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牀上的男人醒來,瞥見酣睡在枕畔的女子,臉上霎時露出温柔的笑容,側首啄吻那柔嫩的櫻唇。
原本他只是想輕吻一下就好,但那柔膩的唇瓣實在太誘人,讓他忍不住從淺吻轉為深吻。
因為唇上的搔癢,讓許晴歡從沉睡中悠悠醒來,睜開眼,映入眸心的是一張俊朗陽剛的男性臉龐。
“吵醒你啦。”費凌宣抬起臉,眷戀不捨的離開她的軟唇,朝她咧開一個大大的笑容,深情的看着這個才剛成為他妻子一個月的女人。
“你根本是存心想吵醒我的吧。”那樣放肆的吻着她,她又不是死人,不醒才怪。
“醒來看見你甜甜的睡在我身邊,讓我幸福得忍不住想吻你嘛。”帶笑的嗓音説着,他忍不住再俯下臉,“老婆,我愛你,好愛、好愛!”他一邊吻着她,一邊呢喃的説着愛語。
追求了她四年,她終於嫁給他,讓他這一個月來,每天都快樂得像要飛上天似的。
聞言,她唇瓣牽起一抹淡淡的笑紋,即使已聽了他數不清的愛語,她還是聽不膩。
“老婆,那你愛不愛我?”知道親親愛妻生性內斂不擅表達情感,要她主動對他説我愛你三個字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費凌宣每日在訴説完愛語之後,便會這樣反問她。
看着整個人趴在她身上的丈夫,那雙墨黑的眼瞳直勾勾的注視着她,等着她的回答,她微赧地點了點頭。
若是不愛他,又怎麼會嫁給他。
“用説的,要不然我就在你脖子種下很多草莓哦。”費凌宣笑咪咪地恫嚇她。他親愛的老婆有着一張媲美芭比娃娃般的美麗臉孔,也許是因為她淡漠的態度,讓她看起來冷豔難以親近。
不瞭解她的人,會以為她是個冷漠無情的人,實際上,她是個外冷內熱的人,心地柔軟而善良,只是不擅表達自己的情感,又比別人保守羞澀了點,所以看起來有些高傲不易接近。
不過他很慶幸她是這樣的個性,才沒有先被別人給追跑。
“你很煩耶……”知道不説他一定不肯罷休,許晴歡推開他噘起又要吻下的嘴,敷衍的説出他想聽的話,“好啦,我也愛你。”
“嘖,聽起來很不情願,再説一次。”亮灼灼的眼神凝視着她。
許晴歡被他那樣熾熱的眼神看得臉孔發燙,知道不順他的意,他可以纏她一個早上,為了上班不遲到,只好如他所願認真的再説一次,“我也愛你,費先生。這樣可以了吧?”
“費先生是誰?”費凌宣很不滿意這個稱呼。
“費凌宣先生是許晴歡小姐的丈夫。”她抿着笑看他皺眉的樣子。
“那叫聲老公來聽聽。”他親愛的老婆個性獨立,不愛撒嬌,所以兩人之間撒嬌的工作通常都由他來做,他也樂此不疲。
“別鬧了,我上班要遲到了啦。”許晴歡推開丈夫那張涎着笑的俊臉。他的五官説不上很俊美,但組合在一起,卻透着一種陽光般的俊朗,尤其臉上總是帶着燦爛的笑容,所以他的人緣異常的好,不論男女,認識他的人都很喜歡他。
“那你快點叫呀,再不叫,就要遲到了哦。”他好整以暇地趴在她身上,沒有半點起來的意思。事實上如果時間允許,他真想跟她再做做牀上運動,好好的愛愛她,讓她更加徹底的瞭解她的丈夫有多麼勇猛強壯。
他老是把老婆老婆掛在嘴上叫她,可是要她叫他老公,卻讓她很害羞。
不過她更明白一件事,親愛的丈夫雖然總是笑臉迎人,實際上是個外柔內剛的人,一旦決定的事,就非做到不可。所以如果她再不叫,他一定會沒完沒了的纏着她。
許晴歡嬌嗔地望着他,彆扭的終於吐出那兩個字,“老公。可以讓我起來了吧,今天早上公司要開會,不能遲到。”
她粉頰都羞紅了,那明豔嫵媚的模樣,撩得他幾乎起了生理反應,他飛快的再在她的櫻唇上印上一吻,這才滿意的離開她,不再鬧她。
看見愛妻走進浴室,他低頭訓斥下半身雄赳赳抬起頭的傢伙。
“還不給我乖乖趴下,晴歡要準備上班了,不准你亂來。”
幾分鐘後,高高昂起的小傢伙終於垂頭喪氣的趴下,費凌宣這才下牀,要到廚房準備兩人的早餐。
不意雙腳一踏到地板上,猛然一軟,跌了個狗吃屎,正好被從浴室盥洗出來的妻子看見。
“怎麼了?”
他有些困惑的抓抓耳朵、摸摸鼻子,接着朝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自嘲,“我在看地上有沒有錢可以撿。”最近常常無預警的腿軟跌倒,該不會是夜晚在牀上太用功了?為了往後的性福,看來得節制一點。
許晴歡扶他起來,他趁機將她抱個滿懷,俊臉埋在她頸邊輕蹭着,像只小狗般嗅聞着屬於她的幽馨氣息。
“你好香!”
“我又沒擦香水,怎麼會香?”
“那些人工製造的香水哪比得上你的體香!”他一臉陶醉的説。啊,真不想離開她,想就這樣嵌進她身體裏,跟她成為一體,永遠不分開。
許晴歡臉上帶着一絲靦覥的笑推開他,“不要玩了,快點去刷牙洗臉。”
“不行,我得先幫你做愛心早餐。”
“今天我來做吧,昨天你不是説早上約了人要做專訪,得要早點到雜誌社做準備。”她將他推進房間附設的浴室。
“對呴,我差點忘了這件事,那我要吃兩份哦。”能吃到親親老婆做的早餐,他高興得笑露一口白牙。
由於他任職的雜誌社離兩人的愛巢比較近,所以平常都是他做早餐,只有在假日時才由晴歡做。他好愛吃她做的菜,雖然她的手藝還差他一截,但只要是她親手做的,都讓他覺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每次都很捧場的吃個精光。
“好。”淺笑的漫應着,許晴歡走出房間,來到廚房,看見窗外灑進來的金色晨光,一抹歡愉的笑紋爬上她唇邊。
“這麼説,萬院長是希望將和安醫院打造成罕見疾病的治療中心?”
“沒錯,台灣專門治療罕見疾病的醫院並不多,所以,我希望和安醫院能擔負起這樣的責任,幫助更多罹患罕見疾病的患者,讓他們能夠獲得到更好的醫療和照顧。”
費凌宣拿着筆記下和安醫院萬院長剛才所説的重點,才寫到一半,筆突然從手中掉落,滾到地上,他臉上微露一絲困惑。這已經是採訪過程中第二次掉筆了!沒空去細想原因,他彎腰撿起筆後,神色如常地接着再問。
“那麼在將和安醫院打造為專治罕見疾病醫療中心的過程中,萬院長有遇到什麼困難嗎?”採訪時的他一向認真,不會嘻皮笑臉。
聞言,萬院長一嘆,“遇到的困難很多,首先是優秀的醫生不容易找到,其次是醫藥費的問題,罹患罕見疾病的人並不多,所以專門針對這類病人研發的藥品也生產的少,價格自然十分高昂,而且不是每一項用藥都能獲得健保局的給付,有很多藥品必須自費,因此不少家境清寒的人常常因付不起那些醫藥費而停止治療。”
“關於醫藥費的問題,不能尋求社會救助嗎?”費凌宣知道罕見疾病的醫藥費非常龐大,並非一般家庭負擔得起的。
“當然可以,不過不是每個人都符合救助的條件,而且社會大眾對罕見疾病的捐款並不多,所以救助的金額和人數也十分有限。”
“萬院長,你可以提供醫院捐款的賬號和連絡電話嗎?我想把它登在這篇訪談後面,讓有心人士知道可以怎麼幫助這些罕見疾病的罹患者。”
“當然可以。”萬院長立刻寫下交給他。
待訪談結束,費凌宣收拾好桌面上的錄音筆和文件,站起來伸手向他道謝。
“謝謝萬院長接受我們‘商情雜誌社’的訪問。”
“哪裏,我還要感謝你們雜誌社,這篇文章若是註銷來,相信社會大眾對罕見疾病也能多些瞭解。”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好奇地問:“對了,費先生,請問費凌霜醫生是你的親人嗎?”因為他們的名字只差一個字,而姓費的人又不是那麼普遍。
“她是我姊姊。”費凌宣笑答。之前約訪時,他是直接打電話跟萬院長連絡的,並沒有透過在和安醫院工作的姊姊,剛才整個採訪過程中,他也都刻意不提姊姊就在這家醫院當醫生的事。
“難怪一看見你,我就覺得有點面熟,像在哪裏見過你,你們姊弟倆的五官有幾分相似。你姊是個很優秀的醫生,”萬院長熱絡地説:“她現在應該在神經科看診,你要過去看看她嗎?”
他笑着婉拒,“不用了,她在看診時不喜歡別人去打擾她,我跟她約好了待會要一起吃午飯。”
“怎麼突然想來接我?”走出飛耀集團大樓,許晴歡坐上一輛停在路旁的銀灰色豐田汽車,有些納悶的問。
她一向獨立,不喜歡讓人接來送去的,所以平常與丈夫一向是各自上班各自下班,今天下班前,他卻突然打電話給她,説要來接她下班。
“我想念老婆啊!”她一坐進車裏,費凌宣便將她拉進懷裏,給她一個火熱的吻,加上深情的愛語,“老婆,我好愛你。”
她被他吻得喘不過氣,雖然對他親暱的舉動已經很習慣了,俏頰還是忍不住染上了兩抹紅暈。
輕輕推開他,繫好安全帶後,她問:“今晚要在外面吃嗎?”他特意來接她,應該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給你吃,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賣的好吃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費凌宣立刻驅車上路。
“是哦,我倒覺得你的臉皮比別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沒有練就比銅牆鐵壁還要厚的臉皮,在被你拒絕十幾次後,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麼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着她的手移到唇邊親吻着。
當年,他因為替她的上司飛耀集團總裁阮耀光做專訪,因而結識擔任秘書的晴歡。
她對人看似冷漠又嚴肅,實際上卻十分細心體貼,在他將完成的採訪稿子送過來給阮耀光確認時,多虧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時將訪問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讓阮耀光滿意,也讓那篇專訪能順利的刊出。
之後,他便開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時間,才終於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讓她點頭答應嫁給他。
“誰教你那時嘻皮笑臉的,看起來一副輕浮不可靠的樣子。”在採訪總裁時,他是表現得很專業,可是一採訪完,就像換個人似的,笑得像個花心大蘿蔔。
“都怪我媽把我生得太霹靂無敵的帥,加上又有着金光閃閃舉世無敵的迷人笑容,才會讓你有這種錯覺。還好你及早覺悟,才沒有錯過我這個世界上最專情的好男人。”
聽他沒正經的自誇,許晴歡唇邊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開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總是能被逗得很開心。
回到了兩人的愛巢,費凌宣脱下外套,捲起衣袖,套上圍裙,下廚為兩人做晚餐。
許晴歡先回房脱下灰色套裝,穿上休閒服,剛走出房間就聽到廚房傳來鏘的一聲,像是金屬的東西掉到地上。她走進廚房,訝異的看見丈夫的左手流着血。
“怎麼了?”
“切菜的時候不小心割到。”瞪着傷口愣了一瞬,費凌宣笑笑的説。
她走近一看,發現那道傷口不小,她趕緊到客廳取來急救箱替他止血包紮。
看見愛妻輕蹙着眉心,他抬起沒受傷的右手輕撫着她的臉説。
“我沒事,你不要擔心。”
包紮好後,他彎腰撿起菜刀,拿到水龍頭下衝洗,要再切菜。
許晴歡卻接過他手上的菜刀,將他推出去,“你到客廳休息,我來做晚餐。”
“只是一點小傷而已,沒關係。”
“你不想吃我做的菜?”見他不肯出去,她揚高柳眉睨向他。
“誰説的,我最愛吃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剛下班,會累。”
“我不累,你去換件衣服休息一下。”許晴歡心頭蕩過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剛下班。
費凌宣從她背後摟着她的腰,甜膩的説:“真高興老婆這麼心疼我,那我就等着吃你做的菜嘍。”説着,他輕吻她的秀耳。
呵癢得她輕笑出聲,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鬧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換衣服吧。”
“遵命,老婆。”笑咪咪説完,他旋身走出廚房,低頭看着手上已包紮好的傷口,想起中午姊姊對他説的話,臉上的笑容瞬間消失。
吃飯時,費凌宣很捧場的將妻子做的菜全都掃進肚子裏,還意猶未盡的説。
“老婆做的菜真好吃。”
聽到他的稱讚,許晴歡嘴角微微翹了起來。她知道自己的廚藝很普通,比起善於廚藝的他,根本還差一大截,可是每次由她下廚,他總是把她做的菜誇得好像人間難得的美味,讓她很有成就感。
覷見他嘴邊黏了顆飯粒,她伸手拈起來,下意識塞進自己嘴裏,一邊數落着他。
“你今天怎麼像個小孩子,吃得滿桌子的飯粒?”
聞言,費凌宣低頭一看,這才發現他面前的桌上確實掉了不少飯粒,他嘴邊的笑霎時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時,臉上已恢復迷人的笑容。
“沒辦法,誰教老婆做的菜這麼好吃,我吃得太高興、太急,才會不小心掉出飯粒。”語氣一頓,他接着又説:“對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採訪,得去兩天才回來。”
“你今天不是才剛做了專訪,雜誌社這麼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雜誌社是台灣一家頗有規模和歷史的商業雜誌社,他大學一畢業就進商情擔任編輯,一年多後便獲得社長的賞識,調升為主編,專門負責採訪商界或對社會有傑出貢獻的名人。
“因為原本要去的江姊臨時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強,文采超好,又超級有魅力,所以社長才會派我過去。他老人家今天還跟我説,他不敢想象若是雜誌社少了我會怎麼樣,所以他決定下個月把我升為總編呢。”
對他那些自誇之語她早就習以為常,但聽到最後面的話,她驚喜不已。
“你要升總編了”
“沒錯,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歲就當上商情的總編,我可是商情創辦五十幾年來最年輕的總編輯哦!”費凌宣驕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來,想慶祝你升職的事?”許晴歡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這聲輕應透着一絲心虛。
但許晴歡沒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臉頰落下一記輕吻。“恭喜你。”
他雖然常愛在她面前自誇,但事實上他確實是個十分有才華的人,能在二十九歲就當上那麼大一家雜誌社的總編輯,這代表了對他能力的肯定。
對她少見的主動,費凌宣驚喜得笑瞇了眼。
“有誠意的話,應該吻這裏才對嘛。”他比了比自己的唇瓣,説着,便噘起了嘴,把臉湊向她。
羞澀的輕抿下唇,她如他所願的主動將唇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這個吻,彷佛要把自己揉進她的靈魂裏。
許晴歡輕喘着,敏感的察覺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別鷙猛,她想,大概是因為升為總編輯太開心了吧,他才會這麼忘情。
她微笑的輕闔上眼,全心響應着丈夫的熱情之吻。
深夜,許晴歡在牀上輾轉反側,無法入睡。
這是結婚一個多月來,第一次沒有丈夫睡在她身邊的日子,沒有那具温暖的身軀抱着她,她很不習慣。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頭抱在懷裏,假裝是他。閉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經凌晨兩點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掛上兩枚貓熊眼了。
那枕頭太軟了,一點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温暖的身軀,所以她還是睡不着。
好想打電話給他,聽聽他的聲音,不過還是不要吧,這麼晚了,他應該已經睡了,而且傍晚時他才打過電話給她。
雖然她不像他一樣常把愛掛在嘴邊,可是她相信,她給的愛絕對不會比他少。有時候她甚至懷疑,説不定她愛他比他愛她還要多。
因為還沒結婚前,當他到外地出差,沒辦法每天見面時,她總會像現在這樣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時,她臉上常常掛着兩枚貓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説,能遇上費凌宣,是她這輩子最幸運的事,因為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麼瞭解她又深愛着她的男人了。
許晴歡承認弟弟説得沒錯,因為在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滿滿的愛,包容着她、寵愛着她,每次跟他在一起,都讓她覺得自己像個被嬌寵着的公主。
他了解她冷漠的外表下,其實藏着一顆羞澀易感的心;他了解她看似無情,其實是因為不擅表達自己的感覺。
連她那已經離婚又各自婚娶的爸媽,都沒這麼瞭解她,他們總是認為她不關心他們。然而早就各自擁有家庭的他們,又何曾關心過她和弟弟。
她和弟弟被他們嫌棄的丟來丟去,在爸媽各自的新家庭裏幾乎沒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出來工作後,租了個房子,把弟弟接出來一起住,兩人才算擁有了一個自己的家。
想起弟弟,許晴歡陡然思及一個多月前的婚禮上,弟弟幫她和費凌宣拍下的照片一直沒空細看,反正睡不着,乾脆起身想找出來看看。
記得那些照片好像是凌宣收起來的,她在房間找了幾個抽屜都沒找到,最後找到書房。
她從書桌最下方的抽屜開始找起,找到第二個抽屜時,便看見相簿,她開心地拿起相簿,卻發現底下有個眼熟的小冊子。
驚訝地拿起來,翻開那本封面上寫着“護照”的小冊子,意外地看見裏頭寫着的名字是費凌宣,她怔了下,連忙再看護照的日期。還沒有過期啊!
他不是去香港了,護照怎麼會在這裏?她愣住了。沒有護照他要怎麼去香港?
難道他在騙她?他根本沒去香港?許晴歡臉上霎時浮起一抹怒意。
然而思及兩人這幾年來的感情,以及他對她濃烈的愛,她旋即推翻了這個想法。
“不可能的,凌宣不可能騙我!”自交往以來,他從來沒有欺騙過她。
那要怎麼解釋這本護照為何會留在抽屜?畢竟沒有護照,他根本無法出境。
“對了,會不會是他一時找不到護照,以為遺失了,所以又去補辦了一份?”許晴歡很快地便為他想到了這個理由,但旋即再想到,他是臨時被派去香港的,怎麼來得及補辦護照?
不到幾秒的時間,她又為他想到一個理由。
也或許是他之前找不到護照,以為不見了,所以提前去補辦。因為他一年起碼要出國採訪五、六次以上,護照對他而言很重要,一發現不見,當然要立刻補辦才行。
許晴歡眼裏的懷疑漸漸消失,看着手上這本兩人婚禮時的相簿,再看看他的護照,她心想,他一定是在看這本相簿時,不小心壓住了護照,才會找不到。
這麼一想,她連最後一絲懷疑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