑰笑,“那些女人哪能滿足他?他現在對更生姐好得很呢,一次他同我去妮娜莉茲店,就買了好幾件白衣服,叫人送了去給更生姐,以前他哪肯這樣?以前他根本不理這些細節的。”

    “有複合的可能嗎?”我説。

    “照我看,可能性大得很,他也該約會一下其他的女子,這樣更能使他發覺更生姐的優點。”

    “你呢?”

    “我?”她笑着伸一個懶腰,“我還是照老樣子吃喝玩樂。你知道,家敏,我除了這四味,什麼也不會。”

    “小玫瑰呢?”我問,“想她嗎?”

    “小玫瑰住在紐約,常跟我通訊,在紐約長大的孩子氣派是不一樣的。”她微微仰起她精緻的下巴。

    我心中輕輕地説:玫瑰,我還是這樣的愛你,永永遠遠毫無條件地愛你。

    “家敏,家敏。”她總喜歡如此一疊聲地喚我,叫得我心神搖曳。

    “什麼事?”這真是一個使人願意為她赴湯蹈火的女人。

    “答應我,你要高高興興地生活。”

    “我沒有不高興呀。”我説。

    “這句話就已經説得夠賭氣的了。”她説。

    “我會高興,我答應你。”

    “我要淋浴換衣服了,”她説,“今晚要參加一個盛宴,我添了一件聖羅蘭的長裙,那設計真是美麗——”她伸一個懶腰,笑了,“我真永遠不會長大,到今天還為了一件裙子一個宴會而雀躍,多麼幼稚無聊。”

    然而她在我眼中並無不妥之處,我覺得一個女人要似一個女人,而玫瑰正是一個像玫瑰花般的女人。

    “與誰赴宴?”我問。

    “羅德慶爵士。”玫瑰答。

    呵,溥家明的一章已經翻過,至情至聖的人應當豁達。

    “呵,他,”我詫異了,“他在追求你?”

    “是呀,他們都這麼説,”玫瑰天真地答。

    “他們?”我問,“你是當事人,你豈不知道?”

    玫瑰聳聳肩,“當局者迷。”又微笑,那點眼淚痣閃閃生光。

    世間有什麼男人擋得住她嬌慵的這一笑。

    我嘆息了。

    “我老了,家敏,”她把臉趨到我身邊,“你看,都是皺紋。”

    笑起來的確有魚尾紋了,然而又怎麼樣呢?她仍然是罕見的美女,內美外美,無所不美。

    “我們告辭了。”我説。

    “有空來探我。”她説。

    我雙手插在口袋中不置可否。

    咪咪抱着孩子進來,我自她手中接過孩子。

    玫瑰揚了揚頭髮,站起身送客。

    黃振華與我們相偕離去。

    在車中咪咪又沉默起來。

    每次見完玫瑰,她老有這種間歇性的沉默。

    我知道為什麼。

    我説:“香港這地方,只適合賺錢與花錢,大人辛苦點倒也罷了,苦只苦了孩子們,在香港唸書,根本不合情理——”

    咪咪抬起頭,眼睛發出了希望的光輝。

    “咪咪,我們在加拿大還有一層房子,記得嗎?我們回去那裏住,生活是比較清苦一點,你或許一輩子沒有勞斯萊斯坐,但是我們一家幾口會生活得很舒舒服服,你説如何?”

    她緊緊擁抱我,孩子在車子後坐輕輕哭泣起來。

    玫瑰説過,她叫我要活得高興。

    “我會開設一間小公司,只要四五個同事,喜歡的工程才接下來做。我們會過得很好,只在暑假回來看看親戚。咪咪,我們回去就收拾行李如何?”

    咪咪在我懷中熱淚不止,她拼命點頭。

    我撫摸着咪咪的頭髮。只有最平凡樸實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玫瑰,玫瑰是不一樣的。

    再見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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