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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節

    安安不知道,迴旋音入口還站着別人。

    那天在銀行搭訕的女子打給“杜方”。

    “喂?”他猶豫了一下接起。

    “請問林明宏在嗎?”

    “我是。”

    “我們今天早上在銀行認識……”

    “誰?”對方説。

    “我們早上在銀行見面,你給了我你的名片。”

    “喔……”彼端的明宏會意過來,他解釋了一番,把杜方的電話給她,拿到電話後,沒等明宏説完,那女子就掛掉,隨即打給杜方。

    “我們約在哪裏?”她問。

    “你公司在哪裏?”

    “仁愛路和新生南路交叉口。”

    “嗯……”杜方想一想,故作嚴肅地説,“那我們就約在那個交叉口的大安分局好了。我們不熟,約在警察局門口我比較不會有危險。”

    “應該是我要擔心吧!”

    “你別擔心,我有正當職業。不信的話,要不要來我公司看看?”

    照例,杜方和陌生女子約在公司,讓她瞻仰他創業的成果。她一進門,看到一面石牆,上面寫着“Tu&Company”。牆頂端有一排鐵架,架着五個圓形投射燈,把“Tu&Company”照出莊嚴的陰影。走過玄關,空間被走廊分成兩邊,每一邊又分成三排,每一排各坐了兩個人。兩邊的最後一排後面各有一個書架,放着嚇人的專業書。書架後面有廚房、文具室,和幾間獨立的辦公室。

    “你的天花板怎麼會有這麼多管子?”

    “這個粗的灰色鋼管裏面是空調,上面這些聚在一起的白色細管裏是電線。”

    “這麼多管子多醜,你怎麼不把它們藏在天花板裏?”

    “怎麼會醜呢?結構本身就是美,管線也是結構的一部分,幹嗎要把它們藏起來?該露的地方就要露,暴露事物的原始狀態,就是一種自然的美!”

    “你是在講建築還是女人?”

    “你説呢?”

    杜方停頓一下,開始了他一貫的戲碼,“房子就是機器,有形式,也有功能。現代主義講,形式應該來詮釋功能……”

    “你看這邊的燈,”杜方指着右邊,“這些是日光燈,沒什麼稀奇,但因為我把日光燈藏在天花板下的鐵架內,日光燈往上照,光線感覺就比較柔和。”

    “日光燈要藏在天花板下的鐵架內……喔……你怕太主動的女人?”

    “我不怕女人,女人應該怕我!”

    他們走到辦公室後方。文具室擺着各種裝備,包括一台印設計圖的大機器。接下來是兩間主管的房間。杜方打開其中一間,“這是我partner的房間。”

    “怎麼還有一張牀?”

    “我partner在上海,這個房間沒在用。所以我買了一張牀,我們會計懷孕了,中午可以在這兒休息。”

    “你對員工這麼好?”

    “我不敢説我的公司多成功,但我最驕傲的是:我們公司就像一個家,十個人,感情很好。現在經濟不景氣,案子少,我都很open地告訴員工公司狀況不好,但我絕不裁員。大家一起減薪,但絕不裁員!”

    走到底是杜方的辦公室。一進門,最顯眼的是桌上的宣紙。

    “這是什麼?”

    “我在寫字。”

    “寫什麼?”

    “王羲之的《蘭亭集序》。”

    “喔,王羲之……他最近好像有在誠品演講。”

    “聽説他口才不錯,你去聽了嗎?”

    兩人配合得很好。來賓254號坐下,她看了一圈:玻璃櫃裏有毛筆,書和雜誌堆在牆角,圍着一台真空管擴大器,喇叭架在天花板,管線優美地隱藏在天花板內。

    “你不是説結構就是美嗎?那音響線為什麼就要藏起來?”

    “這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

    “音響線太細小了,暴露它只會讓人感到瑣碎。空調管夠粗,比較容易做文章。”

    “唉,我覺得藝術都是詮釋出來的,只要符合你們個人的品味,永遠可以編出一套道理來自圓其説。”

    長長的木桌上一團亂,一張圖攤在桌上,幾本建築雜誌堆在旁邊,彩色鉛筆盒大得像喜餅,攤開着,像小學的美術課。

    “你看這個,”他拿起桌上一個畫框,“這是我裱的一張餐巾紙。”

    “餐巾紙有什麼好裱的?”

    “你看看上面的圖案。”

    “這是什麼?”

    “MuseumfurKuthandwerk,這是法蘭克福博物館的外觀。博物館是德國建築師RichardMeier設計的,這張餐巾紙是他畫的博物館外觀的素描,只在博物館內的餐廳拿得到。”

    “餐巾紙有什麼好裱的?”

    “你別小看它,這是這整個公司最有價值的東西。”

    “我永遠不懂,藝術的價值是怎麼定的。”

    來賓254號不耐煩地起身走動,看到杜方筆記本電腦的屏幕,“這是什麼?”她問。

    “設計圖。”

    “這麼複雜的圖怎麼畫出來的?”

    “有CAD軟件。”

    “你是老闆,還要畫這種圖嗎?”

    “我只畫sketch,他們會把細圖畫好給我看。”

    “那就讓他們畫,我們走吧。”

    她上車,杜方替她關門,自己再坐進去,這一晚進入第二階段。

    他們開在仁愛路,車速的熒光數字投射在車窗左下角。

    “這車真酷,車速還會顯示在窗子上。”

    “最酷的不是這個。”

    “那是什麼?”

    “這車會認人的。”

    “怎麼説?”

    他在收音機前彈了一下手指,收音機竟突然睜開眼睛似的打開,出現了頻率的數字。他又彈了一下手指,收音機關上。

    “這有什麼了不起?”

    “你試試看。”

    來賓254號試了幾次,收音機都沒有反應。杜方清脆地再彈一下,音樂響起。

    她搖搖頭,雕蟲小技。

    杜方帶她去中山北路一家意大利餐館。窄小的巷弄內,不是內行人找不到。他一手包辦,從酒、開胃菜、主菜、點心,都幫她打理妥當。她只需在一旁,從容地表現性感。

    “我很喜歡你的耳環,”杜方伸手去摸,刻意碰到她的耳垂,“跟你的項鍊很搭。”

    “你是不是常跟女人説這種話?”

    “從來沒有,我欣賞女人,通常先欣賞她們的腿,你是唯一上半身先讓我感興趣的。”

    鄰桌只有一個人,他站起來去洗手間。他一走,留在桌上的手機就鈴鈴響。杜方正要進入下一個階段,那手機卻響個不停。響了三輪之後,杜方忍不住了。

    “等一下……”他跟來賓254號説。

    他走到鄰座,接起陌生人的手機。

    “喂……對不起,他現在不方便講話……我?我是他旁邊桌子的客人……他可能去洗手間了……您要不要留下電話,待會兒他回來我請他打給你……喂?喂?”

    杜方走回座位,若無其事地對來賓254號説:“哪有人隨便掛人電話的?沒禮貌!”

    來賓254號笑,杜方讓自己的魅力燒。

    晚餐後進入第三階段,離開中山北路的餐廳,順水推舟,杜方帶她上陽明山。這是他最拿手的路線,跟他上陽明山能全身而退的,目前為止只有他媽。

    看夜景時,他牽住她的手。

    來賓254號沒有抵抗,只是笑笑,“我要警告你,其實我是一個很壞的女人。”

    “不會啊,我覺得你蠻好的。”

    “那是因為你還不認識我。”

    “那我們最好就保持這樣的距離,”杜方放下手,“不要太熟,維持對彼此都有好感的感覺。”

    “好主意。”

    “等一下,”杜方露出戲劇化的抗議表情,“不行不行,這樣我吃虧,因為我是一個你認識越多會越喜歡的人。”

    來賓254號又被逗笑了。

    那晚結束後,跟杜方上陽明山之後能全身而退的,仍然只有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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