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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花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網球場,她不胖,穿短褲,白T恤,腿是長長的,但不知為什麼,她給人一種胖的感覺,在T恤與短褲下的皮膚給人一種緊張。

    網球場裏有好幾個女孩子,那幾個英國女學生白得令人難受,年紀輕輕,大腿上已露着青筋,手臂上佈滿毛孔,一眼看上去就像拔了毛的雞皮,雪藏過的,也就透着雪藏過的異味。

    西方女子也有美的,然而決不是英國女子,或許我對於其他國家不熟。女孩子還是中國人最美,她就是個罕見的例子,她必然去有陽光的地方度假回來,腿三曬成金棕色,油光水滑的,臉上也是那種顏色,眼睛漆黑,頭髮短短齊齊。

    我用毛巾擦汗的時候問張:“她是誰?”

    張説:“你不知道?”他有點詫異,“那是令弟當時得令的女友。”

    我驚異,“哦?我還不知道呢。”

    張笑,“由此可知令弟換女朋友的速度了。”

    我也笑笑。六月份的英國竟如此熱。

    她的網球打得很好,決不是穿個短裙來露底褲的,手腳套着護膝護手,額角上縛一條白毛巾擦汗,那樣子看上去,怪奇異的東方。

    她是個急躁的女子,但凡接不到球,或打錯了球,就罵着人。難得好看的一個人。

    後來思思就來了,開着他那部蓮花,見到我説:“大哥,你也在?”

    我看看他,看看他的女朋友。

    我問他:“考了沒有?”

    “就考了。”他尷尬的説。

    我喝着啤酒,“既然就考了,怎麼不在家温習呢,就算是過目不忘,也得看看筆記,一個碩士讀了三年,你還想讀多久?還到處逛。”

    他不響,低着頭看着手掌。

    妻子過來,笑着解圍,“你這做哥哥的,什麼場合都擺個大哥款,自己打着網球,

    喝着啤酒!就責怪弟弟,思恩,你別理他,這人教書教壞了,對我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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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恩□雨b滲滿C這孩子還有這樣好,見了大哥大嫂,始終聽話。我把手搭在他肩膊上,拍了兩記。他的目光停在那女子身上,她奔到那裏,他也轉到那裏。

    “你的女朋友?”我問。

    他搖搖頭。

    我説:“張説是你的女朋友。”

    “我是在追求她,”思恩説:“我還有三篇功課要做,卻跑來看她,如果是女朋友,才沒這麼空。”

    妻看我一眼,覺得詫異。思恩是不追求女人的。女人追求思恩還來不及,就憑他的樣子,憑他的姿態,一年換三百個女友。

    我是跟他説:“洋女人不必帶到家來,你好自為之,小心為上。中國女孩兒可以來吃一頓飯。”

    他不大把女朋友帶回來,他不與我們住,搬在宿舍,山高皇帝遠,用着老子的匯款,自得其樂,不出大事,我是不會知道的。

    妻跟他説:“思恩,今天來吃飯吧,我煮了湯。”

    我説:“你別白叫他,他有他的節目。”

    思恩的眼睛與心都在那女子身上。

    她打完了一局,把網球拍一扔,有人拍着掌,她向思恩走過來,原來也早看見他了。這個時候,太陽已經淡了下去,她的影子在地下拖得長長的。

    思恩趨向前去,跟她低低的説話,她點看頭,一語不發。妻説:“很美麗,那身段是無懈可擊的,那胸長得多麼好。”我轉過頭去,温和的一笑。

    妻懷孕有六七個月了。

    思恩沒有跟我們回去。我開看我的福士威肯與妻到家裏,吃揚州沙飯,看電視。思恩在八點多來了。我捧着飯碗瞪他一眼,妻為他去預備飯,他那樣子是懊惱的。

    我不去睬地。

    妻笑問:“你女友呢?”

    他接過了飯,大口大口的吃着,吞了半碗,才説:“在家温習,不肯出來。”

    我“啊”了一聲。倒是個不錯的女孩子。

    妻看我一眼,笑道:“念什麼科目的?我不相信那書本就比你更吸引。”

    我説:“你別多講話,當心他老羞成怒。”

    果然思恩就放下了碗,賭氣的説:“你們都拿我與大哥比──思惠如何如何,我怎麼好,還是及不上思惠,思惠廿五歲半拿博士,我若廿六歲才畢業,也就是個不成材了,思惠廿八歲升了教授,我若做不到,也就是庸才,思惠這個,思惠那個,我就快瘋了,我坐下來就是思惠的影子,從一歲開始,媽媽就説:‘思惠都會走路了,他怎麼賴人抱?’我是不該生在沈家的!”

    妻笑,“看這個無賴,女友不跟他出街,他就説了兩車話,怪在我們頭上來了。”

    思恩白她一眼,“思惠還有你這個好老婆,處處護着他──還有飯沒有?這炒飯恁地香!”

    妻笑道:“這人益發無法無天了。”

    我説:“你幾時開始温習?”

    “七七八八了,大概是沒有問題。”

    “她是你同學?”我問。

    “誰?”思恩問:“哦,她?不同系的,念着化工,跟你一樣。”

    妻把飯給他,“你大哥才不是化工,他是機械工程。”

    我説:“他才弄不清楚,他連念什麼也弄不清楚。幾時等他念完了,我們也好回家,如今為他放逐英國,開什麼玩笑。我們若走了,他上什麼地方吃炒飯去!”

    妻説:“外頭開着這些中國飯店……”

    思恩説:“真受不了這種夫妻,一唱一和,這年頭,吃一碗炒飯,就得聽這許多閒話。”

    他先笑了。

    你別説,思恩有思恩的好處,他笑起來那種稚氣,就打得動女孩子的心。這人功課馬虎,開車箱,網球精,桌球精,又捨得花錢,反正花的也不是他的錢,每個週末上跳舞場、看電影,要不就過巴黎,他有他的一套。

    他跟我説:“是呀,我功課是不好,但是功課並不是我生命的全部呢。”人各有志,他也就這麼的活了下去,這就活了廿三年。

    妻説:“思恩真是漂亮。”

    我微笑:“人家都説我們兄弟像。”

    妻説:“是呀,是像,可是我就不覺得你漂亮,你老氣,沒有他那種飄味,也幸虧你老實,不然怎麼娶我?你看思恩的那些女朋友,那個不心驚肉跳的,又有什麼味道。”

    思恩就是那樣的一個人。以前人家在理工學院説:“那是沈的弟弟。”現在大家都説:“哦,原來你是思恩的大哥。”我這退位讓賢了。

    然而他終於把女朋友帶了回家。是暑假的早期,熱得不像話。我自圖書館回來,妻正招呼他們。兩個人像吵過嘴似的,都不開口。我先有點煩,這女孩子,長得再好,不明事理有什麼用,什麼時候不好生氣,跑到別人家來擺架子。

    我也沒什麼話,大家吃了菜,點心。

    妻説:“工程部打了電話,讓你去一次,他們叫你去取那個MIMACHE。説是通知你多時了,彷彿你不在乎。”

    我點點頭。

    那個女孩子忽然抬頭春了我一春。我覺得她臉圓圓的,還是那種金棕色的皮膚,就像一頭貓似的,大抵這樣的女孩子,是有資格發點小脾氣的,我就忍不住微笑了一下。

    思恩説:“哦,大哥做了MIMACHE,恭喜恭喜,名字後面一大串.”

    我打斷了他,“要不要多一個春捲?”

    思恩忙吃的,也就忘了該説什麼,不該説什麼。兩個人沒坐一會兒就走了。

    妻忽然生起氣來,就跟我説:“咱們思恩不錯呀,配公主也配得上,偏偏她板看個臉,什麼都愛理不理的。思恩也有今天,平時折騰女孩子,今天報應來了,我不喜歡這女孩子。”她母性大發,維護着思恩。

    我微笑説:“當心胎氣。”

    她坐下來,用手撐看頭,“思恩都告訴我了。這女孩子,是新加坡人。”

    “哦。”我應着。

    “母親是小老婆,一直住香港,父親已六七十歲了,長年不見面的,她在新加坡出世了,也沒回過去,統通把香港的陋習也染上了。思恩説愛她。”

    我不在意的説:“思恩愛她,不過因為還沒得手。思恩愛的女人多着呢。”

    “思恩真愛她,向我要鑽戒來了。”她説:“你説奇不奇?那鑽戒原是兩隻,當年媽媽買的。一隻給了我,一隻是思恩的,怕他弄丟了,暫存我這裏,那戒指雖然不大,卻上好的貨色,我是不給的,問過媽再説。”

    我笑,“你太看重思恩了,他不過是個普通的愛玩的男孩子,隨他去罷了。”

    妻説:“思恩是有點好處的。”

    至少他深得大嫂的心。

    臨睡的時候,妻説:“你看到她的裙子沒有?那是什麼料子呢?如此貼身。”她念念不忘。

    第二天她就進了產房,十二小時後養了一個男孩子。

    那個穿貼身衣料的女孩送來了兩打上好玫瑰,署名是“蘭花”。我這才知道她叫蘭花,不過是個普通的名字,跟她的樣子不甚相配。

    思恩的碩士榜上有名,眉花眼笑,天天來醫院陪着大嫂,又計劃着明年的博士。

    我問:“爸知道了沒有?”

    “知道了,很有點高興,爸説我可以去意大利,寄了三百鎊給我。爸説今年很是不錯,又添了孫子了。”“你打了長途電話?”我問。

    妻笑,“自然,他還寫信呀。”

    我搖搖頭,嘆口氣。

    “爸説讓大嫂抱着孩子回去一趟,你若定不開,就罷了,他會寫信給大嫂的。”思恩説。

    妻看我一眼,説:“他最不愛回家。”

    我不響。

    過了一會兒,我説:“你與你女朋友説一聲,謝謝她送了花來。”我把名片給他看了。

    思恩説:“她送了花來?我不知道。”

    這女孩子有點怪怪的。

    妻問:“你與她怎麼了?”

    “冷冷淡淡的,找她出去,她不拒絕,不見得特別開心,我打聽過了,她沒有別的男朋友,不外是吊我胃口,我喜歡她也沒用,在她家坐到十二點,她就找藉口轟我走,想看真有點生氣。”

    我瞪他一眼,思恩越來越不堪了。

    妻連忙説:“罷了,思恩,再説你大哥要罵了,你自己存心不良,怎麼把她當粉頭?”

    我忍不住,板起臉來,“什麼粉頭面頭,你們兩個人説話卑俗到這種程度。”

    思恩吐吐舌頭,不響了。

    妻在醫院裹住了一個星期才出的院,千方百計央人請了箇中國太太來幫忙,那太太的丈夫在餐館做工,也樂得尋點外快,可是妻也很苦,什麼都不放心,爬起牀來看孩子。過了才一個月,大家心裏都疑惑,可是不説,倒是思恩嚷:“我侄兒像我,哈哈哈!”孩子的相貌的確像叔叔,我想,那德性別像他就好。妻笑,“你別説,像思恩也有好處。思恩不樂了,“唷!像我有什麼不好?”大家拍了照,寄回家去,爸爸一定要妻與孩子回去一次,我推到第三個月,到時也秋涼了。

    我問思恩:“你幾時去意大利?”

    他不響。

    “照啊,”我説:“那三百鎊早花光了,是不是?”

    他説:“我本來想跟蘭花一起去,她説:‘我要去自己去,跟你走這麼一趟回來,我花的是自己錢,卻跳到黃河洗不清,我跟你成了什麼關係了?’我説我請她,她又生氣,搶白我:“啊,我才值那六百鎊!’你想想,這女孩子恁地難伺候,我且冷她一冷。”

    我微笑,這蘭花倒很有點道理。

    “那你是不去了?”

    “我陪大嫂回家去。”他説。

    我點頭,“倒也好,我也放心點,倒省我請假,陪她回去。我九月在巴黎要開一個會。”

    思恩瞪眼,“大嫂,你看大哥有毛病了,他教的是機械工程,又不是時裝,開會開到巴黎去了,花妙不花妙!”

    妻説:“是啊,我倒要好好查一查。”

    我一笑置之。

    思恩後來託我帶東西給他在巴黎的女朋友,我嚴詞拒絕。

    我教訓他:“你也該好好找個女朋友了!混得出什麼名堂來?這些跟你泡的女人,你別以為你得了便宜,你給她們玩了你不知道,她們有什麼損失?”

    他訕訕的道:“是,大哥説得對。”

    難怪妻喜歡他,我也心軟了,只好嘆口氣,“你真是勇於認錯,堅決不改。”

    “你説蘭花好不好呢?”他問我。

    “還不錯。”我點點頭,妻雖然不喜歡她,我卻始終覺得她是不錯的,這女子像個大學生,有點氣度。

    “但是她這樣對我,我不能爬着求她呀,有時候我想,這些年來,什麼樣的女孩子都見過了,也只有她比較好,就向她求婚也罷,可是又不甘心──她不愛我。”

    我笑説:“你被女人愛慣了。”

    “是嗎?等我回來再説吧。”他並沒有太放在心上。可是為她也懸了幾個月的心,算是不容易了。

    秋天以後,妻就收拾行李與思恩回家。思恩打算回來以後開始做博士。我不管他幾時做好,反正地上了軌道,我也該走了。

    我送他們到機場,叮囑一番,道了別。

    他們到了香港就打電話來,説爸媽愛孩子愛得不得了,妻興奮的説:“幾個長輩都説沒見過如此可愛漂亮的小孩,思恩又説是像他。”我笑了。

    我開了思恩的車子到巴黎開會。法國人的機械工程並不壞,我在巴黎大學蹲了三天。

    後來覺得幾次到巴黎,都沒有好好的買一樣東西送妻,就打算走一趟百貨公司。問了人一聲,人説戲劇院廣場附近有好些大公司,我就朝那邊跑過去。

    剛巧下雨了,我才發覺巴黎的確是美麗的,走過三合一教堂,迎面來了一頂花傘,差點沒撞在我身上,差點要撞上來,卻又輕巧的避開了。

    那女孩子圓圓的眼睛,叫我:“沈大哥。”

    我想:真正到處碰得見熟人,定睛一耆;卻是蘭花。她和氣的微笑着,那種温文是罕見的。我先是高興了。“你呀,你在巴黎……,放假嘛?”

    “我畢業了。”她解釋。

    “啊,沒有升學嗎?”

    她搖搖頭。原本女孩子念個學士也夠了,且又是理科學士。

    “成績好嘛?”我禮貌的問。

    我總忘不了,那一日她情願温習沒與思恩上街,思恩大大的發了一場脾氣。

    “一等榮譽。”她很開心的敵笑着。

    我脱口讚道:“實在好成績。”

    “思恩説你也是一等榮譽。”她説。

    我沒想到多年前的事還被人提着,頓時一呆。

    雨漸漸密了。我説:“我請你喝杯咖啡吧。”

    我們在咖啡檔坐下,她以流利的法文叫了檸檬茶,我喝黑咖啡。路上的人還是很多,早上十一點。真沒想到在巴黎遇見她。

    我與她客氣的説看家常話,她竟是一個很温柔的女孩子,與她説話,非常的愉快。她是一個走來走動的人,歐洲熱得像她的自己手掌。

    我説:“……想買點東西給妻子與孩子。”

    她微笑,“怎麼能去大公司買呢?大公司一向買不到好東西。”她偷偷看我一眼。

    我笑,“那該去什麼地方?你帶路好了。”

    “去香舍麗榭,好是好,可是那東西又俗豔,我們去裏和利路。”她建議。

    我根本無所謂,跟着她走。我難得有這樣的空,雨還是下着,我幫她拿着傘,她問我可要乘地下火車,她可是情願走路。我説開了思恩的車來,不過怕步行還方便得多,於是大家走路。

    我們一片片店走着,她討價還價,那眼光是很獨到的,為我揀了一整套的PC大大小小的皮夾子,我都買了。店員顯然以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有點難為清,後來付錢的時候忍不住解釋,“她是妹妹。”

    蘭花一臉異氣,她説:“你會法文啊,我倒是獻醜了。”

    我説:“那裏;思恩的法文才好,我是胡謅的。當年請了一個補習老師,他説得這麼好了,我始終不行。”

    蘭花微笑,“你們兩兄弟,沒一點相像之處,可是弟弟一直誇哥哥,哥哥也一直誇弟弟。”

    我慢慢的説:“是不像,思恩長的漂亮。”

    她説:“我沒有這樣的意思。”忽然臉紅了。

    她又陪我去買了童裝大衣,我因有個專家陪着,索性大買起來,連香港的親戚也人各一件,大包小包的,不亦樂乎。然後我覺得;似乎也該送她一樣什麼。思恩始終對她有意思的,她又陪了我一箇中午。

    她在餚一隻女裝表,我趁她不在意,問了價錢,一千五百法朗,浪琴,我悄悄的買了放在口袋裏。

    我們找到車子,把東西放在行李箱裏,那輛蓮花的行李箱小得可憐。

    她説:“思恩的車子。”

    我微笑,“是,男人就這樣,太太不在,總要作怪──他這車子快點,公路上方便,我就借了來用。”

    她笑了。走了這半日,她也累了。我有義務請她午飯,於是開口約她,並問:“你有朋友同來?請他一道。”

    她很喜悦:“謝謝,我正想:上哪裏吃飯呢?不,我沒有朋友,我是一個人來的。”

    她想去左岸吃海鮮,我為難了,我並不熟那裏,那裏據説阿飛甚多。

    我笑説:“我是老了,俗得很,只配在右岸蕩蕩,你若高興,我們去美心吃一頓。”

    “那裏貴。”她説:“不好。”

    “你倒不必為我省錢。”我微笑。

    “我穿這牛仔褲雨衣,人家必把我當女叫化。”她説。

    這女孩是固執的,我只好陪她去左岸,由她開車。她開車我掩着臉。她那作風與思恩倒是一對,再窄再彎的長板路還是飛着,終於到了,我下車,雙膝軟軟的沒勁道,嚇壞了,到底老了。

    她倒神采飛揚,選了一家小飯店,撕着麪包,過堡多的白葡萄酒,叫了幾碟子莫名其妙的東西。難得她在法國也混得這麼好,實在不像考一等榮譽的學生,適才買東西的時候又如此小資產階級。

    我説:“……如果與思恩在一起,倒是有趣,他也喜歡這樣。”我有意探聽一下她對思恩的意思。

    她説:“思恩?他喜歡得太多了。”她停了一停:“太多了。”

    我坦白的説:“他喜歡你。”

    她笑了,牙齒雪白的,她説:“沈大哥,你是君子人,你不會明白思恩的。”

    我説:“思恩並不是壞孩子。”

    她温和的答:“是。”那口氣,也與思恩差不多。

    我這才發覺,她的好處不止是會“穿一件貼身的裙子”,像妻所形容一般,我忽然喜歡她起來,存心愛她嫁給思恩。

    “改天我們一起吃飯,蘭花,思恩從香港回來,我打電話請你。”我説。

    “思恩幾時回英國?”

    “隔一、兩個月吧。”我説。

    “我要回家了。”她説。

    我有一陣失望。“啊,回新加坡嗎?”我禮貌的問。

    “誰説的?”她反問:“香港,我家在香港,新加坡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她急急否認着,越加證明她與新加坡有看不可分割的關係。

    我點看頭。

    “然而也未必,”她説:“家裏……春情形再説吧。我給你電話。”她寫了個號碼,遞給我。

    吃完了飯,她開車送我回旅館。

    我猛然記起來了!我問她,“原來你預備做什麼的?”

    “也沒有什麼。”她微笑。

    “我是誤了你的正經事了。”我歉意的説。

    她笑,“除了你,誰還有正經事呢,不過想去印象派畫館。”

    “我陪你去。”我説。

    她端詳我,“你若喜歡,就陪我去,若不喜歡,就此道別,你別像思恩,這張他會畫,那張他也會畫。”

    我笑,“我偏偏跟思恩一樣,可是我比他虛偽,我只心裏想,嘴巴不説出來。好,我們回倫敦再見。”

    “你要走了?”她問。

    “明早回去。”我説。

    她點點頭。

    “謝謝你,”我自口袋裏摸了那隻表盒出來,“你若真當我是大哥,這你收下,不要客氣。”

    她也沒看見什麼,爽快的收下了,這女孩子是有默好處的。

    可是她説:“你若是我大哥,一切好辦了。”説得很是温柔,温柔過頭了,有點悲哀。

    我説:“你並沒有大哥……你是不會知道。”

    “再見。”她説道,依然笑着,那笑容是極好的。

    她到印象派畫館去了。

    第二天清早我開車到布朗,還記得她的笑容。她是個不大愛説話的女孩子,很客氣,很世故。

    妻與思恩提早回來。

    我大吃一驚,問:“孩子呢?”

    “爸媽留住了。”她説,“不放走,説請了奶媽,又説怕我照應不周。”

    我氣,“你就答應了?孩子將來都不認得父母了!”

    妻不響。

    思恩説:“你先別發脾氣,爸爸説兩個月就送回來,他親自來,還不行嗎?他們愛那嬰兒啊,你都不知道,跡近肉麻的,做夢還在抱孫子,早知這樣,我也早早結婚,養幾個來爭寵。”

    我只好作罷,看了妻一眼,她笑了一笑,很瞭解我的樣子。我倒不好意思起來,我把禮物拿了出來給她看。妻驚喜,“這次圓門襤精了,買得似模似樣的,以往帶的東西,六國販駱駝似的,雜七雜八。”

    思恩説:“哈!我也有好東西帶來。”他帶了一隻金錶給我。我謝了,他又説:“這趟走私兩隻手表,海關竟沒發覺。”妻問他:“還有一隻是誰的?”他答:“蘭花的。”我忽然説:“蘭花是不錯的,請她來吃飯。”

    妻説:“思恩還記得蘭花中.我道早忘了,在香港玩得不像話了!”她向我眨眨眼。

    “你別亂説我,大嫂,我天天坐在家抱侄兒──”我笑,“你們倆別再説了,沒完沒了。”

    “我這就去找蘭花。”他説。

    晚上妻跟我説:“還是香港好,什麼都有,幾時我們回去呢?”她很渴望回家。

    “等思恩上了軌道就回家。”我應看。

    她很滿意。“這裏也有好處,不過怎麼比得上家?”

    她説得不錯。

    思恩第二天來找我,他説:“你在巴黎見到蘭花?”

    我點點頭。

    他隔了很久説:“蘭花是不錯的。”

    “是。”我簡單的説。

    “臨大考她教我方程式,你沒想到吧,她功課好得很。”

    我問:“你幾時向她求婚?我叫你大嫂把戒指交出來。”

    “她不肯嫁我。”

    “你有誠意,她幹嗎不嫁?”我反問。

    “你不知道,她怪得很。我也沒有意思這麼快結婚,大家訂了婚倒是好。”

    “我幫你説好了。”我説。

    思恩很喜悦。“謝謝你,大哥。”

    “我是把你交給她,由她再教你幾道方程式,我好與你大嫂回家去,誰還耐煩躺在外國?”

    思恩笑了。

    妻説:“我還是不喜歡她。”

    我説:“那是你的偏見,她是不錯的。”

    “我是老式女人,不太喜歡她那種作風。”

    我説:“思恩喜歡就行了。”

    “這是你作的主。”她笑,把成事交了給我。

    蘭花被思恩杓了出來。她倒沒回香港去。

    她穿了一套很整齊的裙子,外加大衣一件,大方得很。手腕上戴着我買的浪琴錶。

    思恩一進門就往火爐靠,嘀嘀咕咕的抱怨,“我買的康斯丹頓不要,戴這種單老貨色。”

    蘭花的眼睛沒春我,臉上卻掛着一個和氣的笑。本來大伯送一個表給弟媳,何等平常,可是因她這個温馨的笑,情況就不同起來,我有點不安,好像做了什麼見不得光的事。

    她原可以告訴思恩,那表是我送的,她為什麼沒説呢?

    我也沒告訴妻,那些禮物是她挑的,但是──找只懶得嚕嗦。她是什麼意思?女孩子心思總是奇怪的。

    大家吃了飯,我就跟她説正經事。

    我説:“大家都喜歡你,你認識思恩,也這麼些日子了,不如訂婚吧,算我作主。”

    她不響,然後微笑,“大哥也會説謊,不過是你一個人喜歡我罷了,大嫂就一點也不高興我。思恩沒我也成。伯父伯母根本沒見過我,怎麼叫做大家都喜歡我?”

    思恩在一邊就氣道:“大哥好,大哥什麼都好,我告訴你,嫁大哥也不容易,你沒見大嫂?她忍耐功夫多好,像你?”

    我喝止思恩,“吵架的日子多呢,怎麼專門在人前鬥嘴?”

    兩個人都不響了。

    我覺得沒有什麼味道,可是話總得説完的,就説下去,“──訂了婚也好。”

    思恩説:“我是愛你的,蘭花,你也知道我,現在我走開,你有話跟大哥説好了。”他真走開了。

    蘭花微微一笑,“有人求婚是這樣的。”

    我説:“他怕你不答應。”

    她嘆一口氣,“我今年廿三了。”

    我聽着。

    她説:“大哥,我不瞞你,我媽媽叫我嫁人,嫁得了便嫁!天下最好吃的飯有兩種,我媽媽説的:一種是做戲,胡亂上台謅幾句,錢就來了。她以前是做戲的,她應該知道。另外一種,是做太太。做戲的女人,一樣要嫁人,由此可知嫁人是天下第一營生,若在外國家不出去,回了香港,那選擇範圍是更窄了,所以我必需在這裏嫁人。思恩是不錯,很多女人等着地呢,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歡他,然而他不過是這樣的一個人。你給我面子,代思恩向我求婚,我當然答應,謝謝你,大哥。”

    她説得這麼坦白,我自然明白。她並不愛思恩,思恩不是她心目中的對象,可是因為她已經廿三歲了,勢必要嫁人的,家裏也十分要她嫁人,而思恩剛好在這個時候向她求婚,所以她就答應下來。

    我隱隱覺得不妥。

    而思恩呢,我也很明白他,他在外頭玩着,玩得很險,説不定弄得不好,有女人會逼他娶她,不如名正言順的訂了婚,拿未婚妻作當箭牌,未婚妻管不了他,他只有好,這樣的關係維持得下去嗎?

    我低聲問:“你難道不愛思恩?”

    蘭花答得很快,“我愛他就痛苦了。”

    這倒也是實話。

    “思恩説他愛你,你不相信?”我又問。

    “他倒沒説謊,他沒必要説謊,他現在是愛我的。”

    “你不能這樣説,思恩────他是不錯的。”

    “是呀,我也這麼想,”她的微笑又上來了,“我肯嫁他,他未必娶我。”

    “訂了婚總要結婚的。”

    “未必。”她説:“大哥.你是君子人,你是不會明白的。”

    她反反覆覆稱我為“君子”,我覺得很詫異。這個女孩子根本叫我詫異。

    我只好説:“蘭花,你在外國耽久了,你不明白君子的。”

    她笑了;低下了頭。

    我揚聲説:“思恩,你好出來了,蘭花答應了。”

    思恩倒是滿臉笑容,他説:“唷,我在書房裏等砍頭似的。”

    蘭花把那隻鑽戒戴了,不出聲,一直看着手。

    然後兩個人就走了。

    妻説:“根本不像訂婚,蘭花一點開心也沒有。思恩適才跟我説,她母親是做戲的。”

    我忍不住問:“你對她家人道麼感興趣做什麼?”

    妻不響了。

    或者思恩説得對,做我妻子也不容易,我原不喜歡説人閒話,也不喜歡妻説人閒話。一開始她就諸般挑剔蘭花,我不覺得,蘭花先覺得了,我認為這是我的錯,妻是一個沒有事業的女人,凡事我對她負責,我也必需對她的行為負責。

    我寫了封信告訴父親,父親曾去探訪蘭花的母親。

    據爸爸説,蘭花的母親上了年紀,卻還是美女,“那女孩子一定長得很好。可惜她父親在新加坡做生意,未有機會見面。然而──思恩怎麼忽然訂婚了呢?”

    思恩怎麼忽然訂婚了呢?父親想叫他們回去結婚。但我卻知道,這將會是一個老長的訂婚,這兩個人暫時並沒有結婚的意思。

    蘭花戴了訂婚戒指的手指是美麗的。她的手相當大,手指纖長,小顆的鑽石在她手指上決不會好春,幸虧咱們家存着一隻體面的戒指,現在就用上了。她又不搽指甲油,益發顯得一種奇異的對比,又仍然穿看牛仔褲,芝士布襯衫。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

    訂了婚之後,來的次數多了,妻雖然還是對她有一種妒忌性的不滿,卻不再説什麼了。因為蘭花實在有她的好處──大夥兒去旅行,回來筋疲力盡,只有她還能進廚房弄香噴噴的咖啡與燒一大鍋牛肉出來吃一頓。問她精力是哪兒來的,她卻説:“總得有人弄呀。”

    她確然是有點兒怪怪的。

    對思恩,她毫不緊張,思恩還是跟旁的女孩子勾搭着,旁的女人也都以勾引他為榮,他不是一個十分挑剔的男孩子,有什麼香的甜的,就逢場作戲一番,我想蘭花是曉得的,連我們都知道了,她焉有不知道之理。

    思恩説:“她不是一個吃醋的女人。”

    不是一個吃醋的女人。她並不愛思恩。至少沒有愛到那個程度,或者她是個與眾不同的,我明白她,到底她不是一個普通的女人。

    我與思恩説:“你昨晚跟那個法國肉彈去看什麼戲。”

    我對思恩説:“連我都看到了,你那部車子又招眼,有什麼好處呢?到底是訂了婚的人,你得給蘭花留點面子,咱們中國人色色講究面子,你得讓她有落台的機會,否則事情僵了,你再上哪裏找這麼一個老婆去?情婦,香的臭的,腥的膩的,一千一萬個都行,老婆卻只一個,到頭來她扶你,你扶她,那金髮洋女人能陪你終老不成?人還真是會老的,思恩,別以為你得天獨厚,吃了長生果了!”

    思恩稀罕道:“沒法子,大哥就是幫蘭花。”

    做人得講道理。

    他説:“你不知道,她是個不吃醋的女人,反正我除了她,決不娶別人。”

    我不響。

    過了一會兒,他問:“大哥,那金髮的不錯吧?那頭髮是真的,不是染的,三十八、廿四、卅五。勝當年碧姬色鐸多矣。”

    儘管他是我親兄弟,我還是倒胃日了。

    第二天蘭花微笑道:“那有什麼關係──大哥是不會明白的。”由此可知她全知道,她只是不説而已。

    我心裏面不舒服。

    我叫她多來我們這一邊,她一個人在外國,有什麼去處。

    過了好幾個月,我跟妻説:“要不回香港,要不把孩子帶回來,這算什麼?要舒服,乾脆別帶孩子。”

    “回家也好。”妻説。

    “是呀,可是回家,又得從頭開始,重頭找工作,怎麼辦?你考慮過了?”

    “你去把孩子帶回來了,都差不多三個月了,快會認人了,反正爸媽也好久沒見你,見了你心也安一點。”

    “可不是。”我説:“那麼我回去了。”

    “你請得了假?”

    “就放復活節了。”

    臨走的時候,蘭花來學校找我。

    她有話跟我説。她説:“大哥,我有一事託你。”

    我看看她,心裏很難過。

    蘭花的終身並沒有什麼着落,與思恩訂婚,簡直是一場包輸的賭局,她又不是一個有心思賭的人。

    她臉上有一種默然的寧靜,看不出心裏在想什麼。

    “有什麼事,儘管説好了。”

    “我也想回家。只是沒回家的勇氣。大哥若到了香港,去見我母親一次,就説──我很好,她不必掛念,就説我很好,對了。”然後她轉側了瞼。

    “你沒跟她通信嗎?”

    “有呀,然而她會發疑我,大哥是君子,大哥説的話,她一定相信。”

    她還是堅持看我是一個君子,這種天真的信任,開頭是令我尷尬的,後我就覺得,她以往必然碰到過無救的小人,以致見了我,錯認為君子了。

    她的故事,她的故事是怎麼樣的呢?

    “我一定去看她,一定把你的話傳到。”

    “謝謝大哥。”

    “還有旁的事沒有?”

    她搖頭。

    我説:“你總是不快樂,蘭花,為什麼呢?”

    “誰説我不快樂!”她微笑着站起來,“那天在左岸吃海鮮,我多麼快樂!”

    “我的天呀,那是半年前內事兒了!”

    “半年快樂一次,還不夠嗎?我不是一個貪心的人。”她説:“大哥,我先走了。”

    她那一天真的很高興?我真覺得她是曖昧的。

    我回香港她沒有來送飛機。到了香港,我可以想像到妻曾經受過的疲勞轟炸。我是累倒在地上,整天像大明星接受訪問,四周都是問長間短的人,受不了的人。

    後來總算抽得一天空,去看蘭花的母親。

    正如父親所説,她是一個美麗的女人。太美麗了,令人不置信的,年紀不大,説話慢慢的?有一種膩性,就把人莫名其妙的膩住了。

    某些地方她很像蘭花,或是蘭花像她,有一種若隱若現的哀傷,對任何事物沒有留戀的哀傷。

    她抽着姻,穿一件印花絲旗袍,雙捆邊,繡花拖鞋上繡着蝴蝶。她讓我喝茶,還是用有蓋子茶盅。最奇怪的是沙發側放着痰盂,可是卻不覺噁心,她是一個有辦法的女人,就像她女兒蘭花,不過得她母親三二分真傳,思恩也就很服貼了。

    蘭花的母親沒有開口,只是客氣的微笑。

    她家客廳中央一束白色的姜花散着香味,很陰涼的香味,姜花本來也應該是很普通庸俗的花,然而她們兩母女一向有化腐朽為神奇的本事,那是不必提了。

    然後她很細緻的打量我,然後她説:“我們蘭花若嫁你兄弟,也很福氣了。”

    我欠身,“不敢當,伯母。”

    她嘆口氣,“你兄弟可像你?”

    “很像。”我只好如此説。

    她説:“蘭花沒兄沒弟,就她一個人,我──是隨時會去的,人年紀大了,説不得的,你多多照顧她,我把她託在你手裏了。”

    我説:“伯母──”

    她説:“蘭花説得對,你真是個可靠的人呢。”她打斷了我的話,“據説又品學兼優,我見過令尊,也是君子人,蘭花大概不必擔心。”

    我默然無語。看了,好了,咱們一家人都是君子,肉割得不正都不吃,大夥兒都坐着餓死好了,蘭花是哪裏來的觀念!

    我放下了一點禮物,就走了。

    她沒有留我。這個口口聲聲説自己老,看上去不過三十來歲的女人,她沒有留我。

    她只是説:“告訴蘭花,我也很好,叫她不必擔心,唸完了書,就回來吧。”她停了一停:“其實念什麼書呢!嫁了算了。”然後就朝我笑了一笑,那笑是美麗的。

    我告辭。

    看情形她們的環境很不錯,高等的住宅,高貴的傢俱,實在是很過得去的,然而真相誰知道。

    我抱了孩子回來。

    妻説:“蘭花與思恩吹了。”

    我問:“怎麼?”

    “吹了。”

    “胡説。”

    “真的。思恩説的。”

    “為了什麼?”

    “思恩説見到她與別的男人在一起。”

    “什麼男人?”

    “不知道。”

    一回來就碰到這種事,我是煩得頭大,一發狠,我就與老婆回香港,管誰跟誰吹呢!天曉得!

    我一直説“不會的”。

    思恩抱頭大哭。我與妻好笑。他又不是不愛她,偏偏又愛要花樣,真耍出花樣來了,又受不住剌激。

    他是求我,“大哥,你想想,她與別的男人在一起。大哥,你想想!”

    “你不要她,也算了!”妻説:“要她,你自己先不必鬼混,現在什麼時代,她又不是沒腳蟹,後果堪───對了,戒指還來了沒有?”

    這時間只有妻一個人會想到戒指。

    “沒有。”

    “糟糕,肉包子打狗,有去沒回!”妻笑。

    思恩説:“她還了我我就完蛋了!”

    我雙眼只看看天花板,我對這種事沒興趣。

    而蘭花!她總有她的想法,我對這女孩子十分的佩服,她決不會胡亂就推了婚,總是思恩又做了什麼見不得光之事。

    我從沒有去過蘭花的家。?

    那一日去,剛好路口擺了一個檔,賣花,那花很好,尤其是水仙,黃得美麗,我買了一大束。奇怪的是,任何花只要束在一起,一大堆,都是好春的,賣花的老婦二買花的總是老婦一替我用軟紙包起來。我提看花到蘭花的家去。她早在窗口看見我了,探身出來打招呼,臉上含着笑,一點憂傷都沒有。

    “大哥!這裏!”她叫。

    我也笑了,抬頭看着她按鈴,她住四樓,英國還有這點浪漫,房子矮,可以探頭出窗打招呼,香港什麼都十七八層樓,幹嗎?跳樓?

    她替我來開門,我上樓去。

    她明快的穿一件襯衫,花紋有貼褪色,也就顯得自然,一條過膝的牛仔布長裙,雙手插在袋裏!那種瀟酒標緻是不用提了,頭髮剪得短短的,臉蛋上有一種不該有的喜氣。

    她很開心,為什麼?

    我們走上木樓梯。

    她笑道:“大哥別笑我,我只租得起一間房間,但倒是很舒服的房間,房東準我用她的廚房,我自己有浴間。”

    我進了她四樓的房間,好美的房間!

    大概有兩百尺大,一張大牀,上面鋪着一張七彩手鈎的毛線花被,小塊小塊並的,牆是米色的,木板地很舊了,但擦得很亮,鋪着一張很厚的棕色雜米色的毯子。有搖椅不稀奇,還有一匹搖木馬,房間有種奇異,另一個世界的感覺,有花,有草,有天花板上吊下來的玻璃球,有説不盡,形容不出的小玩具,洋娃娃,各種各樣的紀念品,以及書,無數好書本。

    美麗的房間,美麗得隨意,一種不自覺的美麗,就像她本人。

    我看她,把花遞給她。

    她道謝。

    她説:“你看,我回不了家,搬這些東西,簡直搬死人。我去旅行,不管去多久,也只好交着租,叫我把這些東西搬哪兒去?頭痛。大哥請坐,別怪我亂,喝什麼?我有中國茶。”

    “就中國茶,是什麼茶?”

    她歉意説:“前一陣子媽媽寄了上好的旗槍來,奈何喝了胃痛,現喝普洱。”

    我點頭,“就普洱。”

    “我是加玫瑰花的。你呢?”

    “沒試過,試一試。”我説:“煩你了。”

    她笑着走到隔壁廚房去了。

    這房間裏簡直一塵不染,妻看了恐怕要妒忌的,明窗,又暖和,不知租金如何,因在頂樓,有一隻窗門是斜的。

    她的書桌也是斜的,像建築師那種,考究之至,就放在房間中央,牀倒是貼着牆,牆上掛一個日曆,那日曆上有史諾比,睡在屋頂上,他在想:“明天或者是一個好天,今晚睡久一點。”胡士託早在他身邊夢周公去了。

    我微笑。

    她捧了茶來,我舒舒服服的坐在搖椅上,搖呀搖的,喝着她噴香的玫瑰普洱,忘了來意。

    她坐在地毯上,其實還有好幾張舒服的沙發;她就是不坐。她也喝看茶,手上那隻鑽戒晶光四射。

    “大哥,你不必開口,我早知你為何而來。”她説。

    我説:“你很懂享受,這房間很美。”

    我的水仙給插在一隻藍花的瓶子內。

    “我見了令堂了,她很開心。”

    蘭花笑,“我曉得你怎麼想:‘到底不愧是個做戲的,長得還不錯,就是有點堂

    子裏女人的味道。”

    我不響,微笑,的確是有點流氣,她母親。

    “四十八了,”蘭花感喟的説:“看不出來吧?”

    “春上去不過三十二、三左右。”我説。

    “是,許多人説只有三十,那是過分了,可是瞞十年簡直不費吹灰之力。”

    “中國女人的魅力。”我説。

    “大哥,謝謝你替我跑這一趟。”

    “你跟思恩怎麼了?”我問。

    “沒什麼。”

    “解除婚約了?”

    她微笑。

    “過一陣子就沒事了,是不是?”

    她微笑。

    “蘭花,你知道你自己,你是一個難得大方的女子。我看思恩不娶你,也難娶別人,誰還受得了他?他也看不上別人。你一個人在此,就……遷就他一點,看我面上。”

    “是呀,我一個人在此,大哥,平時你還公道,今天就來這套,打死不離親兄弟,你還是幫思恩,我還不遷就他,你倒説説看。”

    我不響。

    “是呀,我不嫁他是不行的,你們就是看中了這一點,是不是?是的,我得嫁他的。”

    “他在哭呢,淚天淚地,做男人像他……不用提了,自家兄弟有什麼好説。”

    她不出聲。

    我説:“我也不能看你們太久了,我想回香港家去。你們這般鬧法,簡直叫人心神不寧,你想想我做大哥的該怎麼辦?”

    她臉上忽然變色了,漸漸的蒼白起來,她放下了茶杯。

    “大哥……回香港?”

    “是嘛。我總不能在這裏陪思恩一輩千,也出可獨立,都念博士了。”

    “可是……大哥,不會吧,孩子剛接回來,”她慌張的説:“大哥是説笑。”

    “不,真得回去了,孩子就要學講話了,一開口英文,卻是黑髮黃皮膚,有些稀罕,我覺得是恥辱,回香港讀中文去。”

    “也不會馬上走的!”她急得差點沒跳起來。

    我納罕着,怎麼會有這種反應?我走不走,與她有什麼關係?然後我想到她的寂寞,她的孤獨,我到底也是一個説話的對象,我走了,她到底有點不捨得。怎麼好怪她。

    我想了一想,“也不過是幾個月的事了。”

    她筆尖沁出了汗,沒説什麼。

    我説:“也不算是匆忙的決定,籌謀已久,苦無機會,若你與思恩好好的,我放了心,走得開了,我把思恩交給你了。”

    她抬起頭來,慘淡的問:“大哥,你又把我交給誰呢?”

    我一時答不上來。她卻沒追問,就跑去為我做茶做水。是呀。她單身一個女孩子在這裏,誰又照顧她呢?我待著。思恩是如此靠不住的一個男人。

    我低下了頭。

    我的話説完了,她的運氣不好,她應該隨到一個紮實的、可靠的、結棍的男人,不是思恩。然而她與思恩站在一起,卻是出奇的配對,我該説什麼呢?這種情形,第三者夾在中央根本是多餘的,然而我硬擠在當中,我想思恩娶個好的女孩子而已。

    她配思恩。

    如此而已。

    我把茶再喝完,就起身走了。

    她倚在窗口看我開車離開,屋子窗沿花盆裏開滿了白色的、鈴型的“山谷百合”。

    我呆了很久。

    可是沒多久,妻説:“他們沒事了。”

    我沒想到會這麼快。呆了一呆。

    “真討厭!”妻説:“要什麼花樣,我們快離開吧,不關我們的事,什麼三長兩短,就找了你去,他們開心的時候,人影都不見一個,什麼意思!你去做保人,做得好,誰感激你?不好,又是個罪,頭都大了!”

    “不是説好就回家了?還嚕嗦什麼呢?”我忍不住講一句,就講錯了。

    她臉就發青了,“我嚕嗦?我們幾時紅過臉?為了個不相干的女人,幾番不歡,她與咱們什麼關係?她又不是正式弟媳婦!好!我嚕嗦,我不理,我什麼都不説,任憑你們鬧翻天,與我何干!是我多事,我該打嘴!”

    她回到房去,把房門關得震天價響。

    妻對蘭花有種無名火,壓了下去,也隨時隨地會得升上來的,我不明白。

    她受的教育,為了蘭花,蕩然無存。

    我不明白。

    妻也不明白。

    第二天她向我道歉。

    我嘆口氣,“老夫老妻了,還提這些!”

    “不是這麼説,”妻落下淚來,“結婚這麼些年,你知道我,我也不是沒見過場面的人,偏偏就現在出這種醜,讀了這些年的書,全丟到陰溝裏去了,你説怎麼辦?那火氣是怎麼升上來的,竟不知道。”

    我不響,低下了頭。

    “我對蘭花──我總是不喜歡,我真是不喜歡她,一種説不出的厭惡,憑什麼她有那麼多的自由?要風得風,要兩得雨?這也不是妒忌,是一種恨惡。”

    我説:“算了,以後想見她,還見不到呢,我們都快走的人了,她不見得會回香港,現與思恩又和好了。”

    “她與思恩,究竟弄什麼,我也不明白。”妻説。

    “我倒是有點明白了,然而我們是局外人,明白也不好説話。思恩的要求高,你不是不知道,玩管玩,老婆若出不了大場面,丟的是他的臉,他怎麼受得了!所以娶的一定是蘭花,然而蘭花倔強,他始終覺得沒有真正得到她,意氣不平,所以亂搞。蘭花……她想嫁人。”

    “想嫁人?何必嫁思恩?天下多少可靠的丈夫。”

    “不見得呢,你倒數我聽聽。真正四平八穩的男人,又惹不起蘭花。”

    “若不是真愛……”

    “什麼叫真愛呢?”我笑。

    妻忽然問:“你呢?你可愛我?”

    我摸摸後腦。“愛你?怎麼隔了幾十年才問?你是從來沒問過這種問題的。”

    “真的,從來沒問過。”她笑了。

    “要我離開你,”我緩緩的説:“那是絕辦不到的事,我與你這些年來,經過的不止是風花雪月,我與你……就是一輩子的事了。倘若有什麼三長兩短,我要你好好的活下去,為孩子,也為了我,我自己……自然也一樣。咱們的感情是現實的,生活的,咱們不是羅密歐朱麗葉,但丁與比亞曲絲,梁山伯與祝英台,咱們是一對普通的夫妻,我很歉意。”

    妻眼淚滾滾而下,她微笑着,“夠了,夠了,我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所以你不必疑心──我豈有不知道你的,你不喜歡蘭花──是的,蘭花是一個特別的女孩子。”

    “她愛慕你,”妻説:“瞎子也看得出來。”

    我震驚,“我真不知道!你疑心過份了!怎麼會有這種事!不會的!”

    “也許我瞧不慣他們新派作風。”

    我不響。

    思恩與蘭花真和好了。

    沒鬧新聞。

    沒新聞就是好新聞。

    我與妻卻收拾道具,打道回府,孩子牙牙學語,煩是煩得頭痛,卻是一種喜氣洋洋的頭痛。

    歷年來積下的東西可真不少,什麼都捨不得扔,傢俱電器用品倒無所謂,一些書、信、文件,卻絕對不會拋棄,思恩説:“大哥,我搬進來算了,你要我買你的家愀?還是租?還是贈?”這倒也是好辦法,我把不帶的全贈與他了,反正他遲早要結婚的,傢俱還都新,不算舊。這解決了問題。

    蘭花來了,坐在一角抽煙,喝咖啡,穿條牛仔褲,一件襯衫,一臉的落寞,也難看得出真表情。與思恩倒是有商有量,兩個人咕咕噥噥的耳語着,感情彷彿進了一步。

    我不曉得她是抽煙的。打火機夾在牛仔褲後袋裏,吸得很寂寞的樣子,她是寂寞的。

    我始終覺得妻有那種中年女人的憂慮與疑心。蘭花怎麼會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愛她們的丈夫,老以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個個女人眼紅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蘭花説:“這層屋子好,我們是租的,可是合約可以再續,再績續問題,你們裝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這全憑思恩,我仍住我那舊地方。”

    “何必呢?”我驚異的説:“都訂了婚了,這什麼年代了?省一點,這裏三個房間,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這個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擠眼睛對鼻子,包括思恩在內,誰也不愛看見誰早上起牀如廁刷牙洗臉。”

    我既好笑又好氣,“啊,照你那理論,將來結了婚,你住三樓,他住二樓!”

    “我們是不會結婚的!”

    “蘭花,你別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沒話好説了,説多了,你既不瞭解,又生氣,你隨我們去吧。”她斷然的説。

    她請我別多管閒事。

    根本是,他們什麼年紀了,我還做什麼褓姆?自己不識相,活該聽難聽的話。

    我們就這麼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習慣下來,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為買了套差不多顏色的沙發,我老覺得有個人坐在角落上抽煙,一條牛仔褲,一件舊襯衫,那人是蘭花。

    半年了,她在我腦裏無法磨滅。

    半年後,她與思恩結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沒有看思恩如廁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樓,思恩則住三樓。反正他們結婚了。

    寄來了照片。

    照片上的蘭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禮服是細麻布的,她戴一頂寬邊草帽,上面有網有緞帶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臉色也有黜蒼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蘭花是美麗的。

    他們在小教堂裏舉行婚禮,就在教堂花園拍照,有風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時節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説:“照片拍得很好。”

    過了一會兒,父母也説:“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可是説不出來,也説不上來。到底是什麼?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蘭花陸陸續續還是在那張沙發角上出現。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個穿牛仔褲的女孩子。

    父母説:“讓他們回來一次吧,這媳婦我還沒見過呢,她母親又見外,不大肯與我們來往。”

    我不説什麼。思恩是沒問題,蘭花呢?

    沒想到蘭花也來了。

    大家去飛機場,這時候我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

    下了飛機,我覺得蘭花胖了,結了婚還是那樣子,一件幾乎透明的T恤,一條長裙子,皮膚曬得黑黑的──又往哪兒渡假去了?

    見了我,她微微一笑,其餘的人只略點一兩下頭。

    母親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來。

    我直截覺得蘭花是來錯了。

    她不適合我們的家,她根本不適合這個世界。

    蘭花胖了以後,那身裁更是曲折離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着眼瞧,然後輕輕的説:“胸罩也沒有,什麼都看見了,思恩真大方。”

    思恩呢?頭髮在披肩膊上,耳朵忽然穿了孔,多了一隻金耳環,這種人居然在唸博士,道德淪亡!

    兩個人跑出來像摩登江湖賣藝的人馬,那裏有學生的味道!

    父親更有五分不快。

    我拿了他們的行李,往車場走。

    蘭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長裙,沒有襯裙,內褲是淡藍的,腰細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對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頭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上了父親的新車,六個人不算擠,只聽見思恩一個人的聲音,蘭花一句話也沒有,眼睛看看窗外,天氣熱,車裏有冷氣。母親的眼睛盯着蘭花,父親與思恩談過去未來,妻有一種快感,因為蘭花終於碰見了一個可以有資格管她的人:我們的母親,而我,我只希望她與思恩快樂。

    而她與思恩彷彿沒有直截對白。兩個人看上去是一對,時間久了,完全是兩碼事──又是新派作風..

    行李先在蘭花母親家裏放下了,她住母親家。點個頭,説聲再見,揚長而去,她可不理我們家人怎麼想法。父親鐵青着臉,也不出聲。思恩説:“她是那個樣子,隨她去,累了她就回來了。”彷彿蘭花是一隻小狗。母親説:“無禮之至!”妻説:“她……是有點怪怪的。”這算是幫蘭花呢!我無語。

    結婚才多久?已經這樣子。

    到了家,母親大發脾氣,把金飾,見面禮,一股腦兒扔出來,妻都默默的收拾了。父親説了一句話:“這種女孩子,決非賢妻!”

    我不響。

    思恩不耐煩,“理她作甚?我們做我們要做的事.爸,我博士論文草稿帶來了,你看看!”

    父親又回心轉意,開心起來,“我兩個兒子都是博士,我也算是福氣……”

    他們父子兩人又談了起來。

    妻偷偷的説:“見面還沒説話就僵了,不好,你去把她們兩母女請出來,今晚一齊吃個飯,就沒事了。你瞧瞧,兩隻金鐲子,一條金鍊子,都重疊疊的,起碼五兩,你媽不是小家子,金子就是金子,送就送得出,如今金子什麼價錢?你叫蘭花別傻了,她年紀也不小了,以為有張文憑,可以吃通全世界?這年頭阿狗阿貓都有亂七八糟的文憑!如今放着金子都不要,將來問人借一個子半個子兒,她可苦呢!她聽你的,你去叫她吧!”

    我點着頭。

    “還有紅封包,是爸爸給,嘿!她不來,損失大了。”妻説:“你記得咱們紅封包裏是什麼?是一張屋契!”

    我搖了個電話,把蘭花無禮的事跟她母親説了,她母親是個省事的人,什麼不懂,到底是什麼出身?她説轉頭便來電話。

    我掛了話筒沒多久,蘭花那邊有訊息了。母親去聽話,不到十分鐘,火氣煙消雲散,一臉笑,“好好好,好好好。”掛了電話。

    妻説:“真有法子。”

    母親説:“原來小孩子三年沒見母親了,她母親又新近進過醫院,故此急壞了,來不及趕去見母親,也是孝心。現見母親沒事,來了電話,今夜做東,兩家人去吃一頓,已經訂了台子,在東興樓三樓,她女孩子無禮,因在外國耽久了,請我們多多包涵,至於她,她丈夫不在身邊,獨個兒不好拋頭露面到處走,故此親戚竟沒有什麼走動,正好趁這個機會熱鬧一下。”

    父親也緩和下來了。

    “幾點鐘?”父親問。

    “隨我們,我們準備好了,大家一齊出門,給她們一個電話就可以。”

    “啊。”父親點點頭。

    我搖搖頭,憑蘭花母親的伎倆,哄爸媽?當小孩兒一樣,當然乖乖就範。小事化無。

    妻在我耳邊説:“蘭花不像她母親,要像,怕早做了伯爵夫人了,這等好功夫!”

    我點點頭。

    妻又説:“不枉以前是做戲的。”

    我又笑了。

    晚上大家在東興樓見面,可奇在這裏,每個人都熟絡了,就是思恩與蘭花,陌路人一般。

    蘭花的母親把我們的父母親敷衍得水泄不通,她用那糯而不膩的聲調説:“我丈夫在新加坡為生意,一年不得回來幾次,我因水土不服,耽在那邊,三日兩頭病,只好回來香港。蘭花又不在身邊,掛心呀。蘭花嫁了思恩,我沒見過思恩,卻見過他家人,實在是蘭花的福氣,我是婦人之家,沒甚見解,以後就靠這頭親家了。”

    説得倒也是實話,可是父母從來未曾聽過這種話,以為真是剖腹掬心,感動得差點沒落下淚來罷了。

    父親説:“放心,我才兩個兒子,兩個媳婦,焉有照顧不到之理?”

    説到她進醫院之事,她支吾過去了。妙,蘭花的母親做人像做戲一般,於是乎諸色見面禮又到了她們手中。母親樂了,把手上的一隻翡翠馬鞍戒褪下來要給蘭花,蘭花怎麼都不肯要,

    結果還是套在中指上。

    一頓飯吃得杯盞亂幌,煞地熱鬧。

    妻説:“咱們看戲。”

    蘭花坐在一角,緩緩的抽煙。

    她換了一件好衣服,貝殼紅的紗,在膝下,貝殼紅的名貴皮鞋,頭也洗過了,明豔照人,思恩終於坐了過來,挨在她身邊。

    蘭花始終像一個局外人。這桌飯是與她無關的,她不是屬於這裏的。她吸着煙,左手夾着長長的濾咀香煙,右手把一隻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機翻來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紋。她是一個美麗的女人,即使到她母親那種年齡,她也還是美麗的。

    思恩用手按在她後頸上,像是要扼死她的樣,她毫無知覺,垂着頭。思恩恨也就恨她這點,倘若她對他緊張一些,吃醋一些,妒忌一點,肉麻一點──什麼都好,思恩就滿足了,就開心了,然而她不在乎,一切是身外物,色即是空。可惜她卻不是空的,她滿滿的是誘惑,全身散看她成熟的香味。

    萋説:“她真是美麗。”

    我不出聲。

    那種不經意的美麗,並不能在幾個女人身上找到。

    一頓飯吃完了,兩位老人家頓時回心轉意,開心得不得了,聲言將來必然照顧蘭花。

    我狠狠的白了思恩一眼。

    “對不起,大哥,這是老實話,我知道你不愛聽。”

    “你應該滿足了,蘭花正是你需要的妻子。”我説。

    “是,但是她不需要我。”

    “又胡説,你不可能希望蘭花這樣的女子爬在你面前,她不要你,不會嫁你,你要求十全十美的事,可能嗎?”

    “你不知道,我心中不快。”

    “你們兩個人都有毛病,對世界上的事要求太高,思恩,做人不過幾十年的事,何必這麼苛求。”

    “就因為只有幾十年,大家不過活這幾十年,真還有來過不成?故此我的要求高,她為什麼處處與我作對?”

    “思恩,我實在愛莫能助。清官還難審家頭事。”

    “你與大嫂──好像很快樂。”

    “我們沒有要求,”我笑着足收了棋盤,“我們就是這樣一輩子了。”我停了一停,“我們知足。”

    “大哥,我應該怎麼辦?”

    “好好的對蘭花,別再出去混女人,多大的碗吃多少的飯,別亂搞了。”

    他不出聲。

    我們的談話到此為止。

    第二天誰都起來了,蘭花不見影子。

    思恩在早餐桌子上有點尷尬,他解釋,“她有吃安眠藥的習慣……”

    我説:“等一下叫她到我們這邊來一下,你也來,思恩,吃頓便飯,我們先回去準備。”

    我與妻先走了,回家看孩子去。

    蘭花與思恩下午四點多才到,蘭花臉色不好,又不化妝,穿的衣服倒説不出的明朗,一件毛巾T恤,繡看花,一條牛仔褲。

    她一進我們的家,我就渴望坐到那張沙發的角落去,她緩緩的踏進來,果然就揀了那個位於,我心中像放下了一塊大石,她沒有摸出香困來抽。孩子走到她面前,叫她一聲“阿姨”,叫錯了。可是她忽然開心得不得了,連連親吻着孩子,把他抱在膝上坐着,與他説了許多話。

    妻子有點驚奇,看了我一眼。

    也許當他們有了孩子就好了。

    蘭花這麼喜歡孩子,倒是超乎想像與意料。

    她連連誇獎着孩子美麗聰明,妻倒也很開心,每個母親,只要有人肯誇獎她的子女,她是必然高興的。

    蘭花坐在沙發角落不肯動,孩子累了,自跑開了。思恩去取了水果給她吃。剛好家買了十分好的桃子,她一吃就五六個。

    妻笑她:“野人似的,桃子雖洗過了,那皮上頭有絨毛,不剝了就吃,無益,吃這麼多,滑腸,當心拉肚子。”

    她只是笑。

    也肯笑了。

    後來她自口袋摸出一個小禮盒,説:“這是給孩子的見面禮。”硬遞過來。

    妻先呆了,她還來這一套!打開盒子,倒也簡單!是一兩重的小黃魚金像。孩子見了,取了去玩。我想這是她母親的主意。

    她卻説:“我身邊有點錢,想買什麼好,看上了金子,你看,這年頭,孩子也喜歡。”

    大家只好笑。思恩説:“只有她想得出,她自己最不喜歡黃澄澄的東西,卻買了送人。”

    她笑,“這樣送了出去,才不心痛。”

    飯後自有傭人收拾了殘碗等事物。

    她又盛讚菜色好吃。這等客氣,倒把我們嚇一跳,莫非轉了本性?蘭花若一貫如此,大家也不致於生疏了。

    在露台上我扇着扇子,跟她説:“你今天倒高興,蘭花。”

    “是呀。”她把眼睛看着露台外血紅的影樹。

    我説:“你若常常若此,大家就開心了。”

    她忽然笑了。“大哥,若果我日日若此,有一日伺候不當,你們還不是照樣怪我!如今我閒時板着臉,偶然露張笑臉,大家反而高興,你這點也不明白?”

    我底頭細想,她這話有理。

    “但凡做好人,是最最累的,做慣了好人,想不做還頂難。我認識這麼一個人,做了十年的好人,但凡友人親戚,有求必應,出錢出力,一點本推託,大夥兒也慣了,奶媽的兒子的姑丈的女兒要上街買菜,都叫他做司機開了車子出去。這人做了十年好人,忽然累了,他老先生想恢復正常,卻已經遲了,那受他千恩萬德的,都稱他為‘虛假’,倒是我,還幫他説幾句話。大哥,有這等例子在,我不敢做好人,省了。我那父親頭一個太太來香港,抄到我媽那裏,踢開了門,頭一句話是指着我説的:‘這婊子養的!’這話我記在心裏廿年了,大哥,我氣呀,後來想,算了,皇后

    我心裏暗暗嘆氣。

    “大家不喜歡我,我知道,我不討大家喜歡,我也知道,我今日若得大家喜歡,又怎地?不過説話多個笑臉!難道今日我去了,還有人跟着我一塊兒去不成?我何苦做好人,討他們歡心?”

    “蘭花──”我想勸她一下。

    她忽然温柔的笑了,她説:“大哥,你是不會明白的。”

    我笑道:“是,因我是君子人,我不會明白的。”

    她一呆,“咦,怎麼這話你先知道了?”

    “你自家説了多遍了!又來問我!”

    “我幾時説了多遍了?”她睜眼説。

    我説:“瞧這記性。”

    她笑:“可見得是老了,什麼都渾忘了。”

    我看着她,她只是微微的笑着,這是一個早熱天,她鼻尖上冒着小點小點的汗,額上有點油。

    忽然我回房去取了照相機,上了底片,就替她拍了許多張照片。她隨意地坐着,讓我拍。

    然後輪到孩子,妻,思恩,然後是全家福,難得這樣的機會,大家擠在一堆,用自動設備,鬧了半晌,又笑又叫,好久沒這麼開心了。

    妻見蘭花一向是不説話的,這一天卻也湊興起來。

    她説:“怎麼來的興致,我們都是十年沒拍過照的人了,如今也託了福,蘭花思恩,你們多來幾次就好。”

    思恩説:“蘭花最不變拍照,用的護照照片,都是中學時期拍的,硬充十五歲。”

    蘭花笑,“奇怪什麼?誰不想充少幾歲!”

    我笑了,收了照相機,叫妻把那幾卷底片拿去衝。

    媽媽打電話來問,聽見我們這麼樂,好不服氣,她説我們廉老人在不好玩,所以昨天一點不輕鬆,我一笑置之。

    我跟思恩説:“你看,照我意思,蘭花不過是一個多心的孩子,哄一鬨就開心,她小時候過得不如意,受了冷落,如今過份自我中心一點“,也是有的。你善待善待她,她有什麼不好?”

    思恩只是搖頭,“你是不會明白的,大哥。”

    我有點氣了,“兩夫妻倒是同心合意,一般的口氣!我怎麼不明白了?我事事不明白,還能有今日嘛?”

    思恩説:“她的快樂,與我無關,與我無因,皆非因我而起,你難道沒有發覺?”

    “你真醃髒,思恩!我若愛一個人,管她為什麼高興,只要她高興,我便也高興!這就是了,她的笑臉,就是我的快樂,我還去研究她為什麼笑呢!”

    思恩呆了半晌,他低下了頭。

    蘭花緩緩走來,我不説了,背後説人事非,到底不雅。

    “思恩,我們留到幾時才走?”她問。

    “多坐一會兒,又不是不開心。”思恩説。

    她點點頭,然後看着我,“不妨礙大哥嗎?”

    “我有事不會請了你們來!”我笑。

    孩子一邊説:“我只要這好看的阿姨抱!”

    我説:“你太重了,這阿姨抱不動你。”

    妻説:“你也與孩子一般亂叫,這不是阿姨,這是阿嬸。”

    蘭花以手掩心,“嚇我一跳,什麼阿嬸?我做了他阿嬸?我還不知道呢。”

    大家又一陣笑。

    那一日倒可以稱為盡歡而散。

    妻臨睡説:“今天他們倒高興,若常常如是,就好了。”

    我忽然想説:你哪裏知道,終於沒説出口,這是他們兩夫妻的口頭禪,我怎麼學上了?

    妻隔了一會兒説:“你是越發沉默了,沒大事不肯説話。”

    我説:“言多必失。”

    “夫妻間也如此嘛?”

    “夫妻間要相敬如賓,你又不是沒聽過,客客氣氣,方過得一輩子。”

    妻笑,“想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真是可怕哪。”

    我也一笑。

    思恩與蘭花轉了一個圈就回去了。

    他們走了以後,我們可真的靜下來了。

    他倆都是不愛寫信的人,我也不曉得他們牛活如何。

    聖誕寄了一張卡片來。旅行每到了一處,也有普上卡。

    思恩那寶貝的博士論文始終沒寫好,他們兩夫妻彷彿就是旅行旅行旅行,不在羅馬就在巴黎,聖誕蘭花一個人在維也納。

    妻很羨慕,她靜極思動。我是人到中年,真懶得東奔向跑,我只是佩服他們。

    妻想去東京,她第一次去東京時,才十八歲,後來又去過一次,想變了很多,被她説了幾次,我終於告了假,與她在東京住了十來天,倒是沒後悔來這麼一趟,玩得相當輕鬆。

    到了機場,傭人抱着孩子來接,不見爸媽,我倒不在意,妻倒動問了。

    傭人説:“二少爺與二少奶奶離了婚,老爺氣得臉都黃了,病在那裏呢。”

    我一震,“那麼太太呢?”

    “太太也不自在。”

    我與妻面面相襯,作聲不得。

    我隔了多久才跌腳道:“搞什麼鬼?”

    到了家,媽媽鐵青着臉。

    她説:“是思恩不好,去玩洋女人,被偵探拍下了照片,蘭花也不説什麼,把那照片寄了給我們看,離了婚──這般不忍得氣!也怪不得她,年紀輕,換了是我,也受不了,沒的故着頂好上佳的花不要,去惹一身騷臭,罷!自己的兒子,也爭不得他,只是蘭花也太心急了一點,把事情告訴了我們,我們自與她出氣平事,這麼就離了,有什麼好處!”

    説了半天,仍然向看兒子。

    妻便有點同清蘭花,問:“那照片呢?”

    問錯了,媽媽一瞪眼:“早被你爸一把火燒了,見得人嘛?”

    妻見如此搶白,也自不開心,走了開去。

    媽媽也不理她,一邊訴説:“蘭花也真做得出,請了私家偵探去拍那種照片!”

    我不響。

    “一夜夫妻百夜恩啊!咱們也對她不錯,何苦替咱們出這個醜!”

    我還是不響。

    回到自己家裏,妻發話了。

    “做媳婦真難,不如搬回英國去,獨門獨户,逍遙自在,我做你家媳婦十年,自問沒做錯半點,今天問了一句不該問的話,也不該當看傭人臉老大耳刮子般的搶白,我孃家也有金有銀,我也有文憑護身,如今叫我看着心冷,思恩做這種事,不止千回百回,她是母親,又不是不知道,不見她勸思恩半句,如今離了婚,又怪蘭花做絕了,我是蘭花,把照片發付諸雜誌登去!你父親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看你們怎辦?説錯一句話這麼大罪,蘭花難道要砍頭?你家是皇帝!”

    我問她:“你要我怎麼呢?向你磕頭認錯?”

    她一聲不響,回房收拾了一個小箱子衣服,抱起孩子,開門就走。

    我也沒叫住她。

    傭人呆了,她嚷:“太太!太太!往哪兒去!這才回來,兩箱子的衣服還都沒拿出來打理呢,你哪裏去?”

    她自然是回孃家去了。

    又是為了思恩蘭花。

    從來沒有弟弟、弟媳這麼煩的,多次吵鬧,皆因他們而起,任憑怎麼勸,都當耳邊風。訂婚是白訂,結婚是白給,離了婚大家清爽,我被他們纏了這些年,實在吃不消了,若只説要離,我還可趕去勸,如今都做盡做絕了,還勸個鬼?

    我一人悶悶的吃了飯,打電話去妻孃家。

    問:“孩子可好?她可好?”

    岳母笑答:“她發痴了,你別理她,她住幾天自然回來的,傭人有不當,你與我説,勿讓父母知道,他們已然在氣上頭。你爸媽有什麼不是,只怪在我身上。”

    岳母真是大方明禮,我嘆日氣説:“你跟她説,她有什麼不舒服,也盡怪在我身上好了,

    我是不怨的,這麼些年夫妻,一輩子的事,別鬧這種意氣,誰不受誰一點氣,算我的錯,也就完了。”

    岳母説:“你別擔心,我自找她説,你休息休息,我知道思恩是你愛弟,他有什麼事就等於你有事一般,你自然是心煩的。”

    我又長嘆一聲,道了謝,掛了電話。

    真累了。

    思恩的事,到此為止,我再也不理的了。

    我掛了電話自看電視,只見紅紅綠綠的影子在眼前打轉,沒有一點看得進去,看不進也毫無損失。

    然後在沙發上,牽牽絆絆的,都是蘭花的影子,我彷彿聽見她的聲音,她低聲道:“大哥,你是不會明白的──你是君子人。”

    我只覺得汗毛直豎,倒了一小杯拔蘭地喝了,她又沒死,怎麼那人卻老似陰魂似的,纏在這裹不放。然後我想到認識蘭花這麼多年,總末見她舒心歡暢過,忍不住為她傷心,過了一會兒,我自覺十二分的沒趣,就上牀睡了。

    到了半夜,我還是隱隱約約的聽見蘭花的聲音:“──大哥──”

    暖氣像比往時暖得多,我把被子不斷的掀來掀去。

    然後我聽見女人的哭聲,掙扎起來,一身冷汗,我開了牀頭燈,嚇了一大跳,我看見一個女人坐在牀頭,她抬起頭來,是妻。

    我放下心來,我温和的問:“你呀,怎麼一聲不響回來了?倒嚇我一跳,孩子呢?”

    “我去絞一條毛巾你,一頭汗。”她抹了眼淚,起身。

    我拿了熱毛巾擦擦險,舒服多了。

    “我把你吵醒了。”她説。

    “説這些做什麼!”

    “孩子我沒帶回來,留着那裏住幾天,他喜歡外公外婆家,可以放肆點。我把話説重了,你別怪我。”

    她眼沿虛腫的,臉有點臘黃,到底也是近四十的女人了,當年人人説她英氣勃勃,如今也一絲不見了,歲月把人磨得就像一個人。

    “算了,別提了,提來做什麼?”

    “我想到婚姻這事,簡直一點保障也沒有。從前還説不結婚的男人不好,如今結了婚的男人更不好,像蘭花這麼有辦法的女人,尚且吃不消思恩,你想想我,我跟了你這麼些年,漸漸變了沒腳蟹,一切依靠着你,成了習慣,大大小小的事都作不了主,沒了你怎麼辦,真是沒味道!”

    我默默的想,不,蘭花不是一個有辦法的女人,她即使有辦法,那辦法也沒施用在恩恩身上。

    我只説:“什麼是有保障的呢?生命也沒有保障,今日好端端在説話的人,明晨就去了,什麼保障,做人各憑良心,離婚在今日是平常事,離合豈無緣,你何必為了大家的事多感觸多心,忘了它吧。”

    妻點點頭,她洗澡,也睡了。

    我沒有睡着。

    我是一個最最無用的人。故此佩服蘭花,説嫁就嫁,説離就離,事事理直氣壯的──然而她真是一個那樣的人嗎?她跟我説:“你是會不明白的……”

    過了幾天,妻把那日他們兩夫妻在這裏拍的照片拿出來看,本來想丟掉一點,卻又不捨得,那一輯照片拍得特別好,每個人精神奕奕,蘭花笑臉如花。

    正在看照片,有人按鈴,妻去開門,一臉的驚異,“蘭花的母親。”她輕説。

    我連忙站起來迎出去,“伯母,請坐。”

    她向我微微一笑,緩緩的坐下來。

    我知道她的來意了。

    傭人倒了茶,她慢慢的喝着。

    “伯母,你來找我,一定有事,不妨直説。”我説。

    她是一個這樣的女人,越跟她耍花樣,她越開心,她的花樣、永遠比別人多,索性跟她直來直往也罷了。

    她還是穿着繡花襖,繡花鞋,時間對她來説,是不變的。

    她開口,“蘭花的一生是完了。”

    我望了一望妻,不響。

    她揚揚手,“她把戒指託人帶了回來,讓我還你們家。這種東西,中看不中用,再大的鑽石,量也不過只值三五萬,三五萬此刻有什麼用?我蘭花在外頭讀書,一年也花我三五萬,在你們家,這般一隻戒指──未免小覷蘭花,據説你們有人説什麼‘肉包子打狗’這些話,即使蘭花是隻狗,這樣的手飾還打不動她。”

    我看妻一看。

    這話是妻説的,不曉得怎麼隔牆有耳,被她聽了去。

    妻的臉辣辣紅起來,馬上退開了。

    蘭花的母親冷笑一聲,“當初你們家説什麼來着?照顧蘭花,一應有事,只包在你們身上,如今事來了,倒好像還要咱們母女倆來登門道歉似的,令尊令堂連電話也不給一個。人心肉做,我女兒也是十月懷胎,千辛萬苦帶大的,不能白吃這種虧,她可也是個讀書人,你家有幾個錢?説愛就愛,不愛就丟?要沒臉大家沒臉,你跟你父親説去,叫他好好的想一想。”

    來了。

    臉扯下來了。

    她要我們賠,然而賠多少呢?三五萬她還當芝麻綠豆,她要多少?我只老老實實的説:“伯母,當初他們結合,是兩廂情願,並未言及買賣式婚姻,與別人無關,他們結了婚,家父家母才知道的,這一次的確是思恩的錯,蘭花吃虧,我知道,但是這事大家愛莫能助。伯母有話可對家父説,我沒有能力作主張的。”

    “你是賴得乾乾淨淨了?”她厲聲問我。

    我一呆。

    妻走出來説:“伯母,你説話清楚一點,我們十年不見他們夫妻一面,弟弟弟妹的事,與大伯有何關係,這事又不是我們扯合的,你也不想想,就上門來鬧,你是沒關係,蘭花益發一點面子也沒了!”

    蘭花的母親拿起皮包,摔了茶杯就站起身來,自己開了門,就走了。

    妻説:“好,她是往爸媽處去了。”

    “隨她去,真可憐了蘭花。”

    “她有什麼皇牌呢?”妻奇問:“不是不説,你爹那性子,不過比一毛不拔好一點而已。

    她有什麼本事糠裏榨油?一妻笑。

    我説:“我當初──是答應過照顧蘭花的。”

    “自己妹子也顧不了,叫我們怎地?拿了力去砍思恩?蘭花決定離婚,她一定有辦法,她母親真是愛搞,趁這種機會也好撈油水,三五萬還嫌小,她以為什麼?如今世界,三五千也沒地方借去。”

    “別説了,我頭痛。”

    隔了幾日,我們知道了。當初父親送的屋契,寫的是思恩名字,蘭花母親要的是那個。父親説屋契已經送了出去,他無權過問,任憑蘭花的母親怎麼恐嚇,父親只是不理,她去得次數多了,被父親轟了出去。

    她又來我們這裏,鬧了半年有多,一點結果沒有。

    據我所知,那屋契早轉名在蘭花身上了,她母親猶如不知,我也不説穿,只是避而不見。

    而蘭花,一點音訊也沒有。

    正如蘭花母親所哭訴:“如今她死活我都不知!”

    但是憑蘭花母親那手段那風姿,是不愁生活的。到底還是母親心軟,湊了一小筆現款,差人送了過去。

    沒隔多少日子,思恩回來了,被父親關著書房門,痛罵了一日,我們只聽見拍桌聲,吼叫聲。

    媽媽喃喃在門外罵:“結什麼婚!自己不正,又去娶個不正的女人!惹得沒完沒了!”

    我頭如斗大。

    我們聽見思恩叫:“我什麼都給了她!車子,房子,現在我還得付瞻養費,每月付到她律師那裏去,否則我就吃官司,這女人完全是有計劃的,不然她不把底片還我。”

    父親老大耳刮子打過去,思恩避着,我過去拉開父親。

    思恩也火光了,“這是我的事,我倒黴吧了,你們為何又怪我?”他叫。

    “你不曉得這事為了你鬧得多大,”

    “早知如此,我死在外頭也不回來!”

    妻連忙拖住他,“思恩,爸爸發脾氣,兒子不擔受着,誰來受,大家坐下!”

    “那層房子!可值十一萬鎊!”爸直吼。

    “我何嘗不知!”思恩嚷:“可是我有什麼辦法?”

    “她母親猶自來日鬧夜鬧,又賺了萬多元港幣去!”

    “我説我上當了,好不好?”

    爸爸嘆聲氣,癱瘓在椅子裏。

    蘭花是女拆白?連同了她母親來騙我們家?

    那胃口未免小了。

    從那天之後,大家絕口不提這個大瘡疤。

    思恩留了下來,陪父親做生意,這小子忽然乖了起來,夜間足不出户,日間努力幫父親,沒多少日子,父親就原諒了他。他是聰明人,一學好,比任何人都好,半年間幫父親效了好幾幫大生意,他只拿他的薪水,住在家中,沉默寡言,閒來著書。

    父親反而過意不去,好言好語勸他。父親跟我説:“思恩,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英國成了思恩心痛惡絕的地方,他是留在家中,一步也不走動的了。

    父親自從得了思恩之後,勝過請十個經理。

    妻説:“你看思恩,説變就變,你在大學教書,對父親那門生意一竅不通,思恩本來又只懂花錢,你父親好不擔心,忽然浪子回頭,意料不到,世事真難測啊,況且他正眼都不看一看女人了!”

    我説:”會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呀。“

    妻忽然笑了,笑了半晌,説:“你不是指蘭花吧?她是哪一門子的水,哪一門子的雲?當年還有點兒青春,今年我算算她,都快三十歲了,你別開玩笑了,思惠。”

    後來我們沒提過蘭花。

    思恩三十歲大生日,老父大手筆,曉得他喜歡車子,老遠訂來一輛麥基拉底美萊克。怪獸似的,停在門口。我那孩子馬上爬上車頂玩,我把孩子抱了下來。

    姜又説:”思惠,你也做生意算了,提攜我坐一坐這種車子。“妻近年來益發嘮嗦了。

    我想起蘭花,蘭花有一個好處,她好久不出聲,來來去去只有一句話:“大哥,你是不會明白的。”

    思恩瞧見這輛車,也笑了。

    那夜咱們一家子坐席,思恩喝得爛醉。

    他是得天獨厚的,三十歲的人了,身裁維持得十七八歲男孩子一般,又這麼玩法。自然有人説男人三十一枝花,那也真是天曉得,我打十八歲開始就小老頭子似的。

    我扶着地進休息室,替他用熱毛巾敷面。

    他拉扯着我,“大哥,我沒醉。”

    我翻白眼,做戲似的,就差沒打酒呃。

    “大哥,你聽我説。”

    我把熱毛巾覆在他額上,不去睬他。

    他靜默了很久,忽然握住我的手,説:“蘭花來了沒有?”

    “吃茶去。”我説。

    “你約得那麼早?”他問道:“人家起了牀了?”

    “不早,十二點,早點去逛逛,有什麼不好?”我反問。

    “是,我得買點東西,送女秘書什麼的。”他説。

    “走吧。”我説。

    與他逛街,像跟明星逛街。多少人朝他看,真受不了。

    “把你當作李小龍了。”我笑説。

    他白我一眼,“別烏攬,大哥,我是正經人。”

    “現在自稱正經人哪。”我笑他。

    我陪他大包小包買了很多東西,他出手闊,凡是新鮮貨色,都挑了買,不問價線,拿了幾個大紙袋。我瞧瞧時間到了,就催他。

    “你先去,”他説:“我選一塊西裝料給爸爸就來。”

    “你不能遲到,走走走。”

    我硬把他拉出去。趕到龍鳳,看看錶,十二點差十分,鬆了口氣。於是選了座位,叫了茶,喝了幾口茶。思恩看他的禮物單子,根本不理來的是誰,然後攤開買的中文報,讀了起來。

    我看着茶樓大門,果然,蘭花準時而來。

    她沒有聽我的話,沒有穿漂亮的衣服。一套嗶嘰衣褲,裏面一件絲襯衫倒是好貨色。左手上一隻鑽戒閃閃生光,腕上白金錶,拿着一隻大皮包,全身上下的奶油色。

    我心花怒放的站起來迎她。

    她看到我了,走到我們這一桌來。

    “大哥!”她笑看叫我,她沒有看見思恩……

    思恩聽到這“大哥”倆字,差點兒沒昏過去,整張報紙“刷”的掉到地上,他抬起頭,呆呆的瞪看蘭花。

    蘭花略略轉頭,看見是他,也呆住了。

    兩人對於着,蘭花不懂得坐下來,他不懂得站起來。

    然後蘭花忽然轉頭就走。

    我一手抓住她,“蘭花。”

    蘭花被我抓住了,還想掙脱。

    我低喝一聲:“蘭花!坐下,你這點面子都不給我!”

    她坐了下來,低下頭,不響,她緊緊握住我的手,那手漸漸冷了。

    忽然我有點後悔,安排這種戲劇化的見面作甚呢?當然説明以後,他們兩個人是不會來的,但是叫他們如此失措,又是我的多事,就顯得不公平。

    於是我也內疚起來,説不出一句話來,當初預備好的説話,都忘記了。

    忽然之間,思恩哭了,他的眼淚簌簌的落下臉來。

    我看了心酸,覺得落淚的無論如何不應是他,不應該是男人,但是他哭了。

    蘭花的臉是木的,一點表情也沒有。

    過了很久她説:“我對不起你,思恩,是我不好,如今大哥讓我們正式見了面,我親自向你道歉,也是好的。”然而她聲音裏,卻一點歉意也沒有。

    思恩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眼淚,不發一語。

    蘭花説:“我對不起你,”她看着他,“我從沒有愛過你──我誤會你是另外一個人,我以為你像他──我對不起你。”

    我在一旁聽得如身墮冰窖:妻多年前的疑心竟是真事,然而我又有什麼好處呢?她要喜歡我。

    我啞聲説:“思恩……他變了很多。”

    蘭花微笑:“我對不起他,我已經道歉了。大哥,你是不會明白的。多謝你來瞧我。”

    她站起來。

    我幾乎哀求的望看她,思恩低下了頭。

    我幾乎哀求的希望她留下來,給思恩一點安慰,因為他徹頭徹尾愛的,不過是她一個人。

    因為我現在明白了,因為她從來沒有愛過他,所以他如此躁怒悲哀反常。

    蘭花的眼神軟了一軟,然而只是那麼一軟,然後又堅決起來,轉頭走了,腳步輕快的,毫不猶疑的走了。

    我見她出了大門,開頭是呆木,隨後是哀傷。思恩是我深愛的兄弟,她竟如此對他!

    我真正是看錯了她,看錯了她。我由哀傷轉為憤怒,我衝口而出罵道:“這真是婊子養的!”

    思恩仍是不響。

    我摸出鈔票付賬,我搭着思恩的肩膊,“我們走吧。”

    思恩不説什麼,我們走了。

    到了香港,才發覺那天買的東西,全部漏在茶褸裏,忘了帶走。

    算得什麼呢?

    我一輩子自問沒有做錯過任何事,只此一次,我承認我錯了,實在多此一舉。我解嘲的對自己説:也好,認識了一個人,做戲子的母親養的女兒,自然是這個樣子,再隔了三代,血裏還是流着那種特素。

    過後思恩絕口不提蘭花兩個字,我因做了這件錯事,無法彌補的錯事,見了他就心疼,對他連説話也不敢大聲。那日蘭花竟沒有為他坐下來喝一杯茶才走。她看我,不過當我是一個可欺騙,可以無限度容忍她的一個好人。

    她看錯了。

    我再好也不致於瘟到那個地步的,況且我又不好。

    思恩沒有提那件事,回了家,他積極的辦公,積極的找對象。大家都很詫異,思恩要找的,從來不是對象,而永遠是女朋友、情人、姘頭。這一下子忽然找起妻子來,真大出人之意料。

    他與一箇中等家庭的女孩子在一起,那女孩子白,瘦削,懦怯,一看就知道是個好女孩子,總是躲在他身後,微微的笑看,思恩的話是命令,她不會説個“不”字。穿的衣服多數是旗袍,然旗袍在這個女孩子身上,彷彿成了一種制服。而普通的印花料子,普通的裁剪,一點引不起人的遐思。

    我們都沒有意見。

    這時候的思恩與三年前的思恩怎麼一樣!至少我就覺得他是很清醒的,我對他有信心。

    這女孩子只是一個白白的影子。不過很乾淨,靜默的一個影子。

    然後他決定結婚了。

    女子覺得簡直是千載難逢的良機,高興得昏了頭。

    我們都不説什麼。

    連妻都不説什麼,由此可知真是沒有什麼好説的。

    這是思恩第一次婚姻,我希望他快樂,或是至少安安樂樂的過一段日子。

    照例是訂婚,找房子,籌備婚禮。

    思恩自己的意思,他去買了一隻紅寶石戒指,四面鑲看綠寶石,一紅一綠,不知怎地,顯得特別美,一野也不俗氣,他取來予我們過目。

    妻説:“好美!”

    我看了妻一眼,妻頁看我一眼。大家心裏都想,這種豔麗的手飾要蘭花這種女人才配襯得起,他此刻的未婚妻只一隻小小的養珠戒子便可以了。

    這次爸懶下來了,什麼都不管。

    思恩不旅行,不蜜月,不請客。

    他説:“真的除非去非洲,累都累死了!請客,又要請多少人?”

    他可沒考慮到他的新婚妻子。他的妻子也沒響半句聲。

    那層房子倒是佈置得很好,自然又是思恩的主意。一進房子,大廳完全中式,先是一幅字,不知找誰寫的,那字倒是好字,上書:“誰道閒情拋卻久,每到春來,惆悵還似舊。”沒頭沒腦的半首詞。妻與我面面相覷。

    紅木的傢俱,也不知道他是哪裏覓來的,兩對花瓶,都是上好的貨色,屋子裏燈光影影,用的又是水晶杯子,時間一下子回到了幾十年前似的。

    他説:“沒有牆色,沒有滿鋪地毯,沒有吊燈,我這屋子,至少不像廉價咖啡店。”

    家裏沒有傭人,他妻子親自捧出了茶果點心,倒是做得一手好點心。

    我看着她那張小巧玲瓏、端正細白的臉,有一種憐憫的感覺。妻對她特別好,幫她收拾了碗筷,進廚房洗滌去了。

    我説:“你應當開心了。”

    他忽然説:“我妻子是處女。”那表情是不置信的。

    “很好,她確是個好女孩子。”我説。

    忽然之間我有點尷尬。

    思恩改變了話題,“大哥,來看看我的書房,我買了一對好紙鎮,不知是真是假,但看上去真舒服。”

    他的閒情現在都寄往那些上頭了。

    我踱到他的露台去,在藤搖椅裏坐着。

    忽然我的新弟媳婦叫了我一聲:“大哥。”聲音是細的,怯弱的。

    我大大的震驚,這一聲大哥使我想起了一個不該想起的人,我抬頭看着她,她説:“大哥,請喝茶。”手中恭恭敬敬地捧看一隻藍花米通有蓋有底的茶盅。

    這思恩瘋了,在外國失了意回來,再一手創造個世界,要全中式的。中式的傢俱、中式的用品、中式的妻子。

    我答道:“我自己來!自己來!”

    我覺得很沒有味道。

    露台外一棵影樹,那紅花開得轟轟烈烈。

    但是我覺得一點味道也沒有。

    過了好幾個月,妻跟我説:“我上思恩家了,見還是沒有傭人,他老婆爬在地上打蠟,這像什麼話?”

    我説:“為什麼不叫打臘工人?”

    “是呀,這女孩子也怪,説太閒了,不如運動一下。可是叫人看了算什麼?彷彿咱們家買了個童養媳似的。思恩倒是規矩,他的忙是真忙,多少的應酬宴會,可是從不帶她出去,她就守在家中。我見房裏擱看一堆衣服,問幹嗎?她説是思恩第二天要穿的,先預備好了。那顏色都還配搭得不錯,我才贊她,她又説是思恩自己的主意。這一對不要説是吵架了,簡直連對白也沒有。她倒是很開心。”

    這女孩子彷彿是一張白紙,思恩往上頭寫什麼,就是什麼了。思恩待她禮義雙全。傭人她自己不要,司機她自己也不要,可是思恩呢?他快樂嗎?

    我心痛如絞。

    我説:“你幹嗎不去問思恩他快不快樂?”

    妻不響了。

    結果我自己問了,思恩反問:“我有什麼不快樂?我一生早就完了。”説得這麼平淡,這麼肯定。

    我默默的回家,幾乎沒失聲痛哭。

    咱們兄弟倆,我是從來沒追求過快樂,我也不敢去觸動快樂,索性麻木不仁,一道直線過其一生。他一輩子都在追求快樂,抓得一點是一點,結果蜜的滋味他嚐到了,失去以後,什麼都如灰如縞一般。

    別問我誰幸福誰不幸福。我不知道。

    思恩不要孩子。兩夫妻見面的時候不多,有時候我去了,只見空洞的客廳,空洞的人。倒是那首無頭詞,特別的筆汁淋漓──誰造閒情拋卻久……

    生活必須延續下去。

    這女孩子無故闖進了思恩的生命,她應該嫁一箇中學或是小學教師,或是銀行職員……為什麼她不想一想……恐怕是沒有腦袋的吧?運氣來了,也得看看道理合不合。否則,她自己不舒服,看着的人更彆扭,忽然之間,我就把一股怨氣完完全全的出在她頭上;而且還好像非常的名正言順。

    妻常説我:“這女孩子很不錯,你對她太冷淡了。”

    我説:“我對人一向是冷淡的。”

    她不説什麼。

    其實我待蘭花又何嘗熱情過,以前我覺得蘭花是個特殊的,與眾不同的女孩子,現在雖然對她改觀了,但我仍覺得她是出眾的。好與壞,她都是強烈的,不比現在這個弟媳,只是一抹漬子,思恩雖然不是一件全新的襯衫,但是到底印看那麼一道揮之不去的漬子,是可惜的。

    妻常有意無意間的為我解釋:“他這人教書教久了,一切人都成了他的學生,一點分別也沒有,他對人就是這麼冷冷淡淡的。”

    這是她的好意,然而我並不十分感激她。

    妻説:“她是這麼寂寞。”

    我白她一眼,“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我覺得她頂開心,嫁了思恩,還有什麼不開心的事?一表人材,學問好相貌好,又有本事會得賺錢,又無不良嗜好,也不玩女人,如今性情變了,更穩如泰山,這樣的丈夫,亮着燈籠沒處找去,嫁了他,就想想也心甜。蘭花運氣可沒這麼好,蘭花與思恩在一起的時候,思恩是花花公子時代,白相得昏頭昏腦,這才離的婚。

    我常想,若果思恩早一點轉彎,蘭花與他?

    都是問號。

    思恩的生命還可以打問號,我的生命呢?已經完了。

    只不過是看着孩子長大,看着孩子做功課,看着自己臉上的皺紋現出來,看着自己的頭髮變白。一年四季。

    我是一個最沒味道的人,最最沒味道的人。

    思恩有時候與我出去喝一杯啤酒,他也會説:“大哥,我覺得近年來,你益發沒……勁道了。”

    “老了,”我答:“雖然説父母親還在,不能吾老,到底老了,説也奇怪,年輕的時候,總覺得彷彿能有一番作為,可是時間過去了,不外如此。”

    思恩微笑,一個忽然的微笑,他答:“可不是,年輕的時候。”

    我們兄弟倆坐在咖啡座裏,可以躺很久,什麼也不想。

    有女孩子在我們面前走過,也評頭品足。

    思恩説:“瞧,物以稀為貴,這幾個洋女人也雄糾糾,氣昂昂的,不怕罪過的説一句,那時候.不過是為了省召妓的銅細,也去混洋女人。”

    我不響。

    可是那把柄就落在蘭花手裏了。

    “通姦,她告我通姦。法庭傳我上去,我實在連那女的相貌都不記得,他孃的又不是碧姬芭鐸!姓名也不知道,無論怎麼想都想不起來,事隔多年,我才説了吧,真正不值!那女的不知是在酒吧勾搭來的呢,還是什麼跳舞廳,真倒黴。蘭花不過是要尋一個藉口,她要離婚。”思恩説。

    我不響。

    “離了也好,終久她也會想到我的好處,我是有好處的,是不是?大哥。”

    “自然,思恩,你是好的。”

    “你記得許多年之前?多年多年之前?她在打網球?你記得?”

    我記得。

    那日光,那球拍。

    思恩説:“可是就不過如此。”

    “啊,”我説:“思恩,世界上的事根本如是。”

    後來我又見了蘭花一次。

    在大家都忘了她以後,我又見了她一次。

    她抱着個異常俊美的男孩子,約三四歲模樣,在淺水灣沙灘上。她沒穿泳衣,不過是普通的襯衫長褲,料子是很好的,她胖了,又胖了,臉上還差不多。

    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着兩個外國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頭,見到了她。

    她笑着走過來,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來,彷彿很有力氣的樣幹。”

    她一直笑着走過來,她戴着一副金耳環,非常俗氣的一種黃金圈圈,可是她戴起來有一種奇異的對比。我心中詛咒着她,她是一個有辦法的女人,廿歲有廿歲的美麗,三十歲有三十歲的美麗!如今都中年了,還如此吸引!

    她問:“我可以坐下嘛?”

    那兩個同事,如蒼蠅見血似的為她拉了位子過來。

    她把孩子放在膝上坐。

    我向她點點頭。

    她笑着:“叫伯伯,怏,叫伯伯。”她哄着孩子。

    我愕然的看看蘭花。

    “這是我兒子。”她細聲的説:“我結婚了。”

    孩子是驚人的秀氣與美,一雙眼睛完全像她。

    “啊。”我説。

    她又笑了一笑。

    她説:“我現住香港。我丈夫在新加坡還有一個家,我媽媽也搬回來了。”

    “啊。”我説。

    她不響了。

    隔了一會兒我説:“你們母女倆,非要做一樣的事不可嗎?”其實是很無禮,且與我無關的。

    她説:“是,很巧合。”她芳無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樂,大哥,今天見到你真快樂。”

    我還以為她説生活快樂,誰曉得後來又加了一句。

    我硬綁綁的説:“見到我有什麼快樂?”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臉上油光水滑的,一點皺紋也看不出來,手臂結結實實,曬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檸檬水,給她兒子吸着,那孩子倒有説不出的可愛。

    我忍不住問:“叫什麼名字,孩子?”

    “叫思恩。思恩,叫伯伯。”

    “叫什麼?”我大吃一驚。

    “思恩。”她看着我,若無其事的,臉上毫無喜怒哀樂,倒是有一種是生氣的平靜。

    我沒有再問下去,她與找,從來沒有真正的説過話,不過是很含蓄的,點到為止,像憧憧的影子,充滿了影子,也就不再介意再多一點疑惑。

    “為什麼叫思恩?”她反問我,“大哥,你一定在想,對不對?這是個好名字。”

    我點點頭。

    她説:“大哥,你會不會來瞧我們?”

    “香港這麼小,總會碰見的。”我木然説。

    她沒生氣,點點頭,“是的,”她説:“對。”她抱起孩子,“大哥──”

    “得了,我都明白。”

    她還想説些什麼,我沒敢看她,實在怕心又軟下來,一個女人,像她這般的一個女人,總有值得原諒的地方,多多少少,總有值得原諒的地方。

    “再見大哥。”蘭花站起來,抱着孩子走了。

    我見她走到樹蔭底下,紅火的影樹開滿了一天,她打開了一部麥塞底斯四五零SLC的門,把孩子放進去,然後開車走了。

    嫁了,又嫁了。

    嫁的是什麼樣的人?比思恩好?比思恩壞?

    蘭花的故事並沒有完結。這一次以後,我沒有見過她,無論到哪裏,都沒有再見她。

    我那兩個同事倒是着實取笑了我一番。

    “啊,這麼標緻的舊情人,居然還對她這麼冷淡,真人不露相啊。”他們擠眉弄眼的。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即使某一段時期,她愛過我,也不是我所知道的。我即使知道,也遲了,我是一個鈍人,我沒有發覺對她的好感,是一種愛,也幸虧沒發覺,發覺了又如何?我是老式的男人,即使要背妻別戀!也斷然不可選中她,她是我弟弟深愛的人,我弟弟是我深愛的人。

    我這一生,是循規蹈矩的一生。

    思恩也決定過其循規蹈矩的一生。

    做人就是這樣吧,至少這是我做人的法子,如今生命過了大半,對死亡的恐懼已漸漸淡卻,走在路上,不過淡然的想:完了,快完了。心平氣和的,一點沒有恨的人,愛也不過是一種習慣,一種責任而已。

    但是蘭花,她是不同的,她的生命與我們的生命是不同的,卻在某一點遇上了她,不過是短短的幾次會面。但是她的生命是不一樣的。

    她的生命,蘭花的生命,是有火花有陽光的生命,她安排生命,生命卻安排我。

    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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