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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 他不愛我

    掌聲中,小克上場。

    我有點好奇,很注意地看着,只見他穿一件橘黃色西服,個子不高,而且比照片要瘦。

    不過,他的氣質的確還不錯!

    主持人宣佈讓小克講話,又是一陣掌聲。

    我聽到的是一個害羞的聲音,嘰裏咕嚕的,不注意的話,會以為是個女人在説話。

    唔,這就是高貴的法語?

    主持人翻譯了小克的話,大致是説他對中國很熟悉,迄今為止,他已在中國開過10年的演奏會了。

    “原來這傢伙在中國走穴有10年了!”

    我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好象你並不喜歡他麼。”金剴不客氣地對我説。

    “是又怎樣?你不也不喜歡他麼,不是還來看,而且花錢請美女來看?”

    我也老實不客氣地回敬他。

    説完,我有點奇怪——怎麼我們之間説話變的得如此隨便了?

    金剴似乎在笑:“你説錯了,我沒錢買得起票。票是韓東找他爸爸要的,他爸爸在電視台,是台長。”

    他説話的語速有點慢,顯得很有耐心和教養。不知為什麼,我感到自己為他而動心。

    為此,我有點惱火。

    “哦,那你爸爸一定也是個局長之類的啦!”

    我語氣有點嗆人。

    “我爸爸?”金剴好象偏頭看了我一眼,“他是個小科長。”

    金剴的語氣很平淡,令我感到有點不好意思,同時我對他的印象分也在上升。

    我從未見過像他這樣的男生——毫無虛榮,寵辱不驚。

    “沒什麼文化,只是心腸特好。平時喜歡喝喝酒、罵罵人。對了,我爸爸今年快60了。”

    我過了片刻才反應過來,他是在説自己的爸爸。

    他爸爸有這麼老嗎?我相當好奇,乾脆轉頭看定他。

    金剴好象知道我在看他,他只是看着舞台,微微地笑着,我看到他的側影,還有他挺直的鼻樑。

    不知道為什麼,我忽然會想起拉爾夫。

    喔,拉爾夫,他也是個又帥、又很有耐心的男人,我在讀小説的時候,在心裏一次又一次勾勒了他的形象。

    黑暗中我感到自己的臉在發燒,我為自己感到羞恥——我居然淺薄到為一個男孩帥而動心,況且,他喜歡的女生並不是我!

    小克居然奏起了《梁祝》,鋼琴曲聽起來比小提琴少了幾許哀愁,多了幾分悠揚。

    我居然聽得入神起來。

    忽見前方座位上有個女人,打開了手機,對着舞台方向,這個情景何其熟悉!

    回到家後,剛洗過澡,我正準備去睡覺,聽見電話響,於是去接聽。

    “優偌?”對方是個陌生的聲音。

    我有點奇怪,很少有男生給我打電話,就是女生也不多。

    再説,這麼遲了,他是誰呢?

    “恩。你是誰?”

    其實,剛問過,我就忽然反應過來了——他是金剴!那一瞬間,我真怕他會説:“你猜我是誰?”

    我最討厭這樣打電話的男生了。

    “金剴。”他簡潔地説,電話裏的聲音再次令我動心。

    還好,再次證明他不是我討厭的人。

    我有點緊張,不知道他給我打電話是什麼目的。

    天!什麼時候我變得如此小心?

    “哎!是你呀。”我故意輕描淡寫地問候他。

    他説看音樂會的時候忘了告訴我一件事,“我想向你推薦一個音樂家,他的音樂相當不錯,他叫帕爾曼。”

    帕爾曼?喔,名字聽起來有點熟悉,不過就是想不起來。

    “他是小提琴演奏大師,張藝謀的《英雄》就是請他演奏的音樂。”

    金剴又告訴我。

    他的語氣很認真,我有點感動,同時,心裏又有點奇怪的感覺。

    我懷疑他有點喜歡我!

    緊接着,我又否定了我自己。因為我已確定金剴是個很有情義的男生——他喜歡七七,又把我當作七七的好朋友,所以才會對我也這麼好的。

    他真的很不錯。

    想到這裏,我忍不住嘆了口氣——如果,他不是這麼帥的話……

    “你怎麼了,為什麼嘆氣?”金剴在那頭問我。

    我嚇了一跳,似乎已被他看清了心思,連忙慌不擇言地掩飾自己:

    “今天看音樂會的時候,我看到一個很熟悉的情景。”

    接着,我把前排那個女人高舉着手機對着舞台的情景描述給他,還沒等我説完,金剴就説他也注意到了。

    “你是指羅大佑第一次復出後在廣州開的那場演唱會嗎?我記得當時看《南方週末》,上面報道了演唱會的盛況,至今我還清楚地記得報紙上刊登的那張照片……”

    沒等金剴説完,我就興奮地打斷了他,“是啊是啊!你也記得啊?那張照片真感人,至今我也清楚地記得呢!”

    報紙上説,羅大佑的歌曾經在80年代的大學校園裏盛行。所以,這場演唱會,來的觀眾大都是中年人,他們曾經是80年代的大學生。那張照片上,一箇中年男人打開了手機,高高舉着對着舞台,照片下有記者的文字説明:中年男人接通了大學時代女友的電話,讓她隔着手機再次聆聽羅大佑的歌聲,他們一同懷念以往那白衣勝雪的年代……

    那以後的每一天,我心裏一直都在為那個中年男人和他的女友而感動,為80年代的愛情而感動。

    因為我也是那麼喜歡羅大佑!

    可惜的是,我想我自己晚生了20年——我覺得自己不該屬於這個年代的。

    想不到的是,金剴竟然和我不約而同地喜歡羅大佑。

    金剴説他那裏有一張帕爾曼的CD,是《辛德勒的名單》裏的曲子,可以借給我聽。

    話説得差不多了,金剴忽然像是漫不經心地提到了七七:“聽七七説,你很推崇《荊棘鳥》?”

    “是啊。”我忽然感到語言枯竭了。

    “能借我看看嗎?”他問我。

    “我可以帶給七七,讓她轉交給你好了。”我的口氣似乎一下子變得疏遠起來。

    他猶豫了一下,説這樣吧,他最近忙於奧賽,過一段日子再找我要書。

    我立刻迫不及待地對他説“拜拜”。

    放下電話我,我伸了伸發酸的手臂,這才感到我們的通話時間並不短。

    躺在牀上,我睜着眼睛想了很久,得出的結論是——金剴這個人好象……呃……有點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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