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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關於未婚同居的問題

    未婚同居是問題嗎?未婚同居不是問題嗎?

    我拿出來説,我肯定覺得是問題了。

    原來我認識一個來瀋陽做生意的台灣人,大叔五十多歲,女兒比我大,大叔工作之餘最喜歡給人做生活輔導,婆婆媽媽的一點小事兒,他可以用台灣國語説上一宿。大叔説過的一件事兒給我留下的印象最為深刻。

    他説:“如果不試婚的話,我是不可能讓我的女兒結婚的。一個男人,你知道他這個也好,那個也好,但是你怎麼知道你自己能不能忍受他的腳臭、他打呼嚕?你怎麼知道他能不能忍受你做的不可口的飯菜?所以結婚登記之前,一定要在一起像夫妻那樣地生活一段時間,看一看在愛情之外,在共同的生活中,你們是不是還能夠忍受對方的小毛病與壞習慣,然後再決定是不是要跟這個人廝守終身。”

    對於他對未婚同居的事情的觀點,我基本上是同意的。已然是這個社會,已然是這樣的年代,除了家裏管得特別嚴的,未婚同居已經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了吧。

    但是生活裏面什麼樣的例子都有,有個朋友和她男友同居在一起,果然過着過着過不到一起去了,先是吵架,然後冷戰,然後有人劈腿,然後分了手。事情過後女孩總結經驗教訓的時候,苦惱的,不情願的,可依舊承認:“我就是太早跟他好了,太早讓他得到我了,這樣就讓他對我不那麼尊重了。要是當時住在一起的時候就登記,可能也就硬生生地被綁到一起了,就沒有後面的問題了。”不過也許她忘了,就算結了婚,也是可以離婚的。

    新年聚會的時候,我閨蜜被氣得夠戧:辦公室裏的小夥子“十一”的時候結的婚,因為是很得力的手下,她隨了一千元的禮;這沒過幾個月呢,小兩口就開始進入離婚分財產的階段了,辦公室裏面偏偏有個事兒媽,一起吃飯的時候提起來:哎,聽説結婚的時候得隨禮,離婚的時候好像多少也得表示一下吧?閨蜜道:“得,他這麼一折騰,賺了我兩份錢。”

    我説:“你看,這就是因為不試婚,要是之前住在一起了,知道那麼多生活上的分歧,是不是就不會結婚,不會這樣草率了?”

    閨蜜一聽更怒了,“倆小孩同居八年,好得不像話了才結婚的,結果結婚兩三個月就離了。試什麼試啊?有意義嗎?”

    可見什麼事情都是小馬過河的問題。

    JP回來之前,我幾乎天天在想,最後想明白了:

    要不要同居就是看我自己,我想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想要更多地瞭解他,那麼我就要這麼做。一旦試驗結果失敗,一旦我覺得我們其實並不適合對方,那麼此時分手總好過以後離婚。

    當然了,要從家裏搬出去跟男朋友住在一起的事情,還真不是能由我一個人來決定的。我還得過一大關,就是我爹我媽。無論如何,我身長几十釐米還裹在一個包袱皮裏的時候就跟這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了,如今我做了這樣的決定,怎樣也得説服他們。再説我也沒有錢,找房子付房租還得讓他們支援。

    我媽這一關好過,從原則上來講,我就是我媽的原則:什麼事情只要我高興,她可以目無黨紀國法禮教傳統。

    我跟她説:“媽,讓-保羅要回來了,我想要找個房子跟他一起住。”

    我媽愣了一下,想了一想然後道:“今年冬天冷,你們得找個暖氣好的小區。”

    我跟我爸説了一樣的話。

    我爸也愣了一下,想了一想然後道:“荒唐。”

    言簡意賅,有效率。不愧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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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勸大家當子女的,都要有我的風骨和精神。

    一般我不跟他們扛,因為父母畢竟比你知道得多,而且總是想要為你好的,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我都聽他們的安排,哪怕心裏有時候不情願。

    可是如果我認準了,我自己想明白了,他們想要制止也不好使,無論你是軟硬兼施還是灌辣椒水。

    我爹臉色鐵青地用一句“荒唐”把我給打發了之後,我沒有吵鬧也沒有跟他磨嘰請求,那樣做非常沒有品位。我就是發揮了我的特長:我不跟你説話。你讓我掃地我掃地,你讓我吃飯我吃飯,哎,我就是不跟你説話。

    東北人説這叫有老豬腰子,通俗點講就是主意正,文雅點説就是我沉默而且堅持。

    世界上最有老豬腰子的人就是聖雄甘地。

    我就是照着甘地那樣要求自己跟我爸作鬥爭,非暴力不合作。

    幾天之後,老頭子主動來找我了,“來,來,咱倆談談。”

    此人原來在軍隊裏面搞特情工作,後來轉業了在地方幹過一段時間的政工,教育我半個小時,縱橫捭闔,旁徵博引,沒有一句話是重複的,態度和藹不失威嚴,語氣堅定不容置疑。我提煉了他這樣幾個觀點:

    一、不能這樣做。無論如何,無論什麼年代,未婚同居,有悖傳統禮教,你畢竟是中國女孩子,一旦這個人走了,回國了,你們毫無結果,你讓外人怎麼看?你以後還怎麼找對象?

    二、不能這樣做。無論這是不是讓-保羅的要求,你跟他住在一起,十有八九也是因為對他大老遠回中國來看你而感恩,但是這是你的底牌,你的底線,你最寶貴的東西,你不能用這個去償還他。換句話説,這種交換,對你來講不公平。

    三、不能這樣做。你不要看別人住在一起,你覺得時髦好奇,你也去效仿。我説了,不能因為所有人做這樣的事情,它就是合理的,這種事兒就是荒唐,再多的人做,也是荒唐。

    總之一句話:不能這樣做!

    “您説完了?那我説。”

    “行啊,我聽着呢。”

    ———————我是最佳辯手的分割線———————

    辯論這個東西有一些技術,尤其是跟家裏人嚴肅地辯論。

    有一條最為重要,抓住他細小的不留心的錯誤,將之無限誇張擴大,過程中投入深厚的感情,表現出你被冤枉的委屈和痛心。我爸最大的錯誤發生在他的第三個論點上:他認為我覺得未婚同居是時髦的,因此好奇,去效仿。爹你功虧一簣。

    “爸,放下這件事情不談,原來這麼多年我在你的心裏就是這麼一個素質和水平。這麼多年你嚴於律己,言傳身教,你讓我受到良好的教育,我一直在一個健康正面的環境裏面成長生活工作——可是,你認為我會對這種事情好奇,想要去模仿別人——爸,你這麼説,我挺難過的。”

    其實我一點都不難過,我充滿感情,欲揚先抑的序言結束,正朝氣蓬勃地準備切入主題。

    辯論的時候還有一個要點,我想很多同學也是有過實踐經驗的,那就是:切忌被對方牽着鼻子走。我爸拿傳統禮教來説我,那我毫無辦法。中國傳統禮教告訴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入,對不起,在這個問題上,夫子不站在我這邊。他還分析我是對JP感恩,妄圖混淆視線,孩子一旦迷糊,很容易就跟着走了。

    那麼從哪裏説呢?有一句話説得好:有錢難買我樂意。

    “爸,我這麼大了,你説,我為了什麼活着?我為了別人説我好來活着,還是為了我自己高興來活着?

    “不偷不搶,跟喜歡的人住在一起,更多地瞭解他,更多地讓他了解我,為我們之間的未來尋找更多的可能性,做更多的準備,我哪裏不對了?

    “因為我是一箇中國人,所以不行,是嗎?

    “你説我是因為他回中國來找我,因此感恩,那麼爸,你覺得我有那麼糊塗嗎?我分不清是我自己的感情還是感恩嗎?

    “爸,我是那麼糊塗的人嗎?”

    問句,充滿感情的問句非常重要!直戳對方心靈。

    “爸爸,我已經想明白了。我跟他住在一起不是為了他,也不是為了別人,是為了我自己。我自己想要這麼做。

    這事關我今後的生活,我今後的幸福的事情。

    “退一萬步講,就算今後我跟讓-保羅不能在一起,那麼所有的後果我可以自己承擔。因為我覺得值得。

    “如果你堅決反對,我當然不能惹你生氣。你不讓,我就不跟他住在一起。

    “但是我會非常難過。

    “那請你告訴我,他回來之後,我跟他怎麼相處。

    “退一萬步講,如果因為你的原因,我不能跟讓-保羅在一起,那麼所有的後果,你能承擔嗎?”

    最後一句是本次陳詞畫龍點睛的一句話。

    根據我的觀察,因為年齡、教育、社會經歷等很多因素,大部分情況下,父母總會根據自己的經驗告訴我們不要做什麼,但是他們很難告訴我們“要做什麼”。狡猾如我老爹也是如此,而且越是狡猾的人越不願意負責任。我的最後一句話把事情徹底傾倒向另一面,然後把責任推給他,不是威脅勝似威脅,威力無比。

    老爹有點暈,顯然他知道我早有準備,但是他不知道我準備得這麼好。

    兩個人因為意識形態領域內的差異,本次辯論無果。

    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於是繼續。

    我當然不能在網絡上面跟JP説這些,他那麼意興盎然,充滿希望地趕來與我相會,我絕不能潑他冷水。我們只是討論要租一個什麼樣的房子。

    “我覺得反正我們也就是兩個人,用不着太大,你説對不對?風景一定要好,交通也要好,可以去公園,也能去逛街。離我單位也不算太遠才行,對不對?”

    “嗯,都聽你的。”

    “市政府廣場附近有一個不錯的小區,有一套房子出租,大約五十多米,二十多層,精裝修,能鳥瞰整個廣場,我覺得這個不錯。”

    “行。”

    “這個也行,在我學校後面,四十多平米,全新的傢俱。我知道那裏,種了很多很多的樹,綠化可好了。你覺得怎麼樣?”

    “行。”

    “唉……我親愛的JP。”

    “嗯?”

    “為什麼你都沒有什麼意見呢?你總得説説你的要求才行啊,你不覺得這些房子太小嗎?”

    “不覺得小,”JP説,“跟你一起住,怎樣都好。”

    這個胖傢伙在電腦那邊笑嘻嘻甜滋滋地説。

    他一甜滋滋的,我的眼睛裏忽然就酸溜溜的了,我對他説:“JP你放心吧,你就好好地把手頭的工作交接好,然後回來。我把咱們的生活安排得舒舒服服的。”

    他下了線,我又趴在電腦前面好長時間,獨自出神,怔怔地又流下眼淚來。

    幾天之後,媽媽忽然給了我一萬元錢。

    “幹什麼?”

    “租房子啊。”

    我眼饞着卻不敢動手,“你的私房錢?”

    她冷笑一聲,“哼,家裏的錢都是我的私房錢。”

    “……我是問,我爸同意了嗎?”

    “拿着吧你。”

    有一天下雪,我收到房產經紀的電話,讓我去看看房子。我裹上羽絨服,穿得像一隻大熊一樣準備出門,好久也沒有答理我的我爸説:“幹啥去?”

    我在層層疊疊的圍巾中回過頭來,“出去玩玩。你幹啥啊?”

    “是不是有人讓你看房子去啊?”

    “……聽到我剛才説話了?”

    他穿大衣,“走吧,我帶你去。”

    我坐在他的車子上在大雪中穿過這個城市,我爸爸的車子開得又快又穩。讓我想起小時候的事情。

    小學的時候班上有一個小孩叫做張睿,她爸爸弄了一個英語輔導班,我上課吃東西還説話,她爸爸就把這事兒告訴我爸爸了,想讓我爸教訓我,我爸説:“光您説不行,有沒有這事兒,我得問我姑娘。”

    還有一次我跟同桌打架,然後下午體育活動課的時候,我們兩個人被老師放到教學樓門口罰站,我爸單位離得很近,他在別處開完會回廳裏的時候恰巧經過我學校,在車上衝我招招手,就把我給接走了。把我老師給氣得夠戧。

    所以我想,我爸爸啊,他是個有很多大道理的人,但是無論如何,我比他的道理大。

    真是讓人感動啊,我覺得眼睛裏面又酸溜溜的了。

    小的時候,當我被我爸爸媽媽感動的時候,有一種很直接的想法,就是要好好學習,報答他們。現在我早就過了那個可以用考試成績度量我的感恩的年齡了,那麼我想,我要做一個好女兒,做一個能夠好好地經營自己的生活,好好地把握自己的幸福的女兒,以此來報答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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