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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回到公寓,倒了威士忌,邊喝邊看電視新聞——

    不再有佔姆士的新聞。

    我那老友明天就該打道回府了。我攤開報紙,翻到聘人版,五花八門的職位空缺,式式俱備,種類繁多,不怕沒事做。骨子裏都一樣:穿戴整齊了卷着舌頭去説洋話,不是不肯受委曲,不是不聽話,不是不肯敷衍人,不是沒有真才實學,不是不願吹捧拍來陪着他們混,不是不肯苦幹,卻還得看大爺眼睛鼻子做人,爺們喜歡你,你的真本領才有了着落,否則就冷板上坐十年八載……

    捱到大學畢業,也並沒有獲得世界之匙,我苦笑了,願白領們都來同聲一哭。

    我取過一隻枕頭,壓住了臉,培養睡覺的情緒。

    電話鈴嗚嗚地響,我去接聽。

    “寶琳?”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

    “是。”我有氣無力,“哪一位?”

    “我呀。”

    “你是誰?”

    “天,我是史提芬,寶琳,你連你未婚夫的聲音都不認得了?”他好興奮。

    我跳起來,“霍”地坐直,“史提芬?”忽然聽到他的聲音,卻猶如陌生人一般。

    “罵我吧,罵吧,寶琳,我明天立刻去買飛機票回來接你。”他雀躍萬分。“在撒哈拉我看到了最美麗的蜃樓,人家都説會給我帶來好運,果然,一回家便讀到了你的電報。”

    一個月前的電報。

    我問:“你現在在家裏?”

    “寶琳,真抱歉,我離開了那麼久——”

    “你去摩洛哥幹什麼?”

    “一份地理雜誌邀我去拍點照片……這是題外話,寶琳,廿四小時之後我們可以見面了。”

    “你記得我家地址嗎?”我提醒他。

    “當然記得,”史提芬説:“不來,我會對你好,你是不會後悔的。”

    但是我卻只覺得他的人很遙遠很遙遠,聲音亦很遙遠很遙遠,他並沒有給我一絲一毫的安全感或是歸屬感。

    “等我來!”他説:“寶琳,我愛你,你知道我是一直愛你的,再見。”

    我緩緩放下聽筒。

    我可以想象得到的孩子氣的面孔,脹的通紅的脖子,一夜睡不好,訂了飛機票趕來看我……但是我不愛他,此刻我需要結婚,但是我不愛他。

    結婚與戀愛是兩回事,這我知道,但自小到大,我有信心,我本人可以把這兩宗大事聯繫在一起,如今忽然發覺自己淪落到這種地步,要為結婚而結婚了,忽然悲從中來,震驚得不敢落淚。

    我一個人坐着,窗外的暮色漸漸罩籠,我也沒有開燈,天竟黑了。

    我如住在五里霧中,不知身在何處。

    那夜我躺在牀上至鼻酸眼澀,方才入睡。

    夜裏做夢,人沒有老,樣子沒變,只是自己厚厚的一頭白髮,夢中慌忙的想:怎麼辦呢,要不要染?一事無成,頭髮竟白了……

    門鈴大響,我悚然而驚醒。

    一睜眼只覺得雙目刺痛,紅日豔豔,不管我的頭髮是否雪白,我心是否創痛,太陽照樣的升起來了。

    我去開門,門外站着佔姆士。

    在白天,我做人是很有一套的,連忙將慌亂鎮壓下來,掛上一個叫歡容的面具,跟他説:“佔姆士,這麼早,不是説下午三點嗎?我都沒洗臉,一開口,口氣都燻死人。”

    他靜靜看我一眼,進屋子坐下。

    佔姆士又換上他深色的西裝,理過頭髮,一雙黑皮鞋擦得光可鑑人的。

    我笑道:“聽説你們小時候,綁鞋帶都由傭人蹲着服務,可是真的?”

    他凝視我。

    我説:“鐵定幾時動身?我給你買了一件好東西,供你旅途消悶的。”

    他開口:“寶琳,你説話太多驚歎號,太誇張浮躁,小説家下史葛費斯哲羅説的:‘文章中驚歎號象是對自己説的笑話大笑。’實是非常淺薄不入格的作風,你幾時改一改。”

    我心如被利劍刺了一下,卻死硬派的撐着不理,我把禮物盒子取出來。

    “看,這是什麼?”我拆開盒子,“這是一副電腦國際象棋,不但會與你對弈,而且會説話,對每一着棋的得失,都發表評語,最適合象你這麼寂寞的人用,喜歡不喜歡?所費不菲呢。”

    他望着我。

    忽然之間我的聲音變得很刺耳,“喜歡不喜歡?”我追問。

    佔姆士以平靜的語氣問:“你為什麼哭?”

    “哭?”我一怔,反問。

    我抬頭看向牆壁的鏡子,可不是,鏡子中照出我的面孔,一臉都是眼淚。

    我跌坐下來,再也忍不住,渾身簌簌的顫抖起來。

    佔姆士説:“命中註定我要認識你,你擺脱不了我,我來不是道別,而是接你與我同行。”

    我瞪着他。

    “何必隱瞞自己的感情?你騙了自己,但騙不了我,寶琳,收拾一下,跟我走吧。”

    他輕輕握住我的手。

    我睜大了眼睛,看着他。

    “標不要問我任何問題,能夠戀愛的時候,多享一下,跟着我走。”

    我並沒有再多作掙扎。

    將門匙掛號寄出給南施,我只提了只小皮箱,便跟佔姆士上了他的郵船。

    在船上,我習慣了他的舊式煙囱泳褲,皇室特用牙膏的怪味兒,天天早餐的油膩煙肉,下午茶的華而不實。

    他們的享受與平民不同——差太多了。市面上一般流行的玩意兒,他們根本就接觸不到,我帶着幾副電視遊戲,他為“太空火鳥”着迷,一邊與墊子游戲爭分數,一邊怪叫:“太棒了,太棒了。”他只能打到百餘分,而我不費吹灰之力,一下子就五千餘分。

    他叫我“神射手寶琳”。他不知道我已經苦練了半年,那時候日日下班,左手拿一杯威士忌,右手就按鈕,這也是鬆弛精神的好方法,練熟了之後完全知道“火鳥”有幾個排列。

    但是佔姆士不同,他好此不疲。我倒是喜歡躺甲板上曬太陽。各人只珍惜生活中欠缺的東西,任何幸福如排山倒海般來臨時,就不值一文;獨身女人的自由,王孫公子的權勢,太太們的安全感,無論得到什麼,我們還是不快樂不滿足。

    此刻我的心也戚然,這不過是一個短暫的假期,時間總要過去的,我會還原,回到我往日生活的茫茫大海中去,脱離王子,獨自生存,回憶將化為薔薇泡沫,消失在紫色的天空中。

    佔姆士在甲板上蹲下,“你在想什麼?”

    我微笑。

    “你皮膚越來越棕色了。”他温柔的説。

    “你父親可有情人?”我問他。

    “我不清楚,謠傳在我未出生之前,有一位柏堅臣太太,自幼與他青梅竹馬,柏太太生下兒子,歐洲有小報傳是父親的私生子,後來父親接受柏太太的請求,成為那孩子的教父。父親大婚時只邀請柏太太的母親。”

    我想起來,“我讀過這位柏堅臣太太的自傳。”

    佔姆士微笑,“將來你可會寫自傳?”

    “當我山窮水盡的時候……”

    他斷然説:“有我活一日,你就不會有那種日子。”

    “你未婚妻聽了有什麼感想?”

    他不答。

    過了一會兒他説:“父親與母親結婚不久,也發生感情危機,當時父親離家出走,乘的就是這艘船,從歐洲到澳洲,再往北美,在船上渡過四個半月。”

    我聆聽着。

    “他們也是人。”他輕撫我的頭髮。

    我握住他的手。

    “當時他在船上有一位女秘書相隨,據説他倆到處參加瘋狂派對,船終於到家,母親逼女秘書辭職,父親至今引為憾事。”

    “他們是否相愛?”

    “母親愛父親,那自然,”他停一停,“至於父親本人,他毫無選擇,那時我國政亂,需要母親的幫助來重振聲威,鎮定經濟。瑪麗公主帶來的威勢的確非同小可……”

    “對於你的行為,她怎麼想?”

    “你不必問太多了,這是我與母親之間的事。”佔姆士説。

    我模仿他的口氣,“這個不用問,那個是我自家的事,男人自有分寸,你不必理那麼多……”

    “你這個女人,”他搖搖頭,“只有你能征服我的心。”

    我説:“那是因為你沒有時間去真正認識一個女人,偶然玩一次火,便覺得不能剋制的興奮。”

    “玩火……”他説:“我母親也曾用過這兩個字。”

    “是不是?”我笑:“英雄之見略相同。”

    “她説不怕你將來寫自傳,怕是怕你以前的男朋友也寫起自傳來。”

    我仰起頭哈哈哈地笑。

    我也有快樂的時刻。

    打長途電話給南施,她什麼也不問,只説史提芬人在香港,問她要去了門匙,天天哭喪着臉坐在握公寓內等我的消息,與那具會説話的電腦象棋遊戲作伴,倒是益了他。

    “幾時回來?”她終於忍不住。

    “等他結婚後,我不回來也得回來。”

    “幾時?九月?”

    “是。”

    南施不響,隔了很久她問:“我想這一切還是值得的,是不是?”

    我不響。

    “但是旁的吸引力那麼多,你怎麼知道你們之間尚有感情存在?”

    “世界上的女人那麼多,他未必要選中我。”

    大姐輕笑數聲,“現在跟你多説無益,人在戀愛中,或自以為在戀愛中,連一團烏雲的下雨天都變成深紫色的蒼穹,無窮的風,啪啪打動原野的心……”

    “歪詩人!”我苦笑。

    “祝你快樂。”她輕輕説。

    “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假期。”我也輕輕説。

    我與大姐常常輕輕地説這種電話,我也象所有的女人一般,不能保全秘密。

    我多多少少要找個好對象傾訴一番,多年來這個人是大姐,説不定她會出賣我,但我不在乎。

    船經過南太平洋的時候,我已經曬得深棕色,一雙手反轉來看,手心與手背黑白分明,佔姆士往往為這個笑半天。

    我們故意繞着圈子,船上四五個隨從及下人一直不發一言,但他們雙眼出賣了他們心中的好奇。

    到達地中海的時候,直布羅陀海峽著名的白堊峭壁宏偉美觀,海鷗成羣在壁上回轉,我倆抬頭觀賞良久。

    佔姆士説:“甚至是皇帝,也不過只能活短短的一段日子,只有大自然永恆的存在。”

    我吟道:“皇杖與冠冕,皆必需崩跌,在塵土中平等地,與貧窮的鐮刀與鋤頭共處。”

    他微笑,“你的英國文學尚過得去呀。”

    我忽然譏諷他説:“不是每個女人中學畢業後,都只懂念一年家政然後去當保姆的,這世界上有許多醫生律師甚至政客都是女人,記得一兩句詩算什麼?”

    他反而高興起來,“咦,指桑罵槐,彷彿有點醋意,這表示什麼?你愛上了我嗎?”

    我只好笑。我立刻問及到了他的地方,他會如何安排我的居留。

    我沒有維持這種風度,費時不自在,我不想與他隔膜頓生,我喜歡發問。

    象“我住在哪兒?你家的馬房?”

    象“老孃身上沒錢,一個子兒也沒有,你有沒有信用卡?我在百貨公司能否掛帳?”——

    “船上這些侍從是否會把謠言傳出去?不如殺他們滅口——推下海去喂大白鯊。”——

    “到了家你就沒有空陪我了,大概是要把我養在深宮裏的,我能否捧戲子觀劇去消磨沉悶的時刻?”

    他會假裝生氣,“你為什麼不對我表示懼怕,象其他的女人們?”

    我忍俊不住,“她們也不見得怕你,她們只是與你陌生疏遠。”我指出。

    他消沉:“我沒有朋友。”

    “你至少有弟妹。”我説:“可以互相訴苦。”

    “哼。”

    “據説你與妹夫不和?”我問。

    “我管他叫‘霧’。”

    “咦?”

    “又濕又厚。”

    我微笑,厚作蠢解。我説:“可是我們這些普通人也不見得找到朋友,我時常懷疑世上油若干名詞是人類虛設來自我安慰,對短暫虛無痛苦的生命作一點調劑——象朋友、愛情、希望這些術語,不外是騙我們好活下去。”我非常悲哀。

    “可是我是愛你的。”他説得那樣真摯,老成的面孔第一次發出稚氣的光輝。

    “我們相愛如一對好友,”我温和的説:“我可以確定我一輩子不會忘記你,但這還不是愛情。”

    “什麼是愛情?”他微愠。

    “世界上根本沒有這件事。”我説:“我覺得我們兩人的關係已經夠好了。”

    他只好澀笑。

    他將我安置在高級住宅區一所美麗的公寓中。一應俱有,給我零用錢,一個電話號碼,大事可以找他。

    我喜歡公寓的廚房,寬大舒適,我可以一展身手。

    對於自己的前途,我非常樂觀——這是我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我有信心,當這一切過去,我可以回家從頭開始再做馬寶琳,一個事業女性。

    我是個樂天派,無拘無束,對於生活中不如意的洪流,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總有辦法渡過難關。

    最主要是我對佔姆士毫無奢求,他給我的,我坦然接受,不論多少,都不傷我自尊。

    佔姆士不能給我的,我也不苛求,我們是……老朋友。

    我並不寂寞,駕小車子到處去逛,可以做的事很多,城裏名勝古蹟特多,博物院、美術館,到處風景如畫,我有種真正度假的感覺,因為我這次真正能夠放下屠刀,做個無業遊民。

    尤其喜歡逛古董街,一整條街上都有十九世紀廿世紀初不值錢的小貨色——一個筆座,一盞枱燈,照片本子,一件繡花背心……。

    這些店都叫我留戀,佔姆士如果不來找我,我就往那裏鑽。

    我也計算過佔姆士大婚的日子,不遠了,我感喟的想,這一切就要化為薔薇泡沫了,怎麼樣的來,怎麼樣的去,王子終於要同鄰國的公主結婚了。

    但是我竟這樣的愉快。

    星期三,我出去買作料做佔姆士喜歡的煙三文魚加炒蛋,預備等他回來吃。

    一出門就覺得有人盯我的梢。

    我省覺,頭一個感覺是記者。

    但這人不象,伊開一輛小跑車,盯了我幾條街,我到肉店,他也到肉店,我買花,他車子停在花檔,我朝他看去,他也不避忌,向着我笑。

    我捧着食物與其他的東西向他那邊走去,他居然連忙下車,禮貌地對我説:“小姐,允許我幫你忙。”他替我捧過大包小包,但是稍欠風度,目不轉睛的看牢我。

    我心頭靈光一閃,微笑問:“你是亨利?”

    “不,”他笑,“我是愛德華。”

    “啊,你是那個有羅拔烈福面孔的弟弟。”我説。

    他面孔忽然紅了。

    “你盯着我作甚?”我問。

    “我想看看佔姆士的女友。”他坦白的説。

    “你怎麼知道我住哪兒?”

    “媽媽大發脾氣,與佔姆士起衝突時我在旁聽見的。”愛德華説。

    “你母親雷霆大作?”我心頭一震。

    “是。”他仍然笑嘻嘻地。

    我不禁有點擔心起來,“佔姆士應付得來嗎?”

    “你請我吃茶,我就告訴你。”

    “你這個人,賊禿兮兮,不是好貨色。”我罵他道。

    “你果然是個美麗的女郎。”他欠欠身,“我非常諒解佔姆士。”

    “謝謝你,”我非常喜悦:“你太誇獎了,很會説話。”

    “茶呢?”

    “我又不是開茶店的。”我説。

    “至少讓我替你送貨。”他説。

    我笑了,上了車。

    他在一旁説:“佔姆士説得對,你的確與一般女子大有不同。”

    “少説廢話哩,跟着來吧。”我説。

    他嘻嘻的笑,車子跟在我後面。

    我招呼他進屋子,問他要喝什麼。我説:“你哥哥最喜歡牛奶與沙濾水,否則來一個馬天尼也好,最不喜歡咖啡或茶——你呢?”

    愛德華好奇地打量着公寓,他並不回答我。

    “喂,”我既好氣又好笑,“瞧夠了沒有?”

    他向我擠擠眼睛,“你清楚我大哥,倒是比我大嫂更透剔。”

    “告訴我,你未來大嫂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好奇。

    “一個稍遇刺激,便咯咯亂叫拍起翅膀的小母雞。”

    我一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她實在太年輕無知,而大哥實在太老成持重,站在一起,非常可笑,上星期閤家去參加表弟的婚禮,在教堂門外,大哥站得似一尊石像,而她卻不停東張西望,按帽子撥裙子,母親立刻皺起了眉頭……”愛德華説得活龍活現。

    我笑説:“瞧,堂堂一個女勳爵,在你們嘴裏尚被詆譭得這樣,嘖嘖嘖,將來説起我,還不知道不堪如何呢?”

    “誰敢説你壞話?”愛德華講得誠心誠意,“女勳爵不過是世襲的,又不需要品德學問,就象我,説不定時個壞小子。”

    我看住他,只好笑。

    “大哥年薪才二十九萬美金,據説在香港,做小生意也不止賺這個錢,你既不是為他的財,那一定是喜歡他的人,是不是?”

    我不答。

    “但是他這個人是出名的討厭,沒有人喜歡他,你為什麼是例外?”

    我笑吟吟説:“你打聽這些,不是想得了消息出賣給小報吧?”

    “毫無疑問,你是個漂亮的女郎,連母親都説,你的美貌使她不忍太過責怪佔姆士……”

    “你的話真多。”但不討厭,“而且誇張。”

    “我則喜歡你的膚色。”他凝視我。

    “皇室婚禮進行得如火如荼了吧。”我問他。

    他裝一個鬼臉,“真象做一場戲,我發誓當我結婚時,要娶個我所愛的女子。”

    我不響。過一會兒我説:“那個被你所愛的女子,不一定是幸運者。”

    “告訴我,你如何會喜歡佔姆士,他是那種每朝七時三十分起牀,夜夜不過十二點便上牀的人。”這小子不肯放過我。

    我拒絕回答。

    “他的嗜好是閲讀、看電視、作水彩畫與烹飪,你聽見過沒有?多麼乏味。”愛德華作一個暈厥狀,“他的車子是愛斯頓馬田與福特,多麼老土——你真的想清楚了?”

    就在這時候,佔姆士推開大門進來,我驚喜,而愛德華卻沒有發覺,猶自滔滔説下去。

    我強忍着笑,知道立刻有好戲看。

    “他最喜歡的作者不過是亞歷山大蘇森尼律,他最心愛的玩具是一具電視錄映機,他説話前先舉起食指,上唇不動,笑得象氣喘,時常掛住虛偽的微笑,神經質地握緊雙手,又鬆開雙手,右手常伸入左手袖口,象是在摸索一條不存在的魔術師手帕。”愛德華説得眉飛色舞。

    冷不防佔姆士暴喝一聲,從他身後撲向前,捏住他脖子死命搖晃。

    “扼死你,扼死你。”佔姆士大叫。

    愛德華嗆咳,死命掙扎,兩人滾在地下。

    我笑嚷:“宮庭大慘案,喂,謀朝篡位,不得了,救命,來人,救命。”

    他倆站起來,佔姆士猶自不放過他老弟。

    “你想怎地?在我女人面前説我的壞話。”

    “這些全是事實。”愛德華不服帖。

    我説:“你們兩個都給我坐下。”

    佔姆士猶自問:“你是怎麼找到這裏來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愛德華辯。

    “愛德華,我有重要的事跟寶琳商量,你快回去,當心母親剝你的皮。”

    愛德華反唇相稽,“不知道是誰的皮就快要掛在大廳牆上做裝飾呢。”

    我説:“愛德華,你別盡打岔,佔姆士真有話跟我説,我們改天再見。”

    愛德華默默站起,他對我説:“寶琳,我知道大哥喜歡你的原因:只有你把我們當人看待。”

    他轉身走開。

    隔了許久,佔姆士説:“愛德華這話驟然聽來好笑,實則上無限辛酸。”

    我斟給他一杯佔酒加蘇打水。“可是要叫我走了?”

    “寶琳。”他緊緊握住我的手。

    “你母親震怒了?”我輕問。

    “我連保護一個女人的力量都沒有。”

    “不是沒有,”我説:“代價太大了,何必呢。”

    “我會送你走。”他低頭。

    “很好,你隨時通知我,我只需要十五分鐘收拾雜物。”

    “寶琳——”他抬起頭來。

    “什麼?”我説:“我們還是好友,你有話盡説無妨。”

    “寶琳——你竟沒有怨言?”

    “生活中充滿了失望,我已經成習慣,我從來不是一個任性的人,好勝與倔強或許,但從不任性,而且最重要的是,佔姆士,從頭到尾,我們的關係建立在友誼上,是不是?”我的手按在他肩上,不知怎地,心中非常心酸。

    “後來我向父親求情——”

    這是意外,我抬起頭。

    “父親出乎意料的同情我,我們尚有兩個星期時間。”

    “佔姆士,我想我還是早兩個星期走的好,”我温和的説:“不見得你尚會邀請我參加你的婚禮。”

    “再施捨一點點快樂給我,”我忽然懇求,“我這一生中,從來沒有比現在更彷徨。”

    我連忙説:“但是佔姆士,我也一直很喜歡你這個伴,清別説到‘施捨’這兩個字,若你只是普通一個富家子,説不定我就嫁予你,乖乖地在家享福,但現在這種情況,為了保護我自己,我不得不替自己留有餘地。”

    “我只是一個懦夫。”

    “大勇若怯,”我説:“大智若愚。你的情意我心領了,難怪你母親要生氣,我並沒有守諾言,她大概也猜到我是故作大方,根本沒有可能實行這個諾言,你立即送我走吧。”

    “我辦不到。”

    我既歡喜又傷感,怔怔的看牢他。正如愛德華所説:他是一個極度乏味與古板的男人,但因他真正的喜歡我,我在他身上發掘到其他的好處,我因此回報他以同等樣的感情。

    “我得回去了,你若覺得煩悶,我叫愛德華來陪你。”佔姆士説。

    “沒有這種事,”我説:“我不能再惹麻煩。”

    “你為什麼要控制自己?連我都沒打算這樣做了。”他責備我。

    我哀傷的説:“因為我不能一整天躲在馬球場過日子,因為我打算好好的活到八十歲。”

    “你與我吵嘴!”他忽然怒不可遏,“你從來沒有服從過我,處處譏笑我……”他站起來走了。

    我擔心他,他的情緒是那麼不平穩,從窗口看出去,他開着吉普車飛一般的駛開。

    佔姆士佔姆士,我喃喃的説:正因為我倆時日無多,才應該心平氣和,快快活活,何必浮躁不安。然而,他在毫無挫折的情況下長大,稍遇一點點不如意,立刻痛不欲生……伊實在不是一個理想的丈夫,男人應該懂得克服困境,活得如一個魯賓遜,不應象他那樣,一輩子住在井底下,擁住皇杖皇袍做人。佔姆士是那麼無助……我真正的開始同情他,原來在高貴的儀表之下,他痛苦的細胞比我更多。

    縱然如此,我也不能寵壞他,正如對其他的好友一般,對他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惋惜,但是愛莫能助。

    明兒他脾氣好轉,我會跟他出去玩一天,慶祝我們兩個人的感情結束。

    現在我要收拾行李。

    我也佩服自己的冷靜,歷年來的性格訓練,發生了大事情懂得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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