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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情人

    那是一個霧夜,我與妻子去一個宴會,宴會設在希爾頓鷹巢,妻穿得很得體,妻是那種……很體貼的女人。怎麼説呢?她長得很漂亮,也很有一點亮光,沒嫁我之前,是個頗有點名氣的明星,婚後三年,還是像一個明星,一個有點小名氣的明星,不是大明星。但她還是漂亮的,帶她出去,只要她肯幫個忙,別説太多的話,她是很得體的一個少奶奶。

    我們一同去赴那個晚宴。

    那是一個霧夜。停車的時候便聽見渡海小輪互相晌着號,大聲地、絕望地。我知道這種霧夜,海與海之間隔三尺便什麼也看不見,船一直駛,像是駛進永恆裏。我知道這種霧夜,開看車子,直向前駛,也像駛向永桓,永遠不會到達,在這霧裏,除了一盞盞黃色的燈,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看不見。

    我最近事務忙,賺了一點錢,房子也買了,妻忙,我比她更忙,我們少碰見霧夜,妻不會注意這樣的事,妻的好處是絕不敏感,她的感性與馬桶蓋子差不多,這種女人太可愛了,只要把她餵飽,只要天天晚上回來陪她睡覺,她便換看我又親又抱,三年來她對我親愛如昔,這種女人,太容易滿足了,我喜歡這種女人,娶了她,我才可以有精力去應付別的事情,所以我的事業才會這麼成功,才會賺那麼多的錢。

    但這個霧夜,他們設宴在鷹巢。霧濃得這麼奇怪,但又説不出怪在什麼地方。

    妻把手插在我的臂彎裏,依偎在我身邊,我們一走進鷹巢,我便看見了她。

    她揹着我,站在長窗前,看山下的景色。

    她的背影我都認得出來。四年我沒有見她了,但是我連她的背後都認得出來,窄窄的肩膀,細腰,很瘦,但看不見骨架子,她穿了一套雪白的絲綢衣服,網上衣,綢長褲,揹着大家,手中拿一杯酒,一定是白蘭地,杯子是大肚杯。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並且討厭人喝酒。

    以前。

    以前是多久的事情了。

    以前我也不是這樣的,以前。

    人怎麼能夠提以前呢?

    她回來了嗎?什麼時候?獨自一人?她有沒有老了一點?她快樂嗎?窗外都是霧,什麼也看不見,她在看什麼?

    樂隊輕奏──歌手唱:

    “昨夜街上我遇見舊情人,

    她看見我似是這麼高興,我只好微笑。

    我們詳談很久,

    這些日子,隔這麼久還是不能忘記──

    我不是那種與羣眾混得很好的人,

    我彷佛特別依賴熟悉的方式……

    隔這些日子,還是不能忘記。”

    我放下妻,走過去。

    她沒有注意。她喝了一口拔蘭地,一看就知道是個能喝的人。她很靜默,看看窗外,一點表情也沒有。

    我輕聲叫:“丹薇。”

    她一怔,並沒有猛然抬起頭來,過了幾秒鐘,她緩緩轉身,見到是我,嘴唇動一動,看着我不出聲。臉上還是不化妝,眼睛依舊那麼圓,濃眉,烏黑的漆發。

    她一時叫不出我的名字了。難怪她,四年沒見面,她怎麼會忽然想到能在這種場合見面呢?

    然後她微笑了。

    “丹薇。”我伸手,“你好嗎?”

    “好。你呢?”她輕輕的問候我,輕輕與我握手。她右手戴了五隻銀戒子,左手戴一隻鑽石訂婚戒。

    呵訂婚戒子。曾經一度,我們一起到珠寶店去看過婚成,曾經一度,她是我的女人。

    我垂下頭,“好。”我説:“很好。”

    她温和的説:“我聽説了。他們説你事業很如意,那是你太太嗎?穿紫色夾銀線長裙的那位?她真美麗。”

    丹薇的口氣完全變了,那麼温和客觀,那麼禮貌周到,她完全變了,一個微笑遮掩了一切,甚至達她的聲音都不一樣了,她的聲音那麼平,一點過份的語氣都沒有。

    她説:“她是個電影明星是嗎?”

    我連忙答:“現在不拍戲了。”

    丹薇笑一笑,再喝一口酒。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以前,以前我怎麼會娶一個三流女明星做老婆,還帶看她到處晃?以前。人是會變的,不要問別人怎麼變了,問自己是怎麼變的,先問自己。

    我問:“你是一個人來的?”

    “不,”她答.“我與男伴來的。”她轉過身去。

    我看到一個年輕的男孩子,甚至比她還要年輕兩三歲,正在與別人講話,一個英俊的男孩子,濃眉大眼,高大挺拔。配得上她。

    但是丹薇臉上沒有歡容。

    丹薇的臉上從來沒有歡容!即使與我在一起的時候也是如此。只有在看到一張名畫的時候她才微笑,只有在看卡通的時候她才大笑。她的笑永遠不留給男人。她太驕傲。或是因為她碰到的男人都太沒有辦法,不能得到她的歡心?像我?像那邊那一位?

    “他是你的未婚夫?”我看看她的訂婚戎子。

    “不,”她搖頭,“未婚夫在倫敦。”

    “他只是一個──男伴?”

    “是的。”她動動嘴角。

    她真的一點點也沒有老,四年的光陰彷佛沒有間斷過我們兩個人,只是我們都鎮定了,可以和平的説話了。我與她在沙發上坐下。

    她説:“看這霧──”

    “你還是想得那麼多。”

    她笑,“不管有沒有用,我還是看紅樓夢的人哪。”

    我慚愧的隕她微笑,我的妻子項管用,但是她連日常報紙上的副刊小説都沒看懂。

    丹薇説:“聽説你的女兒漂亮極了。”

    “讀書讀得不好,”我尷尬的説:“幼稚園都留級。”

    她不在意的説:“女孩子讀書好有什麼用?”她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一點喜怒哀樂都沒露出來。

    天呀,她怎麼會變成這樣子,她以前是愛惡分明的,脾氣猶如雷霆一般,每件事情,黑是黑,白是白,但是現在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是死了,才會這麼的淡然灑脱,甚至她的眼睛也沒有了那種光焰。是什麼悲哀令她變成這樣呢?就像她身上那套白衣服,像蝴蝶標本,偶然動一動,那是因為風。

    “你愛他嗎?”我輕問。

    “誰?”她問。

    “那邊那個男孩子,眼睛那麼漂亮的男孩子,”我説:“你的男伴。”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你之後,我不再愛任何人了,”她説得極之温柔,語氣卻這麼震盪,“不,我不愛他。他只是一個玩件。有時候他來了,我覺得煩,有時候他不來,我覺得悶,煩與悶之間,沒有什麼選擇,我不介意,日子一天天抱下去。”

    “你有一份好的工作。”我低聲説:“有多少女人有那種成就?”

    “卑下的工作,看老闆的臉色做人。我已經失去南京了,紫金山的風光是不可再見了,無限江山,別時容易見時難。”

    丹薇喝多了一點,話也多了一點,這種朦隴的神情是她以前永遠不可能有的,以前她太清醒太清醒,太冷酷太無情,怎麼可能有目前的可愛迷惘?

    我低聲説:“你將結婚了?”

    “不,我不會嫁給那人的,要嫁不會等到今天。”她低聲説:“不不。”

    “那麼怎麼訂的婚?”我奇問。

    “我忽然被感動了,一時的糊塗。”她微笑,“戒子太吸引了。”

    我笑,“丹薇居然由聰明而轉入糊塗了。”

    她也笑,一手撩起頭髮,“難呀。”

    正當我們談得高興,像老朋友一樣,妻走過來了。她靠在我身邊,手搭在我肩上,身子依偎在我臂上,嗲嗲的問:“這是什麼小姐?”我不出聲。忽然之間,我覺得妻太胖,妻太俗,她太過份,她太肉麻,一個三流女明星坐在大學生對面,那種三流的態度就完全顯出來了。

    但是丹薇變了,丹薇以前的那種飛揚跋扈變得無影無蹤,丹薇自己説:“我姓周。”她的聲音很温和。

    “啊,周小姐。”妻説。

    丹薇的男件也走了過來,他走近來,更顯得漂亮得驚人,微微皺起眉頭,他低聲問:“你在這裏?又不高興了?”

    丹薇搖搖頭,又喝一口酒。

    “不要喝太多。”他説。

    不要喝太多?誰管得了周丹薇?我花了三年時間,還沒有管得她一隻手指,你這小子算是老幾?你這小子真是異想天開了,明天局丹薇另找一個伴,你就完蛋了!

    可是妻的眼睛亮了,媚眼一個個拋過去,因為那個男孩子年輕貌美。

    丹薇不動聲色。丹薇呵,你早三年練成這個功夫,這三流女明星怎麼有可能坐在我的身邊?丹薇呀,那個時候你為什麼倔強得像合金鋼?丹薇,那個時候為什麼你笑都不肯一笑?丹薇,那個時候,你怎麼從來不肯妥協這種無聊的宴會?

    遲了,丹薇。當你懂得遷就我,當我懂得欣賞你的時候,已經遲了。丹薇,遲了。

    丹薇又緩緩喝了一口拔蘭地。

    那個叫唐的男孩子走開了,妻馬上藉故跟着到那邊一大堆人羣去聊天。

    “他好像很喜歡你。”我説。

    “我有值得利用的地方,他這種人一輩子也結識不到一個上等人,新加坡舞女,電視台小明星玩膩了,泡泡大學生,多鳥?”

    “你還是目光如炬。”我笑。

    “沒法子,老江湖了,沒法子。”她微笑。

    “你見到我的妻子了?”我問。

    “很漂亮。色彩豐富,我常常希望有那麼漂亮;一目瞭然的。”她説:“不知道該説什麼,我喝醉了。”

    我閉上我的眼睛。

    丹薇與我,我們到彌敦道的廣東小食店去吃雞蛋蒸魚腸場,到天香樓吃燻田雞,送她去看醫生,接她自法文老師處回來,阿丹薇,這些舊日子,真像夢一樣哩。

    “我對不起你,丹薇。”我忽然説。

    她很驚奇。

    “怎麼了,隔了四年,忽而道歉了?不是我的脾氣壞嗎?不是我看紅樓夢走火入魔嗎?”她温和的低聲問:“不是我不像女人嗎?你都説對了。你不必道歉,失去你之後,我終於在今天有這個機會説這些話,我很高興,失去你之後,我不再在乎了,連你都丟了!還有什麼是不能丟的?還有什麼是值得希罕的?”她舉舉酒杯,“長醉是長策。”

    我看着她,我真是不敢相信,這些年來,周丹薇居然還記得我,不但記得,還記得這麼刻骨銘心。丹薇,這是可能的嗎?丹薇?三年來從來沒讓我過過好日子的丹薇,這是可能的嗎?三年來從不給我一個笑容的丹薇,這是可能的嗎?難道失去的東西才會變成好東西?丹薇,那時候你對我的厭倦,丹薇──

    她説:“你還記得我的樣子……”

    她的男伴過來説:“丹薇,跳舞。”

    “好。”她馬上站起來。

    丹薇,你幾時變得這麼隨和。你幾時肯跳舞了?丹薇,這是幾時發生的事?那時候你連三步都不肯跟我跳,現在居然跟他們跳哈騷。

    我看着她跟他們跳得興高彩烈,跳得那麼整齊,就像她以前做人一樣,一板一眼、一步是一步,半點錯不得。就像現在練這個舞一樣,大家三三四跟看做,半步錯不得,錯不得。

    她的黑髮飛揚,沉醉在酒中,在音樂中,在今日中,在今日的生命中,但是丹薇,三年前為什度你不是這個樣子?丹薇,三年前即使你不能夠從我身上得到快樂,為什麼不能像今日這樣自得其樂?

    遲了,丹薇。

    遲了,丹薇。我那個穿紫色夾銀線長裙的老婆向我走過來了。你記得嗎丹薇,我們那個時候吵了架看電視,你指着電視上最惡劣的歌女説:“你將來會娶一個這樣的老婆,而且不會覺得有遺憾,恭喜你祖宗十八代。”丹薇,那時候一時的賭氣你能對我下這樣的咒。你還真説中了,但是你也不見得快樂,而我的確沒有損失,匆匆幾十年,丹薇,我妻子縱有萬般不是,她以嫁我為榮,她以高攀我為榮,她一家子捧着我,當我是她們家的榮譽。我在你面前算是什麼?你的目無下塵,你的驕氣凌人,你的壓迫感,在你面前,我算是什麼?丹薇,我沒有選擇的機會,我沒有後悔的機會,我沒有內疚的機會。丹薇,我只要一個女人,普通的女人,有正常體温的女人,當我回到家中,我不管她在午睡,不管她在搓麻將,我只要一個簡單愚蠢的女人,丹薇,你明白嗎?

    丹薇在舞池中仰頭大聲笑,鑽石耳環閃閃生光。

    妻忽然之間説:“這個女人,她不好看,但她有特別的味道,你覺得是不是?”

    但是丹薇也變了,她糊塗了。這些人,在以前,這些人,她的眼角不會去看一看這些人,我與她,吵儘管吵,但是我可以驕傲的説一句,她眼中心中沒有第二個人。

    妻説:“她跳舞跳得很好。”

    還有很多其他的事,做得更好,跳舞算什麼。像她這樣的女子,我知道,是不可多得的,但我只不過是個平凡的男人,我不能娶她做一個妻子,或者我會後悔,我後悔嗎中.男人很少後悔的,男人都是隨便的,隨便什麼女人都可以娶為妻子,只要不太麻煩,只要將來的日子過得隨便點。

    妻問:“你認識她很久了?”

    我點點頭。

    “她做什麼的?”妻又問。

    “她是律師。”

    “她是什麼?”

    “律師。”我説。

    “譁。”妻懷疑,“為什麼半夜來這裏跳舞?”

    我温和的解釋給妻聽,“因為她是個女人。”

    妻在銀幕上與銀幕下都有無數的情人,她在日常生活中真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但有許多事她是不能夠明白的,但又有什麼損失呢。她不會英文,她不會法文,她連讀者文摘也不看,她連中文也寫不好,但這有什麼關係呢?我會好好的,合理的照顧她,直到她死那一日,或是直到她找到一個更好的男人。她什麼也不必懂,她只要繼續對我拋媚眼便可以,她只一直依在我身邊便可以,各人的命運是不一樣的,我的妻子不懂得這些,太不重要了。

    我説:“我要去請周小姐跳一個舞上

    “唔,”老婆嗲聲嗲氣的説:“只准一隻,馬上回來。”

    我拉開椅子,走進舞池,拍拍丹薇舞伴的肩膀,那個濃眉大眼的男孩子有點愠氣,但還是讓我跟丹薇跳了。

    丹薇咪着眼睛看着我,微笑。

    我的心痛如絞。以前她拿起文件夾於上律師樓,短頭髮,一整套的考究的便服,神氣十足,怎麼看都像個小男生,而現在這麼女性化了?這麼的叫我心酸。

    我輕問:“他們怎麼會懂得你?”

    她聳聳肩,“上班是上班,下班總要把時間殺掉。在他們眼中,至少我是個掛牌的律師,至少我是個略有姿色的女人。”她淡淡的答。

    “丹薇,你豈止略有姿色。”

    “但是我不像她們那麼美麗,是不是?我不美。”

    “是的,你是美麗的。”

    “謝謝你。”她笑,真的七分醉了。

    “丹薇,你喝多了。”

    “沒有,沒有。記得那一日我真醉了,對你説了多少話,又哭又吐,你只是鐵青着臉不晌。你對每個人都那麼好,我得不到你的歡心,錯一定在我。”

    “我不知道你在乎。”

    “當然你知道的,我太在乎了;所以才那麼討厭,愛是最不瀟酒的,我太年輕,不知道如何愛你,然後最好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我欲告訴你,下雪的時候有多冷,我要告訴你,全章的商業條約我背得出,我要告訴你,我如何為你流淚。但如果你已經忘了我,這些嚕嗦又有什麼用呢?你從來沒有再來找過我,好像我是你的仇人,我做錯了什麼?或者只是你根本不喜歡我,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麼,或是沒有做什麼。我很高興今日見到了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自從離開你,我潦倒至今,與這種人在一起,我是完了,他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我是完了,無所謂,只有你是有所謂的,既然失去了你;既然失去了你……”

    音樂早停了,換了一支。

    我輕輕擁着她,默默的聽着,以前她只會皺着眉頭跟我像律師與律師似的答辯,以前。

    歌女唱着:

    “一日又一日,

    我得面對一整個不屬於我世界的人,

    我真的那麼強壯?

    我可以忍受這世界給予殘酷的一切,

    但是沒有你,

    我一日也活不成……”

    “我不再活着了,”丹薇笑,“我什麼都做、拍馬屁,低聲下氣,搶案子來做,開夜工,我不是你認識的那個人了,你也不是我那個時候認識的你,也許現在的我,碰到以前的你,兩個人會過得很好。或許現在的你,碰到以前的我,也會過得很好。你聽懂了嗎?這就是緣份,時間是緣份。十年前你會娶現在這個太太嗎?我還記得你怎麼把這類型的女人批評得一文不值,然後轉頭説:‘丹薇,丹薇不是這樣的,是不是丹薇?’”

    我什麼也不説。

    丹薇説:“我講得太多了,我要回自己的桌子了。”

    “今夜你跟他們去了?他們是誰?”我忍不住問。

    “今夜你碰見我,不是個偶然,你關心我,我感激你,但是明天呢,後天呢?我已經四年沒見你了,你沒有看見我的眼淚吧?我的眼淚太遠了,你管不到了,誰沒有誰活不下去呢?你要問他們是誰,讓我也問你,那個名義上算是你老婆的女人又是誰?”在這一剎那,丹薇的眼神恢復了她一貫不可一世的神態。是的,她就算墮落了,那是她清醒明白的選擇,我老婆的墮落,是一種豬玀活該出生在豬欄裏的感覺。我無言,我放開她。

    丹薇一身雪白,走起路來,綢衣飄飄拂拂,人的命運各有不同。

    她忽然轉過頭來説:“真奇怪,我並沒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沒有。”

    我還來不及説話,她又轉身走了。

    那個叫唐的男孩子瞪我一眼,抓看她的手。

    我轉過頭也走了。

    丹薇不再是我知道的丹薇。

    我也不再是丹薇知道的我。

    現在我們兩個人都沒有選擇,問題是我不再苛求,我很快樂,因為我沒有教育水準,我只不過運氣好,賺了點錢。而她,她始終是不同的,曾經一度,我也有那個虛榮心,想發她為妻,她到底是不同的。

    我們回家,妻換了花邊透明睡衣出來,直嘀咕,“那女的真邪門,臉那麼扁,又不漂亮……”

    我一轉身就睡着了,看,我已經練得這麼到家了,沒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愛過丹薇嗎?我與那個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麼分別?當初與丹薇在一起,也不過是虛榮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媽的,約會一個法科大學生,多帥。只是丹薇那時年輕,她真愛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時候才發覺她已經愛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會被害的,她那樣的女孩子,開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個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還是會準時爬起來去開庭的。

    丹薇是什麼人!誰能夠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後,我到大會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頭又是丹薇!

    的確是她。

    她的黑髮束在腦後,梳成一隻髻,臉上粉紅粉紅的,精神飽滿,纖細的身段,滿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裝,三件頭的,背心上扣一只掛錶,手挽鱷魚皮文件箱,正與一個外國人説話。

    那個外國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銀狐大衣,看着她的瞼像看了迷似的,兩個人不曉得在説什麼。

    丹薇沒有看見我。

    她太忙,她看見別人的時候是極少的。

    她並沒有完,她才剛開始呢。

    酒後醉話難道可以當真嗎?

    看她現在這個樣子,我憑什麼去配她?我還是回去與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處到白頭偕老吧,寧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還沒看見我,她與那風度翩翩的外國人走到門口,那個外國男人為她穿上大衣,大衣連帽子,帽子罩在丹薇頭上,銀狐的毛圍在她不化妝的臉上,扁扁的,那種自然可愛是説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這份特別的感覺吸引了我。

    她還説她無法獲得我的歡心,其實是我怎麼做,她怎麼瞧不起我。

    外頭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麼,這是她一貫的作風,那一年我認識她,她披藍狐大衣,開巴哈馬黃色跑車,也是傾盆大雨,前來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為她買了姜花,她喜歡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確愛過她。

    怎麼能不愛呢?有幾個丹薇呢?像我老婆,開過雙眼皮,做過鼻子,還有一切曖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為註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們的關係建於這種條件之上,白頭偕老還有什麼問題。

    至於丹薇,當然她寂寞,她是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於她生命的一部份。不過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睜開眼有三千樣的事等她去辦,坐咖啡館對她來説都是一項罪名,浪費時間。

    當然她有寂寞的時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華的公寓中,那一剎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們陪她喝酒跳舞,還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協了,內心的反抗更強,對生命的反抗。這個世界只適合我妻子這種女人,因此我發她,我要利用她幫我儘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將,説説黃色笑話,拍拍我馬屁,混混日子,一輩子就過了──哦還有,別管人種是否優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這是丹薇的論調。

    丹薇離開了。她沒看見我。

    我們都活得很好,十年後,廿年後,卅年後,我們或許還會見面,我也許不認得她,她也許不認得我。

    畢竟一度,我們是情人。

    她説她想念我,我絕對相信,她是個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無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後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誰來愛她呢?

    我喝完啤酒,見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給我一個吻,“親愛的,我媽媽要買一雙玉鐲子過生日,你這個做女婚的,平常被她這麼寵着疼着,怎麼樣?”

    我説好。

    我早説過,白頭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兒再找個呆子娶她去,她怎麼能不百依百順。我呆呆的坐在沙發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臉,裹在銀狐的長毛中,那張臉,我第一次看見的時候,她才廿二歲,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軟纏騙回來的,過三年找個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問題,她始終維持風度,因教養問題,她始終沒有再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我應該驕傲?,應該悲傷?

    但是我老婆纏在我身上説:“親愛的……”

    她曉不曉得她已經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見到了丹薇,她並沒有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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