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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漪

    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脱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黴。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麼悲慘。只要懂得控制,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面始終擺着,走倒哪裏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麼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説:“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只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説什麼。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着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只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説什麼風華絕代,系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緻很好看。

    後來聽説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唸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麼也不敢説。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説:“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那麼像誰才好?

    尊尼揚言,“她會大紅。”

    不會的,要大紅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騙得了一兩個人,不代表全體觀眾會得入殼,花錢的爺們目光如炬,怎麼會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張唱片馬上會面世。”尊尼説。

    “什麼,誰投資?”

    “我。”

    大手筆。尊尼不會成功。這一筆錢是丟到水裏了。

    紅鞋兒依依呀呀的調調兒斷然不會成為金曲。

    我們不幸言中。

    半年後,尊尼蝕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並沒有紅,大家一講起這件事便嘻哈絕倒。

    最慘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氣,離開他。

    “怎麼,怪你不落力?”我們問。

    尊尼不否認,也不承認。

    這次他傷得很厲害,本來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盡,打算退休。

    紅鞋兒害了他。

    她自己卻在最短時間內嫁了人,從此衣食不愁。

    她不幹自然有人幹,什麼都會少,漂亮的女孩子卻陸漸成長,怎麼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選世界小姐,我們不會寂寞。

    尊尼有時喝多幾杯,會報怨我們當時不給他捧喝。

    這種事,怎麼動得了,那時他對她入迷,親友咳嗽一聲,已經足夠入罪。

    尊尼消沉的問:“但她是美麗的,是不是?”

    誰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勢,不然如何出來走動呢。她自然有過人之處,令尊尼這種見過世面的男人入迷。

    沒多久,尊尼颳了最後一筆登台費,到加拿大去定居,消聲匿跡。對他來説,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舉。他不唱,大把人唱,後浪洶湧地搶上,公眾一下子就忘記他。也許要到很久之後,人們在懷舊的浪漫情緒下,才會想到尊尼。

    在公共場所再見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雙玫瑰紅的(京,獸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魚網襪,圓潤的小腿,修長的大腿,襯着極短的裙子。

    我認得她的面孔,她也認得我。

    是她先過來同我打招呼。

    多個月不見,她臉上的嬰兒肥全減掉了,於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濃,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絡的同我説:“我離了婚。”

    噫。

    她取出金煙盒,點起一隻長煙,吸一口。

    “你認為我可以做模特嗎。”她問。

    我微笑,“這是一門很艱苦的行業,任何一行都是要經過掙扎的,包括為人妻子再內。”

    她略微不悦。

    我説下去:“天賦本錢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恆,斷不能每行只做三個月六個月,換來換去,最終的損失是你自己,時間最寶貴。”

    她冷冷的笑:“這麼説來,你不肯收錄我?”

    “待你定性再説吧。”

    她仰起頭,很不高興的走開。

    我搖搖頭。

    我問人:“她到底有幾歲?”

    “十八。”他們説。

    什麼?大吃一驚,歷盡滄桑,才十八歲。真要命,她還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別家模特中心趨之若鴻,視她為頭牌。

    不到幾個星期,便叫苦連天,紅鞋兒一點工作觀念都沒有。

    三點正的約會,攝影師白等到四點,人影子都不見,到處找她,她卻還在家中睡覺,好不容易把她請出來,她大小姐頭髮沒洗,衣裳沒換,妝也不化,時間已經五點鐘,太陽落山,光都沒有了。

    氣得客户暴跳如雷,發誓永不錄用。

    我只會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這種年紀的玩女根本不分輕重,誰託她重任,誰活該倒黴。

    一下子紅鞋兒便進入黑名單。

    白天沒事,晚上更瘋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場合,美麗的衣裳,豪華的排場,無論如何,她仍堅持着紅鞋子。

    我見過醉酒的她,發脾氣的她、服下藥丸的她,總是穿着紅鞋。

    一次在私人會所的電梯中,我們窄路相逢。

    “嗨。”她説。

    戴一頂有黑色面網的帽子,突出一雙大眼睛,水靈靈,一深黑洋裝,貼身剪裁,我喝一生採。

    “美得很。”我説。

    “你自己也不太壞。”她説。

    足上仍是紅鞋。

    我問:“你有沒有其它顏色的鞋子?”

    她一怔,隨即笑説:“你注意到了。”

    “這麼明顯。”

    她答:“沒有,我不穿雜色鞋,只有紅色。”

    我委實好奇,“為什麼?”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復存在,換之得是一個狡(黑吉)的表情,“請我吃飯,我告訴你。”

    “我沒有膽子。”

    “那麼我請你,”她説,“明天晚上八時,在我家。”

    她給我一張卡片。

    這時電梯門已經打開,再拒絕便小家子氣,我只得點點頭。

    她見我應允,飄然而去。

    我自問定力尚夠。

    並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幾雙紅鞋子。

    我沒有帶花上去,亦沒有糖。

    儘管她風情萬種的樣子,其實只得十八歲,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華住宅內,面積起碼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議,且有兩個女傭服待她。

    誰在供養她?

    都市裏盡是這樣的女子,到底背後是些什麼財閥支持她們?

    她斟酒給我。

    “來,看我的鞋。”

    拉開鞋櫃,全是紅鞋,高高低低、深深淺淺,起碼有一百雙,新淨得很,款式比鞋店還齊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櫃門邊,嬌媚的説:“我的鞋子,永遠不髒,我的腳,永遠踏在地毯上,它們不是用來走路,而是用來跳舞。”

    紅舞鞋。

    我轉過頭來問她:“你打算一輩子如此?”

    “有什麼不好?”

    “一輩子是很長的事,你今年才十八歲,言之過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別掃興。”

    “很漂亮的鞋子,你還沒有説為什麼。為什麼?”

    “我愛紅鞋。”

    “我們知道。”我説。

    她撫摸一雙雙鞋子,“我小得時候,想要一雙新鞋,只八塊錢,父親,母親,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雙紅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説:“生活中避不過失望,你應該知道。”

    “不,”她固執的説:“我不能讓一雙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買下這麼多紅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雙。”

    “你真是個小孩。”我説:“人生中除了美麗的鞋子,還有許多其它的東西。”

    她不氣,笑説:“你讓我一步一步來呀。”

    我問:“有多少雙,是尊尼買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買的那些,已經舊了,全部扔掉了,我這些鞋,沒有一雙,是超過一年的。”

    我點點頭,“是,他那些早就過時。”

    “可不是。”

    她替我加酒。

    “你喜歡紅色?”

    “當然,紅色是最美最神氣的顏色、豔麗、奪目、耀眼,沒有幾個人配穿紅。”

    “紅色是非常不經用的顏色。”

    她忽然仰起頭哈哈大笑,“你這個人,真有趣。”她説。

    再説下去也無益,我們平靜的吃了飯,便告辭,非常話不投機。

    我不喜歡她,完全沒有頭腦,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勞力,可是她無需討好我這種人。

    不久紅鞋兒開時裝店。

    所聘用的女經理,是一位相當能幹的小姐,她為她策劃一切,到我這裏來找模特兒。

    在開幕的時候,有三位模特兒穿上最新的時裝,穿梭在酒會中。

    賣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種牌子,叫標勃拉斯。

    真有辦法。

    我笑説:“世面都靠你們撐着,不然還真的不能繁榮安定。”

    女經理也笑。

    我問:“怎麼會為一個小孩子工作?”

    “錢。”她説得很簡單。

    “她脾氣很壞。”

    “不是壞,是囂張。”

    “你講的很對。”我點點頭。

    “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許多老闆比她煩得多。”她停一停,“出來做事,賺點錢,學點經驗,無所謂。”

    “説的也是,她什麼都不懂,反而不會干涉你。”

    女經理微笑,“你猜對了。”

    “後台是誰?”

    “一個很有名氣很能幹的人。”她微笑。

    “那自然,誰?”

    “沒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説。

    我點點頭,她甚有僱員道德。

    我又問:“賺錢的話,都是她的?”

    “那當然。”

    “蝕本呢?”

    “來,這是帖子,屆時來喝一杯。”她換了話題。

    “謝謝。”

    我要是有資本,我也用這種人才。

    不由得再問最後一個問題:“是誰與你接觸的?她,還是她的後台?”

    “都不是,是獵頭公司。”

    紅鞋兒哪懂這些,當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顧她。

    我不由得想起中區的花店、精品店、禮物店、美容院、時裝鋪子,難道每個店背後,都有一位成功人士?

    那店開幕,我去了。

    冠蓋雲集,衣香鬢影,女經理打點一切,卻又不搶她的鏡頭,紅鞋兒穿了一套血紅雞尾禮服,站在最當眼的地方,躊躇志滿。

    我並沒有走到她身邊去朝聖。

    她似一個年輕的女皇似,等候臣民與她慶賀。

    女經理八面玲瓏的走過來,“怎麼樣?”她説。

    “成功。”

    “你覺得我們的生意會不會好?”

    “不必擔心,如果能賣紅色的鞋子,賺更多。”

    她會意的笑。

    是日下午有許多標緻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兒,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搶她的光芒,一個人在得意的時候,的確非同凡響。

    用過一兩件點心,便告辭了。

    她卻在門口叫住我。

    我轉頭,客氣的説聲恭喜。

    她説:“開時裝店的女人那麼多。”彷彿還意猶未足。

    噫,這麼貪心。

    “怎麼樣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驕橫的問。

    我微笑,“出名有什麼好?”

    “你有名氣,你當然可以説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説説看,什麼叫出名?”

    “每個人都認識我。”她説。

    “誰是每個人?同行、街上,還是親友?”

    “每一個人。”

    “小姐,使一個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個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個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話,你得好好做出一個局面來。”

    “你真討厭。”

    連我自已都笑,一開口便似個老學究。

    “我可以找個人來宣傳。”她不服氣,“替我拍照,為我……”

    宣傳什麼,她?她做什麼吃什麼穿什麼誰會有興趣?

    我也不想多説,掉頭便離開現場。

    大都會中做什麼都評實力,她太年輕,她不懂得。

    況且出名有什麼好,走到哪裏都不得自由,又不能與生活有真正的接觸,在這個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説難也並不太難,因此名與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認得的名人不見得可以躲在古堡中過其神仙般的生活,還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時,與閒雜人等接觸,徒然更辛苦,揹着盛名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回事。

    對於紅鞋兒來説,她好像什麼都有,所欠的,不過是名氣,一旦有名氣,她便是一個傳奇。

    其實她什麼都沒有,連謀生的本事都沒學會。

    他們都説我太過擔心。

    “擔心你自己,開模特兒介紹所並不好做。”

    很多人懷疑我把美麗的女孩子介紹給公子哥兒。

    時裝店的生意並不是太好,每次經過,都不見有人在店內試衣服,但據經理説,卻還有得賺。

    好些太太們,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試,還沒掛出來就已經買掉,不是親眼看見,真不相信有女人會花兩百萬來買條凱絲咪裙子。

    “老闆很激賞你吧。”我同經理説。

    她苦笑,“她説不在乎賺錢,最要緊能令她出風頭。”

    我諷刺的説:“有沒有建議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門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關係,聯絡不少報社雜誌,又找熟人為她吹噓、拍照……”

    “她滿足嗎?”

    “每隔幾天就叫我找人訪問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為她工作的僱員,這種工作怎麼做的長?開玩笑。

    這女孩並沒有成名,因為不勞不得,多勞多得。

    得的定義,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誰還會沒飯吃不成,衣食不憂,卻沒有精神寄託,也很苦悶。她會不會靜極思動?

    一日我回寫字樓,剛要開始搏殺,女秘書同我説,有一位小姐在房內等我。

    門一推,見看到一雙紅鞋,這還會是誰。

    我意外,這是什麼風,於是問:“有重要事?”

    她一邊抽煙,一邊淺笑。毫無疑問,她又長大了,此刻的勁道已叫男人深覺逼力。一件低胸的運動衣,配白色皮褲子,繃得像是隨時會彈開來。

    她沒有回答我。

    “怎麼,又來向我請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經理學習,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經受用不盡。”

    “她的成就還不及我。”她扁扁嘴,“她為我工作。”

    “小姐,做人講時講命講運,千萬不要看低人,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軍,遲早出頭。”

    “喂,你這個人説話,怎麼老不忘教訓人?”

    我聳聳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門來聽我説話。”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處做個模特兒。”

    “對不起,”我立刻説:“我不敢當,你堂堂大老闆,出來做事,誰請得起。”

    “不,我不是為錢。”

    “那是為了名了,我也沒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紅模特兒。”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搖頭。

    “我可以改掉壞習慣。”

    “不,”我擺手,“你不能抱着這種態度來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熱忱,不顧一切的苦幹,只問耕耘,不問收穫,謀事在人,但記住,成事在天。”

    她已經不耐煩起來,在椅子裏轉來轉去。

    她是一隻美麗的牛,我不該對牢她彈琴。我嘆口氣。

    “用我。”她説:“不然你會後悔。”

    “我會嗎,”我説:“這不是一項恐嚇吧。”

    “給我一次機會,”她還在懇求。

    我並不是一個心腸硬的人,但是我説:“你不需要這種機會,好好做你的老闆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書看着她的背影,問我:“她怎麼樣?”

    “不會怎麼樣,但是她不會成名,除非她肯苦幹。”

    即使有人認識她,也不會尊敬她,説起她這個人,不過輕輕帶過,她的名字,沒有人會記得。

    不過這並沒有關係,這不會影響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見她的經理。

    “怎麼,還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麼地方可走?”她笑問。

    “快一週年紀念了吧。”

    “八個月。”

    “真難得,我以為貴店很難做得住。”

    “現在老闆娘天天在店裏。”

    我一怔,“烏攪?”

    “不,很起勁的學習。”她説:“很意外吧,她下個月還要跟我出去辦貨,那是十二小時搶貨的工作,她説她吃得消,她説十九歲了,老了,要開始工作,免得老大徒傷悲。”

    十九歲,老了,我搖搖頭,真誇張。

    經理看着我,“她對你很有意思,時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麼。

    “怎麼,不考慮她?”

    “待她定下性子來。”

    她吃的一聲笑,“等她?才十九歲,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過了四十歲還不肯修身養性,還到處晃,亂出鋒頭。”

    我説:“那就算了,時間不對,就是沒有緣份。”

    “她那麼聽你的話,你可以教她,把時間縮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沒有信心。

    我當然沒有説出來,只是胡亂找藉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許多。對,祝你們兩個都成功。”

    “謝。”她笑得很有深意。

    店鋪很快開了分店。人們開始知道店主是個年輕貌美的女孩子,這個大城市的社會風氣很開放,人們並不計較一個人的出身,或是他的過失,只要他也有優點,就能為人所欣賞。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沒有忘記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變作風,如果這些因素都可以在適當的時間湊合在一起,我們或許可以有發展。

    現在言之過早。

    要等她脱下紅舞鞋。

    摘自亦舒小説集《紅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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