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樓才知道原來天氣很不好,九點來鐘的光景,看上去倒像是剛剛才天亮。
天地之間一片霧濛濛的,連遠處來的車燈都不太看得清,只見到一對又一對模糊的光,朦朦朧朧從眼前內過,就像是小時候放的花燈,飄蕩在水汽瀰漫的河道中,越來越遠。
這樣的天氣,連計程車都少了,聶樂言在路邊站了十分鐘後,忍不住開始踮着腳哆嗦起來,一邊心想,這下完了,到公司恐怕要被老闆活生生扒下一層皮來。
這是聶樂言最近才換的新工作,現任老闆雖然長相斯斯文文,但在業內是出了名的嚴苛挑剔。想當初聶樂意就是被這外表的假象給欺騙了,直到某天眼睜睜看着一位同事收拾鋪蓋慘烈地離開,而一向看來很好相處的大老闆卻只是從頭到尾面無表情地站在一旁,兩條手臂環在胸前,只有那副金絲邊眼鏡在燈下閃動着冷酷的光澤……
聶樂言當時只覺心下一凜,竟然將他的樣子與江煜楓重合起來。
因為印象中有那麼一次,江某人也是這個動作這副表情,微倚在牆邊,從頭到腳彷彿結了冰一般寒意滲人。那也是唯一一次,其餘時候,她幾乎看不出來他究竟是在高興還是生氣,就連當初分手,兩個人鬧到了那個田地,最後他卻還能扮着紳士,平心靜氣地説:“我送你回家。”從表情到語調,聽不出絲毫破綻,就像每一次他們約會完,他都要送她回家一樣。
那個時候還是盛夏,聶樂言在太陽底下走了半個鐘頭,最後幾乎快要融化掉,但她還是很有骨氣,並不後悔自己拒絕了江煜楓的提議。
可是現在……她在超強冷空氣裏縮着脖子看時間,默默唸叨:如果上天再給她一次機會,如果這時候有輛車擺在她面前,她一定一定不會再錯過……因為設計室裏還有幾堆圖稿等着她去修改,中午還有兩位客户等着她去接洽,而最最重要的是——她已經足足遲到五十分鐘了!!!冷麪大BOSS説不定正在計劃招新人頂替她的位子了!!!
所以,當一輛車真在面前停下來的時候,聶樂言幾乎要為自己的祈禱喝彩。
只可惜內心的歡呼只進行到一半,就不得不戛然而止。她盯着那輛十分拉風騷包的跑車,牙根突然有些發癢。
江煜楓神清氣爽地探出頭來,挑了挑眉,一副十分吃驚的樣子:“還沒走?”
廢話!聶樂言強迫自己停下一切取暖動作,卻忍不住嘴角抽動,答非所問:“您洗澡的動作可真快啊。”
“過獎。”江煜楓似乎心情很好地朝她微微一笑,她還沒反應過來,車窗就已經徐徐升起,下一刻,車子就從她眼前毫無預兆地絕塵而去。
聶樂言不禁石化在當地。
——他居然、居然就這樣開着車走了?!
結果到了公司之後,一個設計室的同事鍾曉鈴看了看電腦上的時間,一本正經地問:“你怎麼不乾脆吃了午飯再來?”
“都這種時候了,別諷刺我行麼?”聶樂言輕手輕腳地坐下,又不安地去看玻璃牆外的那扇門:“老闆找過我沒有?”
“沒有。”
“真的?”
“騙你幹嘛。到目前為止,老闆還沒來公司露面。”
聶樂言簡直不敢相信自己這麼好命,頓時鬆了口氣。
鍾曉玲向她瞥去一眼,繼續雲淡風輕的語氣:“昨晚是不是ONENIGHTSTAND去了?衣服都沒換。”
幾乎一口水全噴在顯示器上,聶樂言四下看了看,雖然沒有其他人在場,但到底有些心虛,護了護領口,才放下杯子故作鎮定地説:“胡説,我只是起晚了,匆忙之間忘記換衣服罷了。”
當然不能把昨晚的事説出去,否則多麼丟臉!而更丟臉的是,一大早還被人硬生生扔在路邊多等了十幾分鐘的的士。
“哦,是麼。”鍾曉玲對她的謊言不予置評,只是再度看她一眼,然後便埋下頭做事去了。
在接下來的時間裏,老闆果然一直沒有出現。
直到中午下班,聶樂言才從一堆凌亂的圖紙中抬起頭來活動筋骨。那些線條和數字直看得她雙眼發花,可是接着還要趕去餐廳與客人吃飯,收拾東西的時候,坐在對面的鐘曉玲突然扔了團東西過來。
“什麼?”她詫異,然後才發現是塊絲巾。
鍾曉玲説:“遮住你的脖子。”
“……”她愣了愣,不禁立刻冏在當地,心裏把那可惡的某人詛咒了千萬遍,而鍾曉玲早已施施然挽着手袋下班了。
因為是老客户了,所以一餐飯吃得十分輕鬆,雙方初步確定了新項目的設計構想後便愉快地散席,聶樂言走在路上收到秦少珍的短信:晚上去爬梯。
她往手機裏輸了幾個字,但因為天冷,手指都變得不靈活,於是又幹脆全部刪掉,直接撥了電話過去。
她問:“什麼活動?”
電話那頭言簡意賅:“陌生男女認識一下。”
那不就是相親麼?雖然剛和江煜楓分了手,但也不至於淪落到那地步,所以聶樂言説:“不去。”
秦少珍説:“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根本不是你以為的那樣!只不過是同城的聯誼,大家素質都不錯的,吃吃飯喝喝酒,就當消磨時間了。”
聶樂言問:“要不要正裝出席?”
“一般衣服就行,稍微正式點兒。”像是突然想到什麼,秦少珍又笑道:“我們這個和你以前參加的那些可不同,你千萬別晚禮服上陣啊。”
聶樂言愣了一下,才説:“知道了,當我傻的麼。”
提起晚禮服,家裏倒還真有一些,上個月公司聖誕晚會她便挑了一套穿去,白色的雪紡裙,配着兔毛披肩,平常熬夜加班灰頭土臉慣了,如此打扮確實令公司同事不無驚豔。最後還是鍾曉鈴受託來問衣服的牌子和價格,只記得當時她端着一盤水果沙拉,想了想,含糊不清地説:“沒牌子,小店裏淘的,一共也就百來塊錢。”才不管別人信不信,反正貶低江煜楓以及江煜楓附加給她的一切東西,已經成了她那個時候的唯一嗜好。
其實這些衣物的真正價格連她自己也不曉得,分手的時候往家裏搬東西,一向對時尚瞭若指掌的秦少珍還説:“我看你以後就算失業也沒問題,把這些統統拿去變賣吧,能撐好一陣子呢。”
她頗為不屑:“你看了幾遍《巴黎戀人》,怕是中毒了吧?”那部電視劇真是滿足了女人的全部YY,灰姑娘女主角就連賣件穿過的舊衣服也能遇上位白馬王子。
想到這裏,又不禁有點鬱悶,為什麼偏偏她每回都遇人不淑呢?
江煜楓也好,程浩也罷。
似乎,無一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