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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姓帕金森的人可真多,”杜本絲邊吃邊説,“從很久很久以前就有,多得驚人。年老的,年輕的。還有嫁到帕金森家的。”似乎到處都是帕金森。此外還有凱普、格利芬、安德烏德和奧佛烏德等。妙的是安德烏德和奧佛烏德兩者都有。”

    “我以前有個朋友就叫喬治-安德烏德。”湯美説。

    “嗯,要是安德烏德,我也認得好幾個;卻不知道有叫奧佛烏德的人。”

    “男的?還是女的?”湯美説。他似乎有些興趣了。

    “是女孩,羅絲-奧佛烏德。”

    “羅絲-奧佛烏德?”湯美傾聽這名字的音調説,“似乎不太順口。吃完午飯,非打電話給電氣行不可。杜本絲,你可要當心,萬一在樓上樓梯口的平台踩空了腳,那可糟了。”

    “這樣我將是自然死亡,或非自然死亡,兩者必居其一。”

    “是好奇心之死。好奇心殺了貓。”

    “你完全沒有好奇心?”

    “沒有足以引發好奇心的理由啊!飯後點心是什麼?”

    “加糖蜜的餡餅。”

    “杜本絲,真是芳香可口的一餐。”

    “真高興你喜歡。”

    “後門口的包裹是什麼?是我們訂的酒嗎?”

    “不是,是球根。”

    “哦,球根?”

    “鬱金香。”杜本絲説,“我要去找艾塞克老爹商談一下。”

    “種在哪裏?”

    “我想種在院子中央小徑的兩旁。”

    “那可憐的老爹不是快要死了嗎?”

    “哪裏。”杜本絲説,“艾塞克還健壯得很,我發現,園丁似乎都這樣。真正有本領的圓丁好像過了八十才更有勁。要是遇到三十五歲左右,看來肌肉頗為發達強健的年輕人説:‘我一直想在院子裏工作’,這種人一定沒有什麼用。他們充其量只會抖落一些樹葉,不管請他們做什麼,他們只會説季節不對,什麼時候才對呢,沒有人知道,至少我不知道,所以,唉,最後只好按他們的意思做了。可是,艾塞克是一個好園丁,什麼事都知道。”杜本絲又加了一句。“我也要了番紅花,大概也在那包裹裏。我要去看看。今天,艾塞克會來,他會告訴我一切。”

    “喂。”湯美説,“等一下我也去。”

    杜本絲和艾塞克愉快地見了西。球根的包裹解開了,他們商量較能引人注目的花。先是早開的鬱金香,它在二月底就能愉悦人心。其次是花瓣上有美麗鑲邊、色澤豔麗的鬱金香以及一些稱為“virdiflora”--一如杜本絲所能瞭解的——的鬱金香。後一種鬱金香在五月底六月初之間會在長莖上開出特別美麗的花朵。這品種配在淺綠的色調上很有情趣,所以他們同意集中種在院子僻靜的地方,可以摘來裝飾客廳;如果種在大門通到屋子的短短小徑旁,難免會引起訪客的嫉妒與羨慕。此外,商人送肉類和其他食品來的時候,這些花一定可以滿足他們的藝術感。

    四點鐘,杜本絲在廚房把濃郁香醇的茶灌滿了褐色茶壺,壺旁放了方糖盒和牛奶罐,然後呼喚艾塞克,要他回家前喝一杯。接着,她去找湯美。

    他一定在什麼地方睡覺,杜本絲一個個房間尋找。走到樓梯平台上時,她很高興看到一個頭顱從地板上不詳的洞裏露出來。

    “不要緊啦,太太。”電工説,“不用再戰戰兢兢了,全部弄好了。”接着又加上一句説,他明早再來在屋內的另外一個地方工作。

    “希望你一定來。有沒有見到勃拉司福先生?”

    “你的丈夫嗎?對,他在樓上,掉了什麼下來,好像很重,一定是書。”

    “書!”杜本絲説,“啊,真是的!”

    電工縮入他自己的地下世界,杜本絲走上屋頂間,那兒現在已變為專放兒童書的臨時書庫。

    湯美坐在取物梯頂上,腳邊地板上散置着好幾本書,架上留下了原來放那些書的空隙。

    “原來你在這裏!”杜本絲説,“你還假裝對任何書都不感興趣。你看了很多書、對不對?你把整理得好好的書弄得亂七八糟了。”

    “對不起。”湯美説,“不過,我想看一看。”

    “你找到其他用紅墨水劃線的書了?”

    “不,沒有找到。”

    “很煩人吧。”杜本絲説。

    “一定是亞歷山大搞的鬼,亞歷山大-帕金森。”湯美説。

    “不錯。帕金森之一,無數帕金森之一。”

    “這個亞歷山大好像很懶。不過,像那樣劃線,一定相當麻煩。可是,關於喬丹的信息就只有那麼一點點。”

    “我問過艾塞克,那老爹認識很多這一帶的人,卻記不得什麼喬丹。”

    “前門旁的鋼燈,你有何打算?”湯美一面下樓一面説。

    “我想帶到義賣會去。”

    “為什麼?”

    “因為它礙手礙腳,是我們在外國買的,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們兩個腦袋都有問題。你不喜歡它,你説你恨它。嗯,我也有同感。而且它重得很,重得怕人。”

    “不過,我説要把它送到義賣會去,桑德蓀小姐可非常高興。她説要來取,我説我會用車子送去。我們今天送去吧?”

    “我送去好了。”

    “不,我想去一下。”

    “好吧,我跟你一起送去。”

    “啊,我想我會找個人送進去。”

    “隨你便。不過,不要親自送進去,累壞了自己。”

    “知道了。”

    “你説你想去,是不是還有其他理由?”

    “不,我只想跟大家聊一聊。”

    “真不知道你會惹出什麼事來。杜本絲,從你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去幹什麼了。”

    “你帶漢尼拔去散步,”杜本絲説,“我不能帶它到義賣會去,我不想看狗吵架。”

    “行啊!漢尼拔,散步去吧?”

    一如往常,漢尼拔立刻做出肯定的答覆。它的肯定與否定絕對不會弄錯。它扭着身子,搖動尾巴,舉起一隻前腿,又放下,然後走過去用頭狂擦湯美的腿。

    “很好。”漢尼拔明白地説,“你是為此而存在的,我親愛的奴隸。我們到街上快快繞一圈吧,但願有各種味道。”

    “走吧。”湯美説,“要帶繩子去,可不能像上回那樣跑到馬路上,差點被那可怕的巨大‘長車’送上西天了。”

    漢尼拔望着湯美,彷彿是説:“我從來就是一隻最聽話的好狗。”這説法根本不可靠。但是,即使跟漢尼拔關係最密切的人也常常受它騙。

    湯美輕輕説聲好重,一面把銅燈送進車裏。杜本絲開車走了,看到車拐了彎,湯美才把繩子系在漢尼拔頸圈上,帶它上街。不久,走進通往教堂的小巷,巷道上幾乎沒有車子,湯美把漢尼拔頸上的繩子解掉。漢尼拔擁有這種特權:在柏油路邊的草叢中,到處響着鼻子不停地嗅味道。如果它能説人話,一定會這樣説:“好極了!香噴噴,那是大狗。一定是可惡的狼犬。”低沉的吠聲。“我不喜歡狼犬,看到以前咬我的傢伙,我要咬回去。啊,好大,好大!是母的,長得好漂亮。唔——唔——我想見見它,它住得很遠吧,不,可能就是從這家跑出來的,大概沒錯。”

    “喂,從那扇門出來,”湯美説,“不要隨便走進別人家裏。”

    漢尼技假裝沒聽見。

    “漢尼拔!”

    漢尼拔加快腳步,拐向通往廚房的轉角。

    “漢尼拔!”湯美喊,“聽見沒?”

    “你説聽見沒?”漢尼拔説,“叫我嗎?唔,確實是。”

    廚房傳來兇狂的吠聲。漢尼拔驚惶失措,向湯美這邊逃過來,緊跟湯美腳後跟走。

    “好了,好了,乖!”湯美説。

    “很乖吧?”漢尼拔説,“需要我保護的時候,我總是待在你身旁啊。”

    “他們抵達教堂墓地的邊門。漢尼拔不知怎的,竟然學會自由改變形體的特殊技術,儘管外表看來肩幅大了一點,肥了一點。它依然隨時可以把自己變得像一條細細的黑線。它現在就輕鬆地從門上橫木間鑽過去。

    “回來,漢尼拔!”湯美叫着説,“不能進入墓地。”

    假如它能回答的話。漢尼拔也許會這樣説:“我已經進來了。”它像進入充滿歡樂的庭院一樣,興高采烈地在墓地上跳躍。

    “真拿它沒辦法!”湯美説。

    湯美拔開門栓走過去,手上拿着繩子追逐漢尼拔。漢尼拔已跑到墓地裏邊,似乎有意從微開的教堂大門擠進去。可是,湯美終於抓住它,繫上了繩子。漢尼拔仰起頭,似乎是老早就希望如此。“繫上繩子吧?對,當然,這樣顯得很威嚴,表示我是一隻非常重要的狗。”它搖動尾巴。緊緊繫着繩子,漢尼拔跟主人一起在墓地裏行走,大概沒有人會反對了。湯美在附近倘佯,似乎想再確定一下杜本絲前幾天的調查。

    他先看到一塊磨損的石碑,石碑半藏在進教堂的小邊門後面;似乎是最古老的石碑之一。這一帶有好幾個這種石碑,大都刻着一八○○年代的日期。可是,有塊墓碑,湯美看得最久。

    “奇怪!”湯美説,“真奇怪。”

    漢尼拔仰望湯美。它不瞭解主人這句話的意思。這塊墓碑絲毫引不起狗的興趣。它坐下,詢問般仰望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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