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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休息室裏並沒有走出一個怪物。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棕色頭髮,淺色眼睛,中等身材,並沒有什麼出奇之處,穿一套深色西裝、白襯衫、絲領帶,他雙眼長得太近,鼻子太大,並不英俊,但渾身有股説不出的高貴威儀,温文可親,他一走出來,氣氛立刻緩和了下來。

    我説下去:“你們轟走奧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幹了。”我站起來,“再見。”

    那年輕男人走過來,“馬小姐?”他伸出手來。

    “是。”我答應:“史篾夫先生?”我與他握握手。

    “但是馬小姐,你必需要與我們工作。”他的語氣堅決但温和。

    我對他頗具好感,因此笑問:“可是我決定不做了。”

    “我們會除去奧哈拉,你請放心。”他流利地説:“升你坐那個位置,如何?”

    我緩緩説:“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説:“放你兩個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來,“先生,與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會詳細考慮。”

    他微笑,他的臉給我一絲熟悉感,我猶疑了一刻,但他們外國人的面孔看起來完全一樣。

    我説:“我先走一步,”我站起來,“兩位再見。”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開門,一邊問:“馬小姐,你可有開車來?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鍾數。”他仍然和藹温文地建議。

    我失笑,“但我從來不與外國人吃茶。”

    他馬上説:“不可以破例嗎?”雙手放在背後,彬彬有禮。

    我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他,只好聳聳肩,“那麼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爾,非常有度量的樣子。

    我心中不禁有氣,洋人見得多,相信我,外國小子的尾巴動一動,我便知道他們的腦袋想些什麼,但是這一個,這一個卻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裏,阿嬤替我們倒來了茶。我倆靜靜的坐在那裏。

    他有重要的話要説,我知道,我覺察得到。

    什麼話?我並不認識他。

    他開口,頭一句話竟是:“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語氣是那麼具感情夠誠懇,以致我沒來得及出言諷刺他。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感覺你象上帝派下來的天使。”他絲毫不帶誇張説出這樣誇張的話。

    我緩緩説:“史篾夫先生,我們從未見過面。”

    “不,我們見過面。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國湖區的事。”

    “我在湖區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記得,我沒有見過你,我的記性極好,不可能忘記一張面孔。”

    “當時發生了一宗意外……記得嗎?”

    我陡然站起來。

    意外、湖區、爆炸、一艘遊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驚喜。

    “我是那個傷者,”他再度伸出手來,“佔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復了嗎?”我上下打量着他。

    “謝謝你救命之恩。”他低聲而熱情的説。

    “我可沒有救你。”我笑説:“你自己游過來抓住碼頭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躍下水來托住我的頭,只要吸進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點激動説。

    “任何人都會那麼做,別放在心中。”我説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説:“我特地來謝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團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別胡説,香港有幾百萬人,快老老實實説,你如何把我查出來。”

    他笑着退後一步,也還擊我一拳,“寶琳,你象個男生。”

    我坐下來,“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機構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該死的奧哈拉遭了殃,原來我出路遇見了貴人。”

    “你會留下來的,是不是?”

    “不會,”我搖搖頭,“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關係,他們早應升我職。”

    他輕輕嘆口氣。

    我説:“佔姆士,你是一個神秘的角色,但我想問太多的問題是不禮貌的。”譬如説那隻“莉莉白”號為何爆炸,他如何曉得我已回到香港,並且會得來到公司等我出現等等。

    “我只想再見你一次,”他坦率地説:“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來拉我,我只當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詞太浮誇,情操太古老,都過時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現在還失業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處見過你,或許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沒有想過去諮詢整形醫生?”我開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膽的女郎,竟批評我的鼻子。”他半惱怒地説。

    我假裝大吃一驚,“對不起,先生,我一時無意得罪你了……”

    他靜下來凝視我,“天呀,你是這麼淘氣的一個女郎。”

    我浩嘆一聲,伸伸腰,“佔姆士,見到你真好,但我還是決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長達數頁的電報,讓我男朋友回來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個住雲德米爾湖的傢伙?”他懊惱地問。

    “慢一慢,你彷彿什麼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區卡美爾警局作的供,起碼有十個警員聽見。”他笑説。

    我頹然,拍一拍大腿,“啊是。”還以為抓到他小辮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説。

    他坐在會議桌子一角,攤攤手問:“我不能約你去吃飯嗎?今夜你沒空?”

    “我不喜與洋人上街。”我拒絕説。

    “思想開放點,”看不出他也頂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開門,又轉頭説:“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風耳——”

    他在我身後怪叫,“招風耳,她現在又諷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見南施。

    她拉住我,“聽説你堅決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剛知道,消息傳得真快。”

    “死相。”她説:“老闆賠了奧哈拉六個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沒有聽説咱們董事中有一個佔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閉上眼睛,象電腦在計數尋找資料,然後睜開眼睛説:“沒有。”

    “你有沒有看見那個大鼻子招風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個假名字。”我咕噥。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還理那麼多幹什麼?我替你查了告訴你。”

    我推她一下,“你聽見我不做了,彷彿很高興呵。”

    她坦白地説:“自然,少一個勁敵,你跑得那麼快,誰曉得你什麼時候追上來?”

    我也笑了。

    “回家幹什麼?”

    “等史提芬的電話,看武俠小説。”我走了。

    我仍覺得寂寞,買了一個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櫥窗處看風景,花團錦簇的布料,縫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適合新娘子穿,我終於要結婚了,改天出來光顧這一家店子。在路上躊躇半晌,還是回到公寓。女傭已經來過,公寓十分潔淨,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氣非常温暖潮濕。

    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呢?史提芬是否會立刻趕來?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嗎?我只覺得無聊。結婚事女人的最終避難所,不錯,但至少兩人之間還得有愛情——我可愛史提芬?

    電話鈴響了,我過去聽,心頭難免有點緊張。

    英國長途電話。

    “史提芬?”我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來的電報,我怕是急事,拆開來看過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個月才回來,我會設法聯絡他。”

    我頓時啼笑皆非,“撒哈拉!”他為什麼不去地獄!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説:“麻煩你儘快聯絡他。”

    那邊説,“是。”掛斷了。

    求婚信都讓不相干的人看過了,真倒黴。

    下個月才回來,好小子,下個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載難逢的機會,伊竟夠膽錯過,我氣苦,伊以為伊是令狐沖,我還等他一輩子呢,誰要當這個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發裏,幾乎沒有放聲痛哭,我還以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會趕到香港,出現在我公寓裏,讓我靠在他的肩膀訴苦呢。

    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一個不在身旁。

    撒哈拉!願沙漠毒蠍送他上天堂。

    我喪氣得不得了,一點鬥志都沒有,上慣了班的人,一旦閒在家,苦不堪言。

    賤骨頭。

    也許可以替仙人掌們轉個盆,但它們會不會因此暴斃呢?我猶疑着,如此潮濕天氣已經對它們無益。

    拿了鐵鏟出來,門鈴響了三下。

    我連忙去開門,即使是抄電錶的人也好,可以説幾句話。

    打開門——“佔姆士!”我歡呼,“你呀。”

    佔姆士意外,朝身後看看,奇道:“你態度大不同呀。怎麼對我親密起來?”他手中還拿着花束呢。

    我趕快開門,“我悶死了。”

    他笑着進門來。

    “請坐,哪一陣風把你吹來?”

    “我誠心來約你。”他奉上鮮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與滿天星,漂亮得叫我側目。

    “呵,佔姆士,你是個好人,”我説:“我沒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來你不肯做女人,哪個男人敢送花給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雙手收在背後,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錯,佈置得很清雅。”

    “謝謝你。”我給他做茶。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個人,週末兩個人,有時開性派對。”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佔姆士,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辦。”我把雙腳擱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頭的説:“你又不讓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撐着頭,“你先説,你是誰?”

    “我是佔姆士史篾夫。”

    “這我知道。”我換一個姿勢坐。

    “我在劍橋念大學。”

    “什麼程度?”我咻咻嘴。

    “學士。”

    “蹩腳。什麼科目?”我一點面子都不給。

    “歷史。”他尷尬得要命。

    “嘿!”我裝個悶樣,“那麼大塊頭的男人,什麼不好讀,去讀歷史,你的時間用在什麼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嗎?”

    他反問:“你説話怎麼唇槍舌劍的?”

    我抿住嘴笑。

    “難為人家還説‘中國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點象娃娃呢?”

    他説中了我的煩惱,是,眾人眼裏,我是一個最最精明、永不出錯的女人,視男人如芥草,一開話盒子機關槍就把他們掃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慾,社會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獨立能幹,一方面又要求我們痴憨如娃娃,這真是……。

    我露出顧忌彷徨的神色來。也許真該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納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佔姆士探身前來問:“你怎麼了?”

    我搖搖頭,裝個鬼臉。

    “有什麼不開心的事,與我説清楚,我來幫你。”

    “我並沒有具體的煩惱。”

    “那麼我們出去走走。”他建議説。

    “你以前到過香港?”

    “一次。”他説。

    “有什麼印象?”我問。

    他猶有餘怖,“吃過蛇肉。”

    我微笑,“你看過功夫電影沒有?”

    “電視上看過。”他説。

    我詫異,“你也算是個有錢的公子爺,幹嗎晚上坐電視機前面?”

    “哪裏約會去?”他説:“你又不肯跟我走。”

    “沒有女朋友?”

    “最近訂婚了。”他説:“情況比較好一點。”

    “啊,恭喜恭喜,”我説:“那為什麼你尚有這副無聊相,這頭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會兒,“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麼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説:“我老子説: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來,佔姆士,我破例與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佔姆士站起來就預備走,我説:“下次任憑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準走,第一次當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憐的洋小子。

    我駕車與他到郊外,在倒後鏡看到一輛黑色的賓利釘着我們良久,便問他:“認得後面這輛車子嗎?”

    他看一看,“是我的車與司機。”

    “怎麼……”我既好氣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禮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聲。

    “我仍覺得你面熟,”我説:“現在很少年輕人仍堅持穿西裝了,你不覺得拘謹?頭髮那麼短,象紀律人員……”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來。

    “你這小妞,別以為你救過我一次就可以盡情糟蹋我,我受夠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鎮靜點,我在駕車啊。”車子大走之字路。

    後邊的賓利嚇得連忙響號。

    “混球!”我罵他。

    “從來沒有人敢罵我混球。”他氣。

    “你家裏人把你寵壞了,可憐,”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幹什麼的呢?”

    他用手撐着頭,“大企業。”

    “你是承繼人?”我問。

    “是。”並不起勁。

    我把車停在近沙灘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馬上讚歎,低聲地説:“啊,這真太美了。”他打開了車門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掃他的興,陪着他。

    他説:“我可還沒見過這麼美的沙灘。”

    “這叫淺水灣,”我告訴他,“當年在這裏打過仗的,Repules艦就在這裏被擊沉。”

    我靠着車窗,“這是我最心愛的沙灘,走遍全世界,沒有一處更美麗,早晨下雨的時候,在那邊的酒店長露台吃早晨,坐一兩個小時,常令我覺得,活着還是好的,我向每一個人推薦此處。”

    他並沒有轉過頭來,卻問我道:“特別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別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髮被風吹起,背影看上去相當寂寞。

    “從來不曾有人帶我到這種地方來過。”他惋惜的説。

    “每個人都可以來。”

    “那種大紅花的樹叫什麼?”

    “影樹。”

    “這是我理想中的東方情調:豔紅的花,深綠草地,晴空萬里,捕魚的女郎有蜜黃色的皮膚與你這樣的面孔。”他仍沒有轉過頭來,聲音裏卻充滿了渴望。

    我不出聲。

    海水滔滔的捲上沙灘,遠遠傳來人們寂寥的嘻笑聲。

    “但我來過香港,失望的是人們英語説得太好太做作,市容過份繁榮整齊匆忙……”

    我既好氣又好笑,“嚮往洋人們心中落後的中國……你太離譜了。”

    “你難得不向往以前的日子?”他轉過頭來,眼珠是灰藍色的,“寧靜動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説。

    他嘆口氣。

    “你這次住什麼酒店?”我問。

    “朋友家。”

    我吸進一口氣,空氣潤濕而美麗。

    他家的司機自賓利走出來,與他輕輕率了幾句話,他點點頭。

    “有事嗎,佔姆士?”

    他説:“有一個宴會,要回去準備一下。”

    “別客氣,那你先走好了。”我説。

    “我不想去這種宴會。”他懊惱地説:“我情願與你閒談,我覺得你是唯一會對我説真話的人。”

    “別孩子氣,”我微笑,“來,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機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幾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麪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只捧着碗吃麪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麼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説話,你聽不聽?”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説。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麼人沒有?”

    “明天再説,”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麼?”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與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着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麼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説。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家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麼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説。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説道。

    “知道了。”

    南施説:“睡前聽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傭人卻打電話來説:“馬小姐,明天我家有點事,我不來了,後天替你補回鍾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於來臨,沒有什麼比傭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説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矇頭昏迷在牀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傭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趕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麼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種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幹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裏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家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象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傭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麼嚷的?”我兇霸霸的説:“到朋友家,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麼?”他不服氣。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兒熨衣服——幹嗎?”我沒那麼好氣。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着還是好的,多麼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佔姆士,只見他滿頭大汗,捲起袖子在那裏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家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氣。”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説:“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麼自由。”他忽然説。

    “並不見得,”我説:“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説:“未婚妻並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説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温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説的都是事實,你還向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佔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幾隻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佔姆士老友,”我温和的説:“你做人放鬆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麼多了。伴遊女郎,今天我們上哪裏?”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罵,“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説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兒!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掛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着微笑。

    我悻悻的説:“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氣地説:“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説。

    “佔姆士,你還要在這裏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説。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説:“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機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説:“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麼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説:“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説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種生活。”我説:“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復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蟲,雖死不僵,死撐着場面,家裏婢僕如雲,‘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着,如温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氣温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説:“你並不瞭解內情。”

    我説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幾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説起,我嘆口氣。“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佔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決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佔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家他們叫你什麼?佔美?佔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異,“為什麼?”

    “我的家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麼奇怪的稱呼。”我説:“改明兒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説:“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説笑胡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氣。

    我頓時委曲起來,“生活這麼緊張,”我説:“叫我怎麼正經得起來?誰要對着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鋪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説:“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麼可以做什麼。”

    “佔姆士,哭喪着臉有什麼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脱離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嘆口氣。

    “我看我們還是説些風花雪月的事兒吧,”我氣,“我與你同病相憐,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説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絕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麼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説:“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體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佔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與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嶽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才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聽。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氣的噎住,“你跟他説,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麼?今天晚上我請佔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着頭,思考良久,終於抬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氣,勇氣,馬寶琳,勇氣,必須提起勇氣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佔姆士躺在沙發上睡着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説,用墊子墊着頭,埋頭苦讀。初夏温暖的天氣,身體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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