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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冊

    下個月就要走了。

    這次是移民,不知幾時回來,林延英在這個大都會生活了廿多年,小中大學均在此間畢業,又工作了好幾年,自然臨別依依。

    她是家族最後一個成員,大姐申請她往加拿大團聚的時候,輕而易舉,半年就批准了。

    當時她很瀟灑地説:“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説走就走。”

    於是着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迴,感慨良多。

    父母於三年前已經赴温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捨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着,無事可做,她取過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準可慨嘆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裏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塗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捨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着,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着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噹,再跟着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保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

    同事已經為她餞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滄海遺珠,掛個電話辭行也總好過沒有。

    她打開第一頁。

    映着眼簾的是剪刀挖出來的一個長條型洞。

    延英莞爾。

    真孩子氣,剪掉就忘得了嗎?不一定,這個名字叫周俊華,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歲。

    許久沒見他了,臨走之前,應該通個訊息,她把他名字寫在一張紙上。

    抑或,延英又遲疑,應該就此無聲無息別離算數?

    她遲疑片刻,決定稍後再加考慮。

    從一個衝動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業女性,其中不知經過幾許眼淚心血,延英籲出一口氣,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輕輕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歡喝啤酒,長輩無法勸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較豪邁。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鬍子逗周俊華笑的次數實在不少。

    轉瞬間兩人已經長大。

    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大家應該見個面。

    他家住在中區半山一幢老房子內,救火車上不去,一定不會改建,電話號碼不用問延英也記得,改了也不要緊,她可以查。

    非趁這個機會見次面不可。

    延英又翻到第二頁,有一個名字,打着幾十個叉叉,看仔細了,黑筆下的字跡隱約可見:趙小冰。

    對,這趙小冰便是自她手中把俊華搶走的人。

    延英笑不可仰。

    人名冊簡直記載了她前半生所有的喜怒哀樂,風流韻事。

    她終於倦了,打個呵欠,上牀睡覺。

    第二天一早,接到母親的長途電話:“東西都收拾好了吧,別叫我掛心。”

    根本沒有什麼行李,延英的身外物絕不會超過航空公司所規定的限額二十二公斤。

    瀟灑的她就是這麼精靈。

    帶不走放不下的也許只是人情與思念。

    回到公司,她便開始尋訪周俊華的電話。

    本市能有多大,要找一個人,焉會找不到他。

    略為轉折,她已經找到要找的號碼,從他的家人處,延英又得到周俊華辦事處電話。

    “俊華,”她開門見山,“我叫林延英,還記得我嗎?”

    回覆出乎她意料之外,周君幾乎立刻不加思索的答:“你是宇宙公司公共關係組發言人林延英,亦即是我中學同學,我在報上時常看到你的照片與新聞,怎麼會不記得。”

    延英放下心頭一塊大石。

    地方小就有這個好處,雖然不相往來,但是雞犬相聞。

    “俊華,許久不見,有沒有興趣喝杯咖啡?”

    “我同小冰一起來可以嗎?”

    “呵,你們結婚了。”延英十分驚奇。

    “都快十週年,”他一直笑,“兩個孩子,一男一女。”

    “明日下午闔府統請。”延英説了一個喝茶的地址。

    誰知那周俊華立刻打蛇隨棍上,“那我們不客氣了。”

    明敏的延英立刻知道,這位周俊華可能已不是她想見的周俊華,他一定變了很多。

    十年後的他必然已經成為一個務實的小家庭男主人,精打細算,盡忠職守。

    那麼早婚,大抵沒有升學。

    真可惜,中學時期地功課非常好,可能是因為家境問題,才放棄大學課程,但是一早成家,負擔豈非更重,簡直好比自火坑跳進油鍋……但,他似乎又很快活。

    延英很快見到周家四口。

    他們很準時,都打扮過了,穿着像新衣的新衣,周氏夫婦長胖許多,兩個孩子十分乖巧,只是像吃不飽似的,各要了一客三文治及兩塊蛋糕。

    如果在街上碰見周俊華與趙小冰,延英絕對不會認得他們,外型變太多了,此刻夫妻二人同在官立小學任教師職。

    趙小冰聽説延英要移民,問了許多問題。

    一小時後,延英看看金錶,只説要趕一個商務約會,便結束是次會面,臨結帳吩咐侍者挑一隻最大的巧克力蛋糕給他們帶回去。

    兩個孩子一接到手,使忙不迭道謝。

    延英看着他們住地下鐵路口走過去。

    奇怪不奇怪,曾經一度,延英恨得他倆要死,而且起碼恨了三年整。

    此刻都想不起來為着什麼。

    延英與周君統共是純潔的,他比她高兩班,他們只在過馬路的時候拉過手,看過幾部電影,以及一起吃過冰淇淋。

    中途因為發現了丙班的趙小冰,才疏遠延英,他根本沒有做錯什麼,只不過作出了一個選擇。

    青春期少女,不是要找個人愛,便是要找個人恨,以平息發泄衝動的情緒。

    周君與趙小冰無辜成為延英的犧牲品。

    而今世道已慣,延英已知道被拒絕被淘汰出局,也是生活經驗的一部分,比這大十倍百倍的失意也得處之泰然,因為世界不是她的,因為老天不欠她什麼。

    周氏夫婦一開始便給她新地址,但是延英沒有將之抄進人名冊裏。

    不知恁地,她願意把他倆的名字劃掉,延英深切瞭解到,這兩個已是無關痛癢的人。

    把地址記下亦無用,她不會同他們通訊,也不會寫卡片問候。

    是夜,延英又興致勃勃修改人名冊。

    一頁一頁翻過去,看到了第一份補習的地址,習泳班、法語班的電話,第一個銀行户口號碼,同學們往外升學留下的海外地址以及十個字電話……

    猶如重温舊夢,延英沉醉其中。

    我們就是這樣長大的。

    然後,她看到了一個重要的名字:吳。

    什麼人有一個這樣別緻的名字?自然不是普通人。

    他是國畫大師吳嘉瑜的兒子,他本人可也沒辜負了這個美名,他既是機械工程學生,又作得一手好書,他才是延英第一個戀愛對象。

    延英站起來,點着一支煙。

    順手按了右胸,一顆心,還似有特別感覺。

    她微微牽動嘴角。

    她愛他嗎?至今未能分辨。

    她經人介紹,參加國畫班,認識了吳。

    第一次偶遇,令延英瞠目結舌:從沒見過那麼英俊的男孩子。

    大學裏有的是出類拔萃的男生,但沒有一個比得上吳。

    他剪平頂頭,冷冷的濃眉,有北方人的長臉,單眼皮的眼睛特別清秀,高佻身裁,穿白衣白褲。

    吳老師的書齋很大很靜,那一天,老師正午睡,延英自顧自練習,吳-進來,見無人,便説聲對不起,退出。

    過了一會兒,他再進書房,捧進一碟子水果。

    延英當然敏感,立即知道年輕人對她有好感。

    她沒有放下毛筆,仍然在宣紙上練畫竹子。

    那男孩子自我介紹:“我叫吳。”

    也不待延英回答,便自案上取過筆墨,指點延英。

    延英低着頭,一路受教。

    累了,兩個人坐下閒聊,吳-伸手在果盤中取過一隻石榴,辦成兩半。

    有胭脂色汁液濺到宣紙上去,淡淡化開,十分嬌媚,延英後來一直留着這張兩人合作的竹枝圖。

    他們聊了整個下午。

    不知為什麼,吳老師一直沒有進書齋來,而兩個年輕人,又熟絡得好似已經認識了一輩子似。

    延英不介意再在吳宅逗留多十多廿個小時,但少女必需維持一定矜持,她在太陽下山時分告辭。

    整個夏季他陪她習畫。

    吳宅庭院深深,蟬聲長鳴,延英有時覺得累,便伏在紅木大書桌上打盹,半明半滅間,像是跳進了費長房的葫蘆,那裏另有天地,又有吳-陪伴,日月甚為舒泰,她不想再出來。

    真沒想到這一切會隨着夏季逝去。

    秋季,開學,卻不見了吳。

    受了好些煎熬,忍不住問起,吳老師閒閒説:“-兒回英國升學去了。”

    這個打擊使延英茫然。

    她又上了一課,人家的想法,未必與她一樣,做人,不能絲毫不加保留,一下子把心交上去。

    接着的秋季與冬季,延英都沒有再去習畫,如今想起還頗覺可惜,吳老師曾説過她有天賦。

    過年時分,延英心情略有進展,一日返家,母親同她説:“有個叫吳-的男生找你,請你打這個電話。”

    延英略加思索,“我不在家。”

    “暫時不在還是一直不在?”母親含笑問。

    “對他來説:永遠不在。”

    延英冷笑一聲,怎麼忽然又想起了她,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他以為他是誰。

    她最不相信勉強,勉強沒有幸福,隨緣而安最好。

    年輕就是這點好、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前邊路途上不知有幾許新鮮人與事在等她,哪有空打回頭。

    回憶到這裏,延英將人名冊合攏。

    她倒在牀上。

    從此以後。延英都沒有再見過比吳-更英俊的臉。

    年前吳老師去世,她送了花籃去。

    隨後在報上讀到吳-開畫展的消息,延英又差人送禮,畫展不是十分成功,吳-並沒有成名。

    她沒有得到任何回答,也許吳-已經完全忘記林延英是何方神聖。

    延英雙臂枕在腦後,算了,不必約他出來了。

    現在想起來,任何快樂時光都應該珍惜,那個夏天,多謝吳-,她快活逍遙,那種似是而非的戀愛感覺,究竟是難得的。

    那是她送花去的原因,至於後來,後來的事就不必多提了。

    換了今天,她當然會處理得更好。

    第二天,延英抽空去取了單程飛機票。

    房東殷勤地問;“林小姐,你真的星期五走?十分不捨得。”

    延英簡單地交待:“屋內燈飾傢俱,廚房一些電器,統統不要了,你若果用不着,就喚人扔掉吧,費用在訂金里扣除,餘款匯到加拿大我的户口去。”到底是事業女性,交待得一清二楚。

    “回來記得我們,林小姐。”

    同每一個人都是朋友,除了一個。

    秘書進來説:“林小姐,一位蕭文傑先生找過你。”

    説到曹操,曹操即到,延英怔住。

    “問他是哪裏的,他沒説,我查過通訊錄,沒這個人,他問我要你住宅電話,我沒講。”

    “做得很好。”

    “要不要覆電話?”

    “不用。”

    “他若再來呢?”

    “我不在。”

    “要不要説你星期五就離開本市?”

    “我走了以後,不妨告訴他。”

    “是,林小姐。”這乖巧的秘書退出去。

    延英嗤一聲笑出來,事情發生在今日,她會處理得更好?笑話一個,還不是一樣的悻悻然,斤斤計較,不願低頭?

    誠然,許多大小事宜上林延英已經成熟,但感情不在範圍之內,一牽涉到感情,如魚飲水,只有當事人才知冷暖,不能以常理推測。

    延英感慨。

    阿蕭怎麼會忽然找她?

    莫非他亦有遠行,他亦手持人名冊逐頁翻閲,看到了林延英三字,想與她敍舊?

    延英取出自己的冊子,她知道蕭文傑的名字在哪裏,一翻就尋着。

    她同他的關係,不説也罷。

    秘書的聲音自通話器傳進來,“林小姐,又是那位蕭先生。”

    太聰明瞭,太善解人意,也許剛才上司的臉色有片刻猶豫,被她看在眼內,故此再請示一次,給兩個人多一次機會。

    果然,延英説,“接進來。”

    這分明是最後一次見面機會,以後各散東西,物是人非。想見都不得見。

    他的聲音來了,“延英?我是蕭文傑。”

    延英連忙裝出笑意,“好嗎,許久不見。”

    “延英,出來見個面好不好?”

    “這幾天都忙,下個星期如何?”

    誰知蕭文傑苦笑,“延英,實不相瞞,我這個星期天移民離開本市。”

    真巧,被延英猜中了。

    不知他去哪裏,澳洲、英國還是北美。

    “目的地多倫多。”

    離温哥華約四小時飛機旅程,那倒還好。

    “我知道是通知得你急促一點,因為內心鬥爭了許久,約你,還是不約你?終於鼓起勇氣,撥電話過來。”

    延英不出聲,他也要走了。

    早有人開玩笑,説現在的朋友天一半地一半,將來,勢必全體在異鄉見面。

    不知恁地,延英知道或許可能在彼邦見到蕭文傑,有點歡喜。

    “延英,”他有點焦急,“既往不咎,吃頓飯總可以吧。”

    延英輕輕説:“我們之間,並沒有誤會。”

    蕭文傑一聽,放下了心,呵,隨即又有點感動,前度女友終於長大了。

    “延英——”他竟有點哽咽。

    “什麼時候?我儘量抽空。”

    “今晚,或是明晚。”

    “明晚吧。”她需要時間打理儀容,至少上個理髮店。

    “七點鐘我到府上接你。”

    蕭文傑……人名冊裏有他親筆寫下的地址電話,以及一個笑臉漫畫,在一旁註解:綽號消極。

    小動作那麼多,自然是因為想引起延英注意。

    四年前延英本想把那頁整頁撕去,終於不忍,留至今日。

    為此她時常嘲弄自己沒有血性。

    他倆分手,並非因為第三者。

    來往了一年,親友都認為他們該結婚了,阿蕭才向延英宣佈,他考取了本市一個基金的獎學金,要前往倫敦讀一年管理科碩士。

    延英心胸窄,馬上炸起來,一年!

    誰知一年內兩人會變成怎麼樣,立刻同他反了臉。

    她冷冷説:“去了就算了,大家都不要回頭。”

    “你可以來看我——”

    “我沒有那麼空,世上也不止仁兄你一個男人。”

    延英有時奇怪,她怎麼能把話説得那麼難聽,那麼絕,一點轉圜的餘地都沒有。

    許是自尊心受到強烈傷害。

    異性總是説走就走,毫無留戀,一而再,再而三令她失望、傷心。

    是故她要掙扎,她要反擊,她也要傷害對方。

    “我給你寫信。”

    延英沒有回信。

    他也年輕氣盛,三個月後,兩人斷絕了音訊。

    延英很快找到了別人,約會從不間斷。

    後來聽説蕭文傑回來了,又聽説他找到份極好的工作,兩人始終沒有再聯絡。

    這段時間內,延英再也沒有考慮結婚,她的口頭禪是“一個人有一個人好。”

    碰巧父母又辦移民,瑣事多得不得了,時間就在來住各辦事處中支離破碎地迅速逝去。

    沒想到他會先同她聯絡。

    可見大概他仍然獨身,可見他打聽過了,知道她也未婚,蕭文傑一向是要比她精明一點,能幹一點。

    母親臨走時説:“延英那麼多男友中,數蕭文傑最上路。”

    延英知道了,立刻反駁,“好戲尚在後頭。”

    但是後頭的戲子統統嘻皮笑臉,只圖一時歡樂,沒個長遠打算。

    延英細細打扮過才到樓下等阿蕭的車子來接。

    他比她早到,靠在車身旁等她,多年不見,兩人只是微笑,並不敢注視對方。

    但是兩人都覺得對方狀態甚佳,儀容維修得十分好,不禁有三分歡喜。

    時勢不同,想法也不一樣,即使是從前的人,甚至是敵人,也希望他們得意洋洋,神氣活現,大家有得玩,才夠意思,對頭都有型有格,多開心。

    對方若是潦倒猥瑣不堪,怕只怕多事閒人譏笑,“那便是你先前的伴侶?”地洞沒處鑽,失禮死人。

    只聽得阿蕭悄悄説:“車子是借來的。”

    延英點點頭,上了他的車,稍後兩個人在一間僻靜的日本館子坐下。

    “你的氣色極好。”

    延英摸摸面孔,微笑道:“那是因為我認識的好人比壞人多。”

    阿蕭訕訕地,“這次走,不曉得幾時回來。”他把新地址電話交給她。

    延英氣定神閒,取出人名冊,打開蕭文傑那頁,把新地址小心翼翼夾進去。

    阿蕭驚喜交集,“你仍保留這本冊子?”

    延英點點頭。

    他自公文包中也取出一本通訊錄,“看我的。”

    打開第一頁,延英便看到自己的姓名,鋼筆字已有點糊掉,可見主人不知道翻閲過多少次。

    阿蕭説:“我將永遠保留這本冊子。”

    延英説:“我也是。”

    兩人同時靦腆地笑起來,什麼歲數了,還保留着這份稚氣。

    “來,延英,替我在紀念冊上寫兩句吉祥語。”他興致大發。

    延英接過筆,立刻寫上鵬程萬里四個字。

    阿蕭十分感動,“來,我也幫你題字。”

    他寫的是前程似錦。

    兩個人一起笑出來。

    忽然之間,阿蕭伸手出去握住延英的手。

    延英過一會兒才把手縮回來。

    喝一口米酒,她説:“我到多倫多來看你可好。”

    阿蕭一怔,“別開玩笑,你怎麼會來。”

    “我保證我會。”

    “十年後。”

    “不,百日之內。”

    “百日?”阿蕭笑出來,“那是三個月內。”

    “我可以同你擊掌為盟。”

    阿蕭問:“那時我叫你來看我,你為什麼不來?”

    “那時候我笨。”延英很坦白。

    “最慘我也不比你好許多,我應該一直寫信,直至你有回覆為止。”

    “可是那時你功課忙。”

    “你呢,你又忙什麼?”

    “我?我一向是無頭蒼蠅。”延英笑。

    “我等你來。”

    延英點點頭。

    他們直談到深夜,延英許久沒有同任何人談得這樣暢快。

    她卻調皮地隱瞞了移民身份,。

    隔一天她就登上飛機,臨出門前給阿蕭通了個電話,告訴他要出遠門。

    “去哪裏?”

    “去温哥華定居。”

    阿蕭一怔,隨即大聲笑出來,“記得帶我的地址。”

    “一定。”

    “順風。”

    “阿蕭,你也是。”

    延英隨身行李中,只有這一本人名冊。

    她決定在十二小時旅程中,再重温一次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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