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二〇〇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愛島。北部海岸。晴空萬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纖雲也無。此時甚至連雲彩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來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涼快的時候伏案工作,比如説此刻便在寫這篇文章,關於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現在是夏天,當然很熱。夏威夷每每被説成四季常夏,但畢竟位於北半球,四個季節大體一應俱全,相對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熱,不過與馬薩諸塞州的劍橋那為紅磚和混凝土重重包圍、猶如拷問一般的悶熱相比,此地的舒適簡直有如天堂。空調根本不需要。只需打開窗户,涼爽的清風便自己吹進屋子裏來。劍橋的人聽説我要在夏威夷度過八月,都眾口一詞地表示驚訝: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趕到那麼炎熱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們並不知道,打東北方從不間斷地吹來的貿易風(信風),讓夏威夷變得何等涼爽;他們也不知道,在鱷梨樹那風涼的樹蔭下安閒地讀書,興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灣裏游泳,這樣的生活,讓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後,依然每天跑步。除非萬不得已,一天也不間斷地堅持。自打重新開始這樣的生活,馬上就兩個半月了。今天早晨將錄製了滿匙愛樂隊的《白日夢》和《滿匙愛之歌》兩個專輯的MD放進了隨身聽,一面聽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時十分鐘。
現在是堅忍地累積奔跑距離的時期,所以眼下還不必介意成績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時間累積距離。想跑快點就適當地加速,不過就算加速也為時甚短,只想將身體感受到的愉悦儘量維持到第二天。其要領與寫作長篇小説一般無二。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果決地停下筆來,這樣第二天重新着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歐內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説過類似的話:持之以恆,不亂節奏,對於長期作業實在至為重要。一旦節奏得以設定,其餘的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讓慣性的輪子以一定的速度準確無誤地旋轉起來,對待持之以恆,何等小心翼翼亦不為過。
跑步途中,下了一場短暫的雨,那是一陣讓身體恰到好處地冷卻下來的雨。厚厚的雲層從海面上飄來,遮蔽了頭頂的天空,下了一陣細細的雨,便彷彿俺還有急事要辦似的,就這麼一去不返了,甚至來不及回眸一顧。於是那永恆的、毫無遮攔的太陽,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這簡單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難解之處和含混模糊,既無比喻亦無象徵。途中遇到幾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數大致相當。這些腳踏大地、氣宇軒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彷彿有一羣夜盜在身後追趕他們似的。也有雙眼半睜半閉、一邊跑步一邊呼哧呼哧喘氣、兩肩無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許是一週之前剛剛檢查出了糖尿病,主治醫師竭力勸告他們每天堅持體育鍛煉。而我,大概居於兩者之間。
滿匙愛,樂隊的音樂百聽不厭,是那種不無謂地誇大自己的音樂。當我潛心傾聽這令人心平氣和的音樂時,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點點滴滴地甦醒過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制作我的傳記影片(僅僅想象一下便覺得毛骨悚然),則是在剪輯階段勢必全部刪除的事情。這個小插曲刪掉也無礙,雖然還不錯,不過太普通啦。恐怕別人會這麼説。沒錯,就是這種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卻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憶。也許我在回憶這種種瑣碎時,會不知不覺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嚴肅。於是,在這些比比皆是的雞零狗碎的盡頭,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滯留在這考愛島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時,我不時覺得,自己不過是一根被衝上海灘的漂流木。從燈塔方向吹過來的貿易風,搖曳着藍桉樹的梢頭,沙沙作響。
自從今年五月末,開始在馬薩諸塞州的劍橋生活以來,跑步便再度成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當認真。非要舉出具體的數字加以説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説每週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來每週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會下雨,有的日子會因為工作太忙抽不出時間,還有覺得身子疲憊實在不想動步的時候,所以預先設定了一天休息日。於是乎,每週六十公里,一個月大約二百六十公里,於我而言,這個數字便大致成為跑得認真的標準。
六月份,一如這個計算標準,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離開始增長,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連每週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當然,並不是説每天都一點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時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來是每天十公里罷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時大致相當於十公里。在我來説,這個水平就是相當認真地跑了。來到夏威夷之後,也保持了這個一天十公里的節奏。接連不斷地跑這麼長的距離,是許久不曾有過的事情。
新英格蘭的夏天,遠比不曾體驗的人想象的難熬得多。雖然也有涼爽的時光,不過令人難以忍受的炎熱日子隨即到來了。有風兒吹拂的時候,還算好的。一旦風兒停息,從海上便飄來霧一般的濕氣,猶如潮濕的薄布纏裹住人。順着查爾斯河河濱跑上一個小時,就彷彿用水桶潑過水,身上的每一樣東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濕。因為日曬,皮膚火辣辣地痛。頭腦變得朦朧恍惚,無法完整地考慮任何一件事情。可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便覺得彷彿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為什麼從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認真地跑步了?可以舉出幾項理由。首先,人生逐漸變得忙碌,日常生活中無法自由地抽出時間來了。並不是説在年輕的時候,時間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沒有如此繁多的瑣事。不知何故,瑣事這玩意兒似乎隨着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馬拉松移向了鐵人三項比賽的緣故。眾所周知,鐵人三項賽除了跑步,還包括游泳和自行車兩部分。我本來是一個長跑者,對跑步並不感到懼怕,可是想掌握其他兩項比賽的技巧,則必須經過相應的訓練。我從基礎開始,矯正了游泳的姿勢,學會了騎自行車的技巧,還重新鍛鍊了肌肉。這是費時費力的功課,因此削減了用於跑步的時間。
然而,我變得不太熱衷於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還是我從某個時刻開始,對跑步有些厭倦了。我從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開始跑步,持續跑了將近二十三年,幾乎每天都堅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松算起來,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還在世界各地參加過無數次長短距離的比賽。跑長距離,原本與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跑步,在我迄今為止的人生中養成的諸多習慣裏,恐怕是最為有益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我覺得,由於二十多年從不間斷地跑步,我的軀體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強化。
我不能説是一個適合團體競技的人,好也罷壞也罷,生來便是如此。參加足球或棒球這類比賽除卻孩提時代,這樣的經歷幾乎為零總是隱隱感到不快。這也許和我沒有兄弟姐妹有關,和別人共同參與的賽事,總是難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網球這樣一對一的比賽,我也不怎麼拿手。壁球是我喜歡的運動,可是一打比賽,不論是輸是贏,我總是難以從容不迫。格鬥技也非我所長。
誠然,我並非毫無爭強好勝之心。不過不知何故,跟別人一決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勝負成敗。這一性格在長大成人後也大致未變。無論何事,贏了別人也罷輸給別人也罷,都不太計較,倒是更為關心能否達到為自己設定的標準。在這層意義上,長跑方是與我的心態完全吻合的體育運動。
跑過二趟全程馬拉松便會明白,在比賽中勝過或負於某個特定的人,對跑者來説並不特別重要。倘使成了奪冠的熱門選手,超過眼前的競爭對手便成為重要的課題;然而對於普通的市民參與者來説,個人的勝負並不是重大話題。也許不無參賽動機就是我可不願輸給那小子之類的人,這種動機大約足以成為練習的動力。然而,那位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者減半,那麼他作為一個跑者,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許多人都事先設定個人目標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時間之內跑完全程然後再去挑戰賽事。假如能在這個時間內跑完全程,就算達成了某項目標;如果未能跑出預定的成績,就是未能實現某項目標。即便未能在預想的時間內跑完全程,只要有了業已盡力的滿足感,或是為下次比賽奠定了些基礎,抑或有了某種類似重大發現的東西,大約也算大功告成吧。換言之,在跑完全程時,能否感到自豪或類似自豪的東西,對於長跑選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同樣的説法也適用於寫作。小説家這一職業,至少對我來説,是無所謂勝負成敗的。書的銷量、得獎與否、評論的好壞,這些或許能成為成功與否的標誌,卻不能説是本質問題。寫出來的文字是否達到了自己設定的基準,這,才至為重要;這,才容不得狡辯。別人大概怎麼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靈卻無法矇混過關。在這層意義上,寫小説很像跑全程馬拉松,對於創作者而言,其動機安安靜靜、確確實實地存在於自身內部,不應向外部去尋求形式與標準。
跑步對我來説,不獨是有益的體育鍛煉,還是有效的隱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説一面積累參賽經驗,一面將目標的橫杆一點點地提高,通過超越這高度來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併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處於極為平凡的毋寧説是凡庸的水準。然而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兒,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説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然而過了四十五六歲,這種自我考核體系也一點點出現了變化,簡單地説:比賽成績再也提不上去了。考慮到年齡,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不管是誰,都會在人生的某個時刻迎來體能的巔峯。自然有個人差異,不過在通常情況下,游泳選手在二十到二十五歲的年紀,拳擊手則在二十五到三十的歲數,而棒球選手在三十五歲左右,會分別跨過肉眼看不見的分水嶺,這無從迴避。我詢問過眼科醫生:世上難道沒有不會得老花眼的人麼?他覺得頗為好笑似的回答這種人,我至今還一個也沒見過呢。好在藝術家的巔峯狀態因人而異,比如説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後幾年間,寫出了《羣魔》和《卡拉馬佐夫兄弟》這兩部意義最為重要的長篇小説。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創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鍵琴奏鳴曲,絕大部分是在五十七歲至六十二歲寫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後半期,作為跑步者的巔峯到來了。至此為止,我是以三小時半為基準來跑馬拉松全程的,節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鐘、一英里八分鐘。有時突破三小時半,有時突不破突不破的時候居多,然而總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績跑完全程。即便覺得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時四十多分鐘來。哪怕幾乎不曾練習,哪怕身體狀態不佳,時間超出四小時也是很少的。這樣的時期好似平穩的台地一般,延續了一段時間。然而好景不長,勢頭逐漸地不對了。雖然和從前一樣練習,但是用三小時四十多分鐘跑完全程漸漸變得頗為吃力,節奏變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終於勉勉強強接近了四小時才跑完全程的界線。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衝擊。究竟是怎麼了?我不願意承認是年齡的原因。因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還未有過軀體漸趨衰弱的感覺。然而任憑如何否認它漠視它,數字卻在一步又一步地後退。
成績不盡如人意大約也是一個理由,我開始考慮跑比全程馬拉松更長的距離,開始對鐵人三項、壁球之類的運動產生了興趣。一味跑步,身體沒準會變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運動,來塑造一個全面發展的身體,這樣不更好麼?我如此思量。
我跟隨私人教練,從基礎開始重新學習游泳姿勢,輕輕鬆鬆就能比從前遊得快了。肌肉也主動接受了新環境,體型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然而,馬拉松的成績卻彷彿退潮的潮水,緩慢地,卻是實實在在地繼續後退。跑步不再像從前那樣,是無限的樂事一樁。在我與跑步之間,這樣一種徐緩的倦怠期前來造訪了。其間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報償的失望,有着理應敞開着的門户不知何時卻被關上的茫然。我稱這些為跑者藍調。究竟是何種藍調,將在後面詳細説明。
然而時隔十年,重返劍橋這座小城(上次在此處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兩年間,當時比爾克林頓總統正在任上),眼前重見查爾斯河,心中不覺湧起一個念頭:真想跑步呀!河流這東西,除非有過極大的變化,大體看上去相差無幾,查爾斯河尤其一如往昔。歲月流逝,學生們的面孔交替更換,我則年齡增長了十歲,恰如那句話所説:往事如煙。儘管如此,河流卻彷彿沒有絲毫變化,依舊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着波士頓灣無聲逝去,它浸潤了河岸,繁茂了綠色的夏草,養育了水鳥,從石造的古橋下穿過,夏季映照着藍天白雲,冬天則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無休無止,彷彿通過了種種考驗、不可動搖的觀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從日本帶來的行李,辦妥各種各樣的事務性手續,一旦佈置完畢在此的生活場,我便再度熱心地開始了跑步。敞開胸懷呼吸清晨那緊湊堅韌的空氣,蹬踏跑慣了的地面,奔跑時的喜悦重又甦醒過來。腳步聲、呼吸聲與心臟的鼓動交織一處,營造出獨特的交響節奏。查爾斯河是一處划船比賽聖地一般的所在,永遠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彷彿跟他們競賽似的跑着。當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與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單人划艇,有時也會上演一場激烈的比賽。
大概與此地是波士頓馬拉松的主辦地不無關係,劍橋是個跑步者眾多的地方。查爾斯河沿岸,延綿不斷地闢有健身跑步專用的道路,只要你樂意,可以無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幾個小時。只不過它還兼作自行車道,你得時時留意放開速度從背後飛馳而來的自行車。路面上不時出現裂縫,你還得注意別絆了腳。撞上長長的紅燈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掃興。不過除此之外,它的確是一條愉快的慢跑路線。
跑步時我大體聽搖滾,偶爾也聽聽爵士。不過考慮到同跑步的節奏匹配,我覺得作為伴跑音樂,搖滾最讓人滿意,像紅辣椒、街頭霸王、貝克樂隊,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復興合唱團、甲殼蟲之類老音樂。節奏越簡單越好。如今許多跑者一面聽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還是喜歡用慣了的MD。與iPod相比,MD略略顯得機身偏大,信息量卻遠遠要少,但對我來説已經足夠。現時的我,還不想將音樂和電腦攪和到一起,就像不將友情、工作和做愛攪和到一起一樣。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兩天下雨,還有兩天是在旅行,沒能跑步,還連續好幾天熱得叫人精疲力盡。考慮到這些,能夠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壞的成績,相當不壞。如果説一個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認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紮實吧。隨着距離的增長,體重竟輕了下來。兩個半月減了七磅,腹部一帶微微長出來的贅肉也消失了。七磅相當於三公斤多。請想象一下去肉鋪買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實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將如許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箇中滋味頗為複雜。生活在波士頓,生啤酒(山姆亞當斯啤酒)和多納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執拗的運動還是發揮了作用。
一個到了我這樣的年齡的人,還要寫下這種事情,頗有些愚蠢可笑。不過為了明確事實,我得言之在先:説起來,我這個人是那種喜愛獨處的性情,表達得準確一點,是那種不太以獨處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兩個小時跟誰都不交談,獨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罷,四五個小時伏案獨坐,默默地寫文章也罷,我都不覺得難熬,也不感到無聊。這種傾向從年輕時起便一以貫之,始終存在於我的身上。和同什麼人一起做什麼事相比,我更喜歡一人默不作聲地讀書,或是全神貫注地聽音樂。只需一個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許多許多來。
雖然如此,自從年紀輕輕便結了婚(我結婚時二十二歲),我漸漸習慣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學畢業之後經營一家飲食店,認識到了與他人相處的重要性。人無法獨自生存下去,這本是理所當然,我卻是腳踏實地學到的。儘管有點走樣,我也漸漸掌握了類似社會性的東西。回想起來,從二十歲到三十歲的十年當中,我的世界觀發生了不小的變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長進。從四處碰壁之中,學會了生存的訣竅。倘若沒有這也算得艱難的十年的生活體驗,恐怕我就不會寫什麼小説了,即便想寫,也寫不出來。但話説回來,人的本性不會極端地發生變化。希望一人獨處的念頭,始終不變地存於心中。所以一天跑一個小時,來確保只屬於自己的沉默的時間,對我的精神健康來説,成了具有重要意義的功課。至少在跑步時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談,不必聽任何人説話,只需眺望周圍的風光,凝視自己便可。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寶貴時刻,
每每有人問我:跑步時,你思考什麼?提這種問題的人,大體都沒有長期跑步的經歷。遇到這樣的提問,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時,究竟思量了些什麼?老實説,在跑步時思考過什麼,我壓根兒想不起來。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熱的日子,則思考一下炎熱;悲哀的時候,思考一下悲哀;快樂的時候,則思考一下快樂。如同前面寫過的,還會毫無由來地浮想往事。有時候,只是偶爾有之,也有關於小説的小小靈感浮上腦際。儘管如此,我幾乎從不曾思考正經的事情。
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則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許是為了獲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這樣的空白當中,也有片時片刻的思緒潛入。這是理所當然的,人的心靈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類的精神還沒有強大到足以坐擁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貫之的。話雖如此,潛入奔跑着的我精神內部的這些思緒,或説念頭,無非空白的從屬物。它們不是內容,只是以空白為基軸,漸起漸漲的思緒。
跑步時浮上腦際的思緒,很像天際的雲朵,形狀各異,大小不同。它們飄然而來,又飄然而去。然而天空猶自是天空,一成不變。雲朵不過是匆匆過客,它穿過天空,來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來。所謂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東西,既是實體又不是實體。對於天空這種廣漠容器般的存在狀態,我們唯有照單收下,全盤接受。
年過半百的我已處於人生的後半期。二十一世紀之類果真來了,我不折不扣地迎來了五十多歲,這種事情在年輕時無從想象。從理論上説,總有一天二十一世紀會到來,不出意外,屆時我將迎來人生的五十年代,這不言自明。然而年輕時的我,要在內心描繪出自己五十多歲的形象,就好比具體地想象死後的世界一樣困難。米克賈格爾年輕時曾經口吐豪言壯語:我如果到了四十五歲還在唱《滿足》,還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過六十了,還是繼續在唱《滿足》。有些人為了此事笑話他。可是我笑不出來。年輕時的米克賈格爾無從想象四十五歲的自己。年輕時的我也無法想象這樣的事情。我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麼?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輕搖滾樂手,當時説過何等的蠢話,都沒有人記住,也不會被別人引用。難道不是僅此而已?
現在,我於是置身於那個無從想象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覺得有點好笑。置身於此的我究競是幸福還是不幸?連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不過,這似乎無須虛張聲勢地視為重大問題。對於我來説對其他人恐怕也一樣這是首次體驗到年齡的增長。在此體味的情感,也是首次體味到。倘若從前歷練過,哪怕僅僅一次,也多少能明瞭地體察各種各樣的事情。而首次經歷,就不那麼簡單了。我唯有將細微的判斷暫且留待後日,先將眼前的東西照單全收,姑且與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對待天空、雲朵和河流的態度。我還覺得,這些東西中無疑存有某種滑稽可笑之物,而根據心境的變化,它們未必一文不值。
前面説過,無論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工作領域裏,和別人交手競爭一決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聽上去好像在大談特談無聊的大話,不過,正是因為有了各種各樣的人,這世間方是世間。別人自有價值觀和與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價值觀和與之相配的活法。這樣的差異產生了細微的分歧,數個分歧組合起來,就可能發展成大的誤會,讓人受到無緣無故的非難。遭到誤解、受到非難,絕非令人愉快的事件,還可能使心靈受到深刻的創傷。這也是痛苦的體驗。然而隨着年齡的增長,我們逐漸認識到,這樣的苦痛和創傷對於人生而言,其實很是必要。想起來,正是跟別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確立自我,一直作為獨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夠堅持寫小説。能在同一道風景中看到不同於他人的景緻、感到不同於他人的東西、選擇不同於他人的語句,才能不斷寫出屬於自己的故事來。甚至產生了一種罕見的狀況:為數絕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閲讀。我就是我,不是別人,這於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資產。心靈所受的傷,便是人為這種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給世界的代價。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並依循着這樣的思考度過人生。就結果而言,在某種程度上,我也許是主動地追求孤絕。對於操我這種職業的人來説,儘管有着程度上的差異,這卻是無法繞道迴避的必經之路。這種孤絕之感,會像不時從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覺中腐蝕人的心靈,將之溶化。這是一把鋒利的雙刃劍,迴護人的心靈,也細微卻不間歇地損傷心靈的內壁。這種危險,我們大概有所體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須不間斷地、物理性地運動身體,有時甚至窮盡體力,來排除身體內部負荷的孤絕感。説是着意如此,毋寧説憑着直覺行事。
讓我説得更具體一點。
當受到某人無緣無故(至少我看來是如此)的非難時,抑或覺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卻未必如此時,我總是比平日跑得更遠一些。跑長於平日的距離,讓肉體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認識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軟弱人類從最深處,物理性地認識。並且,跑的距離長於平日,便是強化了自己的肉體,哪怕是一點點。發怒的話,就將那份怒氣衝着自己發好了。感到懊惱的話,就用那份懊惱來磨鍊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夠默默吞嚥下去的東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嚥進體內,在小説這一容器中,盡力改變其姿態形狀,將它作為故事的一部分釋放出去。我努力做到這一點。我並不認為這樣一種性格討人喜愛,恐怕有極少人賞識,卻難得討大眾歡喜。對於這樣一個缺乏協調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獨自躲進壁櫥裏的人,有誰會抱有好意呢?一個職業小説家討人喜愛這種事,難道真有可能麼?不得而知。或許在世界某個地方有,但恐怕很難推而廣之。至少我很難想象,自己作為一個小説家,成年累月不斷地寫小説,同時又能為人私下裏喜愛。為人嫌惡、憎恨、輕蔑,似乎倒是更為自然的事情。我也並不打算説:這樣的話,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沒有賞玩他人的嫌惡的愛好。那是另外的事,還是來談談跑步吧。
不管怎樣,我再次贏回了跑步生活。我相當認真地開始跑步,時至今日,又相當紮實地在跑步。這對年近花甲的我來説意味着什麼,我不甚了了。想必有什麼意義吧,也許並非大不了的事情,並非大不了的分量。不過此時此刻,只管埋頭跑步即可。意義嘛,留待日後重新思考也為時不晚。以後重新思考,乃是我的特長之一,這特長隨着歲月流逝而愈加洗練。穿上慢跑鞋,在臉上和頸部抹足了防曬霜,調節好手錶,來到路邊,於是開始跑步。臉頰承受着迎面而來的貿易風,仰頭遙望將兩條腿兒齊齊併攏橫空飛去的白鷺,傾聽令人回味無窮的滿匙愛樂隊的歌曲。
比賽的紀錄不見提高,但也無可奈何。我跑步時,忽然浮想聯翩。我已經到了一定的年紀,時間自會拿走它那份額度,怨不得任何人。這就是遊戲規則,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斷地流去一樣。自己這種形象,我們只能當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動地接受。這也許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從中發現的,或許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東西。不過,這難道不是無可奈何的事情麼?至此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即便不能説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樂趣。
此話並非自誇(誰又能拿這種事情自誇呢):我的腦子並不怎麼好使。我是那種通過有血有肉的身體,通過伸手可觸的材料,才能明確認識事物的人。不論做什麼,只有將其轉換成肉眼可見的形態,我方能領會。説我是知識分子,不如説是一個物質結構的人。誠然,我也有些許理解力,大概有。如果連一絲一毫也無,恐怕怎麼也寫不出小説來。然而我不是以在腦子裏構建理論和邏輯為生的類型,也不是以思辨為燃料向前行進的類型,毋寧説是給予身體現實的負荷,讓肌肉發出呻吟(某些時候是悲鳴),來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強心領神會的類型。毋庸贅言,這樣拾階而上、循序漸進地得出結論,勢必花費時間,也需花費精力。若費時過多,待到終於心領神會,恐怕已為時太晚,時過境遷。然而這也無可奈何。因為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還想就雲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卻是空空。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瓏的空白之中、在令人懷念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個不休。這是相當快意的事情,哪還能管別人如何言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