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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 三百二十年

    “謝枋得自己知道嗎?”

    “我認為他知道,可是他不再深究下去。”

    “為什麼?”

    “因為宋朝已經經過了十八代皇帝,經過了三百二十年的歲月,謝枋得本人在宋朝亡國十年以後才去死,他對三百三十年的舊賬,要算也沒法算。”

    “沒法算就算了?”

    “也不是算了,真相是他根本就沒想算。”

    “為什麼?”

    “因為他已經成了習慣。宋朝的三百二十年的天下、三百二十年的忠君教育,已經足以使任何人把這個政權視為當然,時間可以化非法為合法,忠臣是時間造出來的。時間不夠,就不行。宋朝以前的五代,五十三年之間,五易國、八易姓、十三易君,短短五十三年中,走馬換將如此,國家屬於誰家的都不確定,又何來忠臣可言?事實上也沒有忠君的必要。原因是那些君的統治朝代,都很短促,時間不夠,誰要來忠你?但宋朝就不然了,宋朝時間夠。時間夠了,就行。”

    “你可以把狗關在屋裏,但要它對你搖尾巴,時間不夠,就不行。”小和尚忽然插上一句。

    和尚看小和尚一眼,小和尚低了頭。康有為卻説:

    “小師父的比喻,完全正確。人間的事,如果用低一點的標準去看,的確也不高。很多人的忠心耿耿,其實和狗一樣,甚至還不如狗。”

    “剛才康先生説‘忠臣是時間造出來的’,要多少時間才能造出來?”和尚問。

    “時間多少是無法硬定的,不過,有在同一時間裏就出現‘誰都是忠’的肯定現象。忠奸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人的一個老問題。但是,真正會讀古書的人,必然發現:中國傳統中‘忠’的觀念,其實有兩個不同的方向:就是‘相對的忠’與‘絕對的忠’。偉大的晏子,在齊莊公被殺時候,不肯死難。他的理由很光明,他説:‘君為社稷死,[我]則死之;為社稷亡,[我]則亡之。若[君]為己死[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齊莊公既然是因為偷別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殺,顯然不是‘為社稷死’、‘為社稷亡’,對這種無道之君,國之大臣,是不會為他死難的,但他的‘私暱’,卻可以為他死難。所謂‘私暱’,不是別的,就是統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國‘忠’的觀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沒有‘忠’這個字,‘忠’字出現在春秋時期,但那時候的‘忠’,是‘委質為臣’式的‘忠’‘質’是雉、是野雞,野雞在古人眼中,是一種‘守介而死,不失其節’的象徵,‘委質’就是表示對個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義是俘虜或奴隸,‘委質為臣’就是‘私暱’者對主子的效忠。這種‘忠’,是無條件的,是‘絕對的忠’。相對的,晏子所主張的‘忠’卻是有條件的、是以統治者‘忠於民’做相對條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對條件的,這種‘忠’,是‘相對的忠’。不幸的是,中國傳統思想中,‘相對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的發展下去;而‘絕對的忠’一系,卻被槓上開花,反常的演變變得愈來愈不成樣子,直演變到三綱五常化的境地,‘君’變‘君父’、‘臣’變‘臣子’。於是,‘生我之門死我户’的‘私暱’之‘忠’,變成了中國‘忠’的觀念的主流。就這樣的,臨難死節的要求,便成了中國傳統思想的正宗。不過,這種思想的正宗,是經不得實事求是的。我舉隋唐之間改朝換代的兩個人物做例子。先以屈突通為例。隋文帝派屈突通到甘肅檢查牧政,查到兩萬匹私馬,隋文帝要殺主管馬政的公務員一千五百人,屈突通説,為馬殺人非仁政,他願一死以為一千五百人請命,隋文帝聽了他的話,不殺人了,還把他升了官。屈突通做官,執法很嚴,六親不認,他的弟弟屈突蓋也和他一樣。當時流行的話説:‘寧食三年艾,不見屈突蓋;寧食三年葱,不逢屈突通。’可見他的剽悍。唐高祖起兵的時候,屈突通正為隋朝守山西永濟。他率部隊去救京師長安,被唐高祖部隊困住。唐軍派他的家僮勸他投降,他不肯,把家僮殺了;又派他的兒子勸他投降,他也不肯,陣前罵他兒子説:‘以前同你是父子,今天是仇人了!’立刻下令用箭射他兒子。後來京師陷落,唐高祖部隊派人去心戰,屈突通的部隊譁變,他下馬向東南磕頭大哭,説:‘我已經盡了全力,還是打敗了,我對得起你皇帝了!’遂被部下解送到唐高祖面前。唐高祖説:‘何相見晚耶?’勸他投降,屈突通説:‘我不能做到人臣該做到的,不能一死,所以被你抓到,實在丟臉。’唐高祖説:‘你是忠臣。’立刻派他做唐太宗的參謀總長。天下大定後,唐太宗在凌煙閣畫二十四功臣像,屈突通也在內——屈突通被解釋做是隋朝忠臣,也是唐朝忠臣,理由是惟其一心,雖跟兩君也是忠臣。所以,屈突通死後,魏徵提出屈突通是‘今號清白死不變者’,他的忠心可靠,為唐朝上下所欽服。但是,屈突通同時代的另一個例子,又有了討論的餘地,那就是堯君素。堯君素曾是屈突通的部下,屈突通投降後,跑去招降他,大家見了,兩人都為之淚下。屈突通説:‘我的部隊打垮了,但我加入的是義師,義師所至,天下莫不響應,事勢已如此,你還是投降吧!’堯君素説:‘你是國家大臣,你怎麼可以這樣?你看你騎的馬,還是上面賜給你的,你好意思還騎它嗎?’屈突通辯白説:‘咳,君素,我已經盡過全力了!’堯君素説:‘我還未盡過啊!我還有力量可盡啊!’於是堯君素死守不降。唐朝部隊在城下,抬出他太太來勸降,堯太太説:‘隋朝已經亡了,天命屬意誰做皇帝也明白了,你幹嘛跟自己過不去?’堯君素説:‘天下事,非婦人所知!’説了就給他太太一箭,把太太射倒。同時兩個人,前面屈突通射兒子;後面堯君素射太太,中國的忠臣自己還沒盡到忠,卻先將家人做了血祭!在歷史上,堯君素入了《隋書》,屈突通卻進了《唐書》,同時代的人,分別編進了不同時代的歷史,為什麼呢?為的是堯君素為隋朝力屈而死,他是隋朝的人;屈突通為隋朝力屈而未死,他就不是隋朝的人了。但在情理上,屈突通盡過全力的紀錄,卻又無礙其為忠臣,這又怎麼説通呢?合理的解釋是:屈突通在盡過全力以後,他所效忠的對象,已不存在了;而新興的統治力量,是天意與民意所歸的。他所效忠的對象,也並不比新興的統治力量進步。他再掙扎,也‘功未存於社稷,力無救於顛危’。所以,他就在新朝裏為國盡忠了。”

    “那麼,謝枋得的情形到底怎樣解釋呢?”和尚問。

    “我剛才説過,謝枋得死的意義在為信仰殉道。那種信仰,在時過境遷以後,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錯。例如當時在他眼中,蒙古人不是中國人;他的國家觀念,也不明確,他認為亡國,事實上亡的是宋朝趙家這一世系,中國好好的,並沒有亡。但評論歷史人物必須設身處地,以謝枋得當時的見解,他死得並非沒有意義,我們尊敬他,是為了他為他的信仰殉道,而不是信仰的內容,因為那種內容,五六百年下來,早已都不成立。宋朝固然是中國人中國史,元朝也是中國人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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