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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見他似乎不明白她的意思,聶樂言只好又説:“就是手機掛墜,末端是一隻水晶小鹿的,我以前也用過一陣子。”

    “那麼後來呢?”江煜楓終於肯動一動嘴唇,其實他整個人都陷在室內大片的陰影裏,但眉宇間那副漫不經心的樣子仍舊分外明顯,“既然是你的東西,怎麼現在反倒來向我要?”

    “我好像把它弄丟了,昨天在家裏找了,但沒找着。所以想會不會是原來不小心落在你那兒了。”她停了一下,眉頭仍舊微微蹙着,彷彿在心裏做着某個決定,忽然又説:“……算了,大概是真的丟了吧。”

    那樣小的一件東西,而且自己真有好一段日子沒有用過它,所以大概早就丟在某個角落裏,再想找回來也困難得很。

    她不想勉強,於是重新坐回椅子裏去,目光很自然地落在屏幕上,可是心思卻越飛越遠。

    那條手機掛墜原本是屬於程浩的東西,最終卻落在她的手裏。

    更確切地説,是她偷來的。

    那次在海邊露營之後一起坐火車回學校,想來大家都玩得太累,又恰好趕上午休時間,於是火車開動沒多久便都睡着了,就只有她奇異的清醒,並且還有心情走去車廂連接處去洗了把臉,結果回來的時候正好經過程浩的身邊。

    他的手機就放在桌上,那隻小小的鹿型水晶垂下來,在半空中有節律地輕輕晃動,一下又一下,五彩繽紛地反射着窗外明媚的陽光。

    其實她曾經問過他,這掛墜有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因為極少見到男生會往手機上裝飾這些東西。可他當時説並沒有意義,只是為了好玩。

    最後她搖搖晃晃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口仍舊怦怦跳個不停,手心卻一直緊緊攥着,任由裏頭那個小小的冰涼的硬物被最終捂成温熱。

    她只想留一個紀念。

    既然已經決定了要放手,那便好歹讓自己留下一個可以永久懷念的東西,不要那些虛幻的回憶和想象,只需要一件實物,看得見摸得着,一件曾經長久地屬於過他的實物。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如此荒謬而又瘋狂的做法,彷彿這輩子就只瘋狂過這一回,直到幾分鐘之後,心跳慢慢平復下來,她才又開始後悔。

    強烈的後悔。

    長這樣大,她是第一次做出這種事。她竟然未經對方同意,便擅自偷取了別人的財物。

    可是已經來不及。想要再還回去,已經來不及,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突然沒了方才的勇氣。

    有時候,做出某件事的機會只有那麼一次,僅僅的一次而已。過了那個時機,就連自己都會覺得那個舉動能夠成功竟是那樣的不可思議。

    因此後來她還是保留了那隻水晶小鹿,卻有很長一段時間根本不敢把它拿出來,就如同真的盜竊犯一樣,家中藏着一筆鉅額的贓物,於是整天提心吊膽,生怕別人發現了舉報出去。

    她把它放在衣櫃的最深處,用了一大疊衣物壓着,放在自以為最隱秘的角落,這才稍稍安下心來。

    其實她很想知道程浩事後的反應,可是那天之後,他們見面接觸的機會並不太多,因為很快便領了畢業證,正式從校門裏走了出去。也不知是否是她在那晚的海邊下了某種決心的原因,又或許是程浩也抱着同樣想法,反正她與他的聯繫就這樣很突兀地中斷了,彷彿6月26日全校畢業生大會的那一天就是一把鋒利的刀刃,將過去與未來硬生生地切成兩段。

    等到同年九月再開學,走在熟悉的校園裏,聶樂言的心中卻沒來由的一陣恍惚,總覺得一切都沒變,又好像一切都變了。

    還是那所學校,卻唯獨少了那個人。

    似乎是光線有問題,寧雙雙動手將電腦屏幕的角度轉了轉,這才聽見身後傳來聲音説:“晚上我有空。”

    聶樂言不禁一怔,她以為他已經離開了,因為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發呆了多久,而他走路向來動靜極輕,剛剛明明又説趕着回公司的,她以為他早已經下樓去了。

    她連忙回過頭,卻只見江煜楓仍舊站在方才的位置上,或許是由於陰影的關係,就連眼神都顯得缺乏暖意,語調也平淡至極,“你如果想要去找的話,我晚上九點半以後會在家。”説完便轉身走下樓梯。

    她還來不及答應一聲,結果一旁的寧雙雙已經挑起眉毛,目光追隨着那個離開的背影看了看,復又去觀察聶樂言的臉色,見她似乎恍惚,也不知在想些什麼,便老成地安慰她:“樂言姐你就別介意了,我三哥他就是這樣的。”

    聶樂言不由得問:“哪樣?”其實她只是在想晚上到底要不要去試着找回那條手機鏈。

    “反覆無常嘍。”寧雙雙説,“剛才不還情緒很好的樣子嘛,這會兒突然又冷冰冰的,變臉的速度比翻書還快,從小就這樣。”

    可是,有嗎?

    聶樂言想了想,大約是自己方才並沒注意,所以居然一點都沒有發覺他的情緒有什麼變化。不過寧雙雙的這個總結,對於江煜楓來説倒是一貫都很適用的。

    結果到了晚上,她終究還是去了。其實那個掛墜已經失蹤了很長一段時間,或許是因為最近工作太忙,又或許是早就將它摘下不用,所以她直到前一天才突然記起它的存在。

    因為想到畢業旅行,因為想到程浩,所以才終於記起它。

    江煜楓似乎也是剛剛才到家,明明衣帽間就在旁邊,可是西裝外套與領帶就這樣隨意地丟置在沙發上。以前聶樂言見了總會痛心疾首,一邊動手幫他拿去掛好,一邊又忍不住感嘆他的腐敗與不珍惜,都是那麼頂級的牌子,結果到了他的手上卻顯得絲毫不受寵愛,用過之後就扔到一邊,似乎一點價值都沒有。

    秦少珍評價説:這表示他視金錢如糞土,看穿了,也不過就是些身外物,這人的覺悟實在高得很啊。

    對於這種堂而皇之的粉絲論調,她向來都是嗤之以鼻的,心裏頭只覺得,以小及大,舉一反三,可見這種男人永遠都不會將任何人或事真正地放在心上,最愛的恐怕只有他自己。

    呃……雖然這帽子扣得有點過大了,但她真就這樣認為的。

    江煜楓打開門讓她進去,然後便自顧自地站在一旁解袖釦。

    他的房子太大,樓上樓下的,中間又有錯層,又是那樣小的東西,所以一時之間竟也不知道該從何處開始找起,聶樂言只好問:“你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

    他連眼皮都沒抬一下,語氣輕淡地説:“沒有。”

    她又問:“那方不方便讓我進一下卧室?”

    “這麼客氣做什麼?”襯衣的袖口微微鬆開,他忽地低笑一聲,令人分不清其中隱藏的意味,只是抬了抬手,説:“請便。”

    其實她是真的有所顧忌,誰知道他的卧室裏有沒有放些不願意被外人看見的東西。雖然她一向不會將私人衣物亂丟亂放,但這也不能保證他以後的女朋友們也有同樣良好的習慣和傳統。

    所幸走進去之後才發現,一切如常,簡單明瞭的黑白兩色配上同樣簡潔的組合傢俱,任何多餘的東西都沒有。

    其中佔據了最大空間的,無非不過就是那張KINGSIZE的大牀,罩着灰白條紋的牀單。聶樂言的目光瞥到這架龐然大物,不禁想起上回在這上面發生的荒唐事,她有點尷尬,連忙轉移了注意力,去思考那隻手機掛墜可能失落的地方。

    其實在來的路上,她已經努力地回想過,依稀記得那次是她親手將它從手機上解下來的。

    當時她還沒換新手機,用的仍是那支銀色的三星,大概因為表面鍍的是一層薄薄的鉻,所以脱色的情況比較嚴重,用了不過小半年時間,外表便已經顯得十分斑駁,影響美觀。

    而江煜楓好像比她這個使用者更加不能忍受,有意無意地提過好幾回,要幫她換個手機。

    她卻不領情,反問:“又沒壞,幹嘛要換掉?再説了,等到要換的時候我自己會去買的,你就不用操心了吧。”

    他略微皺皺眉,吐出兩個刻薄的字:“真醜。”

    “反正又不是你用。”她忍不住瞪他一眼。

    確實是,從髮型到手機,再到她平時的生活習慣,他有事沒事就會過問一下,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大概真是閒得發慌了。而她那個時候彷彿牴觸情緒十分強烈,幾乎達到了人生的頂峯狀態,於是總是不肯好好配合他,偏偏要和他唱對台戲。

    誰知道,或許是他那天恰巧心情不算太好,又或許是他一向挑剔的審美觀點對此真的忍無可忍,硬是一把奪過她的手機,翻來覆去地看了看,説:“這型號現在國內也有賣了,你要是真這麼喜歡,乾脆再買個同一款的好了。這麼糾結幹什麼?”

    “究竟誰比誰糾結了?”她覺得這人的強盜思維簡直不可理喻,伸出手去就想將它搶回來,結果卻被他輕輕巧巧地揚起手避開。

    他的手臂本就比她長出一截來,佔盡了先天的優勢,不禁讓她氣惱,結果又聽見他説:“手機上好好的掛個東西做什麼?而且又重又硬,難怪會將漆蹭掉。”

    大約是晃動的時候那水晶恰好砸在他的手指上,她見他微微皺着眉心,彷彿吃痛,可她卻不由地怔了一下,乾脆整個人撲過去,只可惜沙發太過寬大柔軟,膝蓋跪在上面反倒陷得更加深,根本不好使力。

    他低低地一笑,單手扣住她的手腕,然後那隻手機便在她的視線中劃了道完美的弧線,越過牀鋪,直直落在地上。

    她知道他並不是故意的,也許只是想要將它隨手丟到牀上去,可是那一記沉悶的聲響仍舊讓她心頭一震。她用力掙脱他,連拖鞋都顧不得穿,就那樣赤着腳跑過去查看。

    幸好因為是冬天,卧室裏鋪着厚軟的地毯,長長的米白色絨毛幾乎沒過腳踝,所以手機完好無損。

    當然,同樣完好無損的,還有那隻晶瑩剔透的小鹿。

    那樣脆的水晶,幸好沒被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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