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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開張

    志氣要高,但絕不可輕視實務。——王安石想要告訴神宗的是這一點。

    由口吻看得出來這是個硬漢子。神宗初次見面就對王安石有了這樣的想法:“一切交給這個人處理,一定不會有差錯。”

    依據父皇遺囑準備改革國政的神宗,甫一即位就遭遇極大障礙。

    想以強硬手段進行國政改革,卻沒有主其事的人才。父皇提名,神宗也想倚重的歐陽修,卻以“不可勉強”為由,不贊成推動改革。

    另外再尋覓負責國政改革事宜的人吧!——十九歲的神宗畢竟是精神飽滿的。神宗最後物色到擔任南京長官的王安石。王安石和司馬光一樣,年紀輕輕就中進士,是有神童之稱的俊才。

    尋覓人才,當然不是由皇帝親自到各處物色,他只能從自己視野內的人物中加以挑選。

    從仁宗末期到短命的英宗時代期間,宋的國政有三個中心人物,他們是宰相韓琦、同平章事曾鞏和參知政事歐陽修。

    三人同心輔政,百官奉法循理,朝廷稱治。

    史書如此稱讚由這三個人執行的政治。實際上的情形卻是,宋的國政在財政上面臨極大困難。

    三人同心輔政也只是表象而已。韓琦甚有決斷力,曾鞏深諳法令典故,歐陽修則為文學、歷史的佼佼者,他們各有專長,三人同心相輔為政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但現實上的政治是由甚有決斷力的韓琦決定一切,而站在協助者立場的曾公亮,開始對韓琦有所微言了。

    “過於獨斷專行——”曾鞏不止一次地對親近人士訴説自己的感觸。除了他以外,廷臣中對韓琦反感的人也不在少數。

    韓琦處理公事的能力越是突出,其餘大臣的存在越發顯得渺小。

    其餘的大臣根本沒有在做事嘛!——眾臣因受到如此批評而對韓琦心存恚憤,結果自然造成韓琦逐漸被疏遠孤立。

    神宗對韓琦的觀感也不甚良好。年紀輕輕即位的神宗,銜有父皇英宗的遺囑,因而對國政改革有很大的抱負。但精明能幹的宰相在一旁,新皇帝就似乎連存在的價值都沒有了。

    這不是應該由朕裁決的事嗎?——每次韓琦要求事後承認時,十九歲的皇帝總會一肚子懊惱。他希望的是,宰相事前就找他商量,他或許會表示意見或做一些指示;然而宰相卻是自行決定後,僅在形式上讓他知道。

    莫非因為朕年輕而瞧不起朕?

    年輕皇帝容易把感情形之於色,同時朝廷內也不乏睜圓大眼企圖從皇帝表情看出其心事的人。

    “皇上對司空好像耿耿於懷……”

    “你也發現了是嗎?我也有這個感覺。”

    “皇上認為司空的做法過於專橫,這是一定的事情嘛!”

    “依我看,司空的職位一定保不住。”

    廷臣們如此竊竊私議。韓琦的職位是三公之一的司空,此外兼任侍中職。

    時機成熟了!——做此判斷的韓琦政敵,遂提出了對他的彈劾案。這個人是中丞王陶。

    無視其餘廷臣,作為專橫。——這是彈劾的主要理由。韓琦因而被迫離開內閣。

    在這之前,站在協助者立場的曾鞏,為了牽制韓琦的專橫,推薦了江寧府南京知事王安石。

    韓琦於離開內閣前進宮辭行時,神宗問他:“卿去職後,委由何人擔任國政為宜?有人推薦江寧王安石,此人是否適任,卿意以為如何?”

    對此,韓琦回答:“倘若以王安石為翰林學士而言,他的才能超越其上。但如若要委以國政,他的能力稍嫌不足。”

    翰林學士是皇帝的秘書,對皇帝垂詢事項提出回答為其任務。為使王安石伺候於皇帝身邊,將他任命為翰林學士是一個方法。但這無疑大材小用,因為以王安石的才華,翰林學士一職是委屈了他。然而,一下子就讓王安石擔起國政,使其入閣,在資格上尚嫌不足——這是韓琦的看法。

    韓琦的回答可以説是非常微妙。

    王安石成為翰林學士,《資治通鑑》著者司馬光也成為翰林學士。

    新法、舊法之爭的兩派領袖,於神宗甫即位時同時就任為皇帝秘書,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

    於神宗即位的翌年又有改元之事,是為熙寧元年(1068年)。

    此時王安石四十八歲,司馬光五十歲,以東坡之號馳名的大詩人蘇軾則為三十三歲,當時他因父親去世正值服喪期間。蘇東坡當然也是進士及第,但年輕的他仍只是中央官廳的中堅幹部。相較之下,王安石則是歷任州、府知事的高級幹部。

    王安石是曾鞏為了牽制韓琦之專橫而向皇帝推薦的,但他並沒有因此即刻上京,那是因為他不願意被人認為自己急欲攀登龍門。

    王安石可能成為秘書、顧問,甚至是可能成為宰相的閣僚級人物呢!——他知道人們對他的評價相當微妙,因此,對進退之間持着極為慎重的態度。他到熙寧元年的四月才上京,這是被推舉為翰林學士後第五個月的事。

    越次入對——史書如此表達。“次”指“序列”而言,這句話的意思是:他被皇帝召見是超越序列之舉。

    “政治最重要的事情,也就是説,非首先執行不可的事情是什麼?”神宗質問他。

    “非先做不可的事情是擇術。也就是説,必須決定一貫的方法。”王安石回答。

    不提意識之論,而以實施方法為絕對先決條件——王安石的實務派本色由此可見。

    “方法?”神宗略為斜頭問道:“不知唐太宗持的是什麼樣的態度?他是否也以方法為重呢?”

    在當時,“唐太宗”是明君的代名詞。身為君主,如何才能成為像唐太宗那樣的人?——這是每一個就帝位者所想的第一件事。

    “為什麼要向唐太宗看齊呢?”王安石用較大的聲音道:“何不捨太宗而向堯、舜看齊?”

    堯、舜是神話中的人物,為聖天子的代名詞,遠較實際存在過的唐太宗為高。

    伸手到更遠的地方——王安石如此激勵年輕的神宗。

    “堯、舜之道很難企及吧?”神宗道。

    “一點不困難。”王安石態度嚴肅地搖頭道:“堯、舜之道至為簡明,絕不難仿效。這個道極得要領,而且容易至極。末世學者由於無知,因而把他們推到遙不可及的高處。”

    關於唐太宗的政治,有《貞觀政要》一書記錄他與臣下問答政治而廣為人知。但堯、舜由於是傳説中的人物,因此無人確實知悉他們的政治手段如何。

    志氣要高,但絕不可輕視實務。——王安石想要告訴神宗的是這一點。

    由口吻看得出來這是個硬漢子。神宗初次見面就對王安石有了這樣的想法:一切交給這個人處理,一定不會有差錯。

    “臣過去在地方時,深深感覺如此下去,我國一定會陷入僵局。此際最重要的是變法,精神上要儘可能地接近堯、舜之心,但卻要以務實態度將事情一一處理,這是最重要的。皇上可以不用畏懼,這樣做一點也不困難。”

    神宗表情恍惚地聽着王安石滔滔不絕地講話;實際上,神宗此刻正有醉意。

    堯、舜之道不外乎是以人民為重的思想。

    從王安石上京的第二年起,由他建議的“均輸法”和“青苗法”陸續付諸施行。他的地位也逐次晉升為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坐上宰相寶座。神宗對他的信賴程度由此可以窺見。

    相對於此,反對王安石“新法”的司馬光,辭去翰林學士職位,移至地方專心完成《資治通鑑》。

    新法以增加“健全之農民”為目的,換言之,在於增加有納税能力的農民。為重建國家財政,這是最根本的方法。

    新法以青苗法為主要骨幹。

    青苗法不外乎是國家以低利對農民融資。收割期過後開始種苗時,大部分農民都鬧窮,為了要吃飯,連存下來準備作為種苗用的稻穀都早已賣掉,這是當時一般的情形。

    知道貧農急需資金的地主或豪族,於青黃不接時期貸予他們的款項,利息達六成至十成之高,屆時無力償還的貧農只有潛逃淪為流民,成為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國家税收當然也因此而減少。

    政府依據青苗法貸予農民的款項,利息在兩成以下,而且,償還方法可以任選稻穀或現金,谷價漲高時,當然以現金償還較為有利。

    青苗法公佈後,立刻湧起反對之聲。

    地主和豪族施放高利貸並不是一時的行為,而是他們的主要營業項目之一。政府舉辦低利貸款的結果,他們就喪失了高利貸這項利潤頗高的生意機會。

    出仕朝廷的高級官僚,幾乎全都是地主、豪族出身,因此,他們不贊成對自己帶來不利的青苗法是必然的事情。為了國政改革,他們可以同意王安石其餘的新法,唯獨青苗法例外,堅決反對實施此法——這是他們的見解。

    司馬光則從另外的觀點表示反對。

    “國家怎麼可以做貸款業務呢?國家必須以道義為基本,王安石三句不離堯、舜之道,但是向農民收取利息,不是背離此道嗎?”

    也就是説,他是站在道義觀點表示反對的。

    王安石對國家改造事宜懷有滿腔熱情,無論遭遇多大的反對聲浪,他也決心貫徹到底。

    新法之中有一種“募役法”,亦被稱為“免役法”。

    宋朝政府將農民依資產分為五個等級,其中的上等階級——一等户和二等户——屬富農,被認為是在經濟上有餘裕的階級,因此,國家常常派各項雜務讓他們擔任。這些雜務包括官員出差或旅行時的住宿、接待事宜,以及國家物資的運輸、保管,甚至押送犯人的任務等,而政府對這些任務都不支付任何報酬。

    這亦使農民的勤勞意願低落許多。以押送犯人為例,倘若犯人於途中逃逸,負責押送的人要受處罰。此外,負責運輸的物資若有遺失或破損等情事,亦得賠償。故,人們都説:成為一等户的人,最後一定會破產。

    被核定為一等户或二等户,只有壞處而沒有好處,因此,沒有人願意成為富農。耕作態度不積極的結果,生產力當然無法期望提高。有些人甚至積了不少財富,也依舊住在原先的破舊房子,連修繕也不肯,以免被提高等級。

    王安石的募役法是要一、二等户富農繳納金錢,以免除被政府派遣擔任雜役的規定。政府用這樣的方法招募人員擔任這類工作,因而稱之為“募役法”。富農因繳納金錢而免除被派令擔任雜役,故此法又被叫做“免役法”。實施的結果,農民的勤勞意願果然回升,人人願意辛勤耕作,以便成為一等户,這當然使國家的生產力提高了。

    由於募役法使富農的負擔減輕,所以沒有像青苗法那樣地受到反對。但還是有人以“刪改祖法乃不孝之舉”的道義觀點,表示反對。刪改宋建國以來太祖、太宗、真宗、仁宗等歷代皇帝所推行的“法”,非子孫應有之舉——這是這一派人士的想法。

    當然也有人是為反對而反對。這些人雖然贊成推行新法改造國家,卻因為對王安石持有反感,所以決心處處與他對立。

    有些人則因為與反對王安石的人有血親或朋友關係,而加入反對新法陣營。反對新法的人被稱為“舊法派”,兩派的對立遂越演越熾烈。為了使國家恢復活力的改革方案,反而帶來論爭和對立,使國家喪失活力——時局一時有了這樣的傾向。

    宋都開封再度被包圍。

    南道都總管張叔夜率領軍隊進入開封,對欽宗奏道:“唐玄宗避安祿山之亂於蜀地,大亂最後得以平定,唐遂恢復天下。尚望陛下避開金之亂,暫時移駕襄陽。陛下留於京師(開封),皇室有與國傢俱滅之虞。尚請陛下三思。”

    而欽宗卻默然不語。緘默當然表示拒絕。

    大宋帝國會就此滅亡,對欽宗而言是匪夷所思的事。他採納殿中侍御史胡唐老的進言,任命在相州的康王趙構為“河北兵馬大元帥”,下詔命他率領勤王義軍趕回首都負責防衞。

    “康王在磁州為士民所挽留乃天意。”胡唐老道。當時,身為親王而在首都外的,只有康王一人。

    只要死守首都,各地必有勤王義軍崛起。——這是欽宗的想法。

    但死守首都乃至難之事。

    相對於宋的死守,金更是全力以赴。金在補給方面已有力不從心的感覺。王雲的“清野策”雖然頗受批評,但效果卻奇大。金為了要早日解決開封而益顯焦躁。

    宋國將軍郭京所率領的軍隊在首都郊外被金軍擊潰而逃散,金軍遂乘勢攻破宣化門,並且由該處進入開封城。

    “什麼?……宣化門被攻破了?……”

    欽宗的聲音立刻變成慟哭。慟哭後,他以悔恨的口氣道:“都是因為沒有采納种師道的獻策,所以落到這個地步……”种師道所獻的策是襲擊渡河中的金軍,而欽宗當時沒有準許如此做。

    進入開封的金軍,沒有多久就退出城。退出的表面理由是以便進行和議,實際上是為了讓士兵休息。

    欽宗派遣尚書何文到金軍軍營。而金提出的要求是:請上皇出郊。

    這是以高壓態度要求徽宗出面。這個要求意味的是:皇帝不夠資格作為談判對象。

    聽到這個要求時,上皇徽宗大為錯愕,由於過度憂慮而病倒。

    “由朕去吧!”欽宗以悲壯的表情道。

    金兵紮營在一個叫作青城的地方。

    十一月辛酉日,欽宗到這個地方,住了兩夜。皇帝被叫出首都,可以説是奇恥大辱。

    希望宋向金投降。——金國將軍粘沒喝道。

    叫出皇帝,可以説是一種儀式。金的意圖在於通過這個行為,讓包括皇帝在內的全體宋國軍民知道金居於絕對優勢的事實。這也可以説是一種示威。

    欽宗回到宮殿就掩面哭泣,“是宰相誤了朕等父子”。

    眾宰相確實有不周之處,但也不能説皇帝完全沒有責任。花石綱以及公田法等惡政,全都是宰相為迎合皇帝之意而想出來的花招,皇帝也准予付諸實施。因此,欽宗這麼説等於是牢騷話。

    金國使節進城,提出正式要求:

    金一千萬錠

    銀二千萬錠

    帛一千萬匹

    首都開封沒有這麼多的金銀,這一點前面已敍述過。金軍提出這個要求,無異叫宋替他們進行掠奪。

    宋被迫着手大事搜刮金銀,靖康元年(1126年)就在一片肅殺氣氛中結束。

    靖康二年正月,皇帝下詔要“兩河”(河南和河北)人民向金歸降。而後,欽宗再度前赴金軍軍營。臨行前,欽宗以太子為監國(皇帝代理人),可見他知道此去有不復返的可能。

    欽宗果然沒有返回開封。

    二月,道君太上皇帝徽宗,率同太上皇后、諸妃、諸王、公主前赴金軍軍營。接着,皇后和太子也被命令前往金軍軍營。

    至此,皇族全員已成為俘虜。

    金廢欽宗和徽宗為庶人。這無異使宋滅亡。

    如前所述,宋國皇族中,只有康王趙構一人身在首都之外。他是由於奉命出使金而倖免於被俘的。

    金對支配中原尚無自信。

    太祖阿骨打創立政權後,很快就打倒遼,大帝國的形態因而已經建立。然而其內容連倨傲的太宗本身都不甚滿意。其中最麻煩的一點是,成為帝國核心的女真族族人為數甚少。

    拿圍攻宋都的軍隊來説,其中的契丹族和漢族數目不少。一度向宋降伏的“常勝軍”就是金的前鋒部隊。

    直接統治,怎麼説都是不可能的事。

    欠缺行政官僚在金國政權內是最深刻的問題。要直接支配河南之地,非派遣幹部官僚不可。“我們派不出人,沒有這樣的餘力。”

    太宗召集幕僚,與之商討。

    “光是支配遼的版圖,已經使我們感覺心有餘而力不足。”這是每一個人都承認的。

    “那該如何是好呢?”

    “我們最好建立對我們唯唯諾諾、聽從指示的國家……”

    “用什麼樣的方式?”

    “立宋國皇族之一,或許是個方法。”

    金冀望的是傀儡政權,因此,由誰擔任元首是個問題。

    “宋人不可信賴。宋建國有一百六十餘年曆史,受其眷顧的人未免過多。受我們提拔的人,一段時期內或許會自甘於當傀儡,但一有機會,可能就會想自立。自立就是攻打我們,我們沒有必要冒這個險。”

    就結果而論,對立宋皇族一事,以反對的人居多。

    金必須儘可能地消滅宋的潛在力量。在這個觀點下,建立的政權絕不能與宋有所牽連。“任何人都可以,只要與宋皇室毫無牽連……”這是結論。

    有了結論,事情就好推動。也就是説,立什麼人都行。宋方面有人極力推薦以太子為新政權元首。連一般皇族都不行,擁立太子為皇帝更是談都不用談。

    “國號當然必須更改。”

    “立張邦昌如何?”

    “對,相信這個人一定會乖乖聽我們的話。”結果,他們看中的是為人温順的張邦昌。

    金兵第一次包圍開封時,與康王替換而成為人質的肅王趙樞的隨員中,有一個叫張邦昌的人。這個人屬於媾和派,以人質身份出發時,曾經向欽宗請求保證信守割讓三鎮之約,已如前述。“我們把張邦昌從燕京帶來吧!”

    “這樣很好。更改國號問題,準備如何決定?”

    “這種事情,以後再説吧!”

    “這開封府準備如何處理?這個一百六十餘年來的國都,宋之氣息已滲透到每一個細部……”

    “新國家應該以新城市為國都。我們讓他們統治河南,但河南日後一定要由我們收回……新國都應該設在更南之處。”

    “以金陵為國都,好像最為理想。”結果,傀儡國家在金國單方面的意思下創立。

    如何處理宋國皇族?金國的基本方針在於徹底清除宋國氣息。在一百六十餘年間,受到宋之眷顧的人為數極多。他們很有可能擁立宋的皇族,發起復興運動。因此,有必要將宋皇族隔離到他們伸手不及之處。而最安全的地方,莫過於金王朝的發祥地:女真族的故地。

    他們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將張邦昌從燕京帶到開封來。這個張邦昌,如今被迫處於恭送皇帝欽宗和上皇徽宗北行的立場。

    送別之地是南薰門。送的人和被送的人都痛哭流涕,有人甚至因過分悲傷而當場氣絕倒地。這叫作“二帝北行”。二帝被帶至北地後,再也沒有返回中原。

    金立張邦昌為皇帝,命他遷都金陵,決定以“楚”為國號。

    “立即遷都有困難,國家機能會發生障礙。最好暫時以開封當國都,然後徐圖南遷之事。”張邦昌以此要求金國首腦,奉準於三年內完成遷都之事。

    這是照原狀繼承宋的行政組織,因此,不可能立即遷都。而且張邦昌並不是自己願意成為皇帝的。

    “我是被迫就帝位的。我希望儘早脱離這個地位……”淚流滿面的張邦昌,對親信説了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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