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小熊好可愛,我買回去送小柊好了,她一定會很喜歡。」琬琬貼着玻璃窗探望。
「小柊快八歲了,已經過了喜歡布偶的年齡了。」小柊她娘笑道。
「才八歲而已,泰迪熊是全年齡的人都喜歡的禮物。」
「好吧,妳再逛逛好了,我先回去看看她。」
「好,我們回飯店見。」
換肝手術極為順利,不過身體上還需要相當時間的靜養,汪迎鎧把他住處的其中一間房間改裝了一下,增加電動起降的牀和方便架設醫療設備的架子,小柊上個星期出院,便直接住了進去。
本來琬琬以為她們會有另外的房間,不過汪老大説——
「玻璃迷宮做的是營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如果妳們想住免錢的房間,全飯店只有一個地方。」
她們也不是非住「免錢的房間」不可,可是琬琬轉念一想,她們現在花的錢已經全部是他的錢了,再拿「他的」錢花在「他的」飯店上以表達節操,何苦來哉?
兩年下來,書呆的個性多少磨得懂一點現實面,所以她沒有跟他爭那些無謂的自尊。現階段的一切以鄭氏母女倆最經濟、最方便的方式為主,小柊的需要比任何事都重要。
幸好他的套房雖名之為套房,其實已經是一間百坪以上的豪宅,光卧室就有四間,她住回自己舊日的房間,鄭姊為了照顧方便和小柊住同一間,還多了間房間出來。
幾個星期的緊迫生活實在也是累了。鄭姊只要專心照顧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還得擔心一個大的。
不過……想到汪迎鎧就是自由自在過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牀出門上班去,半夜回來她們已經入睡了,幾乎沒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沒什麼需要「擔心」的。
……好吧,或許心裏還有一點小小的受傷的感覺,當初明明是他對不起她,難道他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因為人家已經不再愛妳了,再沒有必要花時間博取妳的諒解。
既然如此,他又為什麼要幫忙處理小柊的事呢?
早點把事情弄完,妳們早點回台灣,他才可以早點解脱。
琬琬想完,更覺沮喪。
如果能夠不再見面多好,起碼她記得的,還會是那個温柔愛笑、愛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過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着一身輕便的牛仔褲和襯衫,對她揮一下手。「我以為自己看錯了。我聽説妳離開拉斯維加斯兩年多,怎麼突然回來了?是來旅行的嗎?」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個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懷才不過的怨懟相,眼前的班尼卻是神清氣朗,連氣質都差很多。
「你看起來過得很好。」她誠心誠意地道。
班尼聳了個肩。「還不就過日子嗎?來吧,我請妳喝杯咖啡。」
反正現在也不會有個老公出來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點頭。
「妳現在在做什麼?」兩人在百貨公司的中庭咖啡廣場坐下,班尼閒散地問。
「我在台灣一家飯店服務,幾個星期前陪一個朋友的小孩來美國動換肝手術,你呢?」
「老樣子,在米高梅飯店當領班。」班尼隨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連忙把咖啡放下來,以免燙傷了手。
「當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麼?」班尼啜了口咖啡問她。
「其實、其實當初你會被米高梅飯店解職……」琬琬遲疑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説。
「是因為妳那個親親老公幹的好事?」班尼繼續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開始就懷疑過了,後來也猜得八九不離十。依照汪迎鎧的個性,這完全就像他的手筆。」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説別人的事一樣。
「那你、你有沒有、你為什麼、你……你……」琬琬吃驚到都結巴了,甚至連自己要説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這份工作一開始也是他弄來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換成我,八成也會這麼做!」班尼道。
「這份工作也是他弄來的?」
「怎麼,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門口讓他撞見我們兩個一起,我就有預感他大概不會讓我在妳身邊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闆的個性是絕對不會受他的施壓,把我開除的。所以當米高梅餐飲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鐵定跟他有關。因禍得福嘛,沒有什麼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來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個丈夫也不是善類,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後來又是怎麼得回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鎧,告訴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來,就這樣。」班尼聳了聳肩。
「你還真爭氣。」她瞪了瞪圓圓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這樣的機會,我為什麼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他跑上門找汪迎鎧,開門見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領班職位要回來。」
「而你覺得我會願意幫你?」汪迎鎧坐在那個豪華大辦公桌後面,把玩着一支鋼筆,慵懶地盯着他。
「為什麼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個『原因』已經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趕跑的,我沒有必要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價。」
當時汪迎鎧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認,自己到最後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執地站在那裏,絲毫不露懼色。他們那種天生的強者,對弱者毫無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懼色,一切就結束了。
而且,坦白講,班尼覺得這男人也滿肉腳的,竟然連琬琬那麼單純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話,他絕對不會犯這種錯。
思及此,班尼更挑釁地瞪回去。
汪迎鎧突然笑了起來。
「好吧,衝着你有這份勇氣,我就幫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來。至於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機會,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裏會如魚得水。」他回嘴。
琬琬聽班尼説完整個經過,陷入沉默。
「你們兩個當初吵翻了,不會是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興趣地問。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彆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來。
「你笑什麼?」琬琬瞪他。
「沒什麼,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鎧是因為我而把老婆搞丟的,我就覺得非常榮幸。」他幸災樂禍地道。
「我們分開才不是因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贏,大家都償清了,至於你們兩個人接下來要怎麼搞,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再會。」
班尼丟下一張十元紙鈔,瀟灑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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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沉默有禮的管家幫她把包包接過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間屋乎除了空氣流動的聲音,幾乎感覺不到任何氣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間,檢查鄭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結果,鄭姊不在房間裏,卻看到一個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着?我想想看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妳睡着。」
汪迎鎧不知從哪裏變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牀邊,轉軸撥絃三兩聲。小柊躺在電動牀上,蒼白的小臉浮着兩朵淺淺的紅暈。
「你要唱歌給我聽。」
「好,今天下午接受點歌,請問小姐想聽什麼?」他像個帥氣的校園王子,擺好架式。
琬琬連忙閃到門旁邊,以免被他們看見。
自從她們來美國之後,他的反應一直很冷淡,彷彿那天幫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時興起。平時如果她們主動打招呼,他會點點頭算回禮,如果她們沒説什麼,他也當沒看見,更不會主動去房間探望小柊。
她從來沒有想過汪迎鎧是那種會花時間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來若不是倚在牀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氣勃勃的豹子尋找下一個獵物,再不然也是個温柔調笑的風流公子。小孩與他,就像蕾絲與鐵一樣的不搭軋。
沒想到今天下午,他會突然興致大發,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聽校園民歌。」小女孩興奮得臉頰紅潤潤。
「校圖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還以為那是我們這種五、六年級的老芋仔才聽的。」
「琬琬阿姨每次來看我的時候,都會教我唱校園民歌,她説這是世界上最好聽的歌,比周杰倫和蔡依林的歌都好聽。」小女孩稚氣地道。
聽起來果然像那個小書呆會説的話。汪迎鎧牽動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園民歌。」手指一撥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陽餘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晚風伴暮色沉寂;輕舟翩翩晃孤影,兩岸山薄霧輕凝,牧笛正吹送歸曲。
我拄籬邊行,望這潺潺流潯,能否載我離愁東去。
鐘鼓寒山鳴,陣陣傳靜寂,如來可曾知我歸去?
夕陽餘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牧笛正吹送歸曲。」
他的音質沉渾柔和,竟然真有幾分李建復的味道。
他唱了「歸去來兮」,唱了「龍的傳人」,還唱了黃大城的「漁唱」、「今山古道」,及施孝榮的「歸人沙城」、「中華之愛」。
琬琬抱着腿坐在小柊門外,靜靜聽着那渾厚又柔和的歌聲。
她已經見過温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計的他,嘲諷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個會哄孩子的他。
這個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隻手輕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驚起。
鄭姊手中抱着一隻購物袋,指了指廚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後把買回來的雜物歸位。
「我剛剛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機出門買點食物回來,沒想到她沒睡着,反而讓汪先生花時間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會唱歌呢!看他的樣子不像那種需要彈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鄭姊打趣道。
「嗯。」
她這種心神不屬的樣子,再遲鈍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來!鄭姊把牛奶放進下層冷藏室裏,決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麼回事?」直指問題核心。
琬琬的手頓了一下。
「我們……以前交往過。」她講不出來他們以前曾經是夫妻。那樣的夫妻,天下沒有幾對吧?
「我想也是。你們兩個人從來不看對方,但是以為對方沒注意的時候,又拚命盯着對方看。」
「我才沒有一直盯着他看!」頓了一頓,她小聲問:「……他真的會偷看我嗎?」
「起碼我注意過幾次。」
「……那男人陰陽怪氣的,前一天還温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變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裏,我已經是壞人了。
其實她並不覺得他是壞人,她只是,還很介意他抱過別的女人。
「我有沒有跟妳説過我和老何的事?」鄭姊突然説。
「沒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過最悶騷的男人,那時候他念二專,我念五專,我們的學校隔得很遠。老何天生對機械很有一套,放學之後在學校附近的一家修車廠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課之後到修車廠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歡開我們這種年輕小情侶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臉紅耳赤,把我拉到一邊去抱怨:『妳以後不用天天來沒關係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話,他會更難過。
「後來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電話跟他説:『我這個星期要幫一個同學代她家教的班,這星期就不過去找你了。』老何在電話裏當然是答應了。可是一個星期之後,我又恢復一下課就到修車廠找他,他卻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個性也挺彆扭的。」琬琬笑出來。
「我年輕時的性子也很烈。我當時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討沒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賭氣不去找他了。沒想到老何那裏也無消無息,有一天我實在氣不過,學長約我一起去看電影,我就跟他去了。沒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來學校等我,結果一眼就被他撞見。」
「後來呢?」雖然知道他們兩人後來一定沒事,不然也不會有小柊,琬琬還是緊張了一下。
「後來老何就真的再也不來了。我那時候心裏叫苦,因為我知道他這次是鐵了心要和我分手了。可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矜持,我拉不下那個臉去和他道歉,所以最後就想出了一個辦法。」
「什麼辦法?」
「我一直去惹他。」鄭姊笑道。「我一天到晚打電話告訴他:『這個東西我不要,你拿回去。』、『那個東西我不要,你拿回去。』如果他叫我丟掉,我就叫他自己來拿回去丟。一開始老何也覺得很不耐煩。久了之後,我想他大概也明白了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兩個人莫名其妙又在一起了。」
「……鄭姊,我資質有限,這個故事的寓意是什麼?」
「沒有什麼寓意。我只是想到,現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鬧脾氣,也是沒機會的了。」鄭姊走出廚房前,拍拍她的肩膀,笑得有些感傷。「剩下的蔬菜交給妳收拾,我去看看小柊。」
她走到廚房門口,汪迎鎧正好要走進來,兩人錯身而過,他先讓了一讓。
鄭姊對他一笑,走出廚房。
琬琬很早就注意到,他對女士一直有種特別的禮儀。
現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鬧脾氣,也是沒機會的了。
她想到兩年前他差點被人槍殺的畫面,那種心撕裂的疼痛戚依舊如此鮮明。她終究是丟不下這個男人的呀!
「抱歉打擾了妳們女士的談心時光,大惡狼也是有口渴的時候。」汪迎鎧打開冰箱,拿了杯冰啤酒。「拿了啤酒我就走。」
琬琬腦中飄過他以前耐心的模樣,以及方才唱歌哄小女生的温存,還有他重逢之後總是吊兒郎當的嘲弄。
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這樣嗎?
「慢走不送。」她突然説。
汪迎鎧的腳步停住。她若無其事地拿起餐枱上一本旅遊雜誌,敏鋭地感覺到汪迎鎧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瞇了一瞇。
「有人似乎忘了,這間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轉進來,隨意地在一張高腳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擁有居住權的,我知道自己的權利。」她很認真地盯着雜誌。
一抹火花閃進汪迎鎧眼裏。
「需要我隨時收回這項權利嗎?」他慢條斯理地説。
「以一個執行總裁來説,你倒是滿閒的,還有工夫唱民歌給小女孩聽,不過哪天你若被砍頭了,去當個民歌手也不錯。」
他的臉可疑的紅了一下,不過琬琬來不及看清楚,這個惡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頭』都好好安在原處,一點也沒有被砍的危機,妳要不要驗一下?」
「下流!」這就超過琬琬的極限了,她紅着臉啐了他一口。
「嘖,罵人了,以一個寄人籬下的女人來説,妳還真不懂得客氣。」
「玻璃迷宮有上千間房間,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間夠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愛的圓眼。
「我對於看到妳沒什麼障礙,我還以為有障礙的人是妳。」
好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真的帥透了,陽光灑在他的黑髮上,折射出有如剛鋪好的柏油路般潤澤的光芒,全身上下流露雄性旺盛性感的能量。
「你太高估自己了,兩年多的時間過去,我早練就八風吹不動的功力。」琬琬拚命阻止自己臉紅,手又翻過一頁旅遊雜誌。天知道上面都寫了什麼!
下一秒鐘她就知道自己太託大了。
一堵混合着皮膚、體熱、香皂、皮革氣味的堅硬肉牆圍了過來。
「是嗎?」
突如其來的吻,粗魯而激情,近乎攻擊地輾轉在她的唇上,直到兩人的唇都一樣紅腫為止。但他還不滿足,他的舌更過分地硬撬開她牙關,鑽入她的唇內強迫她品嚐他的味道。
以前他的吻總是輕柔誘哄,從來不曾這樣侵略性。
他徹底嘗過她的滋味還不夠,強悍的大手溜到她的臀下,用力往上一捧,將她抵向他勃發的身體。
牛仔褲絕對不是設計來包覆男人處於「那種狀態」下的下半身。
他強力的用自己每一分男性魅力侵犯她,吻得她氣喘吁吁,全身紅漲。最後貪婪的舌溜向她的酥胸,隔着她薄薄的T恤及內衣含住那突起的頂峯。
琬琬嬌喘一聲,再下去要擦槍走火了,她再顧不得什麼尊嚴,急忙推開他轉身就逃。
沙啞的低笑聲一路追在她身後。
「八風吹不動,嗯?」
「八風吹不動的人,後來還是被『某樣東西』轟過江去了啊!」逃走前,她猶不甘示弱地丟下一句。
身後有一段短暫的沉默。
隨即,狂放的轟笑聲響徹整片屋宇。
以一個被人家比喻成「屁」的男人來説,他的反應未免也太奇怪了!
※文中引用的歌曲,曲名:歸/作詞者:李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