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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晚上下班,金經理經過她座位的時候隨口問:“要不要坐順風車?”

    鍾筆想了想,放下手頭的稿子,笑説:“行,那我就不客氣了。”

    她在車上説起面試一事,向他表示感謝。金經理揮了揮手,“哦,就這事啊,都是同事,不用客氣。”鍾筆笑,“對你是小事,對我而言可是大事。也沒什麼好感謝的,就請你吃頓飯吧。”

    金經理擺手,“何必破費,你薪水也不多。”

    鍾筆想着趕快還了他這個人情,於是説:“既然您怕我破費,不如上我家吃頓便飯如何?您又住在附近,十分方便。”

    金經理瞅了她一眼,“哦,你還會做飯?我倒是好久沒吃過家裏做得飯菜了。”鍾筆笑道:“那您正好嚐嚐。”

    她想金經理是北方人,應該愛吃餃子,於是買了餃子皮,玉米加肉末做餡兒,一邊陪金經理在客廳聊天,一邊包餃子,隨後又炒了兩個家常菜,熬了半鍋粥。左學打電話回來説在周熹家吃飯,晚點兒再回來。鍾筆不再等他,倆人先吃了。

    金經理蘸醋吃餃子,連聲稱讚道:“原來玉米餡兒的餃子這麼香,又嫩又爽口,速凍餃子跟這個簡直就沒法比。涼菜也做得好,正合我口味。”他一氣吃了三十個餃子,這讓鍾筆很得意自己的手藝。吃完飯,喝了杯茶,他就走了。

    餃子包多了,剩了一半。她打電話問張説有沒有吃飯,讓他趕緊回來吃餃子。

    張説很詫異,不敢相信她竟然不怕麻煩包起餃子來,問:“這是你買的?”

    鍾筆沒好氣地説:“門縫裏看人,把人看扁了,我就不能自己做?”

    他嘖嘖稱奇,看見沙發上的男性公文包,不由得問:“這是誰的?”

    “哎喲。金經理的,他落下了。”立即打電話給他。金經理讓她明天上班的時候帶給他。

    張説臉一沉,“金經理就是上次送你回來的那個人?”

    鍾筆點頭,見他神情不對,“對啊,就是他,怎麼了?”

    張説發火了,“你怎麼請他來家裏吃飯?還有沒有分寸?”

    鍾筆將煮好的餃子往他面前一推,“莫名其妙——你到底吃還是不吃?”轉身就走。

    張説拽住她的手腕,焦躁地説:“你怎麼能帶男人回家?”今天不説清楚絕不讓她走。

    鍾筆瞪大眼,“張説同志,請注意你的措辭。”請金經理回家吃餃子,和帶男人回家,性質完全不用,怎可相提並論?

    張説指着餃子,“那這又是什麼?”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這句話他還是知道的。鍾筆抓起抱枕,朝他背上重重地打了下來,“你亂吃什麼飛醋!”沒影的事兒他也能説得頭頭是道,疑神疑鬼,長此以往,那還了得!

    張説楞住了,原來這種行為就叫吃醋——好吧,他心裏確實不快。鍾筆見他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低着頭悶悶不樂的樣子,從背後環住他的肩膀,撒嬌説:“人家對你可是一心一意,你不要想太多啦。”聲音發嗲。

    他為她吃醋的感覺——還不錯。

    張説推開了她,埋頭吃餃子。鍾筆為了洗刷冤情,將來龍去脈主動説了一遍。張説聽完臉色稍緩,“好吧,你胸懷坦蕩,可是你能擔保人家不會誤會你的意思?”鍾筆拿不準,“應該不會吧,他知道我有兒子了……”她都拖兒帶口、人老珠黃了,誰還看得上她?自作多情可不是好習慣。

    “我也知道你有兒子!”還不是一樣被她迷得神魂顛倒!張説不耐煩地打斷她,“所以,最好的辦法是以後你少跟他見面。”

    鍾筆很為難,“我們同在一個公司,又同住一個小區,抬頭不見低頭見……”做得太明顯,影響人際關係。

    張説還要説什麼,左學揹着書包回來了。倆人於是打住,不再在這個問題上爭論不休。左學聞見香味,兩眼放光,“餃子!”手也不洗,抓起來就吃。鍾筆便問:“你在周熹家裏沒有吃飽?”左學含混地説:“這是夜宵!”

    鍾筆戳了下他的額頭,“你還知道夜宵,這麼晚才回來,作業寫完了沒?”人都玩瘋了。左學仰着頭大聲説寫完了,中氣十足。

    “就知道吃,還不減減肥。”她轉身去收拾廚房。

    張説撥了一半餃子給左學,“別聽你媽胡説,她的審美觀有問題,她以瘦為美,咱們能吃時福。”左學連連點頭,立馬將張説引為知己。

    張説最近很煩,又有些不安,半夜打電話給魏建平,“你説女人心裏到底在想什麼?”魏建平一聽他這話就失笑,“鍾筆怎麼了?”能耐啊,居然將百折不撓的張説折磨成這樣,夜不能寢食不安,鍾筆果真是妖精轉世。

    “我向她求婚了,她拒絕了。還有,她跟其他男人來往密切。”聲音悶悶的。

    魏建平心思細膩,善解人意,開導他道:“離婚一事鬧得那麼大,也許她還沒從打擊中恢復過來。你等了這麼多年,何妨再等等呢?至於和別的男人有什麼,我是不大信的,她對你的垂涎那是有目共睹、盡人皆知的。”

    張説皺眉,“是嗎?我自己怎麼不知道?”

    “這叫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他整個一榆木疙瘩,反應遲鈍,除了愛百勝,連章子怡是誰都不知道。

    張説從此決定日日接送鍾筆上下班,光明正大,不避嫌,他不能當她的地下情人。他們現在不結婚,但是至少得公開化,免得其他人乘虛而入。

    車子在路口停下,鍾筆跳下去買了蛋糕、酸奶,還有雞蛋灌餅,狼吞虎嚥,“你開慢點兒,到公司之前我得吃完。”

    張説專心開車,抽空瞟了她一眼,“吃這麼多,不減肥了?”

    “減什麼肥,人都被榨乾了。哎哎哎,就在這裏停,車子好掉頭。”吃飽才有力氣做事。她擦了擦嘴巴,提起筆記本就要跑。

    張説一把拽住她,幽幽地説:“沒擦乾淨。”隨後唇覆了上來,舔掉她嘴角的奶油,然後進一步攻城略地,將她吃得一乾二淨。鍾筆覺得他的色膽越來越大了,光天化日之下也敢做這種事,而且做得這麼火辣……

    她喘着氣搖頭,手按在他胸前,讓兩人保持一定距離,“不行,不行,快要遲到了。”她不是愛百勝的老闆,想幾點到就幾點到。看見對面有人朝這邊看,她的臉立馬紅了,“我走了,以後不許這樣了啊。”被同事看到了,她還怎麼活?

    到了公司,心跳總算平緩下來,她打開電腦,這才發覺不對,這台電腦不是她的。都怪他,都怪他,他越來越有朝淫魔色鬼方向發展的趨勢。她打開張説的電腦,需要密碼,一時好奇心起,輸入自己的生日,居然不是;再輸他自己的,也不是。她託着腮想:難道是123456?更加不是。只得打電話向某人求救。

    張説給她送電腦過來。她指着光標氣呼呼地説:“密碼呢?”張説在鍵盤上敲出一長串數字,足足十幾秒才把密碼輸完。鍾筆驚駭地看着他,“你記得住?”她眼睛都看花了,這人的腦袋是什麼構造?

    “很好記。一套數列而已。”包括符號,一共二十八位數字。他很注意保護自己的電腦,裏面有許多重要數據。

    同事過來跟他們打招呼,問鍾筆:“這是你男朋友?很帥哦。”張説點頭承認了,態度非常坦然。鍾筆有幾分得意。見他的桌面毫無特色,她硬要換上自己的照片,理由是既然她是他女朋友,他應該時時刻刻看見她。張説拒絕了,理由是對着她,他無法專心工作。

    鍾筆很滿意這個回答,於是不再堅持。

    張説因為忙,許久沒跟家裏聯繫了。鍾筆離婚一事慢慢淡了,娛樂圈自然有新的緋聞醜聞秘聞供大家評頭論足、津津樂道。時過境遷,誰還記得她?

    世上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張母也不像剛開始那麼生氣了,只當張説一時鬼迷心竅,兒子終究是心頭肉,於是打電話問他國慶回不回家。

    張説想了想,説:“有空就回,沒空就不回。”很誠實的回答。

    結果國慶前一天他去美國參加一個全球性的數字論壇,一回來就病倒了。大概是路上着了涼,也不是什麼大病,就是整天咳嗽,沒有精神,蔫了吧唧的。正好國慶放假,鍾筆衣不解帶地照顧他。

    張母不知從哪裏聽到一些風言風語,説兒子跟人同居了。一來她想兒子了,二來她對中標毫無好感,決定親自上京探個究竟。她來的時候也沒通知張説,大有突擊檢查的意思。

    來給她開門的果然是在報紙上看見的那個女子,只不過蓬頭垢面,不施脂粉,樣子十分普通,手裏還端着一盤水果沙拉。

    張母的臉色立馬不好看了,果不其然,傳言並非空穴來風。“你是誰?”目光炯炯,問出的話咄咄逼人,那神情像是在審賊。這女人面色蒼白,弱不禁風,不修邊幅,有什麼好的,兒子怎麼會喜歡這種女人?

    鍾筆見到她楞了一下,看出她和張説眉眼神似,立即賠笑道:“是伯母吧?你好,你好,請進,請進。”渾身忍不住往外冒冷汗,背對她吐了吐舌,然後跑去廚房泡茶。鍾筆心裏暗暗叫苦,完蛋了,王母娘娘大駕光臨,偏偏在這個時候相遇,跳進黃河都洗不清。

    她佯裝鎮定地倒了茶出來,蓬鬆的頭髮在腦後紮了個馬尾。張説撐着病體陪他母親在客廳説話,“媽,你怎麼來了?”有氣無力的樣子。

    張母正眼都不看鐘筆,更不喝她泡的茶,摸着張説的額頭説:“怎麼病成這樣?燒退了沒有?”

    張説一邊咳嗽一邊搖頭,“沒事,普通感冒。”

    鍾筆立馬知道張母不喜歡她,溜之大吉是她的拿手好戲,“伯母,既然您來了,那我回去了啊,我就住樓上。”她才沒那麼笨,留在這兒相看兩相厭。看見張母臉上的驚訝一閃而過,她心裏有些痛快。

    她知道張母一定以為她跟張説同居了。兵法曾雲,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一開始就打破對方的自以為是,錯愕過後自然會對她“另眼相看”。有了一開始的誤解做緩衝,後面的“婆媳”交鋒便不至於一觸即潰。

    張母也不答話,看着桌上未吃完的零食皺眉,“生病了怎麼能吃這些東西?”拐彎抹角地責備鍾筆不懂得照顧病人。張説看了一眼逃之不及的鐘筆,一個頭兩個大,咳得更厲害了。

    他半躺在沙發上,撫着額頭説:“媽,你有話直説。”他知道母親千里迢迢跑來北京,肯定是無事不登三寶殿,只怕要引發一場家庭革命。

    張母也不提鍾筆,給他端茶倒水,又催他回房休息,“你爸爸的同學林伯伯,你還記得吧?他女兒林喬伊留學回來後也在北京工作,放假回上海看父母,這孩子,哎喲喲,女大十八變,我跟你爸爸都快認不出來了,長得真是漂亮,知書達理,又乖巧又孝順,我就是跟她一塊兒來北京了。人家送我一直送到小區門口,等你病好了,可得請人家吃個飯。”

    這哪裏是吃飯,簡直是變相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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