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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0節

    0

    寫小説是什麼意思?我寫了兩本書,現在在寫第三本,我想,我談到過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沒有談到,我落下了什麼?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確定的是,我從未涉及有價值的事物。

    現在,我在為我的讀者寫書,我為男讀者寫,也為女讀者寫,我還為漂亮的女讀者寫,儘管我知道她們對此不感興趣,但我仍要寫,我要利用我的頭腦,使我的讀者從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寫些低級幼稚的作品來侮辱讀者的智力,為此,我不惜認真寫作,我有我的很多問題,在我狂妄的時候,我對我的寫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過文字做出點什麼,就像牛頓在狂妄的時候,相信在宇宙間存在引力一樣。

    當然,對於引力,牛頓雖然找不到什麼證據,卻能洋洋灑灑運用數學描述他創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國的方塊字寫什麼呢?

    也許我可以談談與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讀《羅素傳》,知道他為能夠順利地與婦女通姦絞盡了腦汁,其幹勁絲毫不亞於為統一數學基礎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聖經》,右手拿《古蘭經》,同時讀它們,我還順手讀斯賓諾莎的《神學政治論》,我還讀《數學史》,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賦歎為觀止。我還讀一些其他的書,我可以談談書中的人物,談談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談談諸多令我反感的電影。

    但是,我現在不想談,我什麼也不想談,沒有事物經得住談論,很多時候,談論如同一隻手,當你把手伸向事物時,事物在一瞬間便消失了,談論無法觸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談論什麼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虛幻的,如果不談論,就不會出現。

    也許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樣搞搞老生長談,比如:談談道德。

    在我看來,人世間永遠時髦的風尚叫做道德風尚,道德是人類的一大發明,也反應出人類饒舌的本性,道德的價格似是而非,隨時代而波動,而其深不可測的價值卻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紀以前,歐洲最富才智的人幾乎都把他們的天才浪費在諷刺教會上,然後,慢慢地,準星開始偏向道德,最終定在那裏――然後圍繞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異的文化,就像母雞圍着雞窩生下的一個個大同小異的雞蛋一樣-―這種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觀沒完沒了,道德簡直成了聰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飯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謂道德,好壞是也――做個好人可能運氣會壞點,但能令人一生充實――狂熱的迷信!非常叫人吃驚的是,談到道德,連5歲的小孩也能説上幾句,而且絕不比一個50歲的大人説得差――在我看來,這種對於道德的興趣實在是生活狹隘乏味的有力證明,至少,熱衷於此道之人令我頗覺可疑,真不知這種長舌婦的話題什麼時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湊那個熱鬧。

    那麼,我談談美如何?

    既然真與善被道德關進了自己的城堡,那麼,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間的命運如何,甚至人們是如何發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對我仍是一個秘密,那些已被發現的美在現代被商業資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為止,而更多未被認出的美則以令人噁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間,着急地等待審美專家前來認領,搖身變成賞心悦目的禮物送給疑神疑鬼的人們供其消遣,而相信毀滅美能帶來快感的人們也在摩拳擦掌,時候一到,他們樂趣就會來臨。

    算啦,我還是離這個話題遠一點吧,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裏面有什麼值得一談的東西。

    我在人世間至今連一件確定的事物都沒找到,因此,我什麼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認,我像大家一樣,只能誇誇其談,胡説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認,在寫作之外,我什麼都不相信,甚至連閲讀也不相信,而在寫作時,我相信敍述。

    我別無它法,只能相信,而且這的確是一個信與不信的問題,因為我在從事寫作,如果不相信敍述,那麼,我便無法下筆,但有一點我是確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況下,我不相信敍述,那個時候,我便不寫,與朋友打麻將,坐酒吧,駕車兜風,或者,吃飯。

    如今是我相信的時候,甚至是迷信的時候,我坐在電腦邊,敲擊鍵盤,開始寫作,一個字又一個字,我寫下它們,並且確信,這些連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種意思,也就是説,代表某種意義,通過這些遮蓋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夠重現或者談論某個人,某種情感,某些回憶,某些包含在時間與空間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過文字的排列組合,我將可能建立起一種形式,透過這種形式,讓我可以對"存在"這件事説三道四,但也僅此而已,我無法回答任何具體的提問,比如,時間是什麼?我不知道,相信也沒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掛在嘴邊,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個説出時間二字的人也許在告訴另一個人"太陽在移動,雖然很慢",但在我看來,他談的不是什麼時間,而是運動,但是,關於運動呢?很多問題便到此為止。

    算了,還是談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説,我最討厭的方式,我是説,漫談的方式,我可以談我認為更可靠的東西,我見過的人,我們之間的談話之類,我不能保證我談得準確,也不能保證我的談話成功,但我會盡力,我不知人生應當如何,卻知道人生很難談論,過一天算一天,肌肉變成脂肪,皮膚漸漸失去光澤,壞習慣不僅無法改掉,而且與日俱增,壞念頭無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變小,自以為是,虛榮心增加,如果説到成長、進步、解放之類的東西,不知這些算不算?

    我承認,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盡力在裏面講出一些信息,但是,作為序言,它七拼八湊,一塌糊塗,還是到此為止吧。

    1

    我知道,別的不行,但説到"我錯了"的故事,誰都可以講上一籮筐,講法雖不同,內容卻千篇一律,無論是害人的懺悔型,還是害己的後悔型,在我看來,前者厚顏無恥,後者假模假式,兩樣都叫我討厭,但在我的生活裏,確實出過很多差錯,我不知道我該如何來講這些差錯,我確實不知道。

    2

    青春歲月一去不返對於我是有些標誌的,即使把性慾減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貪吃視而不見仍然不行,忘掉過去的閲讀趣味也還是辦不到,總之,青春歲月的確有些標誌,雖然我説不清這些標誌是什麼、在哪裏,我只隱隱感到,人生的一個階段在某一時刻忽然間就不見了,這沒什麼大不了,我進入中年,還可以盡情享受苦悶和空虛,可以與疾病做鬥爭,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達克普隆,見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為妙,寫劇本要多要錢,讀不費力的書一定是在消磨時光,等等。

    我相信,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對我的餘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這麼認為的――還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龍蝦,發現大口地吃蝦肉也不過如此,第一次見到太陽是什麼時候?已經不記得了。我還記起一天讀完可笑的黑格爾之後,自己是如何變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間便發現除了意識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覺,一隻青蛙看到的月亮與我看到的一樣嗎?也許一樣,也許不一樣,大地、山脈、星星,都是想象的產物,走到街上,看見人羣,我認為他們像鬼魂一樣令我着迷,他們的幻影令人產生無限的遐想,諸如此類的感受往後還會再有嗎?還有什麼東西會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還會加快嗎?我的臉會因為羞愧而變紅嗎?看到可憐的人被折磨慘死,眼淚還會奪眶而出嗎?我還會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嗎?射xx精的一瞬,還會有那種妙處無窮的體會嗎?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複的生活變得麻木,出於習慣,也許還會有些條件反射似的動作,也許會臉紅,會心跳,會掉下不值錢的眼淚,但我知道,那是條件反射,雖然我有意識地不肯承認,那也沒用,我的鐵石心腸和無動於衷是無論如何也難以掩飾的。認識到這一點後,我想,我也許用不着再欺騙自己了。

    3

    於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個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種方式,在人世間與我取得聯繫,告訴我所有有關我自己的事。

    當然,這些事情令我倒胃,厭惡得無以復加。

    我意思是説,作為上帝的使者,嗡嗡來到人間的目的,就是專門指出我是一個多麼無藥可救的混蛋的。

    證明這一點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雙翅膀掛在身後,會飛,還會跳舞,還會感到委屈,還會撒嬌,她過17歲生日後不久與我相識,那時候,她長得極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但卻沒有蒙娜麗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會在嘴角露出那麼一種狗屁不通的所謂"神秘的微笑"來,在我看來,嗡嗡有肉有血,時常害羞,細腰長腿,髮際還飄動着一根根柔軟的毫毛,一望便知,是個貨真價實的處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現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麼幾天,北京夏天氣温連創歷史新高,公共汽車內温度達65攝氏度,叫人懷疑下車後的乘客能否有運氣回家,然而司機沒有出錯更應視為奇蹟,一種叫空調扇的東西滿街流行,據説它可以把温度降低攝氏3、4度,供那些沒錢買空調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個北京最忙的電話設在供電局,報告斷電的消息此起彼伏,搶修隊完全無法滿足人民的要求,按照電視上的宣傳,美國熱死67人,中國的行情當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調運行正常,但從出門後走入汽車到把汽車冷氣開足這三分鐘卻讓我數次熱傷風。那十幾天過後,北京的樹依然很綠,街上仍然佈滿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見底,而煤氣照有,按下開關,電燈應聲而亮,水管中仍有自來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煙機隆隆作響,少許炊煙照常冒出,也就是説,北京終不愧是歷史名城,再次穩健地經受住了老天爺的考驗,我是説,這裏萬古不變,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須多言。

    就是在這種時候,我開始運筆如飛,巧舌如簧,勾畫有關我,有關嗡嗡的故事,當然,我只是陷入對文字的迷信,試圖通過文字敍述而已。

    6

    説實話,嗡嗡,唉,剛見到她時,我沒想到以後她會如此可愛,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説,我在不該犯錯的地方犯了錯。直到現在,我也認為,我的錯誤無法原諒,因為那是以後錯誤的起因,當然,一錯再錯直至錯無可錯是我的特長,但這次卻叫我異常惱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與陳小露分手,決心從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還決心搞創作,把我那點可憐的知識與能力用在寫書上,我買了很多書,多得可以讓我讀上500年,變成知識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誰也找不到的東高地,唉,現在看來,這一切蠢透了,蠢得無法再蠢了。

    8

    那一幕發生在中國芭蕾舞團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輛破夏利來的,起因是我在東高地的家裏寫作,無聊至極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訴説他的無聊至極,既然無聊至極,就應當想辦法擺脱,小春的辦法是找姑娘,如果條件許可,我想很多人都願意使用這個辦法,在你無聊的時候,能夠找到一個姑娘,與她談情説愛,最後把她弄到牀上性交,然後設法擺脱,一切麻煩結束之後,你便有機會再次面對新的無聊,新的無聊與舊的有點區別,區別是,你懶得把前面的過程再來一遍了,至少,你會缺乏相同的熱情,這是紀德的經驗之談,但這種經驗只對像他一樣聰明的人有效,而對我和小春卻不行――我們笨到還會再以相同的熱情再去尋找所謂"新的姑娘"。

    笨蛋總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這麼可悲,我們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動了,我們從東高地開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遠處找到那個招待所,招待所處在地下室,小春在那裏認識兩個姑娘,一個叫菲菲,一個叫嗡嗡,她們剛從舞蹈學院畢業,分到一個歌舞團,歌舞團沒有地方給她們住,便為她們租了一個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團先讓這些剛畢業的姑娘和小夥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兒,讓姑娘的大腿和小夥子的肌肉為歌舞團掙了點錢,最終才把她們關到地下室裏。

    這些都是小春告訴我的。

    9

    小春還告訴我一些別的事,比如:他認識兩個姑娘的曲折經歷。

    起因是半年前,他帶着一個姑娘回家上牀,但那個姑娘非要跟他學開車後再上牀,小春雖然弄不清學開車和上牀之間有何聯繫,但姑娘説了,小春仍然照辦,兩個人在南苑機場附近練車,小春當教練,姑娘開,姑娘把車開得險象環生,差點撞到一隊正在機場附近巡邏的大兵,這些荷槍實彈的大兵負責保衞機場,一直堅信,因為他們的存在,才會使壞人身處險境,但沒想到自己也會身處險境,於是一氣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帶回營房,當做試圖破壞機場設施的可疑人員審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長期與大兵相處,看到有人與姑娘在一起便會十分不快,但同時也對與姑娘相處十分好奇,於是,小春就設法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在審訊中,他對大兵們講起找到這個姑娘的經過,不料,大兵中有一個情竇初開的居然也想試試,就纏上了小春,這個大兵是北京人,他們家在舞蹈學院邊上開了一個小賣鋪,每天都有嘴饞的舞蹈學院的姑娘前去買零食吃,姑娘們沒有想到的是,還有比她們更饞的人,那就是時常在小賣鋪裏幫忙的大兵,姑娘們年紀很小,於是大兵就耐下心來等她們長大,她們長到17、8歲時,紛紛有了男朋友,卻沒有一個愛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惱,於是讓小春給他想辦法,通過讓利銷售,大兵博得了一個班姑娘的好感,這個班全部分到歌舞團,對於大兵來講,那時大勢已去,班裏只有兩個姑娘沒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約她們出來,付賬請她們吃飯,並向小春佈置了任務。

    小春有兩個任務,第一是説説笑話,活躍氣氛,第二是告訴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記着她,準備與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沒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務,因為事後據小春講,兩個姑娘全都愛上了他,而他只喜歡其中的一個,正好把另一個介紹給我,這樣,據小春説,借用大兵的術語,這個班的姑娘終於可以被全殲了。

    10

    (據我那點可憐的人生常識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業往往起源於高尚的大念頭,比如,列寧要把俄國人民從可惡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來,結果卻使人民置於更加可惡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過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亞流放,而斯大林卻把那些人直接送進地獄,由於斯大林更加乾脆利落,因此蘇聯人民也就更加倒黴。當然,在這方面攀比起來也很困難,因為歷史上還有更多令人遺憾的大念頭導致過更壞的結果。教訓是,理想主義者是害人精,所謂偉大的理想主義者特別可怕,他們改變世界的念頭往往很大,而大念頭總是會導致大災難,受害人多,波及面廣,而小念頭再可惡也不過是小災小難,涉及人數還少,我有時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個惡少,他就是從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斷臍帶,拎着機槍跳下牀,衝上大街,沿街狂掃,見人一滅一個,一直不受懲罰地幹到死,大概所犯的錯誤也不會比他在現實中更不可原諒,人們還可以用他的大名來嚇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鬧,便惡聲説:斯大林來了!

    但是,但是――

    言歸正傳。)

    我對於像小春那樣的小念頭總是能夠接受,他只是想幹掉一個處女,而且,不想造成什麼太壞的後果,我知道,小春兜裏經常要裝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們遭受更大的損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實説,我當時一心想搞創作,與他一起去,只不過是為散散心,根本沒真想去嗅什麼姑娘,當然,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長相都毫無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愛美的天性,因此,與他出去多半是白費勁。

    按照慣例,出發前,我與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講了兩個姑娘的長相,特點,在沒有徵得姑娘同意的情況下,我們開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歡那個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歡那個黑的瘦的,我與他討價還價了一會兒,最終答應了他的要求,於是,我們出發。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帶到一間又小又潮的小屋裏,屋裏有三張牀,各躺一個姑娘,其中兩個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還有一個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寫滿字的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也許,我想,她就是小春説的嗡嗡,我往這個小房間裏看了一眼,便開始後悔跟他來。小春自己卻走了出去,原來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間屋裏,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個姑娘看電視,不時跟她們搭幾句話,姑娘們顯然對我沒興趣,愛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沒勁。

    不久,小春慌慌張張回來了,説菲菲她爸從大連過來看她,他不想在那種場合裏久留,於是溜到這邊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牀邊,小春點上一支煙,抽了起來,電視裏放的是一個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對面牀上躺着的姑娘,對電視節目十分熟悉,另外兩個姑娘想看的電視劇在幾點幾點,她都能以專家般的自信隨口説出,絕不猶豫,她的小腦袋從被子裏伸出,像個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還十分害羞,絕不多對我們説一句話,另外兩個姑娘倒是隨和得多,有一個叫娜娜的還抽煙,我對着小春的耳朵小聲問:"斜對面那個不愛跟咱們説話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沒錯。"

    這時,門開了,菲菲走了進來,手裏拿着三個蘋果,一把小刀,進門便削,給嗡嗡一個,小春一個,自己一個,我沒有,在邊上乾坐着。

    菲菲對小春説:"我爸總算走了,你剛才走的時候,他還對我説,你以後可不許交這樣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後,小春與菲菲説了幾句話,我們便走了,走前約兩個姑娘出去玩,菲菲答應了,嗡嗡説,再説吧。

    12

    坐在小春的車裏回家,我如釋重負,小春對我説:“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給約出來,怎麼也得一人一個呀!”

    我説:"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説:"哥們兒説話算數。"

    13

    小春説話果真算數,兩天後,他便開車把兩個姑娘接到東高地一個歌廳裏,又把我叫來,我們4個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會唱歌,在大學時便抱着一把吉它給姑娘唱,現在他是拿着話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歡唱,那個小歌廳又髒又破又黑,4個人花100塊錢便能泡上一個小時,頂上一個粘着碎玻璃的旋轉頂燈晃得我睜不開眼睛,我只記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我喝了兩筒可樂。

    然後,我們4個人來到我家。

    14

    小春有個問題,就是沒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虧他朋友多,因此一個月也輪不上我幾天,小春認為,我那裏有個書架,裏面有很多書,看起來不像個粗人的住處,我又有很多錄像帶,可以放給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鄰居,鬧到多晚都可以,還有,我會做飯,半夜不用開着車四處找飯館,因此,就認定我家適合嗅蜜,凡新認識的姑娘必往我那裏帶,當他帶一個姑娘來的時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帶兩個來,便面露得意之色,極熱情地把其中更難看的那個拼命介紹給我。

    小春是我的大學同學,一直住東高地,我從城裏搬過來後與他在一個飯館相遇,他大喜,與我敍舊之後便一見如故,我在東高地不認識什麼人,見到他自然十分高興。東高地位於北京城正南10公里處,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這個地方,這裏是航天運載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親在這裏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沒人住,我便沾光搬過來,這樣,城裏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來連出租車也找不着,因此,很難外出,極適合強迫寫作。我搬來時決心很大,想寫完一個長篇再説,不料才過一個月便覺失算,因為獨自一人的後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個小時覺,在醒着的14個小時裏,打4個小時電話,做5個小時飯,發5個小時的呆。

    小説的進展極緩慢。

    我可以這麼總結這件事:決心就是決心,與決心的對象沒什麼關係,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顯得十分拘謹,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後,菲菲鬆弛下來,與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顯得神秘莫測,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只在談話涉及到她時才"啊"一聲。

    在小春的追問下,菲菲告訴我們很多有關她們班姑娘的情況,我聽到很多名字,什麼濛濛啊,什麼可可啊,什麼黃黃啊,全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過的一個狗市。

    菲菲也是處女,18歲。處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處女就相信,一個姑娘有了一個男朋友,就不應再有另一個,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個女朋友之後就想嚐嚐第二個,當然啦,一個迷信的處女如果碰到同樣迷信的童男,那麼兩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過,我説這話是指我的青年時代,記得當時我也與一個處女要好過,那時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日記裏,我也要在記錄完對目前女朋友的愛之後,用剛學的英文記下一點對別人女朋友的幻想,還好,因為當時的英文水平實在拙劣,到現在竟像某種密碼一樣無法讀懂,不然,那些符號便會成為鐵證,我是指,在一般人眼裏,它足以證明我從小便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小流氓。

    16

    再次言歸正傳。

    菲菲喝着茶,津津樂道地給我與小春講她們班的情況,起先講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誰誰誰是哪兒人啦,有什麼特點啦,對於這些信息,我與小春極不耐煩地聽過去,接着,菲菲講起了每個女孩的戀愛史,她只顧説得痛快,不料聽的人卻十分生氣,甚至有些氣急敗壞,因為菲菲講出的那些美好的愛情故事,在我與小春聽來,完全是一個個"色狼歷險記",我們氣的是,為什麼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們?當然,另一個情況也應交待清楚,那就是,為什麼一個班十幾個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沒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問題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沒想過,我是説,一般來講,男孩挑女孩大概總是從最好看的挑起。

    這些情況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為什麼氣急敗壞了吧?

    17

    對於我與小春來講,菲菲的話裏包含很多信息,這些信息從菲菲嘴裏出來是一個"意思",到了我和小春頭腦中,卻變成另一個"意思",這足以證明,語言是一個非常不可靠的東西,這個結論可以用來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過語言做點什麼,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説:我們女孩都家住外地,剛到舞院的時候,才12、3歲,什麼人都不認識,每天練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還哭,我們也沒什麼錢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們都沒去過,過了一年,我們認識了一些外面的人,他們請我們吃飯,帶我們去玩,慢慢地,我們對北京就熟悉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就變成這樣一個"意思":媽的,她們剛到一年,就有一幫禽獸動手去嗅她們了!也不想想,她們才13、4歲,還請她們吃飯,帶她們玩!真不要臉!

    小春問:你們是怎麼認識外邊人的?

    菲菲説:開始認識一個人,那個人有很多朋友,然後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變成這個"意思",即,那幫孫子的方式也像我們倆一樣――小春通過開小賣部的大兵認識了菲菲和嗡嗡,然後又把兩人介紹給我。當然,就是這個"意思",也包含着許多令我與小春迷惑不解的問題,比如:另一夥人是否也像我們倆一樣,在得到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傷和氣?

    小春問:後來呢?

    菲菲説:我們班從舞院附中畢業後,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團裏,只有幾個女生考上大專。後來我們一總結,才發現考上大專的女生都有一個特點?

    小春問:什麼特點?

    菲菲説:凡是考上大專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問:你們倆為什麼不考啊?

    菲菲説:我們哪兒交得起那麼多學費啊!再説,學了也沒用。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那裏變成這樣一個"意思":原來這些學舞蹈的姑娘這麼小就什麼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點的,還得替她們出學費!

    18

    就這樣,小春與菲菲聊着天,一個天真無邪,一個居心叵測,我和嗡嗡坐一旁聽着,菲菲講了很多事情,雖然雜七雜八,有用的東西不多,但我想,對小春來講足夠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沒問題。

    19

    沒過幾天,小春再次約菲菲出來玩,這回菲菲和一個叫黃黃的姑娘來了,黃黃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諸如白皙苗條之類的優點以外,還具有一些東北姑娘的優點,我是説,性感豐滿,小春特意告訴我,她有一個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説,在離她很遠很遠的地方,而我卻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説,我對他找來的姑娘總是挑挑揀揀,所想的姑娘全都遠在天邊,而黃黃卻近在眼前,只須徵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對她為所欲為。

    對一個新認識的姑娘為所欲為當然叫我很高興,但是還得徵求人家的同意,這可就難了,因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還好説,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對自取其辱不感興趣,因此,結識黃黃就成了這樣一件事,為了高興,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險――很多人都説這是理所當然的,是一筆好買賣,但我不這麼看,這其中涉及一個因素,用數學上的一個詞表達,叫做概率,説到這裏,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簡直沒可能!我可以把從小到大認識的姑娘列出來,做為分母,能讓我為所欲為的那一個作為分子,我告訴你這個分數值是多少――用極限的觀點看,趨近於零。

    然而,我還是跟着小春一起出發了,我們先請兩個姑娘吃飯,然後與她們一起去位於亞運村的東方一號迪廳蹦迪,之所以去東方一號,因為當時我妹妹在一家報紙做事,手裏有北京所有迪廳的免費門票,於是,小春就問我要走,然後逛遍了所有的迪廳,最後,他説,最好的是東方一號。

    説起東方一號,我個人也認為那是一個很好的迪廳,空間大,音樂時髦,表演時間長,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點問題,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個門牌號碼,而一號專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廁所,因此,我每次聽到東方一號時,頭腦中的反應便是"東方大廁所",由於有着這種不幸的記憶,我一進到迪廳裏面,果真彷彿聞見一股廁所專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種廉價香水味,而指那種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帶着這種感覺,我很難在舞池裏使勁運動,大口呼吸。

    於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個吧枱上,點燃一支煙,邊吸煙邊喝可口可樂。

    從我的視線看去,小春、菲菲和黃黃三個人在舞池裏蹦迪,我注意到,作為舞蹈演員,她們可一點不像,兩人不知為什麼,幾乎沒什麼動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裏,隨着音樂略略擺動上身,而且眼睛東瞧西看,不知在尋找什麼,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邊上有個細高挑兒,穿牛仔褲,上身一件緊身毛衣,跳得很起勁,我可以看到她的臉,那張臉在燈光下顯得奇怪的漂亮,在眾多跳舞的人中顯得很突出,突然,我認出了她,但一時之間卻怎麼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會兒,忽然,我把頭轉向四周,竟然發現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個甚至饞得張開了嘴――真是一臉傻相!我想到自己竟與這種人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裏看,我的眼睛簡直就沒有任何可看的東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個姑娘,還好,她剛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兩個人親暱地離去,我迅速向周圍掃視,發現看客們不約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這時,小春他們回來了,他們喝了點飲料,音樂正在放到"寵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組穿着海軍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勁舞。

    "一起跳吧?"小春對我説。

    我説:"你們先玩你們的。"於是,他們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叢中看到了剛才那個在舞池裏蹦迪的姑娘,同時,我也終於記起了她的名字,劉琴。

    20

    劉琴與我有些淵源,我不得不介紹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説裏到底發生了什麼,我特別討厭混亂的小説,那種小説猶如抒情詩,想到哪兒就説到哪兒,令人頭暈目眩,我認為混亂説輕了是輕率與不負責任的產物,説重了就是作者的腦子進水了,不夠清醒,那樣的作者能有運氣找到同樣不夠清醒的讀者,完全是這個世界上的一個不解之謎,很長時間以來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長着一張小狐狸臉兒的劉琴曾與我有過一次魚水之歡,那是半年前她發現自己的男友另有所愛的時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談過的那種迷信――她認為如果她自己不與別的男人上牀,她的男友也不會跟別的姑娘上牀,當然,她男友的行為使她終於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卻意外地因為她轉變觀念而交了好運,那是在一個聚會上,我和一個朋友老牛與一幫不太認識的人坐在一個飯館裏,先聽老牛小聲地介紹了一下她的事蹟,然後大聲地介紹我們相識,她當時拿着一個大號扎啤酒杯大叫:"我怎麼喝不醉呀?這是什麼酒呀――都五紮了!"我對身邊的老牛説:"你看,喝暈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氣的!"沒想到這句話竟傳到劉琴耳中。

    她轉過頭來,盯着我説:"你是誰?"我説:"不是剛剛介紹完嘛――"她説:"介紹了那麼多人,我哪兒記得住?"我説:"記不住就算了。"她説:"你剛才説什麼?"我用同情而禮貌的口氣説:"我説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話了。"她卻用無情而無禮的口氣反問我:"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由於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臉衝向我們,大家知道,劉琴脾氣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無事生非,大鬧一場,有這種好戲可看,他們當然絕不放過。

    我見勢不妙,想走,被坐我旁邊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別別別啊,人家姑娘問你話呢,別走別走。"他伸過頭去,對劉琴説:"你剛才説什麼來着?"劉琴對老牛説:"他議論我是什麼意思?我跟他有什麼關係?"老牛轉過頭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兒的樣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強充硬漢了,我放大聲音,為的是讓在座的其他人聽得見,説道:"有關係啊――""什麼關係?"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臉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的神情。

    我説:"我可以幫她啊。""你幫誰啊?"劉琴説道。

    "幫你啊――""幫什麼?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麼關係?你能幫我什麼?""一起報復你男朋友唄。""報復什麼?"忽然,大家鬨堂大笑起來,大笑聲中,劉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聲掉到桌上,人卻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來才發現,她已吐得滿地都是。

    聚會照常進行,劉琴被橫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為什麼,大家鬧得很晚,夜裏3點鐘才散去,臨散前,大家開始相互詢問是誰把劉琴叫來的,不幸的是,沒人承認,及至問到最有可能的老頹,他咕噥了一聲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覷,吐一吐舌頭,看來,送人的任務最終落到我們頭上。

    我們一人一個,連哄帶説,把老頹和劉琴分別弄到兩輛出租車上,我鑽進老頹的出租車,老牛一把抓住我:"別啊,我送老頹吧,我們順路,那劉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我不認識她家,也不認識她。""那不管。"説罷,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車,自己強行坐了進去,然後一溜煙跑了。

    我來到劉琴坐的出租車邊,打開門,推劉琴:"哎,你醒醒――"劉琴推了我一把,往後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機問我:"去哪兒?"我説:"我不知道。"出租司機衝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我説:"我也不認識她。""那你們怎麼在一塊兒啊?"沒辦法,我走到後座門口,深吸一口氣,探身進去,把劉琴的小揹包拿下來,打開,翻找她錢包,裏面除了300塊錢外,什麼也沒有,揹包裏有一個小化妝包,一串鑰匙,一小盒紙巾,一個沒電的手機,沒有任何東西説明她住在哪裏。我只能再次叫她。

    劉琴睜開眼睛,但不説話,然後又閉上。這時,出租車司機已經十分不耐煩,罵罵咧咧地叫我們下去,我只好把劉琴拖到車外,放到路邊,把她的後背靠在一根電線杆上,我坐在她身邊,點燃一支煙。

    半天,涼風一吹,劉琴醒來,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説:"我想上廁所。"我點點頭,懇切地説:"去吧。""可是,廁所呢?""我不知道。""這是哪兒?""東直門。""我剛才是不是睡着了?""你喝醉了。""是嗎?""是。"她打了個哈欠:"幾點了?""不知道。"她站起來,開始向兩邊張望,辨認方向,然後説:"廁所在那邊――我先去一趟。"她説着便向馬路對面走去,一輛出租車"吱"地一聲緊急剎住,傳來司機的叫喊:"不要命啦!"

    劉琴猶豫了一下,像是沒聽見,她繞過出租車,接着往前走,看到這裏,我也只好跟上,本來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劉琴身邊,她説:"我沒事兒,你回家吧。"我靈機一動:"要不要喝點熱茶,醒醒酒――上完廁所以後。"她點點頭:"好吧,你在這兒等我。""我也去――去男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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