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綠黛一分也不差地準時出現。她整潔,冷淡地走過來。淺褐色眼珠認為這是件好玩的事,如果要做件搗蛋的事,她也會參加的樣子。
我帶她到等在路旁的計程車前,計程車司機下車給我們開門。
坐定後,方綠黛向我看了一眼説:“你是個私家偵探。”
“嗯哼。”
她説:“我對偵探一直有一種概念。”
“怎麼樣的概念?”
“大個子,有力氣,老威脅人,或是怪里怪氣化裝的人。”
“以偏概全是相當危險的。”
“你的生活一定很刺激。”
“假如你停下來想一想,是很刺激。”
“有的時候,你會不會?”
“會不會什麼?”
“停下來想一想呀。”
“多半不是你所指的那一種。”
“為什麼?”
“一個人不會停下來分析自己在過什麼樣的生活,除非他不滿意現在的生活方式。所以我感激上蒼給我現實的一切,從不把自己拿來與別的生活方式比較。”
她想了一下説:“我想你是對的。”
“哪一部分是對的?”
“除非不滿意現實的生活,否則不必去想它。不知你做偵探有多久了?”
“想起來好像已很久了。”我説。
“一出社會就幹這一行?”
“不是,起先想做律師。”
“怎麼中斷了呢?念不完?”
“不是,我都已拿到營業執照了。”
“又如何?”
“有人不准我營業。”
“為什麼?”
“我在目前我國法律中找到一個漏洞。一個人可以謀殺另外一個人,而法律對他一點辦法沒有。”
“之後怎麼樣?”她問,顯得非常有興趣。
我説:“他們吊銷我執照。”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你謀殺了一個人,而後怎麼樣?”
“我沒有真的去謀殺一個人。”
“是不是有人殺了人,而脱罪了?”
“這説來話長。”
“有空我倒很希望能聽聽。”
我説:“他們吊銷我執照的時候,認為我無知,我的理論靠不住,而且是一個危險不合時宜的理論。”
“之後如何?”
“之後,”我説,“我挺身而出,證明給他們看。”
“是什麼人殺了人?”她問。
“他們以為是我。”
“你是讓我乘飛機吧?”
“只是讓你乘計程車。”
堅定的褐眼看着我:“唐諾,弄不好,我真會相信你。”
“最好相信,騙你我有什麼好處?”
“那麼這些人為什麼説……説你想到的是不對的呢?”
“法律界與律師公會聯合起來,開始研究,把這個法律漏洞補起來。”
“補起來了嗎?”
“一部分,他們只能修改州法,而這個漏洞是在憲法裏的,至少他們概念已經變了。”(注:以上是事實,《初出茅廬破大案》一案寫成後,美國司法界曾起極大之波動,修改部分法律,請看《初出茅廬破大案》。)
方綠黛説:“殺一個人,可以鑽法律漏洞不判罪,那不非常危險嗎?”
“看你從哪一方向看,定罪本來應該純由法律立場來看,不能憑某些人之好惡。我發現的法律漏洞,法官們已一再研究,最後總會有個決定性改變。律師也會依此保護他們當事人權益……你告訴我一點王雅其的資料好嗎?”
“嘿,改變話題好快。這本來是你叫我坐計程車的目的嗎?”
“不是的。”
“你要知道他什麼?”
“有關他的每一件事。”
“也知道不多,到了公寓我會告訴你。”
車行幾條街,我們兩個都沒有開口。
“你看起來很年輕。”她説。
“實際上不見得。”
“25?”
“多一點。”
“多得不太多。”
我沒有回答。
“你替別人工作。”
“我替別人工作了一段時間,現在我佔事業的一半利潤,我們找點別的事談談。新奧爾良?政治?或許你的戀愛史?”
她仔細地看着我,臉上沒有笑容:“我的戀愛史?”
我説:“我只是給你幾個話題做參考。你為什麼對你的戀愛史特別敏感?是不是逃避什麼?”
她想了很久,我可以看到她嘴角重又泛起笑容:“我想你是很聰明的。”
我從口袋取出一包香煙:“來一支?”
她看了一下香煙的牌子:“好。”
我把一支煙從煙盒中抖出一半。她拿過,在拇指甲上敲了幾下,等我給她點火。我用同一根火柴,點着我們二人的香煙。計程車慢下來,她向車窗外望去:“前面一點,就這裏靠右。”
“要我等嗎?”付錢給計程車後,司機問。
我看着方小姐,問道:“要不要他等?”
她躊躇半刻後説:“不要等了。”隨即又急急加上一句:“你反正可以另外再找一輛的。”
計程司機解釋道:“我可以等10分鐘,不收等候的錢。這裏離市區遠,回去反正也是空車。”
“不必了。”方綠黛肯定地説。
我又給了他一點小費,跟她走過人行道。走上一層短石階,看她打開信箱,拿出兩封信,匆匆看一下發信人,把信拋進皮包,順手拿出鑰匙開門。
她的公寓在2樓,我們爬樓梯上去。公寓有兩間,都很小。她指定一個椅子請我坐下,説道:“你坐這裏,我去找找,看看王先生的信,要稍稍花點時間。”
她走進卧房,把門關上。
我隨便拿起一本畫報,把它打開,這樣我可以把頭埋在裏面,但眼睛可以不受限制的觀察周圍環境。
她住這個公寓不會太久,整個所在還沒有表現出她的個性。桌子上雜誌很多,但只有一種是訂户,以她名字郵寄來的。這一種也沒有以前幾期的,可以打賭她住這裏不到6個禮拜。
大概5分鐘後,她很滿意地自卧室出來。“找了很久。”她説:“但是住址沒有房問號碼,只有大樓名稱。”
我拿出鋼筆和記事本。
她打開那信紙,自我坐的地方,只能臆測信是女人手筆。她説:“王雅其……住在,喔,真是的!”
“怎麼啦。”
她説:“信上沒有他住址,我以為有。我還是要去找我的小冊子。我以為我朋友信中有,現在我想起來了,他在臨離開時,給我他的住址,我記在我的小冊子裏,請再等一下。”
她帶了那封信,回到卧室,一、二分鐘後又出來,兩手翻着一本小冊子,把信拋在桌子上。
“在這裏,王雅其,芝加哥,密西根大道,湖景大廈。”
“有房間號碼嗎?”
“沒有,是我弄錯了。我知道我只有大廈名稱,沒有房間號碼。”
“你説過他在那裏有生意。”
“是,那是辦公室地址,我沒有他住家地址。”
“你説他是做什麼生意的?”
“保險生意。”
“對,看看你的朋友會不會告訴我一點王先生的事。”我望着那封在桌上的信。
她大笑,我知道她看破了我的意圖。她説:“我相信從信裏,你會得到些消息。但是,假如你真的在找王先生的話,王先生一定能告訴你,王先生的一切。”
我説:“那是一定的。”隨即又補充:“這是我們經常發生的困難,尤其對那麼常見的姓,好像姓王,又好像姓林。我們一和他本人接觸,當他聽到有筆財產等着,往往就再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我們真要找的人了,所以我們都希望先從各種不同方向打聽一下。”
她用眼向我笑着,突然變成出聲大笑:“講得不錯,但是你一定當我是大傻子。”
“為什麼?”
她説:“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用這種方法,來找一個神秘的遺產繼承人。通常為了替一件遺產案結案,律師會説,我們必須找到一位叫王雅其的人,他是王某某的兒子,王某某在某某年死了,只知道他兒子曾經在芝加哥開一個雜貨店。於是你們偵探就出來跑腿了,有一個偵探會問:‘對不起,小姐,你認不認識一位在芝加哥開雜貨店的王先生。’我説:‘我不認識,但是我有個姓王的朋友,在芝加哥做保險生意,你要找的人什麼樣子的?’偵探説:‘老天!我不知道他長成什麼樣,只知道一個名字。’這才是一般進行的方法。”
“怎麼樣呢?”我問她。
“這才是我要問你的。”
“你的意思,我調查的方法與眾不同。”
“是的,大不相同。”
她等在那裏,料想我會用不少口舌來解釋。正在此時一陣敲門聲響起,她把注意力轉向門上,雙眉完全意外地蹙在一起。
敲門聲又再響起。
她站起來,走到門邊,一下把門打開。
一個男人聲音,急急,期望地説:“我告訴你,我不會讓你離開我的,你偏要試試。現在好,親愛的,我……”
我起先沒有向門口看,當他話音突然中斷的時候,我知道他一面説,一面推着她走進房裏來。突然停止不説話是因為見到我大模大樣坐在她房中的原因。
我不在意地把頭轉向他。
我立即認出他是誰了,他是那天深夜3點半,在賈老爺酒吧前面,引起那麼多汽車喇叭騷擾的主要人物。
方綠黛轉身,看我一眼,對後來的訪客輕聲説道:“出來一下,我有話跟你説。”
他半推半就地被她推到門外走道,她把門拉過來,幾乎完全關上。
我也許只有數秒鐘時間,我知道動作一定要快。
我小心自椅上掀起,使不發出聲音。伸手一下攫住方小姐留在桌上的信。
信封上回信地址:阿肯色州,小石城,寶石大廈935室,發信人葛依娜小姐。
我急急把信看了一下,內容:
親愛的綠黛,你接信數天後,會有一位芝加哥的王雅其來找你。我把你的地址給了他,為了工作的原因,希望你能對他特別好,使他留在新奧爾良的時間十分愉快。給他看看法人區,帶他去好的餐廳,我保證你也會有好處,因為……
我聽到房門打開,一個男人聲音説:“好,就聽你一次,等下不能再黃牛了。”
我把信推回桌上。方小姐回進來時,我正拿了根火柴在點紙煙。
她微笑着説:“我們剛才在討論什麼?”
“沒有特別題目在討論。”我説:“隨便談談而已。”
她説:“你是個偵探,告訴我,這個人不先按我公寓門鈴,讓我替他開門,他怎麼可能進街上大門的。”
“這很容易。”
“怎麼説?”
“他可能亂按一個其他公寓,有人給他按開門鈴。他也可能偷開樓下的門,這種公寓外面的門,本來不用什麼好鎖。他為什麼要偷偷進來,不先按下面的鈴,突然找你?”
她神經質地尖鋭地短聲大笑説:“不要問我男人為什麼做這種事。反正我也不懂。我想我已把王雅其……我知道的都告訴你了。”
我接受她的暗示,站起來,同時説:“真是多謝了。”
“你……你是在這裏的?”
“是的。”
“噢。”
我不再問任何問題,但突然説:“我佔了你太多時間了,希望沒有耽誤……”
“不要客氣,你沒有耽誤我什麼。謝謝。”
她站在樓梯口,看我下樓,我從正門出去。向街的前後仔細看,尤其看那些停着的車子。看不到那位突然闖進方小姐公寓的高個子。
我有足夠的時間可以一看再看,因為我等了10分鐘才攔到一輛進城的空計程車,計程車司機説我運氣不錯,計程車很少到這個地區的。