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從胖天使酒吧回來的那天晚上,她發了一場高燒。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發現身上出現了一些一雙一對的紅疹。
醫生説她出麻疹。她的臉孔、脖子和四肢,都佈滿了紅疹。她老是覺得,這些疹子是因為思念和內疚而暴發的。到底是思念還是內疚?也許兩樣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傳染給羅貝利和她肚裏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窩裏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經以為自己早已因為這三年的單身生活而變得堅強,可是,生病的時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脆弱。
她孤單地和那些紅疹作戰。她沒有告訴家人,免得他們為她擔心。朱瑪雅原來沒有長過德國麻疹,所以她不能來,她會被傳染的。
謝樂生打電話回來的時候,她儘量把病情説得輕微一點,只是説自己出了一些紅疹和有點發燒。他是不會為她的一場麻疹而回來的,那又何必把實情告訴他?她需要一個懷抱的時候,他那個懷抱太遙遠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維揚打來的電話。他剛剛從北京回來。他在電話那一頭愉悦的問她要不要出來吃飯。她剛剛吃了藥,迷迷糊糊的説: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來看看你。他的聲音裏充滿關切之情。
不要。我會把麻疹傳染給你的。
我已經出過麻疹了。
來到的時候。他看到她滿面紅疹,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滾燙的額頭,她正在發燒。她望着他,那把在長城上的聲音,忽爾在她心裏迴響。所有思念都湧上眼睛了。
他問: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頷首。
他望着她。他在長城上曾經那樣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總是記得,她已經有一個相戀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該讓自己掉進這種漩渦之中。
他的手離開了她的額頭,用一種好朋友的語氣問她:
你吃了東西沒有?
她搖了搖頭。
他走到廚房,用自己帶來的東西煮了一碗青菜魚片米粉給她。
想不到你會煮東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還會煮很多東西。他笑笑説。
真的嗎?她軟癱在沙發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麼?
明天你還會來嗎?
當然了。我會天天來,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為什麼對我這樣好?她把頭擱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經説:
你對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兩隻腳擱在沙發的扶手上。她還在發燒,她的臉正在發燙。她的眼瞼已經不聽使喚的垂下來了。
當她午夜在沙發上醒來的時候,她看到自己身上蓋着被子。李維揚不知什麼時候悄悄地離開了。一種暖昧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對她特別的好,她只是故意説你對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嬌。唯有在病中,她才會那樣向他撒嬌。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麼任性,以別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個男人撒嬌。她好想聽到,又怕聽到他説:
我對你是特別的好。
以後的每一天晚上,他都來煮東西給她吃。那個晚上,她的燒已經退了。她挨在沙發上,他坐在她腳邊。
你相信三個人的愛情嗎?她問。
他搖了搖頭。
為什麼?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請求平衡。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人。
是嗎?她的聲音裏有點悲哀。
我們有一雙眼睛、一雙耳朵、一雙手、一雙腳、兩邊肺、兩個腎、兩排牙齒。我們身上的器官,不是一個,便是一雙。人的身體,便是一個小世界。從我們出生那天開始,已經註定了。
她想起羅貝利,於是她説:
有些人的確可以同時愛着兩個人。
是的,但到了最後,他必須選擇一個。你可以愛兩個人,但你只能夠和其中一個人生活。
我們的身體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體跟整個世界何其巧合?這也許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時候,在他身上造了一雙一對的器官。一個人也只能跟一個人廝守終生。有什麼真理比這個真理更甜蜜而又更無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張被子把自己包裹起來,迴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來的時候,她看到他還是坐在她腳邊,就在她伸手可及之處。他的頭枕在沙發的靠背上睡着了。經過了多少時間,他們用這個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親近地聽到他沉重的呼吸聲。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説,到了最後,只能剩下兩個。
她是知道的。每個人都曾經夢想一個崇高的愛情。她何嘗不是這樣夢想?世上或許有一種關係,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的,是凌駕肉體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從他身上飄到她心裏。
當她再次醒來,他已經不在她腳邊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後才能夠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經退了。這天晚上,她把頭髮梳得貼貼服服,穿上一條白色的裙子,坐在家裏等他。當他來到的時候,她問:
今天出去吃飯可以嗎?
當然可以。他微笑説。
她像一隻剛從籠子裏飛出來的小鳥,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闖一闖。
他們吃了一頓豐富的晚餐。然後她提議去跳舞。她爸爸和媽媽很愛跳舞。童年時候,他們常常帶着她一起到夜總會吃飯和跳舞。舞池上飄着一雙雙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個。她一個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後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這些回憶,穿過多少歲月在迴響。她已經二十六歲了。
二十五歲和二十六歲只是相隔一年,卻有着很大分別。二十五歲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會認真地去想的,譬如結婚,譬如將來,譬如青春的短暫。到了二十六歲,她忽然想到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歲,畢竟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
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箇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條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樣。她比她身邊所有年輕的女子更狂熱地扭動身體。愈是這樣,偏偏愈是讓人覺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歡熱舞的日子,不會太長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門問李維揚。
我還沒去到怕老的年紀。他湊近她耳邊説。
男人什麼時候才會怕老?
當他愛上一個比他年輕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説,然後又問她:女人呢?女人什麼時候開始怕老?
十八歲之後,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樂聲中喊着説。
離開了舞場,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輪白晃晃的月光。她記得在油畫店後花園的那個晚上,不也是有一個這樣的月光嗎?同樣的月光,像一盞還沒關掉的燈,一盞夜室裏温柔的燈。他們開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們的身軀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邊。她故意把皮包從右手換到左手裏。現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開了兩個人的身體。她不讓他有機會拖着她的左手,同時也不讓自己有機會讓他拖着。她知道,那將是一隻無法拒絕的手。
她努力的不讓自己去思想,後來,她還是想起了一支兒時唱過的歌,那是一支關於生日的歌。她問他:
你是星期幾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聳聳肩膀。
你有沒有聽過一首童謠?裏面説,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錯。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滿喜樂。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較多的憂傷。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愛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謀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樂。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嗎?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幾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時間記不起所有的歌詞。
她重複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離開自己出生的地方很遠。這句話剛剛説了出口,她忽然醒覺,那不是説她自己嗎?離開她出生之地很遠的地方,不正是美國嗎?那支兒時唱過的歌原來很準的。人生漫漫長途,終有落腳之地。她會和樂生在波士頓重聚。有一天,也許就在不久的將來,她要跟眼前這個男人永遠分離。她的心沒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換過了一種悲涼的調子。她低着頭,把皮包從左手換到右手,讓自己的左手空出來。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們聽到彼此沉重的呼吸聲。人生不可避免的別離和遺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時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懷裏,久久地吻她。既然沒有辦法,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的肩膀變軟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猶豫和傷感,所有塵世裏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氣息之中。她沉緬在他的愛裏。她像一片雲回到了湖裏,隨着水漂流。
夜色飄蕩之中,她心裏換過一種甜蜜的拍子。那個時候,她還不過七、八歲,在舞池裏快樂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從小女孩到一個成年的女人,經過了多少歲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許短暫,她不想有遺憾。人在青春歲月裏,總會任性地做一些不顧後果的事情,也許是故意的。
她把這一個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憶裏。當她老了,她會用來回味。
天上那盞白晃晃的燈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頭頂。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個崇高的愛情,那種超乎肉慾的男女之愛。她開始有點動搖了。
當他着她回家,她靦靦地跟他説再見。他踏着輕快的步子沒入夜色之中。
當電話鈴響起,她飛快的去拿起話筒,滿以為可以再次聽到他的聲音。當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時,她有點兒失望。她為什麼會失望呢,七年以來,她從沒有因為聽到他的聲音而失望,只是無數次因為聽不到他的聲音而失望。
這麼晚了,你去了哪裏,我打過電話來好幾次了。謝樂生説。
我跟朱瑪雅一起。她跟馮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隨即撒了一個謊。
他似乎一點也沒有懷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話筒走開。
什麼事?她聽不到他的聲音。
然後,一支深情而哀傷的歌透過話筒,從遠方飄過來,是用電子琴彈奏的。她記起他早些時候買了一個電子琴。她握着話筒,傾聽着他為她彈的歌。
一支久已遺忘的歌螢繞在她心頭。
幾年前,她和樂生逛唱片店的時候,買了一張鋼琴曲的唱片,裏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聲的翅膀》。這支歌是孟德爾頌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鋼琴大師李斯特改編。歌詞是德國浪漫派詩人海涅的一首詩:
乘着歌聲的翅膀,
我要帶你飛上天,
飛向那可愛的地方。
在幽靜明澈的月光下,
花園中開滿玫瑰。
那兒蓮花朵朵,
期待他們的朋友。
在隱僻的棕櫚樹下,
讓我們共享愛情的寧靜,
夢到上帝保佑我們。
在平安中不再醒來——
這支歌喚回了她所有的感覺,她握着話筒的手悲傷地支着桌子。
電話那一頭傳來謝樂生的聲音:
我剛剛學會彈這支歌,你是第一個聽眾。
她被那支歌打動,也被那支歌責備。
我很想念你。他説。
她握着話筒的手在微微顫抖。
他這一句話,為什麼不早點説?他的電話為什麼不早一點打來?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還是因為害怕被他懷疑。
吻你——他在電話那一頭吻她。
吻你——她回應了他的吻。
掛上電話之後,她的腦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復了感覺。為什麼她竟然忘記了有一個人在遠方想念她和愛她呢?七年來,他們有過許多甜蜜的回憶。他剛剛離開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經每夜光着身子睡覺,想像他就在身邊。她曾是如此愛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點惱恨自己,為什麼她的記性那麼壞,竟然愛上另一個人,不會有另外一個七年了,為時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來愛樂生,她是真的愛他。那裏才是她的故土。
為什麼她在這刻才猛然醒覺?他愛她如此之深,她卻辜負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謊。
為時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