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白莎,在公寓裏環顧着,又邊邊角角,東看西看。
“很漂亮的古董傢俱。”她説。
我沒有搭腔。過了一會兒她加了一句:“假如對胃口的話……”她走出落地窗,從陽台向外望了一下,回進來再看一下傢俱,又説:“我不喜歡。”“為什麼不喜歡?”我問。
她説:“用點腦子,老天,有一段時間我275磅,每次和有錢人應酬,參加正式晚宴,有人給我一張路易十五時代的椅子,那4條細瘦腿,撐不住我半個屁股,椅子背比一粒咳嗽含片大不了多少。”
“你坐了嗎?”我問。
“坐個鬼!我總希望他們事先能想到,但是沒有一個女主人是有頭腦的。他們把所有人帶進餐廳,我站在那兒看他們指定給我坐的地方。站在我後面的傭人看看我,再看看椅子。那個時候女主人才發現,吃飯還得先能坐下來。有一個女主人事後告訴我,當時她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假如請女傭人給我一個人換把椅子,又怕我不好意思。”
“我告訴女主人,要是我坐下去,那漂亮玩意兒吃不住我的體重,推金山,倒玉柱地壓垮了她的珍品,除了不好意思,還要出洋相呢,我討厭那類東西。”
我們又在公寓中徘徊了一下,白莎選中了一張畫室型的坐卧榻,用力試了一下,終於坐下來,打開皮包,拿出一支煙説:“我看我們在這裏,一點收穫也沒有。”
我沒有發表意見。
她用力擦根火柴,點着了煙,挑戰式地説:“你看呢?”
我説:“她曾經住在這裏。”
“住過又怎麼樣?”
“她住這裏的時候,用的名字是葛依娜。”
“又如何?”
我説:“我們知道了她住的地方,我們知道了她用的別名。她住這裏的時候,是新奧爾良的雨季,這裏沒有廚房,她要出去吃飯。下雨的時候,她不會跑很遠,兩個街口之內只有兩三家館子,我們跑一圈就會多知道一些。”
白莎看看她的手錶。我站起來,走到門口,走出來。
走下會作聲的樓梯,來到內院,而後是長長的走道。我右拐又經過一個內院。來到皇家大街,我走到街口,看到一個招牌,“波旁酒屋”,我走進去。
這是一個標準法人區的餐廳——不是敲觀光客竹槓,賣野人頭的餐廳。而且價廉,食物好,是專供常客的地方。
一進門我就知道走對了地方。任何一個住在法人區這一帶的人,不開伙一定會是這裏的常客。
我走過可通向酒吧的門,來到有餐座的餐室,裏面有兩台彈球機和一個自動點唱機。
“來點什麼?”櫃枱後的男人説。
“一杯黑咖啡,再換點銅板玩彈球。”我放了張紙幣在櫃枱上。
他給我倒咖啡,又給我一把硬幣。
有三個人圍了一架彈球機,玩得很起勁。從他們説話,聽得出他們是常客,自動點唱機開始出聲。一個女聲説:“請各位注意,下一個歌是本餐廳主人提供,謝謝。”於是音樂響起《史簧尼河上》黑人歌曲。
我從口袋中把海先生給我的方小姐的照片都拿出來。正當我喝第一口咖啡的時候,我作了一個令人作嘔的驚歎。
“什麼事?”櫃枱後的男人説:“咖啡有什麼毛病嗎?”
“咖啡好的。”我説:“是這些照片有毛病。”
他不解地看着我,但是很同情。
我説:“照相館給錯了我一袋,不知道我的到哪裏去了。”
櫃枱四周只有我們兩個人。那男人從櫃枱後湊過頭來,我不在意地把照片一晃,使他能看得到。
我説:“只好算我倒楣,他們弄錯了,一定把我的照片給了別人,再也找不回來了。”
“也許只是兩個次序弄錯,你拿了那女孩的,那女孩拿了你的。”
“那也沒有用,我反正找不到那女孩。”
他説,“嗨,我見過這女孩!我想有一段時間,她還老來這裏吃飯。等一下,我找個人問問。”
他走向一個黑人侍者,拿一張照片給他。他問:“這個女孩是誰?”
侍者拿起照片,把它對着光線,幾乎立即説:“呀,不知她姓什麼。二、三年前她老在這裏吃飯,現在不來了。”
“離城了?”我問。
“沒有,我想沒有,一個月之前我還在街上見過她。她只是不來這裏了,如此而已。”
我説:“還有個希望,照相館可能知道她,這一卷都是她的,可能是她自己送去的。”
“告訴你我在哪裏見到她,”黑侍者説,“我一個月之前,在賈老爺酒吧,有人和她在一起。”
“男人?”我問。
“是。”
“你不認識那男人?”
“不認識。是個高個子,大手掌,有個手提箱。”
“多大年紀?”
“也許50,也許55,我記不太清楚。以前沒見過,只記得那女孩,只記得她不再來這裏。她每次來我都侍候她。”
“能再想想那個男人,有什麼特徵嗎?”
侍者想了一想.説道:“有。”
“什麼?”
“看起來嘴裏老有點東西。”他説。
我不願再問什麼,我付了咖啡錢,走過去看那些人玩彈球,混了一陣,離開餐廳。
我來到賈老爺酒吧。這個時候客人不太多,我爬上一隻高腳凳,要了一杯琴酒加七喜。
酒保給了我的酒,走開照應別的客人,又回過來。
“這是什麼照片?”我問他,一面把一張照片給他看。
“?”
我説:“照片在邊上這張高凳上,背面向上。我還以為是張廢紙,差點弄皺,之後發現是張照片。”
他仔細看着這張照片裏的人,蹙起了眉頭。
我説:“一定是她掉在這裏的……一定是她,幾分鐘前,坐在這高凳上掉的。”
他一面在想,一面用力地搖他的頭。説道:“不對,幾分鐘之前,她不在這裏,但是我認識她。奇怪她的照片怎麼會在這裏,她會來這裏……相當久之前,我保證她今天沒來過。”
“認識她?”我問。
他説:“見到她會認識,但是不知她姓什麼。”
我把照片放進口袋。他遲疑地看着我,好像在研究我這樣做合不合法,終究還是走開了。
我把酒喝掉,走出酒吧,站在街角,重新衡量一下。
我把我自己算作一個年輕女郎,要做頭髮,要修指甲,洗衣服,送乾洗。
對面街道的中段,有一家美容院。我握住門把,一臉躊躇着,要不要進去的樣子。一位洋溢着友善,好心的女士自裏面開門出來。
“什麼事?”她問。
我説:“我要請教有關一位女孩子的事,她是你們的一位顧客。”説完,就把方綠黛最清楚的一張半身照給她看。
她立刻就認出照片上是什麼人。她説:“她已經有兩年沒有來了。她有一段時間確是我們常客,好像來自波士頓或底特律……反正是北方大城。我想初來時她是想找事做,但是她後來也沒太在意。”
“也許她後來找到事做了。”
“沒有,她沒做事。她來這裏總不是假日,而且都在白天工作時間。我經常見她11點鐘出來早餐,有時過了中午才出來。”
“是不是還在本市呢?”
“恐怕已不在本市,否則她會來這裏。我和她是朋友……她喜歡和我聊天……嗨!你是她什麼人,為什麼打聽她?”
我説:“我……唉!她是個好女孩子,她對我十分重要……我實在不應該……”
“喔,”她笑了,“我希望能幫你忙,但是幫不上,裏面還有其他客人。萬一再見她,要不要轉什麼話?”
我搖搖頭説:“只要她還在這裏,我自己會找到她的。”又向她笑笑加上一句:“那樣可能好一點。”
“也好。”她説。
我走走停停來到一家洗衣店。這是一家半住家半營業的店鋪,最前面的房間放了一個櫃枱。我把照片直接拿出來問:“請問認識她嗎?”
管理這店鋪的女人看了下照片説:“認識,她以前經常有很多東西洗。那是葛小姐,是嗎?”
“沒錯,知道她現在在哪裏嗎?”
“不,不知道……我的意思是不知道她住哪裏。”
“她還在本市吧?”
“是,我在街上見到過她,那是……我看,我想是6個禮拜以前。我不太去市中心,這個店把我困住了,沒有人替我管理一下,我一步也離不開。”
“哪條街碰到她。”
“運河街,那是……讓我看看,那是下午5點半。也許她不認得我了。我對認人最有一套,只來過一次的顧客都認得出來,那次她正在街上走,”她微笑着,“很多人在街上見我,想不起哪裏見過,因為他們見我總是在櫃枱後面。我不同,我每個都認識。不過,他們不先叫我,我絕不先去搭訕。”
我告別她,回到公寓。柯白莎斜靠在椅子上,抽着紙煙,椅旁小桌上,有一杯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
“辦得怎麼樣了?”她問。
“不太有成績。”
“像大海撈針,是嗎?”白莎説,“唐諾,還是我有成績。老天,我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餐廳。”
“哪裏?”
“就在這裏街上。”
“你一天吃一頓,不是已經吃過了嗎?我不知道你餓了。我回來也是想問你,要不要吃點東西。”
“不要了,現在不吃。我發現讓自己太餓也不好,不時也要吃點東西殺殺餓。”
我點點頭,等着。
夢幻狀的滿足,自白莎臉上泛起,“青椒牛肉飯。”她説,差一點要舐嘴唇。“這玩意兒不會發胖。”
“真的?”
“不能算一頓,但是比一頓還好。”
“夠了嗎?”我問,“要不要跟我出去,再隨便吃一點。”
“賴唐諾!不要在我前面老提吃的事情。今天一天的配量已經夠了,今晚上我只喝茶……也許加兩片吐司麪包。”
我説:“那我一個人出去吃東西,繼續工作。”
“要我做什麼嗎?”
“目前尚沒事給你做。”
白莎説:“我實在看不出,我來這裏幹什麼。”
“我也看不出。”
她説:“那個律師一定要我來。她説萬一找到她,我去跟她説話,會比你方便得多。他有錢要花,我們不拿也是白不拿。”
“沒錯。”
白莎説:“要是我們拿得到獎金,就更妙。”
“倒真是的。”
“有希望嗎?”她問。
“言之尚早,既然如此,我要走了。”
我又回到皇家大街,沿了人行道向運河走去,這條路的人行道數年前才鋪設完成。用大而平的石頭,埋到土裏,再用水泥固定。據説是為了藝術,有些石頭已沉下一些,有些表面斜了,對信步而行的人不太方便。
快到運河街的時候,一個靈感突然衝進我腦子。我走進一個電話亭,開始打電話給城裏的每一個職業補習班。
沒多久,有一個補習班給了我一切資料,他們不認識葛依娜。但是有一位方小姐,曾在他們那裏接受一期訓練,是個出類拔萃的學生,所以也首先被他們介紹工作。現在在一家銀行工作,她是經理的秘書,我也拿到了地址。
就那麼簡單。
銀行經理很客氣。我告訴他,我想見見他秘書,為的是結束一件財產案件。她説他秘書公差出去,幾分鐘可以回來。
方綠黛,就和她照片完全一樣,大概就是26歲,但看起來不過22歲左右。很容易笑,明亮而聰明的眼睛,柔和悦耳的聲音。“是先生要找我?”她問:“經理説你為了筆財產找我。”
“沒錯,”我説,“我是個私家偵探。我在找個男人,那個人和一個姓海的世家有關係。”
從她的眼神,我知道這條路不對。
我又説:“那個男人,有位親戚,我不知道他姓名。但是我知道你認識他,我還不知道他與姓海的什麼關係。”
“這個男人姓什麼,你不知道?”
我説:“不知道。”
她説:“我的活動範圍不廣,不可能認識太多人。”
我説:“這個人很高,前額也高,眉毛有點亂,手薄,手指很長,手臂也長,應該是55歲。”
她蹙起了眉毛,努力地想着。
我注意看她,説道:“我不知道是他習慣,還是他假牙不合適。他笑的時候,……”
我看到她臉上表情的變化。
“喔,”她説着笑起來。
“你知道我説誰了?”
“你怎麼會來找我的?”
我説:“我聽説他在新奧爾良,有人説他會為公事來看你。”
“但是你不知道他姓名?”
“不知道。”
“他叫王雅其,他從芝加哥來,他做保險生意。”
“你有他芝加哥地址嗎?”
“不在身邊,在家裏有他留下的地址。”
“噢!”我給她看我失望的表情。
“我可以今晚看一下,明天告訴你。”
“那樣也好,方小姐,你認識他很久了嗎?”
她説:“沒有,三、四個禮拜之前,他到新奧爾良來,只來兩天。我一個朋友給我一封信,叫我帶他觀光一下。所以我帶他看看這裏的特色……你知道,餐廳啦,酒吧啦,反正觀光客看的東西。”
“法人區?”
“當然。”
我説:“你們住這裏的人看慣了沒意思,但初次來的人,還是很有興趣的。”
她不作正面答覆地嗯了一聲。
我説:“我真的急於和這位王先生聯絡,我相信他和我找的人有關係,我説……有沒有可能……我今天晚上拿到地址。”
“那一定要我下班,回到家之後。”
“有電話嗎?”
“沒有,整幢公寓只有一個電話亭。打進去不太可能,我可以打電話出來。”
我認真地看了一下表。目的把她帶回現實,她是個工作女郎,現在的會晤佔的是銀行的時間,這一下十分有用,我見到她不安地動了一下,希望會談能即刻結束。
我説:“真對不起,一再耽誤你,不知你的公寓離這裏近嗎?”
“不近,相當遠,在聖查爾斯大道一直下去。”
我突然説:“你下班,我叫部計程車在這裏等。你可以上車回家,把地址給我。和你乘公共車回家差不多,不會浪費你的時間。同時……”
“好,”她説,“我正5點下班。”
“5點鐘銀行早已關門了?”
“是的。”
“那我在哪裏接你呢?”
“就在銀行門口見。”
我説:“方小姐,謝謝你,我真的十分感激。”
我拿起帽子,走出銀行,來到旅社,放一個“請勿打擾”牌子在門外,告訴總機4點半叫醒我,爬上牀,求一個兩小時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