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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寧燁走出咖啡館,身後傳來店內服務人員的聲音──

    “謝謝光臨。”

    自動門在他身後再度闔上,連帶將店裡的談話聲與柔美的音樂掩去。

    濃眉、長目、挺鼻、薄唇組合出一張十分俊挺、充滿陽剛味的男性臉孔,但此刻,他輪廓分明的五官卻微露一絲陰鬱。

    左頰隱隱浮著泛紅的五指印痕,很顯然,不久前似乎有人“不小心”將手掌揮到他臉上。

    他舉步要離開,一旁略嫌激動的聲音竄入耳膜,他冷銳的黑眸循聲睞去,瞥見一名女子在講手機。

    “你知道我在這裡等你多久了嗎?兩個小時,結果你到現在才打電話來跟我說不過來了!”聆聽著彼端傳來的解釋,向歡的胸口急促起伏著,“……所以為了安慰她失戀受傷的心靈,你寧願陪她也不願意陪我過生日?你難道不知道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說?!”

    五指緊握手機貼在耳上,聽著男友不豫的輕責,她的臉上是傷心多於憤怒。

    “你知道這是你第幾次為了別人放我鴿子嗎?第三十次。”她悲哀的說出一個數字,然而男友竟責備她小心眼,她閉了閉眼,心裡有了決定。

    她受夠了!不想再忍下去。

    “對,我任性、不成熟、沒有度量,又不懂得體諒,你說的都沒錯,既然我這麼惹你厭煩,我們還是……分手吧。”

    心痛的說畢,她面無表情的將手機重重砸向一旁的牆壁,然後垂下臉,拚命忍著不想讓眼淚流下來。

    她無法再忍受男友的溫柔與體貼不獨屬於她,而且在成為他的女友後,她分到的溫柔與體貼反而愈來愈少,與王文謙交往兩年,在所有屬於情人的重要節日,他不曾陪她度過。

    因為那種時候,總有人需要他,一通電話便輕易把他給召了過去,讓他一次又一次的對她失約,讓她每每像個傻瓜一樣的苦等著他,最後等到的是,他一通告知她不來了的電話。

    就像今天,明明是她的生日,而且她事先就提過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他說,但他還是寧願去陪一個失戀的女性朋友……

    終究沒有人在乎她,母親死後,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人愛她。

    管寧燁瞥了眼那支被狠狠砸向牆角的手機,然後做了個自己也不明白的舉動,他走過去撿起,緩步來到她面前。

    向歡低垂著螓首,迷濛的視線裡出現一雙黑色的皮鞋在她面前停下,一隻手掌忽然伸到她面前,掌心上躺著的正是那支被她丟棄的手機。

    “我不要了。”她啞著嗓說。

    他濃眉微揚睨著她,性感的薄唇輕吐出一句話,“小姐,就算你不要,也不應該亂丟垃圾。”

    聞言,向歡一愕,抬首迎上一雙冷黑的眼眸,那眼神里似帶著一絲嘲弄睨覷著她。

    心在陣陣抽痛著,她沒有多餘的力氣反駁他的話,瞥向他掌心裡的手機,她只覺得這一切荒謬得好笑。

    這是她長這麼大以來,第一次這麼任性的摔東西,結果,卻有人要她別亂丟垃圾。

    彎唇想笑,適才強忍住的眼淚卻在此時不爭氣的滾落眼眶,一滴接著一滴。

    管寧燁垂目望向手掌,有幾滴淚滴到他的掌心,他微蹙起眉峰,似是嫌惡又似是有些錯愕。

    不是沒看過女人哭,但這是第一次有人的眼淚直接落在他的掌心,明明是溫涼的淚水,在落下來的那一剎那,竟感覺有些燙手。

    沒有想到自己會突然掉起眼淚,向歡慌張的用身上外套的袖子,胡亂的替他擦了擦,然後接過手機。

    逼自己吞回所有的眼淚,她深吸一口氣後,撥了一組電話,卻懊惱的發現手機被她摔壞了,再無法撥通。

    “用我的吧。”隨著低沉的男嗓落下,在她面前出現了一支黑色的手機。

    她默默的接過手機,撥了一組號碼,接通後,木然的開口,“爸,是我,你說的那件事,我答應。”

    ***

    向歡走向餐廳的腳步有點遲疑,雖然她答應了父親的安排,但此刻,她忽然覺得自己的決定太草率了。

    可她都親口答應了,以父親的個性,是不可能同意她反悔的。甩甩頭,她要自己不要再多想,走進了餐廳。

    “爸。”來到包廂,她一眼就見到父親那抹霸道魁梧的身影。

    “怎麼這麼晚才來?”向勤責備的看了她一眼。

    她低頭覷了眼腕錶,剛好七點半,她並沒有遲到,是他們早到了,但她只是垂首並沒有為自己辯解。

    管志彬略帶病容的臉上揚起溫和的笑,招呼她,“不晚不晚,我們也才剛到不久,過來坐啊。”

    她安靜的走過去,在父親身邊的位子坐下。

    向勤指著坐在對面的年輕男子為兩人做介紹,“他是寧燁,你管伯伯的兒子。寧燁,她就是我女兒向歡。”

    她抬眸望去,卻在看到對方面容時愣住了。

    竟然是他?!昨天借她手機的那個男子。

    “向小姐,你好。”管寧燁不動聲色的朝她點頭。在她進來包廂時,他就看見她了,他的驚訝不比她少。

    “你好。”驚訝過後,她也點了點頭。

    “叫她向歡就好,你們都要結婚了,沒必要這麼生疏。”向勤揚聲笑斥。

    這個女婿可是他千挑百選才挑中的。他與志彬是多年朋友了,可以說看著寧燁從小長大的,他一直都很欣賞他,不論是人品或是能力,他都很出色。

    四年前,寧燁學成返國,沒有像一般企業第二代進入家族事業工作,而是另行集資創立一家光電公司。

    四年下來,公司竟已賺進兩個股本,驚人的獲利成績歸功於他優異的管理能力與研發團隊。

    未婚的他,自然成為不少名媛的目標,他之前也曾開玩笑似的提過想將女兒嫁給他,卻被他以已經有女友而婉拒了。

    事實上向歡是他的私生女,她母親是他眾多情婦之一。

    元配沒有替他生下一兒半女,求子若渴的他在外頭養了不少的情婦,但除了向歡的母親,並沒有其他人為他留下任何血脈。

    他龐大的事業需要一個繼承人,然而唯一的女兒不僅沒遺傳到他的商業頭腦,平凡無奇的她對經商更是沒有絲毫興趣,對一向力求完美的他而言,這個唯一的女兒簡直像是個失敗品。

    這讓他一度十分苦惱,直到前陣子,志彬的公司發生了重大的財務危機向他求援,他於是想到了個辦法。

    他答應借錢給志彬,但條件是他的兒子必須娶向歡,而兩人所生的前兩個孩子必須姓向。

    亟需金援度過難關的好友沒有考慮多久,便同意了他的條件。

    他不在乎女兒與寧燁之間有沒有愛情,只要她能為他生下兩個孫子繼承他的公司,以後就算他們要離婚,他也無所謂。

    “老向,他們兩人第一次見面難免陌生,不如讓他們年輕人自己聊聊。”管志彬溫和的提議,眼帶歉意的看了兒子一眼。為了挽救公司,逼迫兒子娶向歡為妻,他有說不出的內疚。

    “也好。”向勤站起身,交代女兒道:“你跟寧燁慢慢聊,我跟你管伯伯先走了。”

    “嗯。”向歡低頭輕應了聲。

    兩人離開後,包廂裡只剩下她與管寧燁,一時之間靜默下來。

    管寧燁雙臂環胸,唇邊掛著一抹嘲諷的笑。

    他昨天與女友分手,而她昨天顯然也跟男友分手了,今天他們兩人卻坐在這裡相親,然後,一個半月後即將一起步入禮堂。

    簡直像出可笑荒唐的肥皂劇!

    抬頭覷向他,向歡遲疑的問出心裡的疑惑,“昨天是巧遇,還是……刻意安排的?”

    “刻意安排?”管寧燁冷嗤,“你覺得我有必要這麼做嗎?”

    這麼說是巧遇!她竟然借用他的手機,打電話給父親,親口答應了這門婚事。

    他冷漠的眼神睞向她,“你不需要想太多,我們結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我的精子跟你的卵子結合。”

    聽到他這近乎無禮的話,向歡疑惑的輕擰秀眉。從他冷峻的神情,她可以感覺得出來,對於這件婚事他並不是很情願。

    “你……為什麼會答應這婚事?”她忍不住問。他們之間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甚至可以說根本是陌生人,她是對男友絕望,加上來自父親的壓力,但他呢,也是被逼的嗎?

    “為了錢。”他自嘲的回答。“你父親答應借給我父親一筆週轉金,條件是要我娶你,我們生下的前兩個孩子必須姓向,以傳承向家的香火。”向勤把話說得很清楚,只要她產下兩個孩子,以後還要不要在一起都隨便他們,所以他跟她只不過是向勤的生產工具而已。

    向歡愣了愣,父親並沒有對她說明原由。

    當初父親要她嫁給管伯伯的兒子時,為了王文謙,她第一次斷然違逆了父親的命令,一口拒絕了,一度令父親十分震怒,還揚言就算她不答應,綁也要將她綁進禮堂。

    諷刺的是,最後她肯答應這婚事,為的還是王文謙,他傷透了她的心,現在的她,只求能將他徹底的忘記。

    但她沒想到父親安排這一門婚事,目的只是為了要借用她的子宮替向家傳宗接代。

    真是可悲!

    她神色漠然的問:“只要能生下兩個孩子就好了嗎?”

    “應該吧,我想他的目的只是想要個繼承人。”

    “那我們可要好好努力了。”她揚起一個沒有笑意的笑容,朝他伸出手。“希望我們能合作愉快,儘快將爸要的小孩生給他。”

    她臉上那種彷彿一切都不在乎的冷淡神情,令管寧燁俊眸微眯,打量了她片刻後,他徐徐伸出手握住她的。

    她的掌心很冷,如同她的眼神一樣。

    ***

    向歡醒來,瞥了鬧鐘一眼,早上七點。

    自結婚以來,她總是固定在七點起床,剛開始的頭一個月,還必須設定鬧鐘她才起得來,但第二個月開始,她的生理時鐘便調整過來,不再需要設定鬧鐘,每天便自動在七點醒來。

    她輕手輕腳的下床,儘量不去吵醒睡在一旁的丈夫。

    拉開窗簾,迎進燦亮的陽光,她深吸幾口新鮮的空氣,對著在樹梢鳴叫的麻雀露出微笑。

    走進浴室梳洗後,她來到廚房,做好早餐,再煮了杯咖啡,接著從冰箱裡取出鮮奶倒了三十c.c.進咖啡裡,放到餐桌上。

    聽到腳步聲,她知道丈夫下來吃早餐了。

    “早。”她出聲打招呼。

    “早。”管寧燁在她對面落坐,吃著妻子為他做的早餐。

    除了剛才的那聲早安外,兩人沒有再交談,直到管寧燁用完早餐,喝完那杯不加糖只加牛奶的咖啡。

    “我去公司了。”他說。

    “嗯,路上小心。”

    他離開後,向歡開始清理桌上碗盤與整理家務。

    雖然是向勤的女兒,但她並不是在向家長大,而是跟在親生母親身邊,因此養成了做家事的習慣。婚後,搬進這裡,她便辭退了管寧燁請的鐘點傭人,一切自己動手。

    她小的時候就知道,母親只是父親眾多情婦裡的一個,父親對於喜歡的人,出手一向大方,但對於不再受寵的情婦,卻十分吝嗇。

    母親很早就失寵了,加上她這個女兒又一直不得父親歡心,所以父親給的生活費並不多,但若不過於揮霍,日子還是過得下去。

    偏偏母親為了博回父親的寵愛,將錢泰半都花在打理儀容上,心思完全不在家裡,家裡因此總是一團亂,所以她從小就學會收拾整理。

    她十九歲那年,母親過世了,父親也沒有將她接回向家的意思,於是從那時候開始,她就一個人獨自住在這與母親生活了十幾年的小公寓。

    她也許不夠聰穎精明,但獨居這些年來,她一直將自己照顧得很好。

    跟管寧燁結婚,搬進這棟房子後,她也將他的生活起居照料得很周到。

    花了一個多小時打掃完,她為自己打了杯新鮮果汁,翻看著今天的早報。

    瀏覽了幾則新聞,不經意間瞥到報紙上頭印的日期,她喃喃說道:“這麼快,結婚已經三個月了。”

    兩人結婚這段日子來,向歡歸結出,管寧燁不是個溫柔體貼的丈夫,但也不算太差勁,他不曾對她疾言厲色過,不曾挑剔過她所做的事,若要晚歸,一定事先打電話知會她一聲。

    剛結婚時,她不知道他喜歡吃半熟的蛋,喜歡喝只加牛奶的咖啡,她每次都將蛋煎熟,在咖啡里加入糖與奶精,但他從不曾說過半句話,總是默默將早餐吃完。

    一直到一個月多前,她無意中聽公公說起,這才知道他的習慣。

    她思忖著她與他之間的關係究竟算什麼。

    他們不相愛,但卻成了夫妻,為了生下後代,有了頻繁而親密的肌膚之親。

    即使沒有感情,但在每一次的親密行為裡,肉體卻還是能感受到高潮時所帶來的愉悅,想著想著,向歡的臉頰忍不住染上一抹紅彩。

    聽到電話聲響,她收回漫遊的心思,接起電話。

    “喂。”話筒裡傳來管寧燁的嗓音。

    “我有一份公文忘在二樓書房裡,我待會會叫秘書過去拿,你先幫我拿下來,是一個藍色的卷宗。”

    “你不用叫秘書過來拿,我剛好有空,可以幫你送過去。”

    掛上電話,向歡走向二樓的書房。

    一進去,便在他的書桌上看到那隻藍色的卷宗夾。

    她拿起來,走出書房,到車庫開了另一部車,前往上鑫公司。

    在車上時,她忽然想到一句話可以形容她和管寧燁之間的關係──親密的陌生人,因為她與他互不交心,卻夜夜同床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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