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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這一次沒見到小令,但是見到了小曲,也算收穫。

    看林太太的態度,我也不便多去找小令,她不歡迎我。

    我坐在房裏,拍着網球。我打算寫信給小令。

    媽媽看看我,我向她笑笑。她知道我的心事嗎?

    小令回信:“沒想到你肯給我寫信。”但是她漸漸不肯回信了。

    媽媽説有人看見她與一個年青男人一起進出。

    那個男人開一部豪華的平治,據那些太太説:“這一下子林家恐怕撈到一點。”

    多可怕的説法。

    我沒有見到小令,但是我想把她找出來見面,只是見面。

    我沒有審她的意思。但是怎麼找法呢?寫信?

    不能再寫了,如果再寫下去,恐怕會惹小令的笑。

    她真的忘記我了?

    我索性撥了電話過去,心裏緊張得很,像第一次約會。

    很順利,來聽電話的就是她本人,我倒有點驚奇。

    “家明,”她説,“多日不見了,有話?你現在方便來嗎?”

    我看看桌子上堆積如山的功課,呆住了。現在過去?

    功課是天天有得做的,於是我答:“好,我來。”

    “你放心好了,媽媽不在。你上次來,真不好意思。”

    我笑了。那算什麼?掛上了電話,我就出門。

    那時間剛好是八點,吃完了飯,我沒多久就到了她家。

    她來開門。客廳裏暗,只覺得她影子綽綽的。

    “伯母呢?”我問。我把手插在褲袋裏,看着她。

    “打牌去了。”她説。

    都打牌,我心裏想。

    我看着她,多久沒見了?一個月?兩個月?

    她頭髮都攏在腦後,一張臉很尖,眼睛水靈靈的。

    小令長得削薄,小曲比她渾厚點,最近她瘦多了。

    “我見了小曲,一下子長得那麼大了。”我説。

    “是,小曲説起。她説:再也沒見過家明哥哥似的好人——這年頭好人少。”小令笑了,“你請坐。”

    “你沒上班嗎?”上班兩個字,有説不出的彆扭。

    “沒有,今天是我的假期。”

    “沒有出去?”

    “本來想出去。知道你來,便推了約會了。”她答。

    “大家都説你有了男朋友。”我説,“恐怕是真的?”

    “什麼叫男朋友?男人認識不少,你怪我也好,不怪我也好,我根本吃這口飯,男朋友?沒有,只有你一個朋友是男的。舞廳裏找得到朋友?別開玩笑了。”小令説。

    説得很清楚,我是一個朋友。我黯然想:一個朋友。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媽媽心裏有一個數目,到了那個時候,我就不必再做了。”

    “真的?”我問。這個數目是多少呢?我很懷疑。

    “真的。”她點點頭。

    “最近好吧?”我問。

    “很好。習慣了。賺這種錢,最心安理得。”小令笑道。

    現在我發覺她的態度很滑稽,一直對自己冷嘲熱諷,卻又有一種無可奈何,認了命的感覺。每一句話都帶着苦澀,來,她的話又無限的淒涼。

    我坐着很不是味道。她沒有否認她跟那個男人來往。

    恐怕是真的了,我想,大家造謠也有個限。

    這樣説來,我倒真正是一廂情願。如果她不願意走出這個環境,我硬拉她,又有什麼意思?如今巴巴來坐着,兩個人説話,像猜謎似的,誰也不肯多説一句,太尷尬了。

    我低下了頭,兩隻手握在一起,手心裏有點汗。

    她問我:“身上這件毛衣很好看,是手織的嗎?”

    “媽媽織的。”我來這裏,是為了談論一件毛衣?

    “小曲説你還是老樣子,我覺得你沉默了很多。”

    我看着她赤着腳,腳趾上卻搽着紅寇丹。

    這是為了什麼呢?惟恐人家不知道她變壞了似的。

    她的打扮,她的語氣,都漸漸在變,變得我不能適應。

    我並不欣賞目前的小令,我要的是以前那個她。

    現在我坐在她面前,是這麼的陌生,怎麼能不沉默呢?

    “家明,”她説,“你是越來越……好了,我看看也配不上你。”

    “這是什麼話,什麼叫好,什麼叫不好?”我笑問。

    “長得好,人品也好,性格也好。”她乏味的説着。

    “不見得,叫我臉紅。”我勉強的説,“你千萬別這樣。”

    她站起來:“天下沒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人,如果真的清高,早就離了污泥走了。坐在爛泥巴里,還假撇清,嘴巴里嚷不染不染,有個鬼用!”

    “你為什麼不離開?”我鼓足了勇氣來問她這麼一句。

    “我沒種,貪圖享受,家明。”她笑盈盈的答。

    但是我看得出她笑臉後的辛酸,多説還有什麼用?

    我問她:“你高興嗎?真的高興?我來了這麼久,你沒説過一句真話,難道我聽不出來?你真的把我逼走了,又有什麼好?”我嘆一口氣。

    小令聽了,眼淚就冒出來,但是她不肯讓人看見她落淚。

    她轉過了頭,站起來,走到窗口去,撩開窗簾往下看。

    隔了很久,她淡淡的説:“家明,沒有用,我不配你。”

    “誰説的?”我憤怒,“你告訴我是誰説的!”

    “我説的——”

    “由此可知你這個人,別人沒説,你先説。”我罵她。

    “我有我的苦衷,家明,你不會明白的。”她仍然揹着我。

    “苦衷?小令,別騙我了,凡是有苦衷,就是不愛的意思,你自己想想去。為什麼我就沒有苦衷?”

    她轉過臉來:“你原比任何人強,任何人好,所以我不配。”

    “我明白了。”——藏説,“我明白了,我今天沒白來。”

    “你沒有明白!你想今天走了,永遠不再來,是不是?”

    她的聲音不但尖,而且高,這不是我的小令了。

    我説:“我來了,盡與你説些不相干的話,又有什麼意思?”

    “你不再關心我了,不再同情我了。”她盯着我。

    “你不要人同情,小令,拿點勇氣出來,離開這裏。”

    她苦澀的説:“這天下都是會説話的人多,連你也在內。”

    “你們何必一定要住這麼大的地方?要吃得這麼好?要穿得這麼美?為什麼還要使傭人?苦一點就不可以?做了舞女,賺得不少,為什麼還要去結交開平治的闊少爺?既然是甘心樂意,又何需別人同情?”

    她掩上了臉:“你是罵我來的,你根本不明白!”

    “我是勸你,小令。不要説我不明自,我太明白了!”

    我站起來,向大門走去。

    小令在我身後冷笑一聲:“你為什麼説‘我很痛心’,‘我為你難過’?索性做得好看一點也罷了,從此以後不來,也有個理由。你來為什麼?。就為了提醒我的墮落?沒有這種道理,你去好了!”

    我看着她。她的語氣,她的態度,都與林太太沒有分別。

    她要我怎麼樣呢?我們家沒有錢,她也不把錢放在眼內。

    她這麼年青貌美,香港就獨獨不會餓死這種女孩子。

    但是她要我怎麼樣?可憐她同情她可惜她?我不懂。

    我只會説道理,即使有這種感覺,不過是放在心裏。

    如果她用犧牲來換同情,這種犧牲根本不值得。我想。

    我仍是等她的。看她在兩年之後又怎麼樣子,我等。

    我嘆了一根氣。為了油,我在家也靜默了好幾天。

    小曲來了一個電話。

    “你好嗎?”

    “不好。”我説。

    “怎麼了?”

    “沒什麼.這些天我都在考慮犧牲自一已,讓你姐姐幸福。”

    “幸福可以看得見嗎?”小曲在電話那邊笑了,“我倒不知道!幸福不過是遂心而已,只要你們兩人覺得幸福,就是幸福,還理別人怎麼樣?”她停一停,“你沒有犧牲,就算有,誰還逼你?而且往往真正犧牲了的人,並不認為犧牲偉大,所以你別一直怪姐姐,你也有你的不好。倘若一間屋子着了火,你也叫它等兩年?恐怕都成灰燼了!她説不出口的苦,你倒怨她。他總共也不過認得你一個可靠的人,你又太謹慎,叫她等,等到幾時去?你的日子過得快,她哪一天不是在拖?”

    “好了好了,小曲,我明白了,你別説下去了。”

    她長長的嘆一口氣,拿着電話,隔了很久,才掛斷了。

    電話截斷之後,轉來長而悶的嗚嗚聲,我聽得發呆。

    我拿着話筒,坐在椅子上,竟不曉得動,我充滿了內疚。

    是的,小令現在的情形,跟着了火的屋子有什麼兩樣?

    我倒還叫她等,靜待其變,比什麼人都要殘忍的。

    誰説我管她呢?即使是愛她,也愛得很壞,愛得不夠。

    我可以藉口説我有理智,不做衝動的事,所以不能帶她走——然而再好聽也不過是藉口而已。如果愛她真的到了那種程度、恐怕也就什麼後果都不顧了。

    這時候想起林先生,益發覺得他難得,又是這麼多年以前,他居然力排眾議,娶了林太太。

    不過他是一個有能力的人,維持了家庭這麼些日子。

    如果林太太好好的用他的遺產,也不致於到今天。

    我……沒有用。

    媽媽驚異的問:“家明……你是在打電話嗎?”

    我連忙把電話掛上,跳起來説:“沒什麼,打錯了。”

    她説:“你的臉色很壞,別是唸書念得太累了。”

    “沒有,你放心,我去睡個午覺就好了。”我説。

    “好,去睡一睡。對了,你爸叫我跟你説一件事。”

    “什麼事?”我一怔,爸爸沒有要事,不跟我説話的。

    “你記得張伯伯的女兒嗎?”媽媽含笑問,“婉兒?”

    “哦,她!當然記得。”我也笑了,“就是那個小女孩,過年來我們家,被我打了一頓,又放炮仗嚇走的?”

    “還好意思説呢,快十年了,説起來還叫我們臉紅!”

    “張伯伯不會介意的——那時候大家都小,她又頑皮,要夾在我們當中玩,又搗亂,一大班男孩子當然不服。想想也是,怎麼欺侮女孩子呢?”我説。

    “問你羅!”媽媽笑道,“後來總算帶你去道了歉完事。”

    “這與爸爸有什麼關係?難道他又要再罰我一次?”

    “不,婉兒回來了。”媽媽説,“人家就升大學啦。”

    “她多大了?我不十分記得。”我問。“十五歲?”

    “你這個胡塗蟲,她十五歲去美國念高中,今年十八歲了。回來度假,等明年再過去唸大學。怎麼還説人家十五歲,這是什麼記性?”媽媽又笑了。

    “我對女孩子的年紀一直記不住,這麼久了。”我説。

    “你爸爸和張伯伯都想你們見見面,你不反對吧?”媽媽説。

    “這是什麼意思?”我問,“是做媒嗎?”我笑。

    “也不一定,做個朋友也好。這年頭,父母之命還行得通嗎?”她盯着我。

    我臉紅了。

    媽媽真是厲害。

    “張婉兒是個很可愛的女孩子,長得也好。”媽媽説。

    我笑笑。媽媽看來很喜歡她。當然,她家世清白。

    他們真的安排了我與婉兒見面,就在家中吃晚飯。

    張伯伯、伯母也來了。有父母就有這點好,有人出面。

    我出到客廳,只看見一個苗條女孩子揹我坐着。

    她穿一件大袖子的襯衫,在腰間束着一條長裙子。衣服裙子都不知道是用什麼料子縫的,又薄又軟,貼在身上,帶點米色。椅子上放着一頂帽子,通花草織,綴滿了絹花緞帶,非常浪漫。

    這一身打扮我很喜歡,清新自然,悦目賞心。

    婉兒仍然揹着我,頭髮是很短的,貼在脖子後面。

    張伯伯看見我了,説:“家明,來,見見我們的婉兒。”

    我笑着過去,婉兒轉過頭來,看牢了我,目不轉睛。

    老實説,我不十分記得她的樣子了,小時候這麼多玩伴,以小令最文,婉兒最野,她一早去了外國,也沒有通信,一晃眼幾年,並不記得她。況且那次過年吵架,她生了氣,不肯再來,我也沒有機會再見她。

    不過她大概沒有什麼變,皮膚微棕,眼睛圓滾滾地。

    “婉兒,你好。”我説。

    “你好,家明。”她説。

    “現在不叫家明哥哥了?”爸爸取笑她,“婉兒長大了。”

    婉兒笑:“我幾時叫過他哥哥?我從來沒叫過!”

    媽媽也笑:“黃毛丫頭十八變,婉兒越來越好看了。”

    張伯母説:“好看什麼?回來益發粗了。在外國,也還有姨媽看顧着呢!我真不想認她做女兒。”

    媽媽拉着婉兒細細的看了一會兒,説:“你媽不要你了,你就跟着我吧,我疼你,我沒有女兒。”

    這話把大家都引笑了。

    媽媽的確常常想要一個女兒,她對女孩子是極好的。

    就算那個時候,小令輟了學,媽媽也想幫忙,是林太太拒絕的。

    婉兒很俏皮,她馬上説:“聽見沒有,媽媽,聽見沒有?”

    張伯母搖頭,説:“這孩子,我真替她擔心,不放你去唸大學了。”

    婉兒這才吐吐舌頭作罷,但還是對她媽媽擠眉弄眼淘氣。

    她不胖,但是恰到好處。手腕腰身不算粗,但圓滾滾的。人很高,看上去也就苗條,身材極好,人活潑,大致上應該跟小時候的婉兒沒有什麼兩樣。

    我因為掛念着小令,所以説話不多。

    這幾天一直不曉得怎麼才好,不知道該不該去找她。

    見到了又要説什麼話,是道歉呢?還是解釋?

    我是不善解釋的一個人,如果現在叫我離開學校,恐怕母親就頭一個傷心死。要做到六親不認,豈是容易的事,人到底要在世界上生存,就算不顧一切的與她在一起了,想起父母,也心如刀割,有什麼快樂可言?她也不會叫我這麼做。

    既然這條路走不通,我往她家走得再頻也沒有用。

    不過,我説了等她,我就一定等她這兩年,決不食言。

    張伯伯説:“家明益發少年老成,我喜歡文靜的孩子。”

    婉兒説:“這次回來,爸爸媽媽就沒有放過我!”

    張伯母説:“喲,孩子,你也學學好樣啊,家明就是榜樣,

    我的臉馬上紅了:“不敢當,伯母,我哪裏算榜樣?”

    張伯母稀罕的説:“看,臉就紅了,像女孩兒似的。”

    我益發不好意思。

    婉兒哈哈的笑:“媽媽忘了那年過年的事了?盡贊他!”

    “是,”我反而高興,“伯母忘記我頑皮了?我不是好人呢。”

    張伯母説:“那是小時候,作得準嗎?現在管現在!”

    婉兒看我一眼:“你好了,找到幫你的貴人了。”

    她牙失嘴利能説話,不過一點也不討厭,大家坐在一起,反而有如沐春風的感覺。

    她問我:“大家都等你呢,怎麼後來你沒有來唸書?”

    “我考上了這一間,媽媽不想我走得太遠。”我説。

    “你真好福氣,我可慘了,老遠的在那邊,姨媽送我去寄宿學校唸書,那寄宿學校是唬人的,收費貴,我們過的日子像集中營,有家長來看我們,學校就裝門面,房間也收拾了。飯菜也好了。平時?真虧我們熬的!”

    媽媽笑:“倒把你熬得珠圓玉潤呢。”

    張伯母説:“你聽她胡説,現在大家都知道你的毛病了。”

    婉兒笑:“句句實話,真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滿以為回來了,可以享福了,誰知道媽媽比他們還厲害,現在我巴不得回到學校去呢。哈哈哈。”

    張伯母氣怔在那裏,但是嘴角的笑無法隱沒。

    他們真的為這個女兒驕傲,我看得出來。

    父母爭氣,有這個好處,我是再也想不到的。

    我緩緩的説:“寄宿唸書是比較辛苦,我聽説過的。”

    “是不是?家明都説是,可知沒錯。對了,這次回來,真沒想到頭一個見的是家明,其他的朋友呢?”她問,“可不可以見他們?”

    我想起小曲,低頭不響,過了一會兒,我説:“隔了這麼多日子不回來,大家分散了,一時到哪裏找去?”

    “我也想回來,每年暑假姨媽都叫我去歐洲,去完歐洲就叫我陪她。前年、大前年爸媽都來看過我,我還有什麼好説的呢?我貪玩,也愛旅行。”

    我點點頭:“比起你,我是土包子,我哪裏都沒去過。”

    “我想起來了,林伯伯的兩個女兒呢?我很喜歡那個小的,抱她。從來不哭。她們也到外國去了?”婉兒問。

    我看着自己的手,大家的記性都還不差,該記得的事情都記得。

    爸爸説:“林伯伯去世了,我們很久沒有見到這兩個女孩子了。”

    婉兒的圓眼睛朝我臉上溜:“家明喜歡林伯伯的女兒,玩遊戲,常常幫她,不幫我的。”

    媽媽説:“那是以前小時候的事情。對了,家明,明天有空,你陪婉兒到處走走,她多久沒回來了,一定生疏得很,你就當她是遊客好了。”

    我看看婉兒,這種事就是很難拒絕的,我點了點頭。

    媽媽鬆了一口氣。

    客人都走了以後,我想:如果當時要堅決拒絕,也是可以的,只不過我做人很胡塗,碰到什麼情面難卻的事,多數答應了下來,小曲説我性格模糊,大致上是不錯的。

    我過了一陣寂寞的日子,要得到小令,難似上刀山下油鍋。像婉兒,一切來得這麼自然,這麼舒暢,有什麼不好呢。這樣做法有點不對勁,不過我到底是一個人。

    爸爸把他的車子借給我開。我們約了婉兒第二天早上十點鐘,我去她那裏接她。

    臨睡之前,我聽見父母説話。媽媽説:“我看婉兒很好。”爸爸説:“隨便家明吧,只要他快樂。”

    我聽了這話,難過了很久。只要我快樂。當然我也想他們快樂,愛是雙方的,若果只取不予,就很不公道了。

    我想了很久。

    第二夭我按時到婉兒的家去。

    她坐在客廳等我,什麼都準備好了。

    我笑着説:“到底外國回來的呢,守時得很。”

    她説:“這是我的美德,英國人才不守時。”

    我笑了。

    她喜歡戴帽子,今天是一頂土黃原色小邊草帽,照樣有花有葉,配着長袖襯衫,一條橘黃色的麻布褲子,她長得真高真好看。

    “我想去游泳。”她説,“多少年沒游泳了!”

    “現在水還冷呢。”

    “不要緊,我還怕冷?我情願冷點,頭腦清醒。最怕寄宿學校的暖氣,不管三七廿一的開着,有時候四五月了,還一直吹暖風,簡直令人昏死過去!”

    她一邊説,一邊笑,一邊裝手勢,我只有看的份兒。

    “那麼我送你到沙灘去,你帶游泳衣。”

    “好。”

    我開車到了淺水灣,她不管三七廿一,就坐在沙灘上。那條褲是簇新的。我看着她,她是這麼解放,這麼自由,而小令,我的天,還活在賣身葬父的時節裏,真是離了譜了。

    太陽很好,她望着海,沙灘上有人游泳,不過不多。

    我在想自己的事,沒與她説話,她當然也是在想事情——想什麼?

    我問:“在外國有男朋友嗎?”

    “沒有。功課很忙的,沒有空,而且在外國念中學的學生,功課不大好,我不喜歡懶讀書的男孩子。”

    我笑笑,在她身邊坐下來。

    “你有空時喜歡做什麼?”她問我。

    我説:“我是天下第一悶人,我只看書。”

    “看什麼書?”

    “什麼都看。”我説。

    “你有沒有看《小王子》?”

    “聽説過,是一本童話是不是?”我問。

    她驚異的看過來:“不是。每個人都説是童話,我看卻是一個悲劇。一個男孩子,因為永遠懷着純潔的心,例如碰到與他無法溝通的‘成人’;他不明白的事太多,又無法適應生活,於是藉助一條蛇的毒液,自殺了。依我看,這是另一部《異鄉人》呢。你看過《異鄉人》麼?”

    “看過。”我詫異,“你真認為小王子是這樣的故事?”

    “是的,所以我看完之後大哭了一場。我近年來很少看到這麼好的書了,又薄,又一個生字也沒有。我喜歡小王子與他的玫瑰花,其實那是一段愛情,那玫瑰花一直説她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直到小王子看到地球上,一個玫瑰園裏上千的玫瑰,才知道被騙了。他不生氣,因為他那朵玫瑰矜貴。他説,他天天為她淋水,用玻璃罩罩住,用屏風擋住,那花又一直咳嗽裝病——我説不清楚,反正他愛那朵花,愛得要命,世界上成千成萬的玫瑰,他並不介意。中國人説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是不是這意思?”

    我正聽得入迷,被她一問,怔了怔,只好笑了。

    我説:“我很慚愧,你看書看得真周到,我看書……不過看完算了。”

    “是呀,有些書不看完也只好算了,這本是難得的。”她嫣然一笑,“不説了,我去換衣服游泳。”

    她轉到帳幕後去,沒多時,換了一套兩截的游泳衣出來,全沙灘的目光集中在她身上。我有點目眩,她向我打個招呼,就奔到海旁,鑽進浪裏,遊開去了。

    《小王子》,我想,我得去找這本書來看。

    小令,她怎麼了?早上十一點,她還在睡覺吧。可憐的小令,她真是有點無知無覺的,她知不知道什麼是黑什麼是白?我想她並不明自。她只是善良,但善良到隨人宰割的地步,就有點可恨了。

    我應不應該去看她?給她妹妹訴説了一頓,更不想去了。

    我躺在沙灘上發怔。然後婉兒回未了,她用大毛巾裹住了身體,坐着看我。

    “你看上去不大開心呢。”她説。

    “沒有這種事,我只是在想你説的那個故事。”我説謊。

    “我陪你去買。”她説。

    “你要走了?”我問。

    “走了。”她説,“不是遊過泳了嗎?”

    真爽快。

    我們出了城,她頭髮濕濕的,下下子就幹了。我這才發覺短髮可愛之處。我們跑了三家書店,才買到那本書。我很高興,把她送了回家,在她家吃了午飯,我就回自己的家看起那個故事來。

    電話響了,我跑去聽。媽媽在睡午覺,爸爸沒有回來

    “家明哥哥?”那邊是個女孩子。

    “誰?”

    “小曲。”

    “啊你。”我很意外,好像一下子回到現實來了,又有點畏懼,不知道她又要説什麼,多數沒有什麼好消息。

    “你生我氣了,是不是?”她問。

    “沒有。”我想看完這本書,答得很心不在焉。

    我有點慚愧,但這的確是我錯,我怎麼一下子就冷淡了她們?大概感情總有到盡頭的日子,救也救不地來。我知道小曲在盡力挽回,不過她姐姐如今這個情形,叫我怎麼辦?我想逃避這個救她出苦海的責任。到底這苦海是她自己跳下去的。

    隔了很久,小曲説:“你有空要不要來看我們?”

    “你們?”

    “是。我約姐姐出來,在一個地方吃茶。明天你要不要出來?”

    “幾點鐘?在哪裏?”我問。

    “中午,你到姐姐家來,可好?”

    “好,明天見。”

    “明天見。”她掛了電話。

    小令要見我?她有什麼要説的呢?她總是酸味十足的埋怨我,我受不了。但是我想見她,即使是被她説幾句,如果因此她心寬了,也值得。

    那天晚上我看完了《小王子》,的確是好書。也難怪小王子要自殺。這年頭誰存點理想誰就倒黴。

    我一夜沒睡好。

    一早婉兒問我有沒有空,我是有口難言,推她推到下午,與媽媽閒閒提起婉兒的約會,使她以為我中午也跟婉兒在一起。我嘆一口氣,我真是越來越墮落了。

    小令她們兩姐妹叫我在車裏等了很久,終於下來了。我看到的是小令蒼白的臉,她唇上是時下流行深紫紅的唇膏,穿一件印花絲旗袍。這個時候誰還穿旗袍呢?她整個人看上去有一種過時、不健康、陽光下灰塵裏的美,帶點黴氣的。

    “你好?”我問。

    她點點頭。這麼些日子了,她變了多少?

    她點了一個吃茶的地方,我們坐下。我為她們叫了點心,倒了茶,努力想開口説幾句話,總不能夠。與婉兒説話是容易自然的,但是小令,她多心,説什麼我都怕得罪她,實在是。

    小曲問:“家明哥哥,這兩天在做什麼?”

    “嗯,在看一本書。”

    她笑了,“我也在看書,”她説。

    “你們兩個倒在同一天有空。”她説。

    小曲説:“是,我今天放假。”

    “你功課還好吧?”這種對白多麼虛偽。

    小令有她的美麗,幾個中年男人走過她身邊,就朝她看,但是我懷疑他們是認得她的。這種想法是一種罪惡,不過一切罪惡都是自然滋生的。

    小令開口了,她説:“我賺了一點錢,我想再過三個月,我做滿一年了,也該夠了。”

    我感到意外:“真的?當初不是説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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